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
2018-07-13车正红
杨 迎 车正红
(长春理工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资本市场上层出不穷的财务造假事件无一例外是因为上市公司对利益的追逐。为了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继续存续获取投资者的青睐同时满足自身对利益的追求,很多上市公司并不是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增强自身实力来实现,反而是对财务造假趋之若鹜,渴望通过这种方式掩盖自身的经营缺陷,实现经营目的。上市公司是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主力军,财务造假现象屡禁不止,无视我国资本市场的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使投资者丧失投资信心,长此以往必定会限制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给国民经济造成损害,因此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规范资本市场秩序,重塑投资者信心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对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假手段以及运用GONE理论进行造假动因分析,期望为投资者和监管工作提供一些借鉴。
一、案例概述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盐城,是一家全球化综合性建筑金融科技服务企业。2015年8月5日,公司在深交所中小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002323,上市公司正式命名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金属屋面围护行业A股上市“第一股”。
雅百特曾在2016年11月,入围“中国企业信用500强”,同年12月,公司跻身“2016中国上市公司品牌100强”。但在2017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却对雅百特立案调查。经调查结果显示,雅百特仅在2015年一年就虚增当期营业收入5.8亿元,利润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3%。2016年前三个季度虚增利润242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9.74%。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陆永、顾彤莉等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终身、5年、3年等不同程度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但因该案涉嫌伪造巴基斯坦政要信函,甚至惊动了中、巴两方外交部,影响十分恶劣。适逢证监会对A股监管加强,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收到决定通知之后,雅百特股票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雅百特”变更为“*ST百特”。2018年7月6日深交所午夜发布消息称,已正式启动对雅百特的强制退市机制,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案例分析
(一)造假手段
1.虚造境外工程项目。在“一带一路”的大环境下,雅百特乘着政策的东风做起了跨国生意—为巴基斯丹木尔坦建设城市快速公交专线,在2015年年报中雅百特宣称,公司在巴基斯坦木尔坦市开展的城市快速公交专线项目进展顺利,并实现收入超过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8%。令人没想到的是,一个顺应时代潮流的大好机会却成了这个企业灾难的开始。根据他人实名举报,证监会调查发现雅百特根本就没有参与这个项目的建设,而是找了一家海外公司伪造了一个虚假的工程建设合同,但合同并未履行,合同汇款则主要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公司,并非巴基斯坦方面,也就是说雅百特公司2015年度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巴基斯坦项目”是虚构的。不仅如此,该公司还伪造巴基斯坦政要信函,经证监会联合巴基斯坦有关部门调查,证明信函纯属伪造,当然公司为显示工程进度所拍摄的照片也是伪造。这一事件非常恶劣,牵连甚广,不仅仅涉及到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甚至惊动了中方和巴基斯坦的外交部,抹黑了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
2.虚假采购。为了构建资金循环,伪造“真实”的资金流,让企业的项目在外人的眼里正进行的如火如荼,雅百特公司的会计便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将企业的资金转入其控制的上海远盼、上海煊益等关联公司,再通过上海桂良、上海久仁等客户以销售款名义将资金转回,从而形成一个密闭的资金循环圈,为企业创造了“真实的”现金流。为了伪造资金流,雅百特公司的会计运用了上百个银行账户,其中不乏很多空壳企业,从而构建了一个假的但是庞大的资金循环框架。后期证监会为了核实这些账户,走访了不同地区的银行,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象。
3.虚构国内及出口建筑材料贸易。雅百特声称向海外出口了一批建筑材料,这批材料将会被用于巴基斯坦木尔坦快速公交车站建设。但是经调查发现,这些材料根本没有运到巴基斯坦,而是通过与境外公司伪造一纸虚假的建筑材料出口合同,将报关出口至安哥拉的货物运送至香港,然后再由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将货物进口回中国。
(二)造假动因分析
GONE理论作为一个企业会计舞弊与反会计舞弊的著名理论在美国流传甚广。该理论认为:企业会计舞弊的原因由G(贪婪)、O(机会)、N(需要)、E(暴露)4个因素组成,它们之间相互作用,密不可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决定了企业舞弊风险的程度。本文根据这四个方面进行了雅百特财务造假动因分析。
G(贪婪)雅百特的董事高管们渴望通过财务造假的手段,弥补其经营状况不佳的事实,为市场营造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从而使得企业继续留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投资者的投资,实质上就是通过造假财务数据蒙骗投资者骗取投资者的资金,雅百特因2015年虚增利润,给外造成业绩大增的假象,从而使股票价格激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趁此机会进行套现,获取了大量的现金,利用广大股民的投资满足了一己之私。
O(机会)内外部控制失灵。内部:雅百特上市后陆永和褚衍玲夫妻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超过50%的股权, 而其他股东持股比例比较分散, 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的制约,股权的集中导致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极低,陆永一人掌握着企业,大事小情基本上由其一人说了算,这就造成了“一支笔”现象,只要陆永点头,企业决策就做出来了,这时就给财务造假创造的良好内部环境。外部:券商,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与雅百特串通一气,为其出具不合理的审计报告,协助其财务造假,失去了外部审计控制风险的作用。内外部的监督控制同时失效,就像是细菌的培养皿,使得财务造假渐渐滋生。
N(需要)2015年8月,雅百特借壳中联电气上市。雅百特签署了对赌协议,承诺在2015、2016、2017年度净利润数分别要达到2.5亿元、3.61亿元、4.76亿元。若未实现对赌协议,将以股份及现金补偿的方式对公司进行对赌补偿,根据雅百特的年报显示其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2878万元、2010万元和10247万元,这远远达不到对赌协议的目标,这时公司就要想出一个办法来提高自身的净利润,什么才能让公司在短时间可以迅速提升利润呢?造假—就是雅百特公司最后想出的快速提升利润的捷径。
E(暴露)A股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到位,再加上整个造假环节做的非常严密,雅百特一方认为企业财务造假的事情不易被发现,并且A股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查处力度太小,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60万元的罚款便是最高处罚,财务造假成本太低,罚款远不能与财务造假在资本市场上所能获得的收益相比。
三、启示及对策
(一)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权利掌握在大股东手里,没有人能对大股东权力制衡,这是很多企业的通病,这样的状况为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因此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平衡公司内部各方权利,强化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法律意识,积极行使监督权利,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财务信息透明公开。
(二)正确定位
正确定位企业自身,量力而行。设定企业发展目标要以自身资源为基础,不盲目自信,稳中求进,发展不贪快,要脚踏实地,将企业发展的每一步路都走得踏踏实实,不做达不到的承诺,就不会为了实现不可能的目标而走歪路。
(三)践行诚信
雅百特的董事长陆永曾在2017年以诚信为主题向员工们致信,可见诚信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仅把诚信放在口头不肯践行,上行,则下效之,导致了雅百特的现状,这证明口号不是喊出来的,而是一点一滴践行出来的,只有在员工之中树立诚信意识,并且从上而下都能认真贯彻,在思想上把控自我,才能将财务造假的念头扼杀在摇篮之中。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财务造假手段不断地在改变,与其相关的法律可能已经存在了滞后性,不适合当前的发展状况,所以国家应该尽快落实相关法律制度的修订,在法律层面保护投资者切身利益。同时监管机构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不仅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还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双管齐下,让企业不敢造假,让中介机构不敢协同造假。
(五)完善退市后补偿制度
雅百特的退市使其股东人心惶惶,退市的补偿至今尚无定论。但不能仅仅因其退市就能让其逃避责任,财务造假并不是投资者的错,但其造成的后果却由广大投资者承担,这使得投资者的利益严重受到损害,因此应完善退市补偿制度,让造假的上市公司肩负起其应该负的责任,减少投资者的利益损害,规范资本市场秩序,为投资者建立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雅百特的跨国财务造假再次印证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多半是为了追逐利益,为了造假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却不肯将这份精力踏踏实实的做企业,将证券市场的秩序置若罔闻,最终导致公司被退市,不仅赔上了自己的身家也赔上了投资者的身家。因此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