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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推动了李锦莲案平反?

2018-06-27李蒙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3期
关键词:中道小孩儿江西

本社记者 李蒙

2018年6月1日下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锦莲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认定李锦莲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李锦莲无罪。

这一天,距离李锦莲1998年10月10日被逮捕失去自由,已有19年8个月。对于李锦莲的代理律师易延友、刘长来说,平反来之不易,可歌可泣。

张青松的隐痛,朱中道的遗憾

刘长出生于1988年,李锦莲案发时才10岁。大学毕业后,刘长曾有一段在媒体从业的经历,在《京华时报》短暂实习后,在《民主与法制时报》工作过几年,我与刘长认识是在2009年,彼时他正在《民主与法制时报》当记者,算是同事,写作风格是喜欢搞一个“现在进行时”的结尾,才华横溢,一表人才。

后来,他在财新周刊、《南方周末》当记者,2015年转型成为律师。2013年夏天,当时刘长已经在《南方周末》当记者,接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著名刑法学者陈瑞华教授的电话,介绍了李锦莲案,说李锦莲案非常冤,请他关注一下。

比刘长知道李锦莲案要晚一些,大约是在2013年年底、2014年年初,我也知道了李锦莲案,是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张青松、高文龙律师等人嘴里知道的。当时,尚权所正在酝酿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合作,启动一项旨在“为蒙冤者提供援助,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重大冤错案”的“蒙冤者援助计划”,而李锦莲案是“蒙冤者援助计划”计划援助的第一批案件里的第一个案子,经常被张青松、高文龙提起。因为之前,张青松已经代理李锦莲案多年,还在2011年作为李锦莲的申诉代理律师参加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再审开庭,那次再审后江西高院维持了李锦莲的有罪判决,让张青松非常难以接受。

李锦莲案的案情其实很简单:1998年10月9日下午5点钟,江西吉安地区遂川县横岭乡茂园村古塘小组,有两个小孩儿(一个12岁,一个9岁),从家里小坡去机米厂的路上玩,在路边捡到一个红色塑料袋装的四块桂花糖,吃完之后当晚中毒死亡。当天下午,李锦莲与儿子李平也走过这条路。警方侦查后听说,李锦莲与这两个小孩儿的母亲有暧昧关系,被小孩儿的父亲发现,小孩儿的母亲要与李锦莲断绝私情。于是,警方怀疑李锦莲想报复,于是投毒。在案发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0月10日,就抓了李锦莲,经过审讯,李锦莲被迫承认是自己投毒,于是就破案了。但自始至终,警方没有找到与李锦莲作案有关的任何客观证据,李锦莲还存在没有时间作案的证人证言。

江西高院立案再审后,张青松是比较乐观的,因为完全没有李锦莲有罪的直接证据,根本无法得出李锦莲有罪的结论。既然立案再审,相信会判决无罪。开庭前,李锦莲离开监狱的时候,狱警都认为李锦莲会被平反,对他说,你这次走就不用回来了。开庭时,出庭的江西省检察院检察官徐琳指出:“案卷中虽有证据指向李锦莲犯罪,但同时‘存在瑕疵’,没有能证明李锦莲作案的直接证据。”开庭后,张青松更加乐观了:既然连检察院都认为应该改判无罪,法院还会不改判吗?

然而,江西高院的判决给了他当头一击:居然维持原判了!

受到更大打击的,是李锦莲的另一位代理律师朱中道。1998年案发后,朱中道就是李锦莲的辩护律师,一直为李锦莲作无罪辩护。终审判决后,朱中道又长年为李锦莲申诉,一直坚持到2011年。原以为这次再审可以为李锦莲平反昭雪,维持有罪原判对他的打击,可想而知。

朱中道与李锦莲是同乡,江西吉安遂川人,1979年起在吉安地区遂川县法院当法官,1983起当律师。1998年案发后,李锦莲的外甥练秋生当时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燕山大学读博士,他找到了在遂川当地比较有影响的朱中道律师,请求他为李锦莲辩护。朱中道了解案情后,发现连一点与李锦莲有直接关系的证据都没有,李锦莲还有没有时间作案的证据,这怎么能定罪?他为李锦莲请来了另一位辩护人章一鹏,章一鹏在1969年恢复检察制度时就是吉安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曾任公诉处处长,1997年退休后在律师事务所兼职。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从最高法院退休后从事刑法教学和研究工作,也为推动李锦莲案平反努力多年。还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中医医院原院长李乾构,自2002年起连续五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以代表意见建议形式呼吁最高法院重审李锦莲案。

这四个人在李锦莲案发时都是年过六旬的老者,他们还都是江西吉安白鹭洲中学的校友。对于朱中道来说,2011年这次再审维持有罪判决,不仅拖延了李锦莲平反的时日,也使得他直到临终都没有看到该案的平反昭雪,成为永久的遗憾。

妻子不堪受辱自杀,女儿为申诉至今未嫁

朱中道代理这个案子时,李锦莲的妻子陈春香已经服毒自杀,家中只剩下李锦莲12岁的女儿李春兰,和9岁的儿子李平。

陈春香的死至今仍是一个谜。据李春兰回忆,1998年时陈春香45岁,正在广东东莞打工,接到弟弟的电话知道家里出了事,立即赶回,10月15日还没回到家,半路上就被公安人员截住,带到乡政府关押了两天两夜。据陈春香说,这两天两夜,她生不如死。首先是要她交代怎么帮助李锦莲逃走的。陈春香说,她13日从东莞往家赶,15日刚回来就被抓了,连李锦莲的面都没见到,怎么能帮助他逃跑?她说自己遭到打骂,还被戴上手铐吊悬,大小便失禁后,粘有屎尿的内裤被脱下来塞到她嘴里……这些,随着陈春香的死,已经死无对证。但李春兰记得,母亲手腕的皮被手铐磨掉了一寸多长,回家后不能用筷子,不能洗东西。

图1 李锦莲入狱前一家人的合影

陈春香回家后,两个受害小孩儿的家长半夜三更撬门入室,拉出陈春香和李平又打又骂,陈春香求助于警方,有警察说,如果是别人家的小孩儿这样被毒死了,你的小孩儿早就不在了。

之后,陈春香就喝农药自杀了。母亲死后,李春兰与弟弟李平相依为命,她既要赚钱为自己和弟弟糊口,供弟弟读书,一直把弟弟培养到大学毕业,还要忙于为父亲李锦莲申诉奔波。

李春兰至今未婚,当年也有小伙子追求她,但考虑到自家家庭的惨状,考虑到要长年累月为父亲申诉,她不得不狠心婉拒。为了申诉方便,李春兰来到南昌,在江西高院附近的一家超市打工,还不敢当收银员,只当搬货员。因为收银员一工作起来就不能离开岗位,财务出了问题不得了,搬货员就有时间溜出来到法院去,看看今天有没有江西高院的领导来接待信访。北京她也不知道跑了多少次,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是去得最多的两个地方。上访,申诉,申诉,上访,长年累月,年复一年……

图2 李锦莲案的第一代律师章一鹏(右)和第三代律师刘长(左)在交流案情

我见到李春兰是在2014年夏天,在民主与法制社,刘桂明总编辑把我叫到办公室,里面站着一个瘦小的中年女子,就是李春兰。听说她为了给父亲申诉一直未婚,我被深深震撼:吴昌龙的姐姐、念斌的姐姐、聂树斌的妈妈……冤案背后有多少受害的女性,她们又成为推动冤案平反的最重要的力量。为什么往往是女人呢?因为中国女性抗打击的能力特别强,坚韧不拔,坚定执著。

彼时,刘长的报道《控方改口,法院照判:一桩毒杀案,223次申诉》已经在《南方周末》发表,将此案案情昭告于天下。《民主与法制》2014年第20期也发表了由见习记者严骏采写的《四块“桂花奶糖”引发的命案》的报道,为李锦莲案发声。

易延友的临门一脚,刘长的动画“神器”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陈满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是中国司法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作为陈满的申诉代理律师,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16年2月1日,陈满案再审宣判无罪,当场获释。第二天,易延友从海口直飞江西南昌,接受了李春兰的委托,代理李锦莲案。易延友去监狱会见了李锦莲并阅卷,2016年春节,易延友撰写了上万字的再审申请书,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而彼时,朱中道律师已经于2015年7月12日与世长辞,临终前仍然念念不忘李锦莲案的申诉,一连给刘长写了好几封信。这年月,写信的人已经很少了,朱中道律师的信,其实有“托孤”的意味,他是把李锦莲案托付给了刘长,希望他坚持推动下去,直到此案最终的平反。

那一年,刘长转型成为律师,接受李春兰的委托成为李锦莲案的申诉代理律师。

2017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到江西遂川复查李锦莲案。随后,最高检向最高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2017年9月7日,最高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

2018年2月12日,易延友、刘长到江西高院,和李锦莲案再审的合议庭成员见了面,递交了委托手续。在再审开庭之前,两人去了遂川勘查现场,反复做侦查实验,核实一些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还重点调查了本案作案的时间问题。他们从村口步行进村,实地测量从某证人家到村里三岔路口所需要的时间,经测算,最少要12分钟,而这个测算可以推论出李锦莲当天回村至少在晚上6点之后。另外,考虑到本案有大量的证人证言在围绕李锦莲作案时间的问题进行陈述,而法官、检察官和旁听群众不一定熟悉案发现场古塘村的地形地貌,加上用文字描绘始终觉得不够直观,最后决定在国内刑辩界第一次通过无人机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航拍,利用航拍素材,结合证人证言,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做了一个三分多钟的动画短片,相当于把本案关键证人的陈述全部都摆到了一个场景里面,用来还原现场、证明李锦莲没有作案时间,实现了“刑事辩护的可视化”。

在庭前会议上,易延友、刘长将动画视频提交法庭,最终这段视频在5月18日的庭审中进行了当庭播放。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将动画制作引入刑事辩护,起到了很好的辩护效果。

清白已还,斯人不再

李锦莲案再审宣判无罪,让刘长心头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想起朱中道律师当年的嘱托,真是悲喜交集。喜的是自己终于没有辜负朱老先生的托付,悲的是朱老先生没有看到这胜利的一天。

而对于李锦莲来说,出狱以后最想见到的人,就是母亲、妻子和朱中道律师,都已经见不到了,他们的坟上,墓草青青。李锦莲最后一次见到母亲,是2005年。2012年,也就是他的案件第一次再审维持原判后的第二年,母亲就在一次意外摔倒后辞世。而妻子,在他1998年被捕后不久就自杀,只能黄泉下再见。

朱中道律师一定也是李锦莲非常想见的人,因为这17年来,朱中道律师一直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唯一的希望。除了亲人,只有这位年过七旬的老律师,还在关心着他,还在为他奔走呼吁。

1999年春节时,朱中道在李锦莲家大门上书写了一副对联:“古今皆历史锦屏蒙尘春雨涤荡污垢去,圹泥本乌黑莲出不染香损英年借山还。”其中嵌入了李锦莲和他自杀去世的妻子陈春香的名字。横批:“还我清白”。

如今,清白已还,斯人不再,今夕何夕,青草离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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