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整体保护模式之探讨
2018-07-21王玉华李静静
王玉华 李静静
摘 要:21世纪可以说是计算机的世纪。计算机的发展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计算机软件在计算机的应用领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就是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笔者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现状出,探索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模式。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 整体保护 现状 建议
一、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现状
目前,计算机软件保护现状堪忧,存在着很多侵犯版权的行为。一是盗版软件广泛传播。计算机软件迅速发展以来,盗版软件就极其猖獗。由于获取使用比较方便,使用时价位比较低,成本较低等原因,盗版软件传播非常迅速,严重影响到了计算机正版软件的使用与发展。二是市场竞争缺少管控。计算机软件迅速在社会上发展,是由于其为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运用会给开发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计算机软件的市场竞争非常巨大。在这种巨大的竞争下,由于缺少计算机软件市场竞争的管控,市场出现部分混乱局面。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计算机软件的迅速发展,导致计算机软件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有些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法规没有跟上计算机软件发展的速度,存在滞后性和排他性。有些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案,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它们仅仅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不能在法律层面上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四是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意识较差。计算机软件在社会上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历史,但到目前为止,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意识还比较差。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版权人对保护自己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意识还比较薄弱。有些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人在自己计算机版权被侵害后,并没有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上很多人员当看到计算机软件被盗版侵权后,也大多不会选择报警的方式。五是计算机软件自身的技术保护不足。计算机软件自身的发展也存在技术上的缺陷。计算机软件目前还存在着,无法进行自我保护的技术问题。有些计算机软件能够做到被盗版后自动屏蔽,但有些计算机软件是没有这种技术保护的。
二、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计算机软件的法律法规保护体系。针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这个问题,有必要完善计算机软件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层面来保障计算机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新的法律。对于存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律空白的地方,应当建立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律法规,以保障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二是补充和修改不满足要求的法律法规。随着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应用和发展,原有的法律法规不能满足保护现在计算机软件的合法权益,需要更改和修订原有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律法规条款。三是用行政法规补充法律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方面的不足。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用行政法规来补充计算机软件保护方面的空白时有效手段。
(二)加强计算机软件的技术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还需要在技术层面增加力量,且是十分有效的措施。当出现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时,计算机软件保护技术就可以立即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因此,加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技术手段开发是非常必要的。一是加强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技术的开发。加强计算机软件保护技术的开发力度。增强计算机软件保护技术科研能力和资金。在科研能力和资金得到保证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技术一定能够得到很好的发展。二是广泛推广计算机软件保护技术,计算机软件保护技术开发后需要广泛推广和使用才能达到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功能。可以利用网络手段推广计算机保护系统技术的应用。三是实时监控。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对计算机软件版权实施实时监控。对,出现的侵犯计算机软件版权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三)加强监管。要杜绝侵犯计算机软件版权的行为,还需要加强监管。监管力度增强后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才会减少。一是出台相关政策。由政府出台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相关政策,让侵犯计算機软件版权行为成为行政法规禁止的。让监管侵犯版权行为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二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侵权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侵犯计算机软件版权行为时,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方面,消除侵犯计算机版权的行为。另一方面,对想要侵犯计算机版权的想法予以警告和震慑。三是源头治理。计算机版权的行为大多出现在计算机版权开发和利用阶段。对计算机软件开发和利用的阶段加强源头治理。在这一阶段就加强对侵犯计算机软件版权行为的管控,杜绝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那么大部分的计算机软件版权侵权行为就能得到有效的治理。
(四)增强公众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意识。目前,出现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原因一部分是公众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意识较差。一些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人都十分缺乏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意识,所以增强公众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意识是保护计算机软件版权的有效措施。一是要加强宣传。通过开宣讲会的方式,普及计算机软件的保护知识。也可以通过网络手段和调查问卷的方式普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方面的知识提高公众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意识有效杜绝侵害计算机软件版权的行为,让公众意识到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重要意义,明白公众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是有责任的,提高对计算机软件的认识,让公众认识到计算机软件是十分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计算机软件版权就是在保护知识产权,对我国知识产权和知识体系建设有巨大的帮助。三是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还需要走法律途径和法律手段。提高公众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律意识,有助于让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法律化正规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裴丽娜.计算机软件整体保护模式之探讨[J].赤子(上中旬),2017(05):287.
[2]冯金鑫.试论计算机软件整体保护模式[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5,18(03):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