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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测量表尺对“越轨”动机的影响

2018-07-04赵雅彬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5期
关键词:越轨社会制度规范

摘 要 趋利避害是每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心理动机,所谓“利”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或者不同的社会制度、宗教习惯的不同而产生或大或小的差异,但是在每个社会发展阶段、每种社会制度和各个宗教的成员们都会为了达到其所在的组织所具有的价值取向,也就是趋利避害中的“利”,绝大多数的成员会通过社会规范所认可的“在轨”行为去达到该社会的被认可状态,但是还有一小部分人会通过越过社会所容忍的行为规范,也就是“越轨”行为,而达到被社会认可的状态。每个社会的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制度具有不同的社会成功标准,因此其中“越轨”成员为了达到其所要被认可状态的动机也不尽相同。所以为了更清楚的研究社会测量表尺对该社会下的越轨动机的影响,就不能仅研究 “越轨者”本人的动机,还要对“越轨”人的动机进行社会体系上的剖析。

关键词 社会制度 规范 成功标准 越轨动机

作者简介:赵雅彬,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302

生活在不同社会体系或者宗教制度的人会有不同的价值观、社会观,因此人们倾向去追求的物质上的或者精神上的“利”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在我国被问最多的是每个月挣多少钱,一年能挣多少钱,可见目前我国衡量成功的标准大多是偏物质上的,因此我国出现的很多犯罪都是基于为了获得财物的动机而进行的越轨行为,但是在发达国家中其社会成员追求的是更自由,能够无拘无束的状态,因此出现了许多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上的需求而出现的越轨行为,例如在美国发生的“黑色大丽花”事件,至今仍有为了获得这种犯罪的成就感而主动虚假投案的情况。同一时期不同制度的成功标准有所不同,与此同时,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的衡量成功的标准也千差万别,在我国古代的社会层级划分中,按照士、农、工、商的层级进行排序,那个时候的商人在社会上地位低下,例如经过了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士兵可以通过杀敌来获得爵位,因此,在那个社会制度下,衡量社会成功的标准在绝大程度上取决于一种等级式的身份,与此相对应的犯罪动机就是为了获得某种身份、爵位,史书记载商鞅变法的军功制为了激励士兵杀敌,战争结束后根据斩获敌军的人头来认定军功,分封爵位,但是该制度实施后出现了许多官兵为了封爵而对同伴进行杀害而获得同伴所斩获的敌军人头,可见这类犯罪的动机是基于追求更多高社会身份。

放眼现在社会,介于生活压力的增大,衡量一个人在该社会制度下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物质财富的多少,与此对应的 “越轨”行为的动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通过 “越轨”去走获得物质财富的捷径。

一、 社会的测量表尺

在一个社会中,中产阶级的价值观是衡量人们行为和成就的测量表尺,美国社会学家金斯利·戴维斯将美国的中产阶级的测量表尺归纳为九点:雄心、个人责任、学习并掌握技能、世俗的禁欲主义、理智、风度礼貌和人格的合格修养、控制身体攻击和暴力行为、有益于健康的娱乐、尊重财产。

美国社会就是用上述九个方面来衡量一个人在美国社会中的成败、对错。对于一个人在社会中的成败、对错而言,成功学家卡尔博士给出了一个世界范畴内普遍的对于成功内涵的概括:“一是社会承认了个人的价值,并賦予个人相应的酬谢,如金钱、地位、房屋、尊重等等;二是自己承认自己的价值,从而充满自信、充实感和幸福感。”有一种通俗的说法就是:完成了预定的目标就是成功,虽然每个人理想的成功状态不尽相同,但是在同一社会制度,宗教信仰的影响下,该社会制度或者宗教内的成员预定的目标也会大同小异。

普遍来讲,人首先要追求的是物质上的满足,也就是物质带来的生理上的感受,在物质上的满足又分为多个层次,首先要满足个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在个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得到满足后,追求的是围绕着这个人而展开的周围关系的生存条件的满足,当生存条件得到保障的时候,精神上的某种追求又会出现,但是这时候并不是直接的精神追求,而是通过一些除了满足生存需求外的物质需求来实现自身的精神上的追求,例如,当下的人为了能听到更高品质的音乐而购买昂贵的耳机;为了打球而购买昂贵的球拍,其并不是没有这种物质就会影响生存,但是为了追求一种更好的听觉体验和物质上的成就感,这类行为就会出现。最后,虽然在当前强调金钱的价值的中国社会氛围下这种情况很少见,但是确实存在该层次,就是当人对以上需求得到满足,就会产生一种只属于精神上的追求。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各个宗教中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是否受到该社会范畴下其他人认可的标准不尽相同,具有多样化的成功衡量标准也会促使该社会制度或者宗教成员具有多样化的行为去获得该社会制度下的普遍认可,例如在美国的社会制度中,成功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一个人是否成功不仅仅看他有多少钱,美国的成功观强调以个人为中心,一个新闻讲过一个美国人放弃本国良好的福利制度,来中国做驴肉火烧,而且做得有声有色,对于美国社会来讲,根据美国的社会成功的衡量标准,这也是一种成功,因为他实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在他的精神生活层面得到了满足。

反观中国人的成功观,中国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中国人的成功往往与权力具有密切的联系,这其中一定与曾经存在了几千年的科举制度密切相关, “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等儒家古训不一而足,在历史上,读书意味着中举,中状元,意味着当官,就连两千多年前的商业巨头吕不韦, 也不惜散尽全家钱财去辅佐异人去挣皇位,去得皇权。

但是同一社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社会的测量表尺也不尽相同,在我国建国初期,六七十年代的政府官员们,将为人民服务作为心中最重要的事。他们为了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不计较个人利益,带领群众大干社会主义的精神。即便在物质生活优越的市场经济今天,重温他们的事迹,也同样催人泪下,感人至深。中国是一个具有数千年农耕文明的国家。自古以来,中国人就一直局限于熟人圈子里的社交活动,这使中国人在熟人圈子里占优势。那时人们的生活半径很小,每一个人的一举一动大家都能看得见,大家不仅以法律为底线约束自己,更是以道德为标准要求自己,时代在进步,随着社会开放和人口流动,“我们带着‘熟人的胎记,带着小农经济的DNA,走进了期待中‘公民社会。来到了陌生人群中,一下子觉得没有了约束,反正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结果坏事全出来了”。

我们的社会经历了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之后,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場经济的发展道路,物质不再是建国初期那样匮乏,但是精神层面没有跟上物质发展的步伐,出现了某些社会族群一味追求物质、精神空虚的缩影。

二、产生“越轨”动机的原因

犯罪动机的产生来源于人对某种物质或者精神上的需要,犯罪是行为人不能在该社会规范认可的条件下取得该社会测量表尺所评价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成就,而突破社会规范进行越轨行为的产物。从人的需要的涵义来看,需要本身无所谓是非善恶,他们的需要是在该社会测量表尺的存在而产生的,是每个正常人都具有的,但是大多数人能通过社会规范允许的手段与方式满足这些需要,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或者虽然不能通过符合社会规范内的手段满足自身需要,但是行为人自身能够有效地、合理地控制这些需要,不会因为必须满足某种需要而突破该社会规范下的准则进行越轨行为。正如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说过: “人类欲望的本身并没有贪欲,贪欲是从一个人的需要和另一个人的需要发生冲突才开始的,是由于必须用武力、狡诈、盗窃,从邻人手中把快乐和满足夺过来而产生的。”犯罪动机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下,犯罪人进行该社会普遍追求的目标的行为中,未能合理有效控制自身的需要或者为了满足需要突破了社会规范而产生的。

在犯罪原因和犯罪动机的自述材料的研究基础上,我们得到了下列几种回答:“我想有一支枪,但是无法弄到,于是就到靶场偷了一支。我的行为没有被人发觉,后来,我就开始偷家里的钱,偷邻居家和熟人家的钱,只要有机会,到处都偷。我把偷到的东西变卖掉,得来的钱我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我偷了邻居家的钱,因为他的儿子有两条牛仔裤,我心里也想有一条这样的裤子,可是我的父母没有这么多的钱。谁家钱多,我就偷谁家的,甚至去抢。”、“我撬开了汽车门,因为汽车里有贵重的进口录音机。我把录音机卖了好价钱,就用这笔钱和小兄弟去莫斯科兜了一趟。”、“我想自己口袋里有些钱,可是家里不给。起先我偷同学的钱,后来偷老师的,偷来的钱我就乱花,我爱买什么就买什么,爱上哪儿就上哪儿。”、“如果我把他杀了就好了,他总是在女孩子面前挖苦我。我不是胆小鬼,我得报仇,我把他痛打一顿,打死了才解恨,可是他只伤了点皮肉。”、“没有人要我去偷,我看到电影里是这样的,我也学着去偷。”

通过材料的分析,我们要更深层次的阐释下引发犯罪动机的原因——需要。根据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我们得到他将需要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级,其中最低层级的需要是生理需要,最高层级的欲求是自我实现的需要,人普遍具有一个向更高层级追求的诉求。

我们上文阐释出需要是人进行行为的动机,但是单凭需要还不会让人产生满足需要的行为。需要对人的行为的影响中不具有指导和规定的效能。

我们通常认为,动机是引起人们进行活动的直接原因,而需要是让人产生动机的根本原因,但是需要不能够对人的行为产生直接原因,而是通过动机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作用;在人的行为发生的过程中,需要和动机都对人的行为发生起着推动作用。但是需要是产生动机的前提,没有需要不可能有动机。需要是在社会测量表尺的影响下,人对某种目标的追求,而动机则是引起和推动人去从事某种活动以满足一定需要的心理意念。当人所追求的需要脱离了现实实际,为了使需要得到满足而进行的行为手段与方式突破了社会规范的最低要求,这时的需要就已经发展成为了动机。需要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君子爱财没有问题,但是问题在于取之有没有道,会不会通过越轨行为来满足需要。除此之外,根据其他心理学家的主流观点,还将需要分为自然需要和文化需要、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其中文化需要和精神需要都受到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也就是说社会成功的衡量标准对人们在该社会中的需要产生着绝对的影响。

三、不同的社会测量表尺对 “越轨”动机的具体影响

发展较为完善的社会测量表尺包括个人品质和自身能力等多个方面的评价,相比较为完善的社会的测量表尺,外媒批中国目前的社会成功定义比较单一:有钱即成功。因为在当前阶段来看中国是一个发展不均衡的国家,社会成员的精神发展速度远远不匹配物质发展速度,造成了在思想上将物质财富的多少成为评价一个人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上文中写到:因为没有达到社会成功或者社会测量表尺的成就标准,就产生了越轨的动机,因而产生犯罪行为。在测量表尺多样化的环境下,生活在其社会制度下的社会成员具有多样化的追求,可以在多个方面获得成就感,从而比较容易在社会中得到认可,由此会约束其自身不进行不符合其身份地位或者为了维护其长期存在的成就感,而不想去进行越轨行为;相比之下,中国的社会测量表尺比较单一,能够获得成就感途径比较有限,但是在不同社会环境下,人类个体性格的多样化现象是普遍的,因此多样化测量表尺恰好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人的个性化的追求,从而使绝大多数人为了维护自身在其个性化追求下获得的成就感,不想去进行“越轨”行为,而中国的社会测量表尺比较单一,虽然大多数人是在围绕着该社会成员普遍追求的目标进行努力,但是由于社会测量表尺的单一,并不能够很好的涵盖大多数人的个性化追求,因此还有一部分人因为自身的个性化追求不想达到或者不可能达到,因此对自身的认可度降低,最后藐视或者违背社会规范,并突破规范进行犯罪。

(一)不同社会测量表尺所导致的社会管理政策的差异

一个社会成员在该社会制度下的自由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犯罪动机的产生,如:性交易是否被该社会规范所认可。虽然社会大多数人能够通过婚姻、恋爱等通常方式获得性的快乐,但是始终有一部分人由于多种原因无法获得婚姻或者恋爱,如果一个社会让一部分人绝对不能得到性快乐,那么在该社会环境下注定会引发性犯罪,在当今各国,已经有很多国家,采取了对性交易合法化的态度。因为获取性快乐是大多数人的一种天生的生理需要,因此强奸罪是一个比较传统的犯罪现象,而且强奸罪的发案率较高。例如荷兰、西班牙等许多欧洲国家通过将性交易合法化,使那些不可能得到性快乐的社会成员具有合法的获取途径,从而使其性需求的到满足,达到社会中减少该类“越轨”行为的目的,另一方面,在以上国家中还有一部分性犯罪,并不是仅仅为了得到性快乐,而是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精神追求,例如本文开头提到的“黑色大丽花”事件,该类型的性犯罪不仅仅是犯罪行为人为了得到性快乐,还有一大部分是因为该犯罪人自身的其他追求,比如心理上的成就感(受美国某些电视、电影风格的影响促使其具有该方面的需求)。虽然中国社会中有一些使性需要得到满足的方式,但是对于该类型服务的存在国家不予认可,尽管对于单纯的性交易不划在刑法处罚范围内,但也将该类犯罪认定为较为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这样一来就通过外力压制住了一些对性快乐有需求的人,但是治标不治本,不能够从根源上解决掉问题,矛盾依然存在,因此这些有性快乐需要的人,虽然绝大多数人不敢去触碰在这个社会制度下的规范,但是不能够确认所有人都不会进行越轨行为,因此造成了强奸类案件居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第二位的状况。

在对于私有枪支的管理政策上,私有枪支合法化的国家中有的国家枪支类犯罪发生频率较低,而有些国家枪支类犯罪发生频率很高,强调保障公民自由的一些国家,将公民可以持有枪支作为一项普遍的权利,但是社会成员的多样性、差异性的存在,会引发枪支弹药类的犯罪,例如前不久的俄罗斯学生枪杀老师事件以及美国中学遭受枪击案,由于国家强调保证公民的自由,做出了公民合法持有枪支的决策,必然而然会引发该类越轨行为的出现。

(二)不同社会测量表尺所导致的价值追求的差异

一些发达国家的社会测量表尺具有多个方面的评价,其中包括个人品质和自身能力等内在的精神层面,相比发达国家的社会测量表尺,外媒批的中国目前的社会成功定义比较单一:有钱即成功。在上文中写到:因为没有达到社会成功或者社会测量表尺的成就标准,就产生了越轨的动机,因而产生犯罪行为。在发展全面的社会的测量表尺多样化的环境下,生活在其社会制度下的社会成员具有多样化的追求,可以在多个方面获得成就感,从而比较容易在社会中得到认可,由此会约束其自身进行不符合其身份地位或者为了维护其长期存在的成就感,而不想去进行越轨行为;相比发达国家社会的多样化测量表尺,中国的社会测量表尺比较单一,能够获得成就感途径就比较有限,因此在我国由于财产问题所引发的犯罪占很大比重,而在社会衡量标尺在很多方面的国家中,其中很多犯罪都是因为心理或者精神问题,例如,有些犯罪分子甚至将达到的某种犯罪结果作为一种追求;还有一种是由于过度的追求自由,對于一些政策出现的不满,就去报复社会,从而引发严重的犯罪结果。

四、总结

大多数犯罪还是因为受外界因素的直接影响,但是行为人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价值观念也对其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例如某些犯罪人实行犯罪仅仅是为了得到心理上的一种追求,可能达到那种追求的成就感是该社会环境下的一种部分人的渴望。另外,一个社会出台的何种政策也受该社会的衡量标准影响,例如儒家思想氛围浓厚、思想比较保守的我国在近几年或者近几十年不可能出台将性交易合法化的政策,但是在一些思想观念比较开放的国家,对性交易的认可已经持续了很多年。总之,社会的测量表尺对该社会成员的“越轨”动机产生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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