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电商与乡村振兴
2018-07-13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加快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農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农业电商作为近年来迅猛发展的新型交易方式,正是对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一种创新,并成为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进一步为我国农村电商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国农业电商的发展始于1994年,农业部首次提出旨在推进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金农工程”,由此正式拉开了农业信息化的序幕。第二年,第一家涉农电商——集诚现货网成立,探索粮食在网上流动。
但我国农业电商发展的前十年,除了一些大宗交易,例如粮食、棉花可以实现在线交易之外,绝大多数农产品,尤其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交易行为并没有能够在线上完成。
2003年5月,阿里巴巴创办淘宝网。随后几年时间,网上开店逐渐成为创业热点,并逐渐从城市影响到乡镇。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了30多个文件,国家有关部门、各地方政府也先后出台政策措施,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特别是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从电商标准、物流配送、平台建设、品牌培育等方面勾勒出了农村电商行业的发展方向,出台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据商务部今年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1244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1%。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实现网络零售额120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1%,高出农村增速13个百分点。电子商务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
正如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所强调的,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农村双创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农业要搭上信息化这班快车,要依托信息技术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众筹农业、网上农场、网上农家乐等,把农民的好东西卖出去,卖出好价钱;把农村的好景点推出去,让农家乐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