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水源的选择和保护
2018-07-23刘伟赵宏艳于航
刘伟 赵宏艳 于航
摘 要:本文介绍了给水水源的分类、特点,给水水源选择的原则,给水水源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给水水源;水源选择;水源保护
一、给水水源
给水水源可分为两大类: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包括潜水(无压地下水)、自流水(承压地下水)和泉水;地表水源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和海水。
大部分地区的地下水由于受形成、埋藏和补给等特殊条件的影响,具有水质澄清、水温稳定、分布面广等特点。尤其是承压地下水(层间地下水),其上覆盖不透水层,可防止来自地表的渗透污染,具有较好的卫生条件。另一方面地下水径流量较小,矿化度和硬度较高,部分地区也可能出现矿化度很高和其他物质(如铁、锰、氯化物、硫酸盐、各种重金属或硫化氢)的含量较高的情况。
大部分地区的地表水源流量较大,由于受地面各种因素的影响,通常表现出与地下水相反的特点。例如,河水浑浊度相对较高(特别是汛期),水温变幅大。有機物和细菌含量高,有时还有较高的色度,由于城镇工业企业污水的排放及农田化肥农药长期使用,地表水易受到污染。但是地表水一般具有径流量大,矿化度和硬度低,含铁锰量等较低的优点。地表水的水质水量有明显的季节性。此外,采用地表水源时,在地形、地质、水文、人防、卫生防护等方面均较复杂。
一般情况下,采用地下水源具有下列优点:
1、取水条件及取水构筑物构造简单,便于施工和运行管理;
2、对于一般用户而言,大多无需澄清处理当水质不合要求时,水处理过程一般比地表水简单,故处理构筑物投资和运行费用也较省,在一定程度上简化整个给水系统;
3、便于靠近用户建立水源,从而降低给水系统(特别是输水管和管网)的投资,提高给水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4、便于分期修建;
5、便于建立卫生防护区,易于采取人防措施。
但是,开发地下水源的勘察工作量较大,对于规模较大的地下水取水工程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水文地质勘察。
地表水源水量充沛,常能满足大量用水的需要。因此,城镇、工业企业常利用地表水作为给水水源,尤其是我国华东、中南、西南地区河网发达,以地表水作为给水水源的城市、村镇、工业企业更为普遍。
二、给水水源选择的一般原则
给水水源的选择是给水系统建设以及城市和工业建设中一项重要的课题。对于这一课题的正确解决,必须对供水对象所在地区的水资源状况进行认真的勘察、研究与分析。选择给水水源的一般原则有以下几方面:
(一)所选的水源必须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保护。对于水源水质而言,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关于水源水质的若干规定;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的水源水质则随各种生产性质及生产工艺而定。水源水质还应满足用水户对水质的要求,或通过简单经济的水处理,即能达到用水户所需的水质标准。水源水质不仅要考虑现状,还要考虑远期水源水质变化的趋势。对于水源而言,除保证当前生活、生产需水量外,也要满足远期发展中必需的水量。地下水源的取水量应不大于开采储量;天然河流(无坝取水)的取水量应不大于该河流枯水期的可取水量。
(二)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源。按照开采和卫生条件,选择地下水源时,通常按泉水、承压水或层间水、潜水的顺序。对于工业企业生产用水水源而言,如取水量不大或不影响当地生活饮用需要,也可采用地下水源,否则,应取用地表水。采用地表水源时,须先考虑自天然河道中取水的可能性,而后考虑需调节径流的河流。地下水径流量有限,一般不适应于用水量很大的情况。有时即使地下水储量丰厚,还应做具体技术经济分析。例如由于大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取水构筑物过多,过于分散,取水构筑物的单位水量造价相对上升及运行管理复杂等问题。有时,地下水埋深过大,将增加抽水能耗,提高水的成本。水的成本中,电费占很大比例,节能是降低水价的有效途径。
三、给水水源保护
水源保护是环境保护的一部分,涉及范围广,它包括了整个水体并涉及人类生产活动的各个领域和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
(一)关于合理利用水源,防止水源枯竭,有以下几方面措施:
1、配合计划部门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作为城市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来考虑,应当在国民经济发展总方针指导下,根据首先保证城市生活和工业生产用水,兼顾农业用水原则,制定各部门用水计划、各种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以防滥肆开采,破坏水源。在制定规划时应事先考虑,正确评价所在地区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量。
2、加强水源管理
对于地表水源要进行水文观测和预报。对于地下水资源要进行区域地下水动态观测,尤应注意开采漏斗区的观测,以便对超量开采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开展人工补给地下水、限制开采量等。
3、进行流域面积上的水土保持工作
水土流失不仅使农业遭受直接损失,而且还加速河流淤积,减少地下径流,导致洪水流量增加和常水流量降低,不利于水量的常年利用。
(二)防止水源水质污染和水质恶化有以下几方面措施:
1、合理规划城镇和工业区,减轻对水源的污染。
2、加强水源水质监督管理,制定污水排放标准,并贯彻其实施。
3、勘察新水源时应从防止污染的角度,提出水源合理规划布局的意见,提出卫生防护条件与防护措施。
4、进行水体污染调查研究,建立水体污染检测网水体污染调查要查明污染来源、污染途径、有害物质成分、污染范围、程度及危害情况及发展趋势。
(三)设计和使用水源时,应遵照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进行水源的卫生防护
1、地下水源的卫生防护
(1)取水构筑物的卫生防护范围主要取决于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和附件地区的卫生状况。
(2)地下水回灌时,回灌水质应严加控制,其水质应以不使当地地下水质变坏,并不得低于饮用水水质标准。
2、地表水源的卫生防护
(1)为防止取水构筑物及其附近水域受到直接污染,在取水点周围半径不小于100m的水域内,不得停靠船只、游泳、捕捞和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2)为防止水体受到直接污染,在河流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供生活饮用的专用水库和湖泊,应视具体情况将整个水库、湖泊及其沿岸列入防护范围。至于潮汐河流取水点上下游的防护范围,湖泊、水库取水点两侧的范围,沿岸防护范围的宽度,应根据地形、水文、卫生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3)在地表水源上游1000m以外,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对于水源卫生防护地带以外的周围地区,还应经常观察污水排放、传染病发病、事故污染等情况,如发现可能污染水源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水源水质。
(作者单位:安阳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