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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发展视角下的旅游规划用地分类体系研究

2018-07-23罗陈

世界家苑 2018年6期

摘 要:近年,旅游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与此同时日益增长的旅游用地需求和有限建设用地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引发了一系列违规、违法的旅游建设开发现象。由于旅游土地管理制度滞后于实际旅游发展,制约着旅游开发建设,导致诸多旅游区无序开发,土地资源浪费。因此,必须通过充分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案例分析,提出合理的科学的旅游用地分类,助力旅游土地开发管理,呼吁出台《旅游规划用地分类准则》,以此促进旅游业长效发展。本文主要以全域旅游发展为视角对于这一体系展开简要探析。

关键词:全域旅游发展;旅游用地;用地分类体系

引言

土地在当下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紧缺资源之一,发展旅游业就必然导致其他产业发展受到影响,为探索一条健康的旅游发展之路,并协同其他产业共同发展,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对风景区用地有严格的分类规定,由于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旅游业发展的步伐和整体规划。因此,通过研判旅游发展趋势,并进一步对旅游用地的分类体系进行探析,是当下促进旅游业发展与其他产业平衡的首要条件。

一、体系规划背景探析

(一)全域旅游浪潮下,机遇与挑战并存

全域旅游是我国新阶段旅游发展战略的再定位,是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变革。旅游业的发展将更具系统性和规范性。旅游业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以及市场发展需求量的逐步提升,我国的旅游市场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共存。由于受到资金与精神消费水平逐渐提升的影响,旅游业呈现出种类多、范围广阔、服务对象大等特征,同时由于相关的管理制度、管理平台构设的不足,滞后的旅游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本身发展杂乱的旅游业又不能得以有效监管,又存在随意开发建设现象,严重影响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旅游业亟需整改,加强管理与监管,出台相关旅游用地分类标准,规范旅游业健康蓬勃发展。

(二)风景区用地分类过于局限

到目前为止国家于1999年出台了一份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此标准已实施了将近20年,但旅游业在这20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已今非昔比,致使用地分类标准不能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为使旅游业能更好更快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新的旅游用地分类标准已势在必行。

(三)城乡建设用地分类过于粗犷

我国的旅游项目大部分都分布在非城市建设区,多位于乡村和山区。2011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的用地分类更偏重城乡建设开发,旅游相关用地分类单一,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性不强。

(四)旅游区建设粗糙

虽然许多城乡等适宜旅游地当下已经建成了一些独具特色的旅游风景区,但就旅游区建设相对集中的乡村或者更为偏远的大山等区域而言,旅游业用地的规划依旧十分粗犷。由于缺少更适宜的旅游规划用地体系的指导,不能很好地促进旅游区的建设,致使许多土地资源被浪费,旅游开发建设粗糙。

二、体系类别研究

(一)结合游客需求,以旅游区内部功能为主

不同于之前我们所接触的旅游消费,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逐渐提升以及消费对象的多样化发展,旅游区的发展内容更为丰富化、发展趋势更为多样化。在规划旅游区域的用地时,应以游客的具体需求为主,将用地内容大致分为十二部分,从吃、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等方面入手,构成多样化的功能体验。首先应当以游客的“吃、住、游”等为主要设置对象进行旅游区的构建。例如,旅游规划工作中,应当规划出一个专业性的“吃、住、游”用地模块,使其形成“吃——住——游”等三位一体的服务链,旅游方以此形成全方位、多样化的服务系统,综合构设、综合提升、综合为游客提供基础性服务,满足游客基本生存需求的同时带动消费,促进旅游业长久发展。

(二)构建商娱一体的游玩旅游区块

旅游区的发展不再是单纯地依靠旅游消费来支撑,而是在发展中逐渐凸显出其规划建设中的“商业性”特征。即在满足游客的基础性消费需求之后,旅游企业还应当深入对游客消费特性进行研究分析,掌握游客旅游消费的“特殊心理”并以此作为旅游用地划分的依据之一。这一模块的构设主要是为一些具有商业性交易场所所设定,在旅游区域中划分出一部分土地建设餐厅、商业街等等,设置相关娱乐休闲场所,满足游客的购、娱、商等发展性消费,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旅游企业的收入,又能带给游客特色化、娱乐化的服务,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

(三)合理规划游览区块,增加审美性与人文性

这是进行旅游用地规划中的核心区域之一,旅游区域的观赏性和游览性是吸引游客前来游玩的主要原因之一。藉此,在进行该区域的规划时,应当十分注重其科学性、审美性与人文性的规划,即在进行用地设置时对游览区的具体位置、大小范围应进行详细测定,同时设定特色游览区域,构建独特的审美感受。在进行游区的构建时,应当充分利用周边优势性资源,如交通资源、商业集中点以及其他如博物馆、艺术馆、庙宇等原有特色资源,将其与旅游企业进行融合性发展,使其形成一个庞大的旅游景点。

(四)完善休闲学习区块,促成玩乐中学习的发展模式

这一区块的设定主要是针对游客的精神享受消费为主要目的而展开的,因为许多游客不仅需要享受基本的景点式消费,还需要能够提高自身能力,学习新技能和知识,促进自身成长的休闲学习区块。如手工制作、摘花、植树等多种多样的新型活动,例如在农村建设旅游区块时,就可以设置种花、种菜、栽树以及养豬等多种与农村生活贴近的旅游区块,不仅增加游客日常活动内容,带给城市生活的游客不一样的旅游感受和效果,使游客感受到企业提供的多样化服务。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旅游行业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与发展矛盾,不仅出现了乱想开发建设现象,另外缺少了用地规划标准的正确指导,不论是城市旅游建设还是乡村用地规划,都需要旅游企业和政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旅游区域分类归纳,设置符合发展准则,又满足游客需求的用地标准,出台相关管理政策,促进旅游业长久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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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柏萍.城乡规划视角的旅游用地分类体系研究[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3(10):54-61.

[3]罗茜,黄建云.从旅游规划到全域旅游规划的发展研究[J].建筑与环境,2017(5):11-15.

[4]王万山.基于全域旅游视角下的上海市旅游发展探讨[J].决策咨询,2017(6):54-59.

作者简介

罗陈,1987年4月,男,汉,四川安岳,主创规划师,大专,归派(北京)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研究方向:全域旅游发展视角下的旅游规划用地分类体系研究,四川省成都市。

(作者单位:归派(北京)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