确保我国儿童监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研究
2018-07-24崔宇馨
崔宇馨
摘 要:近年来,我国儿童因为安全监护缺失而发生各种意外伤害的事件层出不穷,儿童安全事故频发,越来越多儿童的安全受到威胁。本文对当下我国儿童监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从微观系统、外在系统、宏观系统三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建立我国儿童监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议。
关键词:儿童监护安全;安全教育;社会支持系统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8)05B-0120-02
儿童被看作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这一群体不仅象征着美好与未来,同时也是社会需要重点关注的弱势群体之一。近年来,我国儿童因为监护缺失而发生各种意外伤害的事件层出不穷,儿童安全事故频发,越来越多儿童的安全受到威胁,在痛心疾首的同时,这一问题更应引起我们的反思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
一、我国儿童監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微观系统
从微观上看,儿童及其家庭是我国儿童监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最基本的构成部分。家庭是儿童自出生起接触最多,也是对儿童影响最大的场所,家庭的整体氛围、教育观念以及教养方式对于儿童安全意识的影响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关于儿童安全的家庭教育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过度保护和过度散养的两种极端态度,二是安全教育的措施极度缺乏。当前,我国社会中独生子女的比重偏大,这就导致家庭对于家中仅有的儿童给予过多的保护,但是家长对于儿童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给予儿童足够的看护与贴身随护就可以避免儿童受到伤害,但是他们忽略了儿童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另一类情况中,现在的家长由于工作繁忙、生活压力大,对于儿童的看护存在纰漏,经常放置儿童于监管的盲区,这就极易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
儿童生活经验不足,处于幼年阶段,对于周围的事物保持着充足的好奇心,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做出具有安全隐患的行为,而家长往往在教育儿童区分与辨别行为是否安全的方面存在很大的欠缺,这就导致我国儿童监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存在基础性的漏洞。
(二)外在系统
外在系统是指针对家庭安全教育支持系统以外,对于儿童监护安全产生间接影响的社会支持系统,如学校、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社区以及其他相关的政府和社会组织。本应作为儿童成长的社会有力保障的外在系统,却出现了儿童监护安全方面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健全、公共设施的检查和修缮不及时、对于儿童的在校监护不全面、儿童安全教育课程缺乏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儿童的监护安全存在着潜在隐患,外在支持系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
(三)宏观系统
宏观系统是指儿童所处的整个社会环境、文化背景以及社会长期形成的文化观念、意识形态等。宏观系统相较于微观系统和外在系统产生的直接影响而言,这一支持系统对于确保儿童监护安全具有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且这一影响更为强烈和持久,因为一个社会的整体文化环境不会在短期内轻易发生改变。
目前,在我国社会大环境下,对于儿童监护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多数人的观念里,确保儿童监护安全仅仅是家庭、父母的职责,但实际上,确保儿童监护安全需要整个社会支持系统的协调运作来共同完成。
二、构建我国儿童监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议
(一)家庭应创设安全的监护环境,家长应树立正确的安全教育观,提高儿童危机意识
家长作为儿童最亲密的人,应当在家庭方面为儿童创设一个安全的监护环境。家长对于安全教育观的正确认识是确保儿童监护安全的前提,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行为,家长要有足够的预见能力,但是不应该只停留在通过命令和恐吓来告知儿童潜在的危险的方法上,更应该采取鼓励以及引导的方式,帮助儿童去探索和试验,培养他们的安全技能,以预防身边的各种潜在伤害。
同时,家长应该较多地去了解儿童成长的每个阶段的身心发展特点,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应充分发挥儿童的主体性,加强儿童的安全行为训练。家长可以通过向儿童讲述安全绘本故事或通过联系实际生活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也可以通过一些情境模拟、实地安全演练来提高儿童的危机意识,增强儿童独立面对意外事件的能力。
(二)学校应建立健全儿童安全管理制度,增设安全教育课程,培养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学校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后的责任承担问题的界定具有重要作用,这一制度对于儿童在学校或者在学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应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教师及职工保护儿童监护安全的职责应有明确的划分。学校应安排相应人员定期进行教学场地及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加强对于学校环境卫生的清理。与此同时,为确保儿童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进行,还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监督制度和评价机制,来完善儿童监护安全的学校支持系统。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解决目前学校存在的安全教育课程欠缺、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对于教职员工以及家长要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不仅要对其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安全课程等理论知识的教育,更重要的是进行一些实践指导,让教职员工及家长拥有更多实际的、有效的安全教育能力。再者,教师在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应该结合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让儿童在具体、形象、丰富的操作与情景体验中逐渐强化自己的安全意识,认识到周围的安全隐患,并且能够结合自身已有经验,学会辨别和区分各种安全隐患,从而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政府应加大社会环境治理力度,有关部门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督机制,营造儿童监护安全环境
儿童在接触外界社会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上各种安全隐患的威胁,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加大社会环境的治理力度。一方面对于自然环境加以改善,减少恶劣的自然因素对儿童安全的威胁;另一方面对于社会治安进行必要的整治,为儿童监护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为了监督学校在儿童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上级有关部门还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督机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卫生、质检、新闻出版社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应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同时,社会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与学校的密切合作,社区、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该与学校形成合力,如社区应该给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绿色通道;教育管理部门应该给学校更多专业的指导与协助;其他有关部门如交通部门、卫生部门,应该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学校援助和指导。社会上有效的安全监督机制能够帮助学校减少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问题,更好地完善儿童监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高速的信息传播,众多的自媒体涌现,当今社会日益发达的网络与媒体同样也可以在安全监督机制中发挥较大的作用。我们可以利用网络媒体的影响力宣传儿童监护安全的有关信息,在社会上宣传注重儿童监护安全的必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构建确保儿童监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提供有利条件。
确保儿童监护安全,是一个值得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在确保儿童监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中,如上文所言,有微观支持系统、外在支持系统、宏观支持系统,同样也有经济支持、生活支持以及心理情感支持,这些社会支持系统包含政府、社会、市场、社区、学校、家庭、邻里、朋友、同伴甚至更多的群体,而确保儿童监护安全的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绝非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这就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共同确保儿童监护安全的实现。
参考文献:
杨新亚.浅析家庭安全教育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