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抓”推进江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2018-06-28徐寿发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局
徐寿发/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局
江宁区黄龙岘玉带村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应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承包地共涉及10个街道、143个村,农户二轮承包耕地48万多亩。截至目前,143个应确权登记村已全部通过区、市、省级验收;区级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设全面完成,并通过农业部质检软件检测;完成了承包地确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信息化处理,区土地确权档案全部移交进入区级综合档案馆。为确保土地确权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江宁区主要采取“八抓”措施。
抓组织保障。建立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系人制度,区农工委、国土局、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区农工委为召集部门。街道、村也相应建立土地确权机构。各个主体责任清晰,狠抓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合力。
抓试点先行。2010年6月在禄口街道石埝村、2012年11月在淳化街道周子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登记发证试点。2014年在淳化、禄口开展整体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2015年在东山等8个街道全面推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抓政策指导。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江宁区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区农工委编印了《江宁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手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问答汇编》《江宁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培训班参阅资料》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摸底调查参考表》等材料,细化了政策方案,解答了疑难问题,为扎实推进土地确权提供有力指导。
抓规范操作。一是全面执行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各项规程、规则、规范、样式,严把权属核验关、地界指认关、签字确认关、证书到户关和成果管护关,做到摸底调查、确权登记、勘界确权、权证发放“四公示”,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二是遵循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技术要求。统一采用测绘部门提供的1∶2000正射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采用室内指界和野外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边界,确保权属清晰、面积准确、界址清楚。三是坚持“确地为主”的确权原则。江宁区有五个村由于城镇化进程推进,已列入整体开发区域,在征求群众意见及村、街道、用地单位承诺前提下,通过区政府《关于同意东山等三个街道部分区域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批复》,规范了农户承包地不确权手续。
抓工作督查。区委、区政府将土地确权工作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建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结合各阶段工作特点,定期深入街道村开展指导督查,全面了解掌握各街道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工作建议。多次召开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区督察办牵头相关部门对土地确权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先后两次对确权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通报。区农工委(农业局)多次对全区土地确权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抓服务保障。采用政府购买测绘服务方式,街道、区委农工委、区政府采购中心与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苏省地质测绘院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煤炭地质物测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与江苏省金威遥感数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保密协议》,购置秣陵、湖熟等6个街道土地确权最新影像资料。按照规范土地确权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参照全省做法,确定由江苏皓盘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村“一户一档”及综合档案整理制作服务供应商,开展确权工作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移交及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等工作。以市农委确定的第三方核查指导细则为准则,委托南京市测绘勘察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对已完成的村(社区)开展承包地块测绘成果的专项检查验收。
抓矛盾调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农户收益分配调整,遇到的棘手难题较多。对于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法规政策明确的,按照法规政策办;法规政策不明确的,依照法规政策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慎重研究,妥善解决;一些疑难问题,依据法规政策精神,采取民主协商的办法解决;情况复杂、争议较大、存在法律政策障碍的,及时向上反映,主动争取支持。同时,畅通信访、调解、诉讼渠道,妥善解决相关矛盾和纠纷。
抓成果验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在委托具有相应测绘监理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组织进行验收基础上,按照区农业局《关于开展江宁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区级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牵头区档案局、财政局、国土局、信访局、农工委等区土地确权检查验收小组成员单位,对10个街道143个村开展整街道农户承包地确权区级检查验收,98个村达到优秀格次,45个村达到良好格次。
全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这只是农村改革发展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江宁将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应用,真正用确权推动农村改革向纵深突破。深入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确保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