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创新 打造公益诉讼“荔湾模式”
2018-07-17彭婧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深入谋划、扎实推进,积极打造公益诉讼“荔湾模式”。近日,该院加强创新探索、先行先试,与区监察委员会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会签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领域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成为全省首个与监察委建立相关机制的检察机关,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聚焦区域特点,突出监督重点。结合荔湾区域特点,荔湾区院着力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检察监督,重点办理涉及河涌污染、专业市场、农村土地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针对生态环境污染問题向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针对专业市场管理问题向食药监、质监局等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有效整改率达100%,复耕复绿农用地130余亩,治理河涌超过5公里,整顿专业市场两处,对天嘉市场长期违法占用农用地逾百亩一案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获胜诉判决。
二是强化跟踪监督,推进综合治理。为了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效果,荔湾区院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模式,加强对检察建议发出后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如针对荔湾区南漖涌垃圾污染情况,该院在发出诉前督促检察建议后,及时开展跟踪监督,院领导带队主动请区政法委协调组织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拟定了对南漖涌污染的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目前综合整治工程已正式开工,总造价529.6万元,不但能解决垃圾污染问题,还将解决南漖涌的洪涝灾害问题,并将通过两岸绿化和其他水利工程的联合调度来实现“一湾江水绿,两岸荔枝红”的南漖涌水环境,“青山绿水”建设成效凸显。
三是推动机制创新,增强监督合力。此次与区监察委建立协作机制,是荔湾区院在推动公益诉讼发展中的又一创新之举。通过充分整合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在公益诉讼领域的监督资源和优势,增强监督合力。双方不仅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领域相互配合,还将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个创新突破”纳入协作范围。通过线索移送、联席会议“两项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依法调查取证、启动诉前监督程序的职权,并从移送线索、案件办理、结果通报等“三大关键环节”对双方在公益诉讼领域案件线索移送具体工作程序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尝试。
下一步,荔湾区检察院与区监察委将依托协作平台,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法律监督,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理念,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美丽广州、健康广州。(文/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