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8-07-06罗为刘雨露
罗为 刘雨露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兴起,保险业作为网络技术应用的先行者,网络保险已经发展近二十年。网络保险的出现对保险行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论文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议,以期保险行业发展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扬长避短,维护保险行业在网络技术的有力支持下,健康、快速、科学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保险业的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
【关键字】网络保险 风险 问题 对策
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与此同时,保险行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之一。保险在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而网络保险营销是我国保险营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公司选择合适的网络营销模式,运用新的理念,有助于保险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一、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一)网络保险增长速度快。近几年,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一直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各家保险公司先后都开发了自己的网络营销平台,在网络上推广自己的产品,到2017年底,网络营销公司数量近120家。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底,原保险保费收入36581.01亿元,同比增长18.16%其中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2496.6亿元,较2012年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实现了20余倍的增长,增长速度极快。
(二)互联网企业提供网络保险营销平台。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乐视等大型互联网公司都看好保险行业的发展,为互联网保险提供平台,进入保险行业。
二、网络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保险存在客户信息泄露风险。由于网络保险的交易是通过互联网实现,因此风险也与互联网风险共同存在,客户的信息保密性和交易安全性仍存在一定风险,交易风险和产品风险也很难全部避免。我国互联网安全保障不成熟,致使客户在保险网站上填写的信息泄露,现实的消费者考虑到自身的安全问题,对网络保险心存疑虑,更愿意通过传统保险方式去购买保险产品,这一事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网络保险的发展。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年保险市场鱼龙混杂,市场监管比较困难,相关法律法规有待改善,从业人员或者保险机构钻法律漏洞,甚至违规操作。同时网上安全和消费者信息保密性等问题还尚未解决,限制了网络保险的长远发展,我国对电子商务相关政策不够明确,相应的标准、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在近几年的网络保险快速发展和变革中,一系列问题凸显出来。
(三)传统保险观念的制约。网络保险对于保险行业来说,是一个比较具有冲击性的新模式,一些还停留在过去传统管理阶层的领导人员还是秉持着自己的那一套老旧思维。一些消费者受传统保险的影响,也觉得网络保险不能带给自己足够的安全感,对于这种新的营销模式不能很快接受,也不敢自己首先去尝试。这就制约了网络保险的最初发展,是网络保险在初级阶段发展缓慢,存在诸多困难。
(四)产品设计单一,范围狭隘。保险产品设计跟不上市场需求,创新不足。有些公司只是單纯的制作了符合自己公司的营销观念的网站,而没有满足客户对于网络消费的要求,使其没有想购买产品的欲望。有的公司产品设计单一,甚至与其他公司雷同,网站包含内容较少,客户的选择性也就少,对客户进行了限制,使消费者得不到满足。
(五)经营模式多样,缺乏完善体系。互联网技术与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互联网保险的经营模式多样化,保险公司与网络技术公司合作,通过网络平台建立自己公司的网站,并在网站上向消费者提供产品信息。尽管我国网络保险现阶段经营模式多种多样,但每一种模式都不够完善,都存在着自身函待解决的问题,自主经营模式存在宣传难、产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中介代理模式存在产品缺乏创新、销售受限制等缺点;网络兼业代理模式存在缺乏有效地监管、市场秩序混乱、运营效率低等问题。
三、促进我国网络保险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提高网络保险的安全性,降低风险
完善网络保险安全体系,建立更具有保障的安全系统。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违法部门的惩罚力度,加强企业和公司对法律的敬畏,同时加大保险安全意识的宣传,增加消费者的宣传意识。保险公司理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测体系,随时测定自己公司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安全,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
(二)提高网络保险的知名度和广泛性
保险公司应做好媒体宣传,大力推广具有自己公司特点的网络销售模式,增加网络保险的普及,还应该多增加自己的客服人员,建立专门的部门去推广和宣传网络保险的优点,相关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的监管力度,从而提高消费者对网络保险的认可度。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和银行合作,增加消费者在网上支付可用到的银行卡种类,也可以利用银行强大的分销网络销售一般的保险产品。增加多样化的产品及产品组合来吸引更多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买保险,消费者越多,保单越多,网络保险的知名度也就慢慢扩大。
(三)进行业务创新,培养专业人才
保险公司要不断加强业务创新,开发适应大众需求的产品,要不断推进业务管理、销售方式、人才开发等的改革。保险公司要通过自身的产品创新和优化来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同时,保险公司必须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专业综合型人才,培养员工运用网络保险来处理保险业务的能力。在员工管理上,既要注重培养高素质人才,又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的培训,加大对员工的监管制度,防止员工的非法操作对公司造成损失。
(四)提高网络保险的服务质量
保险产品本身销售是一个环节,最重要的是要做好营销之后的服务工作。网络保险比较特殊,客户往往是单向联系,跟线下销售相比,无法做到完善的跟踪服务。因此,保险公司在提供产品选择的同时应该提供更便捷、更人性的理赔、咨询服务,并且做到全方位的服务。
(五)培养消费者对电子合同的认识
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传、电报、用于数据交换的EDMS、电子邮件)等,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签名等形式将成为未来保险营销、承保过程中的常态。公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保险公司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开展保险业必须经过保监会或授权机构的许可的市场准人制度。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合同合法性的认识,消费者应通过保监会网站查看网络保险产品的单位信息,拨打保单服务电话,确认保单的真假。当购买到虚假保单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