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文化和多元治理双重视阈中的汉水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指标构建
2018-07-19李泓波贾长安
李泓波 贾长安
摘要:综合生态文化的内涵与多元治理理论,梳理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与要求,明确政府、企业、公众与科研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权责关系。据此建立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以期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提供理论参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化;多元治理;评估指标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8)09-0112-04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8.09.027
Establishment of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in Hanjiang River Basin in Perspectives of Ecological Culture and Multiple Governance
LI Hong-bo,JIA Chang-an
(Faculty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hangluo University,Shangluo 726000,Shaanxi,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connotation of ecological culture and multiple governance theory,the meaning and requirements of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were reviewed,the authority-responsibility relationships in the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government,enterprise,general public and scientific institutions were analyzed. Accordingly,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regional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was established,in order to provide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evaluation of regional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as well as give a reference for the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Key words: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ecological culture; multiple governance; evaluation index
人類社会的发展史是一部浓缩的生态环境兴衰史[1]。尤其是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后,许多地区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忽略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中国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瞩目成就的背后,也隐藏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威胁,资源短缺、耕地破坏、水体污染、PM 2.5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日渐暴露并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开始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生态文明理论应运而生。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系统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本研究综合生态文化理论和多元治理理论,明确不同治理主体的责任,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以期为汉水流域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政策建议。
1 生态文化视阈中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框架
1.1 生态文化的内涵
文化即人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依据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可细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不同层次,不同层次间相互作用相互依赖,文化具有高度的系统性。生态文化专指人类发展中形成的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化成果,它有别于其他类型文化,主要指人类在与自然界相处中形成的物质生产形式、生活习俗、行为方式、制度约束、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等[2]。
生态文化进一步可分为三个层次:①物质文化层,主要指人与自然相处过程中形成的物质生产方式和物质消耗方式,是单纯依靠自然的采集狩猎文化,或是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农耕文化;是刀耕火种破坏耕地的低层次农耕或是更加环保的集约农业。②制度—行为文化层,主要指调节、约束人与自然相处方式的规范体系以及该体系下人类的行为方式,早在秦朝就有的“环保法”——“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3]。③精神文化层,指人类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意识观念的集合,主要是人类有关生态环境的价值认知,中国自古以来就秉承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或者更早时期人类处于原始宗教时期形成的自然崇拜。
三个层次的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人类在物质生产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了人与自然相处的稳定模式以及维护这一模式持续稳定的相关制度、规范,并引起人们普遍的心理反应,形成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这些认知内化于心,又会外化于行,反过来指导人与自然相处的方式。
1.2 生态文化与生态文明
文化与文明的区别主要在于程度,文明是高层次的文化,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文化是文明的基础和核心,任何文明的发展都离不开文化的支撑[4]。回顾人类文明发展史,从最早的原始渔猎文明,到传统的农耕文明,再到近代开始的工业文明,人类一直在不断地改造自然,不断发展技术手段摆脱自然对人的束缚。生态文明理念要求人类重新审视技术与文化的关系,努力寻找另一种既可以满足人类物质需求,又可以感到幸福,还能永远保持下去的文明形态,这便是生态文明[4]。
生态文化泛指一切人与自然相处中产生的一切成果,生态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人类不断总结反思自身行为对自然、社会影响的产物,它决定人们的思维方式,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5]。生态文化是中性的,它既有优秀的文化,也可能有糟粕;既有先进的文化,也有腐朽的文化。生态文明则不同,它与其他任何文明一样本身就体现进步、进化、发展的价值观,专指生态文化广泛发展后形成的优秀的、先进的生态文化成果。生态文明的实现与以往三种人类文明形式不同,不仅依靠技术革新,更要求发挥文化的导向作用,深入挖掘生态文化的内涵。
1.3 生态文化视阈中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不仅仅限于环境治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而是包括生产方式、消费模式、行为习惯、制度规范、思维模式、价值观念等文化大变革。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就是建设在生态文化引领下的生态文明,以生态文化理念重塑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在生态文化的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3.1 物质生态文明建设 物质生态文明建设是整体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直接体现着生态文明建设的程度,主要从物质生产和物质消费两个方面入手。在物质生产方面,改变目前不少企业“三高一低”的现状,强调资源节约、环境良好和生态健康,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减少资源消耗,降低污染排放,鼓励技术创新,开发新能源,在保证人们生活所需的物质财富的同时,实现资源永续,可持续发展。在物质消费方面,应大力提倡绿色消费、生态消费,引导人们的消费心理向热爱自然、追求健康、降低消耗、杜绝浪费的方式转变,保证人与自然的充分和谐以及人的全面发展。
1.3.2 制度生态文明建设 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制度完善与否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成效。制度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是通过建立一系列规范约束人的行为,明确权责体系,不但包括对资源消耗主体、环境污染主体的约束和管制,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也应建立完备的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和民众的行为,借助经济手段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并且,改革当前的政绩考核制度,增加考察生态环境治理效果,追究官员环境责任;此外,还应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生态恢复补偿机制、环境价格体系,维护生态公正与公平。
1.3.3 精神生态文明建设 精神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化、常态化的关键因素。精神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是人类价值观的转变,用生态文化新观念、新知识正确引导人们科学认识生态价值,抛弃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资源无价的传统价值观,摈弃人统治自然的思想,树立生态环境是资源、资本的生态价值观,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弘扬生态文化就是发展生态生产力的理念。
2 多元治理视阈下生态文明建设的权责界定
2.1 生态文明建设中多元治理模式的适用性
多元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等利益攸关者在公共事务处理中,在相互认同基础上遵循恰当的方式相互协调、协同合作,实现最优治理效能和最大公共利益的集体行为[6]。生态文明建设是全新的生态价值观为导向,需要长期持续的实践活动,在重新定义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自然—社会—人长效机制,通过落实生产方式、消费方式、价值观念来完成的集合活动。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之间又具有复杂的交互关系,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其中,发挥各自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意,多元治理模式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2016年,“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这也印证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多元治理模式的适用性。
2.2 生态文明建设中多元治理主体的权责界定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社会发展的新的文明形式,作为社会主要组成部分的政府、企业、公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利益相关方,是重要的治理主体。除此之外,科研机构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观念革新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故本研究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治理主体界定为政府、企业、公众和科研机构。
2.2.1 政府的权责界定 政府作为公权力的直接拥有者和行使者,在管理生态问题、制定环境保护制度上,具有其他主体无法比拟的合法性,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最重要的主体,起着主导性的作用。政府有权制定规章制度调节约束其他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行为,有权对一些违反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还可以调度公共资源,引导企业、公众和科研机构的行为。同时政府作为公共资源和公共物品的管理者,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引导资源节约,有责任管理、惩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有责任支持公共性较强的环保科技研发工作和生态文明人才培养工作,同时对生态文明观念的普及也负有责任。
2.2.2 企业的权责界定 企业作为主要的物质生产部门,消耗大量资源,在物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负有重大责任。企业不仅要关注经济利益,也应该关注环境效益,承担起生态责任。在产品生产全过程都要深入贯彻环保节能观念,产品设计上加强绿色生态理念,在生产中加强对新能源、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同时,企业也有权利对政府、其他企业、公众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在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治理中获取一定经济收益。
2.2.3 公众的权责界定 公众是物质消耗者又是公共资源的拥有者;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对象,是生态文明建设中最广泛的参与者。公众有责任为了人类的永续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践行并推广生态文明价值观;同时也有权利监督政府、企业的行为,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中。
2.2.4 科研机构的权责界定 科研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觀念革新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科研机构应积极作为,承担起科技创新、新能源革命等物质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同时扮演好政府智囊的角色,在优化产业结构、建立环保指标体系、环境监测统计等制度生态文明建设有所作为;以第三方机构的地位监督政府、企业等其他主体的行为;此外,还应当承担起宣传生态文明价值观、培养生态文明人才的责任。
3 基于生态文化和多元治理双重视阈汉水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指标构建
基于对生态文化内涵与生态文明建设内容体系的梳理,综合多元治理理论对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同治理主体的权责界定,针对汉水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实际,本研究构建起覆盖物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生态文明建设三个领域,涵盖物质生产、绿色消费、环境质量、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制度保障、公众生态意识、企业环保意识、政府价值取向、科研机构环保意识11个要素,兼顾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与结果的共计43个具体指标的汉水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表1)[7-9]。
4 结论与展望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文化是文明的基础,本研究从生态文化的视角剖析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与目标,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综合物质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明、精神生态文明的系统工程,不仅包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也包括人如何处理与自然关系的具体行为;不仅包括社会对自然、对发展的价值取舍,也包括一系列约束企业率生产、民众低碳生活的规范;不仅包括发现发明的各类环保科技,也包括支撑促进环保科技发展的引导政策。
同时,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综合治理,政府、企业、公众和科研机构都是重要的治理主体。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中,尤其需要多方主体协作共治。政府要积极作为,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引导、约束企业、公众的行为,严格执法坚决打击、治理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对重大和基础性环保科技研发和环保教育的投入,要加强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通过正负激励设置引导辖区内企业转型发展,完善产业结构。企业要重新审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关系,把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纳入发展战略,切实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公众要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监督政府、企业行为,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同时也影响周围的人。科研机构应秉承专业性和前瞻性的特征,在环保科技研发上有所作为,在环境监测、生态文明建设评估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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