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专业课程规划设计协同创新研究
2018-07-07沈斌韦庆文
沈斌 韦庆文
【摘要】高职院校教育的特点决定了高职院校在专业课程规划设计创新时,必须采用与企业等主体协同创新的方式。为了有效推动高职院校专业课程规划设计协同创新,需要建立有效的协同创新机制。在协同创新机制中,影响协同创新效果的主要因素是相关知识的转移效果。
【关键词】课程规划设计;协同创新;知识转移;资金投入
在高职院校课程规划设计协同创新过程中,高职院校教师、在校学生(指与课程相关的在校学生)、毕业生(指学过相关课程的毕业生),其他高校(主要是高职院校,也包括其他高校)、企业(包括企业整体和企业员工)等主体的协同,有助于提高高职院校课程规划创新的水平。从理论上讲,参与协同创新的主体还应该包括其他用人单位。但是,在现实中,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大多数进了企业工作,因此,在本文中,只考虑企业对高职院校课程规划设计协同创新的影响。
课程目标设定的过程,主要是为了解决选哪些课程的问题。有关这方面问题的知识一般被认为是显性知识,包括在校学生、毕业生、企业(员工)在内,对课程的选择,往往都会有很明确的认识,其选择相应课程的理由也是很容易被理解。同样,有关课程重要性排序的知识也属于较容易编码的显性知识。不过,不同主体对于课程设置和课程排序依据的表述,往往既存在有利的方面,也有不利的方面,而“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权衡技术事实上是较难编码的隐性知识,对这些知识需要进行隐性知识的显性化。因为权衡技术存在差别,所以导致了不同高职院校课程目标设置以及课程重要性排序方面的合理性存在差距。
一、課程评价机制设计
在课程评价方面,一般的高职院校的课程评价都是一学期一次,这一次的评价就是最终评价。不过,这样一种评价机制,往往不利于高职院校课程教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因而,本文认为高职院校有必要在每学期设置预评价(期中评价)和最终评价两次评价。与课程目标设定、课程排序一样,不同主体给出的评价用语以及评价依据是显性知识,而对评价用语中指出的优点和不足进行权衡的技术则是隐性知识。在预评价过程中,企业员工在评价的基础上,可以给出有关改进教学方法的建议,企业员工拥有较丰富的实践知识,可以和高职院校教师所拥有的理论知识形成互补。企业员工向高职院校教师转移的有关教学方法方面的知识,如果可以被编码,就能较容易地被许多高职院校教师所了解和掌握,那这种知识就是显性知识;反之,如果只能被比较少的高职院校教师所了解和掌握,那这种知识就具有隐性知识的特征了。因此,如果高职院校教师的领悟能力较强,能够掌握相关的隐性知识,则这种隐性知识会对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的增强提供更大的帮助。
二、知识转移渠道分析
知识转移渠道分为社会化渠道与媒介化渠道。社会化渠道是指知识转移以社会化的方式进行,即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和互动,这是隐性知识转移的主要途径。社会化渠道又可分为正式渠道和非正式渠道,正式渠道是指知识沿着一定组织关系在相关人或群体中转移的渠道,包括各种类型的会议及课程等;非正式渠道是指制度性组织关系以外的转移渠道,非正式渠道中的知识转移是组织中人际互动的结果,具有交流的广泛性、随机性等特点,包括人员转移、人与人之间的交谈,非正式的兴趣小组与联谊会等。媒介化渠道涵盖所有具有公共属性的编码知识,它不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和互动,而是以各种媒体为媒介的转移渠道,包括平面媒体、广播媒体 (电视、电台)、数字媒体 (互联网和其他使用计算机技术的媒介)等。
在高职院校课程规划设计协同创新过程中,运用较多的是社会化渠道中的非正式渠道,相比于媒介化渠道,运用这种渠道进行多主体的互动,其成本相对较低,在渠道运用上也相对更加灵活。对于在校学生,也可以运用社会化渠道中的正式渠道。而对于毕业生、其他高校(教师)、企业(员工),因为不存在组织中的隶属关系,所以,较难采用社会化渠道中的正式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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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