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治理的政府维度——以秦皇岛为例
2018-07-12王文华刘钰冉雯佳李畅赵娟
王文华 刘钰 冉雯佳 李畅 赵娟
【摘 要】共享单车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在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同时出现了人为破坏、乱停乱放以及用户安全风险等问题。本文从政府的角度出发,针对共享单车现存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促进共享单车科学、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共享单车;政府;问题;原因;治理对策
2017年夏天,多家共享单车陆续进入秦皇岛。由于广大民众的喜爱与外来资金的不断注入,共享单车持续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共享单车也不断显露出一系列问题。共享单车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代表着交通便捷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只有加强治理,强化秩序,此领域才能持续发展下去。
一、政府在共享单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人为破坏与占用现象严重,共享单车俨然成为“私人单车”
在秦皇岛,私自改装、破坏、占用、破解密码、偷盗行为屡见不鲜,这也使得共享单车的保护问题成为了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人为破坏共享单车的情况主要有两种:(1)非目的性的,使用者在使用单车的过程中没有保护意识,存在暴力使用的行为,对单车造成破坏;(2)具有目的性地破坏行为,共享单车的出现对传统行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这使得部分自行车租赁、出租车等传统行业从业人员利益受损,因此部分人员采取故意破坏的方式来发泄心中不满的情绪等。
共享单车的这一困境,可以用美国学者哈丁的“公地悲剧”来解释,共享单车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使用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因此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便无视公共利益,造成共享单车的发展问题。
(二)无序停放影响城市形象
在对秦皇岛市共享单车的调查过程中,经常看到共享单车被随意停放在小区内、学校门口、路边,甚至是路边绿化内,既影响城市的形象、破坏交通秩序,又占用城市公共空间。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1)公眾整体认知水平和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民众存在“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的思想,在停放共享单车的时候只考虑自身的方便,维护自身的利益;(2)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管。城管局和交通局等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管理权限存在灰色地带,只能在权限范围内进行监管,而且监管力度不够。(3)政府未提供明确充足的停车区域,当周围没有自行车停放区时,用户只能随意停放。
(三)共享单车用户安全存在风险
秦皇岛市目前尚未出现严重安全事故,但是也存在未成年人骑车上路,用户出行逆行、闯红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占用机动车道扰乱交通秩序或者在非机动车道与行人争道以及用户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情况,提高了风险。安全问题往往有以下几种原因:
(1)不符合骑行范围的人骑车,如未满12周岁的儿童,共享单车企业方虽然明确规定禁止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自行车,但由于运营机制尚不完善,做不到明确有力的监控;(2)用户自身操作不当;(3)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4)政府对此处于缺位状态,并不是政府置之不理,而是目前尚未有针对性和全面性的政策,共享单车处于交通、城管局、公安和银行等多头管理状态,具体职能尚未明确分配,有关政策仍未出台。
(四)相关政策、规章不完善
直到2017年8月2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肯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意义,对相关运营企业提出了要求,并为政府规范共享单车管理指明了方向。然而目前秦皇岛市政府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规章,各部门无法实施针对性、规范化管理,相关企业也就无法规范的运营。
据秦皇岛日报报道,由于共享单车的无序停放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无序投放等问题,自2018年2月6日起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专项共享单车治理工作,在与相关企业多次联系无果之后他们进行强行清理,把共享单车拖走扣留。由于没有具体指导规章,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只能是在共享单车破坏了他们的管理秩序之后对其进行简单清理,而清理之后的一系列问题如怎样处理被扣留单车、如何惩戒相关企业等问题的处理都无章可循。
二、治理对策
(一)从用户方入手,减少共享单车使用的不良现象
1、转变公众的认知思维,以小区等基层社区为单位,加强宣传教育。不管是乱停乱放单车还是偷盗破坏单车者,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在暂时利己的情况下,已经损害了他人的利益。而且自己在并没有意识到他们使用单车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最终增加了共享成本。[1]要让公众认识到使用共享单车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对共享单车,我们不仅要共享,也要共同维护;2、建立“不文明行为人人举报”制度,对举报有效者实行减免骑行费用等奖励政策,在公民中间形成良好的监督,有效防止各种不文明行为的泛滥。3、建立和发展中国共享单车志愿服务群,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为主体,鼓励社区居民和其他行业的志愿服务者加入共享单车志愿服务群,携手建成规范的共享单车志愿服务组织。政府也应对共享单车志愿服务组织给予资金、政策上的支持,使得组织健康规范运行。
(二)政府要主动承担管理主体的责任
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在共享单车的治理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1、在10部委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吸取其他地区良好的政策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规章;2、与共享单车企业合作,进行共享单车的信用管理。建立一套信用系统,将用户分为较差、良好、优秀等三个等级,三个等级在用车价格、预约等功能进行明显的区分,当用户出现不文明用车行为时,降低其一级信用等级,以此促使用户文明用车。3、增划共享单车专门的停放区域,完善配套基础设施。4、政府应出台相应的管理细则,对共享单车的停放、使用作出规定,对于乱停乱放、违反交通规则和蓄意破坏的行为给予处罚。[2]5、必要时采取购买服务措施。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共享单车的摆放、维修等工作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保障单车的质量和有序停放。6、运用大数据等科技,科学分析秦皇岛共享单车需求量,在对共享单车企业进行进入管制以及后期增加或淘汰单车的过程中,把单车的总体数量控制在一个范围内。7、动员企业完善服务和管理制度,使企业明确界定并完善各部门的职能,各司其职,相互补充,形成共享单车科学高效管理的合力。
(三)完善秦皇岛共享单车企业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截止到目前,共享单车企业在进入秦皇岛投放单车之前并未与政府经行沟通,而是直接私自投放,这极大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难度。因此政府要规定共享单车企业在经过调查及审核后才能进入秦皇岛,并就投放数量、区域和后期管理等与企业签订合同。建立完善政府对各企业的考核与奖惩机制,对已投放的单车进行追踪观察,使明显发展状况不良的单车退出秦皇岛市场。
(四)推广完善电子围栏技术
优化设置共享单车的停放区,避开市中心、停车场等拥堵地区。可以参照深圳出台的管理方法要求在非公共区域(住宅、商业办公等)自行设置自行车停放区、采取技术、管理等手段,保證车辆按区域和地点规范停放。[3]不同的地区因地施策,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五)加大对共享单车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及管理力度
1、在基础设施的强化上,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建设城市交通慢行系统。慢行交通为目前的交通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和发展方向,[4]它是针对行人和骑车人的需求,以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为基础,结合城市沿线土地利用以及服务设施,给行人和骑车人以安全、通畅和舒适的行车环境的交通模式;2、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作为公众权力的代言人,政府应主动承担监管责任,保障公众权益。[5]政府应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监管,对于自行车设定严格的安全指标,要求企业对问题车辆及时维修,对报废车辆及时清理。并且监督运营企业为用户购买保险。3、政府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领用户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总的来说,面对共享单车这一新鲜事物,亟需形成一套完备的治理模式,需要各个部门协商交流,明确权责界限,加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实现共享单车的稳定科学可持续发展。
(燕山大学,河北 秦皇岛 066000)
参考文献:
[1]王洁.共享单车的治理—基于多元共治的视角分析[J].决策探索(下半月),2017.
[2]郭鹏,林祥枝,黄艺,涂思明,白晓明,杨雅雯,叶林.共享单车:互联网技术与公共服务中的协同治理[J].公共管理学报,2017-07(3).
[3]王爽.城市共享单车规范发展研究[J].合作与科技,2018.
[4]姚文琪.城市商业区慢行系统的营造——以杭州武林地区为例[J].城市规划学刊,2010,7.
[5]何秋云.广州市共享单车发展中政府责任研究.2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