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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大伙房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现状和对策研究

2018-06-21刘涛芦嘉风于春生

农业与技术 2018年7期
关键词:建设现状对策研究

刘涛 芦嘉风 于春生

摘 要:本文指出了抚顺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区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效,分析了制约发展的因素,提出了今后示范区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大伙房有机农业;建设现状;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S3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80431077

抚顺大伙房水库位于辽宁省东部抚顺市浑河上游,有7条河流流入,控制流域面积5437km2,总库容21.81亿m3,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是辽宁省最大的饮用水源地,负责供给全省2300万人的饮用水,事关辽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由于保护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和农药的不合理过量使用,产生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对大伙房水库水源的水质安全构成威胁。2013年,辽宁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批复《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实施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5a行动。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划定一、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种植业全部按有机食品规程生产,经过4a的努力,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预期目标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为此,结合实际进行调研分析,并对今后进一步提高抚顺大伙房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1 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成效

1.1 基地建设初现成效

形成了以2260hm2中药材、853hm2短梗五加、133hm2食用菌、200hm2水稻、320hm2杂粮和900hm2经济林等6大特色产业的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种植面积达到0.47万hm2。其中经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北京五岳华夏管理技术中心和辽宁辽环认证中心认证有机食品48个产品,43家认证单位,面积3813hm2,产量1.3万t。

1.2 市场化机制初步建立

经县(区)农发局推荐,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审核确定的46个基地建设单位均为工商注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土地流转规范,相对集中连片,生产面积达到一定的规模。在资金投入上实现了政府财政整合投入、企业经营投入、金融信贷投入和农民自筹投入等多元投入机制。

1.3 农业生产方式初步实现转型升级

通过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带动了保护区内传统农业向有机农业方向发展,“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主导产业更加凸显辽宁东部山区特点,促进种植业转型升级,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

1.4 有机农业潜在效益初步显现

据初步统计,完成的0.47万hm2有机农业种植,纯收入达到4.72亿元,人均增收1010元,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2.11万人,辐射带动农户1.73万户。

1.5 农业面源污染有效减少

通过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内种植业结构调整,壮大了林业产业,提高水源保护区内森林面积,加强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保持水土的能力,减少了泥沙入库量。示范区内每667m2每年平均增施有机肥600kg,共计增施有机肥4.2万t,有效提高了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了土壤持水抗旱能力;每667m2每年少施化肥60kg(折合纯氮9kg),共计少施纯氮630t;每667m2每年少施0.4kg,共计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28t,有效减少了种植业面源污染。

2 影响有机农业示范区发展的不利因素

2.1 建设规划还不够完善

由于有机食品认证转换期长(基地内种植的品种要经过2~3a才能完成有机食品认证转换),对环境条件要求极高,其规模发展将是一个长期过程,市场培育需要较长的时间,省政府预定的5a时间打造6.67万hm2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战略构想现阶段很难实现。另外,省里确定有机农业单位生产面积不少于66.7hm2的标准过大,与有机食品认证基地面积要求不相适应。

2.2 激励政策力度不够

有机农业作为高端化产业发展方向,省政府确定基地建设补贴标准过低,而且补贴都是一次性补贴,没有可持续性。以有机肥替代化肥为例,按照3a完成转换期,且667m2产量接近施用化肥产量的目标计算,需增施1200元/667m2的有机肥,而省政府仅一次性给予400元/667m2的补贴资金,对调动示范基地内经营主体发展有机农业的积极性明显不够。

2.3 生产监管和科技推广力度还需加强

有机农业生产对栽培管理技术要求较高,目前,全市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和有机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体系还没有建立。个别经营主体内部监管制度不完善,自我约束意识还不强。同时,由于现行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活,个别基地内还有间种套种其他作物的插花现象和违规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和化肥的现象,在监管力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2.4 土地流转成本偏高

受大伙房水源一级保护区土地退耕每667m2补偿1000元标准的影响,各县(区)土地流转价格普遍上扬,由原来400~500元/667m2涨到现在700~800元/667m2,增加了土地流转受让方的地租成本,压缩了经营土地的利润空间,有机农业企业取得连片生产用地难度增大。

2.5 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不高、销售不旺

虽然随着大众对健康要求的日益增高,有机农产品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由于其销售价格较高,拓宽市场难度较大,导致出现有机农产品销售渠道不多、范围不广的局面;有部分抚顺市主打地道药材,如辽细辛、北龙胆、威灵仙、地龙骨等不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良好农业认证范围内,不能开展认证,影响了示范基地内产品整体档次的提高和市场声誉;目前只有3家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进驻示范區开展认证工作,满足不了大规模开展认证工作的需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没有建立,市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度不高,优质难以实现优价,产品的品牌效应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3 示范区发展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3.1 坚定治理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决心

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是辽宁省最大的饮用水源地,是辽宁的生命线,事关辽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省政府做出的关于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的决策对于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库区水体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进一步坚定治理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决心和信心。把建设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作为各级政府的民生民心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扎实推进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生态农业建设,实现大伙房水源的永续利用,农业可持续发展。

3.2 进一步完善示范基地建设规划

按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深入推进示范区农业有机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有机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施有机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有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结合生态环境、农业资源和技术条件等规划适宜发展区域,将大伙房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定位为发展生态农业,以发展绿色农业为主,适当发展有机农业。在地域划分上,将浑河、社河、苏子河源头和二级保护区约1.33~2万hm2农田划定为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区,将准保护区4.67~5.33万hm2农田划定为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区;在产业定位上,有机农业重点发展有机食用菌、有机果蔬,适当发展有机经济林、有机中药材和有机水稻;绿色农业重点发展绿色中药材、水稻、玉米、果蔬及花卉;在单位建设面积上,依据不同产业的生产特点将单位生产面积合理确定在33.3~66.7hm2以内。

3.3 进一步加大示范基地建设投入力度

要加大示范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出台以市、县(区)为平台,加大各类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保证各类涉农资金集中向示范基地重点倾斜,为示范基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省政府出台政策从大伙房水库下游七城市水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水源保护区建设补偿;支持产品质量追溯、品牌打造和品牌宣传推介等配套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推广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抚顺大伙房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认知度,形成社会关心、支持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氛围;各级政府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引导民营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以协作、参股、合作、独资等多种形式参与示范基地建设,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建议省政府延长补贴年限,新增补贴范围。将现有的土地转换补贴和种苗补贴,按有机食品转换期要求由一次性补贴增加为3a补贴。新增食用菌菌种繁育中心、设施农业、标准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补贴和有机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专项补贴政策。

3.4 进一步推进示范基地标准化建设

实施示范基地建设主体资质严格审核制度,优先引入有实际经验,有较强事业心,有技术优势,有资金实力和农业产业项目的个人或组织参与基地建设,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采取动态淘汰办法,对统一组织生产力度不高、管理粗放、质量安全措施不力、没有专门管理档案的基地予以淘汰;切实加强示范基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生产技术和生产规程,每一示范基地必须有农业技术责任人、生产管理负责人、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详细清楚的生产记录;继续推进基层农业生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强化示范基地建设的技术保障能力。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培训,造就一批适应示范基地建设需要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示范基地长期建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充分认识土地流转是推进规模经营的核心,是推进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进一步从战略高度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继续在有形市场建设、流转方式创新、提质转型等方面持续发力。要通过积极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完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实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覆盖,尽快建立市、县(区)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发布平台。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依托村委会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使土地流转服务深入到村组和农户。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互换等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推进基地规模化建设,集约化经营。

3.5 进一步提高示范基地监管水平

进一步加强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监管体系建设,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监管和技术指导作用,实现示范基地建设和生产过程全程监管。加大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对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实行区域化管理,全域禁止销售和使用化肥及化学农药;加强统防统治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有机防控技术水平,加强各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按有机食品认证标准开展示范基地环境评价,协调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努力将抚顺市部分主打中药材列入有机食品认证或良好农业认证目录,积极引进多方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开展有机食品认证。争取通过3~5a努力,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科学、综合效益显著示范引领作用强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促进保护区水资源的永续安全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刘涛(1975-),女,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农艺师,研究方向:农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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