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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温州市属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8-06-30张红军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8年12期
关键词:组织建设温州对策建议

张红军

【摘 要】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必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纪检监察形势的要求,建立健全能发挥监督责任的组织体系和干部队伍。文章运用调查问卷和深度访谈等方法,梳理呈现了当前温州市属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概况,从健全组织体系、创新履职机制、提升队伍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温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6.1;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688(2018)12-0234-03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①。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国企的反腐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反腐败工作也呈现新的规律和特点。温州如何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把国企反腐败工作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构建能够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是摆在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道重要而又紧迫的课题。

1 加强和改进市属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1 加强和改进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推进温州转型发展的客观需要

组织建设是以组织机构、组织体系、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为主要内容的全部实践活动,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温州改革发展进入了转型升级的新阶段。温州要牢记“探路者”的使命,实现更平衡、更充分、更全面的发展②。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国企必须成为温州实现“探路者”的“先行者”,承担应有的担当。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转型期,企业要大发展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健全有力的纪检监察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因此,加强市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利于健全企业经营管理的约束机制,更好地推进企业发展。

1.2 加强和改进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③。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永葆青春,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宝。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建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国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基石,是共和国的长子。国企不仅要成为经济建设的排头兵也要成为政治建设的模范生。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加强国企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1.3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和组织保证

近年来,温州市属国有企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纪律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诸多问题。2010年至今,温州市属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共发生违纪违法案件29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3人,其中受党纪政纪处分61人,受刑事处分36人。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国企形象,造成了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也凸显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 温州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温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63家(其中市本级企业13家,二级企业167家,三级及以下企业83家),从业人员3.7万余人,党的基层组织591个,党员9 640名(以上数据不含温州银行,市国资委是温州银行间接持股的最大股东,股比占26.74%,但温州银行党建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资产总规模约2 000亿元,平均资产达到160余亿元,资产超百亿集团7家,其中城投集团超600亿元。

2.1 机构设置不科学

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均设有纪委和监察监事审计室,承担纪检监察、监事会和内部审计职能。部分监察监事审计室与党群工作部、法务部或保卫部合署办公。但集团下属二级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管理模式、队伍建设等差异性很大,亟待规范。14家国企,除温州银行外11家集团公司的二级企业均未设纪检监察机构,占比73%。公用集团、公投集团、交运集团3家国企的下属的32家二级企业设监察审计机构共12家,占比37%。可见,集中了集团公司绝大多数业务、资金和人员的二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缺失是温州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最大短板。

2.2 干部配置不合理

一方面,纪委书记职责定位不清。14家市属国有企业中,公用集团、现代集团和机场集团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2家未配置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或副总经理分管纪检工作。一些集团纪委书记还分管组织人事、工会及生产经营等工作,国企纪委书记在很大程度上履行副总经理职责,严重影响了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履行。另一方面,纪检机构人员配备单薄。铁投集团未配备监察室主任;机场集团、温州银行等2家监察室主任兼任党群工作部部长或保卫部经理。市属14家国有企业配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共89人。而杭州、宁波等地国企专职纪检干部占政工干部比例的15%左右,温州目前远远低于这一比例。总量不足的同时,分布也不均衡。专职干部几乎全部集中在集团公司。所属二级企业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干部约214人,绝大部分都是兼职,且人员的配置比例、称谓、职责、管理、工作制度等都不规范。

2.3 运行机制不顺畅

从实际运作来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人事任免、人员编制、经费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受同级党委领导。纪委被一些党委和行政部门当成同级党委的一个执行部门,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督功能和作用难以发挥。从绩效考核上看,由于企业纪委书记大都兼职兼管,在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方面绩效压力不大。监察室主任虽由市国资委党委任免,但也纳入所在企业中层考核,由于绩效考核方式和监察室工作性质,使企业监察室的考核分數一般不高,缺乏主业主责方面的激励机制。从交流机制上看,多数企业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为本企业提任或转任。在同一单位工作,与监督对象长期共事,熟识程度高,监管力度小。

2.4 干部能力不适应

一方面是先天短板,现有纪检监察干部多数为企业内部转岗,都是半路出家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且纪检监察工作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十分欠缺。另一方面是后天不足,虽然近几年市国资委纪检组每年都组织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短期培训,因纪检干部多属兼职人员,主要精力没有用在监督的主业上,存在只培训不实践的现象,培训工作的整体效果不佳,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不大。

3 加强和改进温州市属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建议

3.1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1)健全机构设置,延伸监督触角。首先,要配齐配强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及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应专职专用,不得分管或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其次,建立二级企业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制度。企业要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从制度层面来规范。可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从二级企业资产规模、职工数等因素来设置配备,如资产规模50亿元以下的可配备1~2人,50亿~100亿元的可配备2~3人,100亿元以上的可配备4~6人。二是从二级企业的党组织规模来设置配备,如设立党委的,应设立纪委和监察室,并分别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设立党总支或党支部的,应设纪检委员,并明确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再次,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对下属二级企业较多的集团,在现有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可尝试集中监督和有针对性分散监督相结合的组织模式,可在集团设立监察中心或派驻监督,统一组织协调下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2)明确领导职位,落实人员编制。市属国有企业本级及下属设党委的二级单位纪委要设专职纪委书记,其中本级纪委配备1名副书记和3~5名纪委委员。纪委书记按同级副职配备,排名列在企业经营班子副职之前。纪委副书记按中层正职配备。纪委委员配备中层正职或副职级领导人员,可由组织(人事)、审计、法务等部门负责人兼任。监察机构正职应同时担任纪委副书记,监察机构副职按中层副职配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应专职专用。根据资产规模、产业领域、管理层级等实际情况,市属国有企業本级应当配备3~7名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特殊情况下,可由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实际制定人员配置方案,报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审核,市国资委党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3.2 创新履职制度机制

(1)创新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纪委书记应根据情况参加或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有关重大问题决策的会议。纪委副书记、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纪检监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调阅企业人事、财务、内审和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纪委书记应定期约谈所属企业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通过“签字背书”、调研等方式,督促落实“两个责任”。

(2)明确工作关系,提高监督效能。市属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企业党组织要大力支持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由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来领导。上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汇报。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上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对下级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监督。企业纪委书记要专司监督职责,不分管与监督无关的工作。

3.3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保障

(1)健全领导人员提名考察和交流。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按照市委有关规定执行。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提名考察工作,由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听取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纪委意见后提出人选,并向市纪委组织部报备,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进行考察,市属国有企业党委配合。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二级企业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为主,由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研究决定。企业各级纪委书记一般实行交流任职。交流方式可跨集团交流或在集团内部进行交流。

(2)加强干部考核评价和管理。完善领导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的考核评价,以市纪委会同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为主。市属国有企业纪委副书记和监察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以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会同企业纪委与企业组织(人事)部门为主。市属国有企业下属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的考核评价,以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为主。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享受薪酬待遇、轮岗交流、表彰奖励、提拔任用及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对不适合从事企业纪检监察的,要及时调整岗位。

3.4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

(1)配备相应的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一般按不少于专职党群工作人员总数15%的比例来配。市属国企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下属企业配备1~2人。如果企业的某部分资产、业务遇到好的发展机遇,相应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也要增加。

(2)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要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考核考绩办法,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优秀人才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企业可以设置必要的纪检监察职级职务层次,并确保这些人员的待遇不低于相应职级的人力资源、审计部门人员的标准,充分调动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其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注 释

①③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R].2017-10-18.

②周江勇.温州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EB/OL].温州新闻网,2017-10-27.

参 考 文 献

[1]徐同生.加强油田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的对策与建议[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6(3).

[2]黄亚华,陈凯平.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难点和途径探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3(30).

[3]冯继国.国企纪检监察发挥监督作用的难点和途径探析[J].中国石油企业,2012(7).

[4]许静.浅谈如何切实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作用[J].科技视界,2014(4).

[5]李晨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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