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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黑龙江对俄农产品出口研究

2018-06-21王思莺张宇

商场现代化 2018年8期
关键词:出口农产品一带一路

王思莺 张宇

摘 要:农业、农村和农民是一个大概念和大范畴,国家打开对外贸易的通道之后,农业便焕发了新生命。在农产品出口的过程中迸发了很多新的力量,同时也存在较多问题。2014年9月11日,习近平主席在会晤俄蒙总统时提出,要把丝绸之路经济带与俄罗斯跨欧亚大铁路、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进行对接,通过这种方式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在这个背景下,黑龙江对俄罗斯农产品的出口发生了许多变化。本文对“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背景以及黑龙江对俄罗斯农产品出口的现状以及发展条件进行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为“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背景下黑龙江对俄罗斯农产品出口问题的实践提供借鉴。

关键词:“一带一路”;农产品;出口;经济走廊

一、“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背景概述

农业市场规模较大,农产品出口市场具有不可估量的发展潜力。国家发改委确定的中蒙俄经济走廊分为两条线路:一是从华北京津冀到呼和浩特,再到蒙古和俄罗斯;二是东北地区从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到满洲里和俄罗斯的赤塔。两条走廊互动互补形成一个新的开放开发经济带,统称为中蒙俄经济走廊。

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关键,是把丝绸之路经济带同俄罗斯跨欧亚大铁路、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进行对接;加强铁路、公路等互联互通建设,推进通关和运输便利化,促进过境运输合作,研究三方跨境输电网建设,开展旅游、智库、媒体、环保、减灾救灾等领域务实合作。在这个经济背景下,更加开放的农业经济合作成为可能。

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背景下黑龙江对俄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1.农产品贸易额稳中有升

中俄经济走廊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经济作物。经济作物属于商品流通率和经济附加值较高的农作物,其生产的地域性较强。我国主要的农产品可以分为油类作物、纤维作物、糖料作物等。其中由于农产品各自的生长习性不同,在我国的分布也有各自的特点。黑龙江地区土壤肥沃,农产品自身的质量有较高的保障。在政府的引导下,社会也对农产品出口给予了广泛关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政府一起,对农产品出口提供了资金、资源、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我国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利农政策。政府的大力引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农产品出口在新时代的发展提供了种种有利条件,促进农产品出口在我国当前社会环境下的积极成长。总体来看,黑龙江与俄罗斯农产品的贸易额稳重有升。

2.农产品质量以粗加工为主

传统的农业生产方面在“互联网+”的背景下面临着巨大挑战,需要积极采用创新的模式改变原先传统的生产和销售模式。同时由于人民币汇率的不断攀升,尽管世界农产品的需求相当大,但是出口面临较大困难。政府对种植农产品的农民的补贴政策还处在探索阶段,缺乏有力的手段促进农产品生产。因此目前黑龙江地区的农产品质量还是以粗加工为主,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3.农产品产业链建设尚需完善

当前我国农产品的生产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基地较分散,产品生产规模小,产品批量小、质量差,产业链条较短等问题,导致了部分农产品不能适应产业化运作的方式。当前的农产品在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等方面的程度都有所欠缺。其产业链中的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没有进行紧密连接,精深加工也没有达到比较优秀的水准。农户一般都是分散经营,到时农产品市场缺乏管理和预测性,农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波动不定,存在较高的生产和交易风险,农民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除此之外,社会化总体服务程度不高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强等方面的原因也损害了农户的利益,挫伤了农户的种植积极性。

三、“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背景下黑龙江对俄出口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的条件

1.两国发展战略的对接日益紧密

农产品获得国家的保护和支持方面的程度仍然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国家和省市对农产品这种特种农产品的基础设施建设缺乏专项投入,花生等农产品的生产不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和补贴政策支持。农产品市场的兴衰缺乏政府的有力支持和监管,完全取决于市场机制的调节,更主要的是由于农产品本身商品率和附加价值高等特点,其市场变化的风险和把控难度较于一般农产品都更大。“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促进了中国和俄国两国之间的发展战略对接,能够提高国家在战略层面对于农产品的重视,有益于黑龙江地区农产品出口的发展。

2.对俄农产品贸易合作区域不断扩大

农民作为单个的经营主体,对市场风险的防御和抵抗能力都较低,容易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除了宏观调控能力不足的问题以外,还存在市场信息不对称,供产销信息不畅的问题。农户对于农产品的选择和把握主要取决于地理条件和国家政策。随着中俄贸易合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对俄农产品贸易合作区域的不断扩大,黑龙江地区的农民在农作物生产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

3.对俄农产品贸易合作环境趋于稳定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我国对俄农产品贸易合作的环境趋于稳定。我国的出口发展相对不够成熟,在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结合我国目前在出口发展方面的实际情况,我国应当建立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农产品出口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首先在立法方面填补目前有所空缺和遗漏的部分,为农产品出口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各部门也应当积极主动地承担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奉公守法,同时在农产品出口的生产活动中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群众在参与出口活动中的法律意识的宣传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各方面的手段规范出口市场,为农产品出口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對俄农产品产业合作的潜能巨大

农产品的生产地域性较强,但是主要以农户个体或者单个农业企业分散经营为主,缺乏统一的质量检测标准,难以把控最终产品的质量。目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农产品和农产品出口的发展尚不成熟,需要一定的监督和管控机制。政府作为重要的主题,应当积极主动承担起引导和监督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责任。黑龙江地区农业经济发达,在农产品生产方面加以调整和监管,能够更好地发掘内在的巨大潜能。

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背景下黑龙江对俄出口农产品贸易稳定发展的建议

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农产品贸易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应当更加关注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农作物的发展前景,比如通过加快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交易模式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促进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农产品交易的发展,利用互联网和农产品出口发展的有利条件,助力农产品以及更多的农业走向更加广阔的市场。

1.增强对俄出口农产品品质

农民作为单个的市场主体,抵抗风险能力较差,往往因此遭受重大损失。即使存在一些比较大的农业企业或者农业合作社,其科研和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仍然有所欠缺,需要通过一些外部的手段和力量对其进行监管和控制,才能加快农产品等农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和管理,促进农业发展走向更好的未来。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升出口农产品的品质。

首先在物流方面,由于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农产品特性包括其生长环境和生长季节的不同,在保存和运输以及配送方面要求就会比较高,以防止其腐烂变质或者营养成分和水分的流失,由此会带来农产品的流通成本较高,因此必须在农产品的物流配送方面加强建设。农产品作为一种货物,其产品质量的把控也至关重要,平台应当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整个产业链给予力所能及的关注和把控。但是平台主要主动在交易方面,因此借助政府的力量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方法。

2.提升对俄农产品出口销售技术

当前随着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口号的提出,全国上下各大行业都竞相追逐“互联网+”的风口浪尖,而其中最具变革潜力的行业就是农业。出口农业相对于传统农业有以下几大特征:①市场价值空间和发展潜力大;②落后产能得到改善,信息开始对称;③分散的农产品使用者通过社群聚合;④农产品交易环节大大缩短,交易成本不断降低;⑤农产品交易时效性和可持续性提升。究其原因,总体来说,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不仅带来了信息的变革,改变了农业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为农业交易市场的管控和预测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条件,也为农业进行社群运营这种新的运营手段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3.完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应当主动对农村基础设施尤其是信息硬件和软件的建设予以重视,同时给予一定的引导和支持。这对于扩大农村网络覆盖率和提高农民的互联网知识水平有重要作用。同时政府采用实际的手段促进农村互联网的发展,比如降低农村地区上网的费用,完善农村地区网络硬件的建设,兼顾偏远地区和人口较少的地区,充分利用现有的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资源,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解决农村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问题。把新建基地和已建基地有机结合起来,把已有政策与新建基地结合起来,既加大新建基地投入,又高度重视已建基地的管理。同时制定一些农产品出口相关的优惠政策,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4.加快对俄农产品出口的人才培养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产品出口人员的投入,通过资金技术方面的支持,对有意向参与到出口农业的人员进行农产品基本知识,农产品的培养,新型农业技术的推广有关的培训。尤其是年轻人在农产品出口发展中能发挥较大潜力,其受教育水平,知识储备和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都比较高,应当成为政府的主要培养对象,为农产品出口的发展注入新鲜的力量。国家可以通过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这方面的更加专业化的知识技能的农村子弟,在毕业后投入到农业电商中,并使其发挥带头作用,为各地农村地区的农产品出口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结语

农产品出口的发展也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目前我国针对农產品出口,特别是农业农产品出口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与信息化相关的政策和法规都不够健全,农业方面的农产品出口在法律法规上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为参与农业农产品出口的各方的利益主体提供一定的法律方面的保障。目前由于农产品出口在立法方面还存在较多空白,特别是农产品出口方面又受到经营者素质的影响,农产品出口中更常出现钻法律空子的现象,假冒伪劣商品屡屡出现,消费者的投诉量也在不断上升。这就迫切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针对农产品出口行业进行行规约束,健全农产品出口市场管理制度,从而保护农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晓晖.中俄蒙经济走廊之内蒙古新视野--“草原丝绸之路”新动力[J].中国市场,2016(34):31-32.

[2]王明昊,吴丹.“一带一路”背景下中俄蒙自由贸易区建设构想研究[J].经济纵横,2016(08):72-76.

[3]齐海山.“一带一路”战略下中俄蒙经济贸易合作研究[J].北方经贸,2015(11):14-15.

作者简介:通讯作者:张宇(1983.01- ),女,黑龙江鹤岗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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