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法治化路径
2018-07-04李明
摘 要 高校腐败案件频发、问题严峻,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考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意义深远。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应当向制度反腐转变、发挥智力优势、加强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反腐倡廉效能,依靠主观道德教育、注重廉政文化建设。
关键词 高校 反腐倡廉 科学化 路径
作者简介:李明,盐城师范学院商学院,副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298
一、引言
当前高校的腐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下中国社会精神和价值的迷失。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亦搭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然而有些深居象牙塔的高校领导干部、教师开始浮躁,越来越关注个体的利益和感受,并以此作为价值评判的尺度。长期以来,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价值得不到及时、客观、公正的体现和反映,高校的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地位没能在广大师生的头脑里牢固而深刻地树立起来。十八大以来,中央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发文,政府前后出台多项举措。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高校领域中反腐倡廉建设责任重大。2014年10月《关于深入推进高校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颁布和实施,这对于防范高校腐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高校腐败现象的表征及归因入手,进行整体性的科学判断,从而提出构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法治化路径。
二、高校腐败行为现象及特征
我国高等教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迈入市场化的轨道,招生数量急剧扩张。在校生数量的激增需要相应的校舍等资源与之相适应,因而新校区建设和城市大学城建设势在必行。我国高等教育虽迈入市场化,但非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化管理及市场化运作,其一定程度上还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且在学位等事项上得到法律法规的授权,接受行政法律规范的调整。这种非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化成了高校腐败的重要诱因。以晚近几年高校发生的腐败案件为样本,我们发现高校的腐败人员大多为高校党政领导和二级单位的党政领导;大多呈现窝案、串案;涉案人员大多具有高学历和高职称等。
通过对实践中高校腐败案件的考察,我们发现高校的腐败行为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高校的新校区建设、大学城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发生腐败行为。涉案的人员包括高校党政负责人及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的负责人。其主要在招投标、工程质量等方面与承建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实现利益输送。
其次,在高校后勤领域中,领导干部违规餐饮、公款吃喝等现象频发。再次,在教师职称晋升、中层干部选拔,学生保研资格确定、学生奖惩等方面贪腐频发,前者贪腐的主体主要是高校党政负责人,而后者主要涉及各教学单位的负责人、系主任和任课教师等。
最后,在学术领域也会涉及大量贪腐行为,主要包括高校科研人员通过买卖论文、窃取他人科研成果、虚假申报、结项课题等方式增加自我的科研成果,丰富履历,最终达致职称和职务的晋升。
作为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阵地,高校却逐步走向了腐败的深渊。因为腐败行为的频繁发生,利益取代了教书育人,长此以往,中国的未来必将遭受重创。在次意义上,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迫在眉睫。
三、高校腐败滋生的归因分析
腐败是一种世界性现象。反腐败斗争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长久以来,我国反腐败的斗争应该说从未停止过。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于反腐工作态度更加坚决。当下,高校存在的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从某种意义上,已不仅仅是个别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范化现象。因此,对高校腐败滋生的归因进行深入剖析,对于整体把握反腐败的局势,进行科学判断,进而采取相应措施,意义重大。
从社会的层面上,我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深刻变革,社会面临转型期的阵痛。“社会快速转型期的一个鲜明特点,是社会进步与社会代价共存、社會优化与社会弊病并生、社会协调与社会失衡同在、充满希望与饱含痛苦相伴。” 在市场经济中,一些人会出现种种失范行为,在利益文化心态上,会出现物欲化心态。常常做出不符合社会规范和法纪法规的求利行为,在政治文化心态上将不应该是利益资源的权力转化为可利用的工作以满足私利。
从体制的层面上,整体的大环境是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市场主体的重组、分化,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诱发一些掌握公共权力和社会资源的意志薄弱者投机钻营,利用公权谋取私利。
此外,高校内部的体制多年来虽广受诟病,去行政化的呼声此起彼伏,目前依然是行政体制主导,“官本位”思想泛滥。目前,高校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的行政级别制等已然是行政部门的缩影。根据调查部分高校的相关数据显示(如表1),纪委系统领导监察系统的模式不利于或者说弱化了高校监察机构行使其独特权力。
从道德的层面上,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急剧转型期,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价值观受到市场环境的强烈冲击,总体呈现多元化。部分知识分子对社会主义主流价值操守的放弃导致高校学术滑坡。功利主义抬头,高校教育工作人员,尤其是科研人员不再以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信仰和价值操守,挖空心思地投入到量化的论文数量、课题申报中,并为目的的实现,甚至走上贪腐的道路。
综上,滋生高校腐败的根源在于法纪意识淡薄、监督机制滞后、理想信念滑坡。高校本应是教书育人的净土,却成了贪腐的重灾区。高校的腐败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而高校的腐败行为的杀伤力、影响力往往更为严重,其危害的群体也许还涉及到祖国的未来。
四、我国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法治化路径
抑制腐败,特别是抑制高校腐败,或者说要从源头上根治高校腐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彻底推进反腐的制度着力点,其核心和关键点在于制约和监督权力,“坚决消除权力寻租设租的空间”。
怎样实现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呢?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提出“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经过历史的考证恰恰表明,权力在行使和运行时,必须把制度放在最为重要的位置上。宏观层面上,在科学化的权力结构下,实现高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与法治化,增强权力运行过程的透明度;在中观层面上,构建合理的权力运行体系和有效的监督预防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微观层面上,改革高校紀律检查制度,强化纪律检察部门对同级党委监督,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度化、制度化。简言之,就是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发挥智力优势,加强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在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面前,要保有客观的、科学的态度来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下局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高校腐败。利用高校行业的特殊性,整合研究力量、资源,形成一支稳定的具有科研实力的专门从事廉政教学和廉政研究的队伍,不断推进高校反腐败研究机构设置以及反腐败的研究工作,夯实理论根基,从而指导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在廉政教学和研究中,需要结合实证研究的方法,而非单一的、盲目的理论研究,做到以实践中的问题为导向,并通过理论研究指导实践,实现两者的共同共融。
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反腐倡廉效能。高校大力实行学校信息化办公平台,推进业务、权力等网上运行、业务流程清晰、透明可见。最大限度地实行权力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控、痕迹管理,杜绝暗箱操作和违规行为,形成师生共同参与监督、合力反腐的有效平台。
此外,应当建立高校教育管理中的权力清单制度,明确高校管理权的边界,强化高校管理的信息公开,保证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证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教育知情权。应当完善高校教育管理中的程序公正,依托信息化工具,兼顾公平公正与效率。
依靠主观道德教育,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关注廉政环境文化创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高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重点,切实将反腐倡廉教育抓细抓实抓好;以高校教师和以学生为主体的修身廉政文化。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价值追求越是杂乱多样,越要强调核心价值观主导。高校全体师生的廉政意识和其社会价值取向将深刻影响高校的廉政体系构建。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教育兴,则国家兴”,高等教育承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作为高等教育的主阵地,高校应当是一方净土。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一方面需要以明确的制度强化和约束高校教育权力的运行,另一方面需要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制度与廉政文化、法治与德治的合力,切实为高等教育深入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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