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面桃花 心善宜家
——论《诗经·桃夭》的审美观与家庭观
2018-07-13赵晓敏山西广播电视大学阳泉分校山西阳泉045000
⊙赵晓敏[山西广播电视大学阳泉分校, 山西 阳泉 045000]
《诗经》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在文学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诗经》虽然仅有305首,但它的内容却包罗万象,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305首诗歌中,描写先民婚姻的诗占了很大一部分,《诗经·周南·桃夭》即是其中之一。清代学者姚际恒曾说此诗“开千古辞赋咏美人之祖”,即意指《桃夭》开启了用桃花形容女子美貌的先河。《桃夭》一诗通过立象起兴形容女子外在的形色美,又通过外美延伸至内在的品行美,蕴含着美善并举的审美观及和谐兴盛的婚姻家庭观念。
一、立象起兴——形色美
赋、比、兴三种表现手法在《诗经》当中得到了充分的运用,而《桃夭》一诗在立象起兴手法方面用得极妙。朱熹认为:“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者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在《桃夭》中,作者先用桃花起兴,引起所咏之少女,又以桃花的明丽、桃实的成熟、桃叶的茂盛作比,喻少女的动人之美与朝气蓬勃。诗中充分地运用了比兴联合的手法,把所要塑造的形象表现得十分生动。由于此诗没有正面描写女主人公的形象,而是通过桃花起兴引出所咏之女主人公,开启了整首诗篇,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
观物取象是一种重要的文学创作方法。“象”,本是指客观事物或人物的外部形态,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形、状、象、貌四个单音词的义近似,但是在人物形象的描写上,“象”不仅仅是先人对于自然物象真实的形容、模拟,将其以艺术的方式再现,而是将自然物象进一步观念化,使之能够产生种种象征意义。所以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时,人们借孔子之言说“圣人立象以尽意”。桃花被展现到文字上时,并非代表桃花其本身,而是借用桃花这一形象来表现少女的美丽,从而更好地突出女主人公的形色之美。《桃夭》一诗将立象与起兴有机结合在一起,使诗歌拥有很强的感染力。
二、美善并举——品行美
除去立象起兴展现出少女的形色之美外,《桃夭》一诗更由外在的形色之美延伸至内在的品行之美。其诗虽仅有三章48字,却将尽善尽美之意体现得淋漓尽致。首先是关于“美”的问题。由于《桃夭》一诗的产生不晚于春秋中叶,故本诗所表现出的美,是先秦人们的审美观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少女长得如桃花般灿烂美丽,接下来作者并不局限于她外在的美貌,而是进一步写出“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意即新人除了美丽之外,更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在春秋时期,楚国的伍举和楚灵王就“何为美”的问题发生过争论,伍举认为:“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伍举对于美的理解是很直观的,他认为于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皆无害焉”便可以称得上美,无害便是美,也就是善就是美。从他的观点可以看出此时美与善的界限并不明朗,强调美与善的一致性,总的倾向是以善代美。虽说他的观点代表了当时最为流行的审美价值观,但应该看到其局限性,那就是将美与善相互混淆,没有将美独立出来,不承认美的独立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目观”之美。虽说在这一时期,有一些观点突出了追求“目观”之美,但以善代美,还是此时的主流方向。
“美”“善”在《说文解字》当中,本来是“同义”的,因而在先秦时期,美与善往往是不分的。但是孔子的审美观要比别人进步,在关于《韶》乐和《武》乐的论述时:“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在这里孔子将美善对举,显而易见,“美”和“善”其实是有区别的。在此,“美”强调的是音调、节拍的形式之完美,而“善”则侧重于蕴含的思想之雅正。即如孔安国的说法:“《韶》,舞乐名。谓以圣爱禅,故尽善。《武》,武王乐也。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因此,有必要将“美”与“善”分开对待,“美”指的是外在的艺术形式,而“善”指的是内在蕴含的思想内容。明人郝敬曾这样解释“尽善尽美”一词:“尽美,言其声容可观可听,此乐之文也。尽善,即可观可听之中,一则清明广大,泰和元气,一则发扬蹈厉,微少和平,此乐之情也。”这“乐之文”是艺术形式,恰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代表女主人公美好的外在形象,而这“乐之情”是作品的内容,正是女主人公“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良好品行。因此,《桃夭》一诗,美善并举,将女主人公美好的内在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
三、和谐兴盛——家庭观
《桃夭》全诗三章,每章均以“桃之夭夭”作为开端,反复咏叹,而紧接着的“灼灼其华”“其蕡其实”“其叶蓁蓁”并不是作者的随性而作,而是其中蕴含着一种不断递进的逻辑关系。作者用桃花状少女之美丽,用桃花的果实形少女之壮硕,以茂盛的叶子赞少女之朝气蓬勃。作者可谓观察细致,用心良苦。在诗中,作者将“宜其室家”“宜其家室”“宜其家人”作为每一章的收尾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及其当时的人们的家庭观念非常浓厚,包含着对出嫁后的新娘可以让夫家家庭幸福、子孙昌盛的美好祝愿,认为美丽的女子不仅仅是外观漂亮,更重要的是她的善良品行,可以使这个家庭和谐昌盛,生生不息。
托尔斯泰曾说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确实,从古至今对于一个人的评价,更看重其品行是否端正,对家庭是否有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在中国,更加注重家庭观念。孔子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家庭治理不好,就无法治理好国家。只有在治理好家庭的前提下,才有资格治理国家。《桃夭》一诗最后将女子美好的德行上升到家庭这一高度,也是这首诗经久不衰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
家庭作为社会构成的最基本单位,每一个家庭的和睦稳定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朱熹曾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这句话指出了夫妇关系是社会最根本的一种关系,是人伦之始,三纲和五常都是由夫妇关系派生出来的。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统治者如此重视婚姻家庭关系了。
在整部《诗经》当中,作者将婚姻和家庭看得也是十分重要的,不仅仅在《桃夭》一诗当中有所阐发,从某种意义上说,婚姻和家庭的内容是处在《诗经》的头等地位上的。众所周知,《桃夭》是整部《诗经》当中的第六篇,其地位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在此不必将所有的诗歌都一一列举出来,仅将前五首(第四首除外)展现出来,就不难看出,家庭观念及婚姻大事在《诗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诗经·周南·关雎》是第一首,主要表达了男女之间的爱情,也是一首婚礼上的歌曲,是男方家庭赞美新娘,祝颂婚姻美好的。《葛覃》是第二首,是一首写贵族女子准备出嫁的诗。《卷耳》是第三首,主要是写一位女子在采集卷耳的劳动中思念她远行在外的丈夫。《螽斯》是第五首,写的是祝贺人多子多孙,因为古人认为人丁繁衍是家族兴旺的保证。《桃夭》为第六首,是一首祝贺女子出嫁、家庭幸福的诗,体现了古人美善并举的审美观念。
一部《诗经》共305首,将如此之多关于家庭婚姻的诗歌放在开篇,无论是谁对《诗经》做编辑,还是孔子对诗的删改,都没有忽略婚姻家庭这一重要的主题。对于《诗经》的篇章,虽不能准确地找到谁是其诗篇的作者,但可以通过了解他们所处的历史时期,来推断出当时人们的一种社会心理。可谓“虽不知人,但可论世”。《诗经》收集了周初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作品,其中十五国风160篇,来自于全国各个地方,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天灾比较频繁,所以在人们的心目当中,家庭的观念比较突出,拥有和谐幸福的家庭,可以战胜困难,抵挡天灾,追求幸福。因此在那个时代,娶妻生子是人生当中一项重大的事情,故诗人有感而兴,用诗歌来反映这一重要的事件。
结语
《诗经》在我国文学史上的崇高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它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桃夭》一诗以其出众的立象起兴手法,开启了以桃花为意象赞美女子的先河,如后世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朱唇一点桃花殷,宿妆娇羞偏髻鬟”“红粉青娥映楚云,桃花马上石榴裙”等等。《桃夭》一诗为历代文人激赏,传诵至今,更因其体现出的美善并举的审美观及和谐兴盛的家庭观念,展示了婚姻家庭在中国古代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