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束化护理在预防卧床患者下肢静脉血栓中的效果观察
2018-06-25毛蕾
毛蕾
(成都市德康医院 四川 成都 610091)
深静脉血栓是临床血管外科常见的疾病之一,该疾病主要是由于血液非正常地凝结于深静脉内所引发的血栓[1]。血患有该疾病的患者会出现下肢的肿胀与疼痛症状,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方法治疗与护理干预,将给患者的健康带来很大危害[2]。本次通过使用深静脉血栓危险因素评估表(内,老年科){或者Autar深静脉血栓形成风险评估表},筛选患者中的深静脉血栓形成中高危患者,采用集束化护理措施,减少卧床患者深静脉血栓形成。
1.临床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 2016年1月—12月我院收治的143例长期卧床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男性72例,女性71例,年龄66~84岁,平均(74.03±4.9)岁,其中痴呆患者42例,脑器质性障碍32例,冠心病12例,胰腺疾患15例,其他疾患42例。按患者住院时间的先后顺序将1~6月收治的70例患者作为对照组,采用常规的护理方法;将7~12月收治的73例患者作为观察组,给予患者集束化护理干预。两组患者一般资料的比较无显著差异,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给予对照组患者常规的护理方法,主要对患者进行基础护理、饮食护理、健康等。观察组患者在常规护理基础上给予集束化护理干预,具体内容包括这几个部分:
1.2.1 提高护理人员对深静脉血栓的认识,对全科护士进行相关理论知识及满意度调查问卷的培训,内容为深静脉血栓形成的诊断和治疗指南(第二版)和Au-tar评估表,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制定预防深静脉血栓的流程;实施集束化护理措施;护士长监督集束化护理措施执行情况;并不定期对效果进行评价反馈。
1.2.2 提高患者对DVT预防护理措施的依从性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护士运用书面健康教育材料及形象的图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讲解深静脉血栓相关的知识,包括该疾病的引发因素、治疗方法、护理措施等,提高患者对该疾病的认知度,提升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同时,告知患者正确的活动方式;对中度风险患者进行医用弹力袜的测量,并指导患者正确穿医用弹力袜。
1.2.3 患者入院后,责任护士先对其进行评估,主要采用Autar评估表的方法展开,确定高危人群,并做到班班交接。根据病情正确指导患者饮食,为了促进疾病康复,应告知患者戒烟、戒酒,并保证健康的生活作息。
1.2.4 指导并协助患者翻身抬臀每2h一次,每班评估患者下肢的具体情况,包括皮肤颜色、温度以及是否肿胀、疼痛,并做好交接。血流缓慢、血液黏度增高是导致深静脉血栓的高危因素。帮助功能锻炼对促进患者下肢的静脉回流起着重要作用,其能够有效预防下肢静脉血栓的形成。进行踝泵运动、屈伸动作和绕环动作,尽力保持动作幅度最大。
1.3 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术后下肢临床表现进行观察;比较两组患者DVT的发生率;比较两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问卷的填写需要由本人填写,问卷回收率为100%。
1.4 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所得的相关数据均通过统计学软件SPSS22.0进行处理,其中计数资料通过率(%)表示,计量资料则通过(x-±s)表示,如果常规组和整体组的数据进行对比后,P值小于0.05则可证实统计学意义成立。
2.结果
2.1 两组患者下肢静脉血栓发生率比较
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患者的下肢静脉血栓发生率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下肢静脉血栓发生率比较
2.2 两组患者出院时护理满意度调查比较
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更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出院时护理满意度调查比较[n( %) ]
2.3 两组患者下肢临床表现的比较
通过比较可知,观察组患者下肢临床表现情况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下肢临床表现的比较( n)
3.讨论
本次研究通过集束化护理提升了患者的满意度,护士变被动护理为主动护理,护士运用Autar评估表对患者入院时进行评估,根据患者的评分结果,护理人员通过详细的讲解疾病相关知识,使患者与家属对DVT发生的警惕性提高,同时提升患者治疗依从性,使其积极参与到治疗与护理中。集束化护理的应用,使护士更好的预防DVT 及掌握护理相关的知识,护士通过将娴熟的护理技能应用于临床,有助于提高患者的护理满意度。通过对患者讲解相关的疾病知识,使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得到提升,为促进患者疾病的康复奠定良好基础。
[1]曲洪雪.骨科深静脉血栓形成危险因素及发病机制的研究进展[J].中国矫形外科杂志,2009,17(2):110-112.
[2]刘玉芬,袁启东.围手术期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预防和护理[J].中外医疗,2010,29(14):160-161.
[3]李春霞,谢春雷,李爱文,等.早期活动对预防脑出血患者术后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作用[J].中华护理杂志,2011,46(1):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