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胜诉不能靠“拉关系”
2018-07-09发自浙江杭州
文/图_本刊记者(发自浙江杭州)
刘彦
今年36岁的刘彦是湖南涟源人,本科和硕士均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后他曾经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五年,在纪委系统从事案件审理工作两年,具有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与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经验。刘彦在法院、纪委工作期间虽然表现俱佳,但他却毅然辞职当了一名律师。“纪委干部辞职”“法官辞职”这一舆论关注的焦点现象发生在刘彦身上后,他究竟有着怎样的付出、怎样的收获?近日,刘彦接受了本刊记者采访,讲述他从一名法官到纪检干部、再到一名律师的心路历程。
“归零后重新出发”
“刘彦辞职了!犹如这个冬天里的一个响雷,让‘纪检君’始料未及,扼腕不已,没有想到一个对反腐败工作如此热爱的人居然会离开他心爱的岗位。一年来刘彦在本公众号就发表了《纪检体制改革十论》等数十篇深度文章,其中很多篇文章获得10多万阅读量,深受读友欢迎。”知名微信公众号“我们都是纪检人”如此形容刘彦从纪检岗位辞职时的感受。2016年12月,刘彦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纪委辞职“下海”。
2017年1月,刘彦供职于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转身成为一名律师,“我感到自豪的是,这么多年来,不管岗位如何变化,我始终坚守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第一线。”而在此之前,他在吴兴区纪委工作了三年,任该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副主任。从很多人认为很神圣的纪检岗位上辞职“下海”,刘彦究竟为何会做出这一选择?
“其实,这些年下海的念头一直缠绕在我心头,很多个夜晚都辗转反复,彻夜难眠,一直在思考人生的价值。这次也是在仔细斟酌、认真权衡之下,痛下决心。”刘彦曾经在一次与媒体记者谈话时袒露了自己的心声:“我要将自己归零后重新出发。尽管我离开了纪检队伍,但我还是在大家身边,和大家一起见证中国法治的进步和反腐败的辉煌。”刘彦的语气中对中国法治的发展前景满是憧憬。
刘彦对法治的理想与情怀,与他多年的求学生涯、工作经历息息相关。在进入纪委系统工作之前,他的身份同样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使者——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翻阅刘彦的履历表发现,2006年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后,他考入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为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法学硕士。2009年至2014年度,他先后在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过民一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娄底市双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挂职),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刘彦在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获“突出贡献奖”“调解能手奖”等荣誉。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等各类媒体上发表了约200篇评论文章,其中多篇论文在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征文活动中获二、三等奖。身穿法袍的刘彦始终怀着一颗滚烫的心,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是我自励自勉的行为准则。”
刘彦回顾他当法官的体会时说,法官和律师都要精准把握法理,双方都要以不卑不亢的姿态去赢得对方的尊重。“法官欣赏什么样的律师?绝不是那些唯唯诺诺的律师。反之,律师尊敬什么样的法官?也决不是那种傲气凌人的法官。”刘彦在法院工作时,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律师,但他坦言,绝大多数律师都没有能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其中有一个例外。”
那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很多人以为,此类案件就是简单地计算下赔偿金额就完事了。实际上,这类纠纷往往存在许多实务难题,很凑巧,刘彦审理的那个案件就属于此类型。首先,该案律师对法律关系从学理到实务进行了翔实的论证;其次,该律师在法庭上面对对方的咄咄逼人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击;最后,在庭后的沟通过程中,该律师也充分展示了他敬业、钻研的一面,没有因为面对的是二审法官就极尽讨好之能,相反,他递交了自己发表的学术论文和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建议,始终保持不卑不亢的姿态。
“这样的律师,让人耳目一新,作为法官,不仅能从他身上学到一些专业知识,而且他能显著区别于那些毫无特色,见了法官就卑躬屈膝的律师,他的积极向上、阳光有为的一面感染力十足。案件不论胜败如何,他给我的印象都十分深刻。”刘彦说,但是,不卑不亢决不是不知进退,甚至胡搅蛮缠,死磕案外因素。不卑不亢一定得基于对法律关系的透彻把握,一定得对诉讼程序与技巧做到游刃有余,一定得保持彬彬有礼的基本职业修养。律师和法官之间有分歧、有冲突是正常现象,但是更多的应该是共赢,聪明的法官善于借助律师的力量实现案结事了,聪明的律师善于依靠法官的帮助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有‘舍’才有‘得’”
刘彦从纪检岗位辞职后,曾经有好几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向他伸出了橄榄枝,经过考量,他选择了去京衡律师事务所当律师。该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陈有西是享誉业界的著名一级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知识产权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我选择了这家比较看重社会责任的律所,希望自己在这个平台上能够为国家法治进步多做点事,这是我作为法律人的一个梦想,相信很多法律人和我一样。‘京衡’吸引体制内辞职的法官检察官非常多,我们上海分所因为接纳的检察官太多,被有的人称之为‘上海市第四人民检察院’。”
“几乎每一个辞职的法官刚做律师时都会有不适,一个优秀的法官想华丽转身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面临着许多转变。但无论如何,最基本的底线原则必须把牢,情怀与理想必须坚守。”刘彦感触地说,脱下法袍后立马就面临生存压力,首当其冲的是案源的问题。如何开辟案源,是所有刚从法院辞职做律师的人都得认真学习的第一课。特别是作为曾经的法官和纪检干部,更应该思考如何快速发展,做得与其他律师“不一样”。
“当然,当法官时间长了,形成的一些固有观念反倒会影响案源的开拓,实际上,我收的案件数远比拒绝的案件数要少。”刘彦认为,当律师,赚钱固然是目的之一,但如果一名律师一头钻进了钱眼里,那就背离了当律师的本意。“律师是需要理想和情怀的。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后,刘彦和同事联合开发了《走进纪委监察委系列法律服务产品》。“其实在监察法征求意见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这个问题,监察委调查阶段律师不能介入了,那律师的刑辩业务自然就会受到极大影响,怎么去拓展业务呢?我想到了通过延长战线,以刑事非诉法律服务产品的形式提供高端法律服务。”
每一个律师由于其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业道德等的差异,对同一案件很可能给出完全相反的意见。经常有当事人在向刘彦咨询结束后说这么一通话,“刘律师,来您这之前,我也咨询过几个律师,但是您的分析是最准确、全面的,让我省事又省时。”另一位当事人胜诉后发了条信息给他:“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是您给了我坚持到底的底气,衷心感谢您。”刘彦发自内心地说:“用律师的专业法律知识,用心去办好每一个案件。办好一个这样的案件胜过一打广告。好口碑、好声誉既靠过硬的业务技能,更要靠当事人的口口相传。”
“让每个当事人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法官职业的忙碌和艰辛是有目共睹的,刘彦是从法官岗位走过来的人,自然格外感同身受。刘彦自己辞职出来当律师,但是他却不赞成这种现象成为潮流,“法官们都要珍惜当前的幸福生活,真要大量辞职出来,很多人都会找不着北。说实话,我不赞成法官辞职下海,特别是辞职后直接去律师事务所。”
刘彦为什么会给法官辞职现象泼冷水?刘彦认为,法官和律师都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但是,两者的职业区别是显而易见的,这两个职业角色在工作具体目标、思维方式、出发点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
“一是认为‘当律师好干,来钱快’其实并不准确。律师业经过这么些年的高速、规范发展,一夜暴富已经成为神话。而且律师业的低价无序竞争现象也大量存在。实际上,律师是专业性极强的职业,很可能不同的律师代理相同的案件,结果截然不同。”
刘彦“泼冷水”的第二个理由是,本领恐慌同样指向辞职法官。一方面,市场上不缺律师,但相当一部分律师执业初期都挣扎在温饱线上。另一方面,市场对高端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有些法官的知识结构、思维模式、办案技能都相对固化,且不易接受新事物、新思潮,一些民事法官常年审理的几乎都是离婚、民间借贷等常规案件,而这些恰巧是市场已经饱和的领域,竞争异常激烈。“不要以为你曾经当过法官,你就一定能办得比别的律师好!辞职出来后,你会发现法律服务市场远非想象的那么单纯,知识储备不足将会困扰你相当长一段时间。”
“律师执业远比你想象的艰辛!”这是刘彦“泼冷水”的第三个理由,也是他的切身体会。刘彦结合自己当律师的经验总结道,律师代理案件首先是接案,“案件不会自己来”;当事人找过来后,很有可能要经过反复协商才能敲定合同,更多的情况是当事人“日以继夜”地咨询,然后毫不留情地换律师;再然后就是一系列异常繁琐的诉前准备工作,“可以说每一个小环节都有可能耗费你大量的时间、精力”;再然后就是庭审。“开完庭后,案子就办完了?还有一大堆事等着你呢!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会无休无止地向你咨询各类问题,要求你对案情做各种预估。”
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刘彦挺不好意思地说:“您看,我头发就快要掉光了,律师职业太耗脑力了,我昨天刚从衢州赶回来,接了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案。几十本卷宗,我连续阅卷一个星期了,正在‘赶’辩护意见。”他说,律师职业表面的光鲜之下有太多的汗水和泪水。刘彦深有感触地说,律师不是一个逍遥自在的职业。“有的法官会觉得体制内的拘束比较多,稍有越轨就会被纪委监察委盯上。但是,律师决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职业。”而且,律师的时间不可以随意支配,甚至连每周陪家人吃几顿饭都变得奢侈。
虽然刘彦给“法官辞职当律师”现象泼冷水,他自己也切身感受到了其中的酸甜苦辣,但他仍义无反顾地坚守自己的理想和信念,选择在律师这条道路上坚持走下去;而且他对个别律师靠拉拢法官、依靠权力办案的现象不予认同。前不久刘彦接到一个当事人的电话,说其家属因开设赌场被刑拘。当事人首先问他在当地公安系统有没有“过硬的关系”,能不能先把人“捞”出来;接下来当事人问,在当地法院有没有“过硬的关系”,能不能保证判缓刑。通话五分钟后,刘彦告诉对方:“您的案件我真的可能办不好,因为我仅提供过程代理,不保证结果,而且我从不‘勾兑’!”
“一是认为‘当律师好干,来钱快’其实并不准确。律师业经过这么些年的高速、规范发展,一夜暴富已经成为神话。而且律师业的低价无序竞争现象也大量存在。实际上,律师是专业性极强的职业,很可能不同的律师代理相同的案件,结果截然不同。”
那么,是刘彦真的因没有关系办不好这个案件吗?刘彦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都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读的,他在全国各地很多政法机关都有校友;毕业后,他又当过五年法官,在纪委工作过。“如果要拼关系,我还真大言不惭了,是有点优势!而且,非常凑巧的是,刚好当地公安刑侦大队和法院刑庭的负责人我都很熟,可我还是一口回绝了这桩业务。”
刘彦解释说:“正因为我熟悉权力运行模式,所以,我从不拍胸脯保证案件一定就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决定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关键在事实分析和业务技能,至于和政法机关的关系问题则是次要的。胜诉不能靠‘拉关系’。”刘彦毫不含糊地向当事人指出,他不会为当事人去行贿政法干警;但是,他一定会尽其所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当事人都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