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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创业型大学的建设路径探讨

2018-06-15金航飞贾少华

职教论坛 2018年3期
关键词:创业教育高职

金航飞 贾少华

摘 要:创业学院已成为高职开展创业教育的重要载体,各院校纷纷组建创业学院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创业学院有助于整合教育资源,促进高职创业型大学建设。以创业学院来推动创业型大学建设,成为当前深化高职创业教育改革中的重要内容。课题组尝试从顶层设计、目标受众、课程建设、评价标准等维度,就创业学院推进创业型大学建设的相关路径进行探讨。

关键词:高职;创业教育;创业学院;创业型大学

作者简介:金航飞(1982-),男,浙江义乌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职创业教育;贾少华(1960-)男,浙江义乌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高职创业教育。

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高职创业型大学建设探究——基于创业学院视角(就业创业专项)”(编号:Y201738105),主持人:金航飞;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立项科研重点项目“高职创业导师专业化培养路径探讨”(编号:Z2018002),主持人:金航飞。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8)03-0134-05

2015年8月,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創业学院的意见》,要求全省普通高校除公安类等特殊院校外,普遍建立创业学院,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通过创业学院来推进创业型大学建设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7年5月底,浙江省内高校已建成各类创业学院101所,各高职院校均组建了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在建设过程中,并无可直接借鉴模式,在实践中存在很多亟需解决问题。随着各院校创业学院建设的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渐日益凸显,日益制约着高校创业型大学效能进一步发挥。各院校在创业学院建设过程中,普遍面临着创业教育基础不一样,教育资源难以分配,建设预期与现实存在落差等问题[1]。在建设创业学院过程中,高职院校如何根据自身现状,结合自身特色,选择恰当建设办法,推进创业型大学建设,成为一个非常具有意义的课题。课题组基于当前高职创业教育的现状,尝试从顶层设计、目标受众、课程建设、评价标准等多个维度,就创业学院推进创业型大学建设的相关路径进行探讨。

一、顶层设计上,构建符合创业型大学建设的运行机制

(一)结合自身特色,以合适方式组建创业学院

在创业教育成为教学新常态时,国内高职院校选择以组建创业学院方式,来深化创业型大学建设。为推进创业教育相关工作开展,整合各高校已有创业教育资源,各地区、各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情况存在差异,因而在创业学院的组建上也因校而异。为了解创业教育开展情况,课题组对浙江、江苏、广东三省二十余所高职创业学院建设进行系统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各省高职院校在创业教育开展过程中,其侧重点各有所不同:江苏省高校倾向于将创业教育归口于教学系统,通过课程的系统开设来促进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浙江省高校倾向于将创业教育主体归口于学工系统,通过相关创业实践活动来推进创业教育的开展;广东省创业学院对学生培养大多采用项目导师制,通过项目来培养学生创业能力。

在运作模式上,因各院校创业教育归口部门不统一,创业学院归属也存在较大差异。在创业学院设置上,当前基本上可分为实体化设置与非实体化设置两种模式。在实体化设置下,创业学院以二级学院形式存在,采用独立建制或依托于经管类专业所属相关学院。一些高职院校创业学院由若干个创业班组成,通过笔试、面试等途径选拔出全校范围内创业意愿强烈的学生,一些院校还依托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组建了创业班,这类创业班在顶层设计上采用实体化运作,具有相对独立的学生。与实体化模式设置不同的是“非实体化”模式,创业学院以职能部门形式存在,负责学校创业教育相关工作的协调,功能定位于创业管理处。一些院校在组建创业学院时,以“无形学院,有形运作”为理念。在此种模式下,创业学院以非实体二级学院形式存在,通常不设置专职工作人员,其工作人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协调校内创业教育相关工作。

各高职校情不同,创业教育的基础也不相同,以何种形式来组建创业学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经管类专业在开展创业教育时,更具有优势。有的院校已有创业类相关社团,开设有创业类相关课程,在组建创业学院时,应整合相关资源,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组建创业学院。以形式来组建创业学院,在顶层设计上,高职院校要加强校内外相关部门的组织与协调,合理定位创业学院,在治理结构上,不管是实体化设置还是非实体化设置,最好有专职人员负责创业学院建设,以实现其科学化、规范化及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创业型大学建设。

(二)明确工作职责,最大程度上发挥效能

创业学院建设是一种教学资源的整合,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作为支撑,组建创业学院后,高职创业教育并非创业学院一个部门(二级学院)的分内之事。创业教育的开展不是创业学院的事情,需要各部门、各学院通力合作,各院校在机构设置上存在较大差异,一些高校设有创业管理处。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主导部门目前并未明确,教学内容归属于教务相关系统,而一些创业竞赛则归属于团委等学工系统。有的院校单独设立创业管理处,有的院校创业管理归属于就业管理,因而有必要明确各部门的相关工作职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创业学院的效能。

需注意的是,非实体化的“有形学院,无形运作”模式在此类设置上往往以行政指令来推动相关工作开展,缺少常态化的工作模式,致使其行政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功能定位上通常需进一步明确创业学院职能。在创业型大学建设过程中,各院校要协调好创业学院与校内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浙江省某高职在建设创业学院时,校内还有创业管理处、创业园、创业教育研究所等与创业教育工作开展密切相关的校内机构。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创业教育有关工作职能,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创业教育可持续发展,该校就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创业管理处、创业园、创业教育研究所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具体到课程的设置、创业班的考核、创业学员班的组建等相关工作。

在创业型大学建设过程中,各院校在顶层设计上要理顺创业学院与其他部门(二级学院)的关系,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在推动创业教育进程中,既确保彼此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注重与其他部门相关工作的协调,应充分发挥创业学院的功效,为全校创业型大学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二、目标受众上,注重全员覆盖与精准指导相结合

(一)全员覆盖,全面提升学生创业素质

当前,各高职院校在建设创业学院时普遍存在精英化倾向,其受众群体只针对具有创业意向的少数学生,培养对象局限于少数学生,这与建设创业型大学宗旨相违背[2]。从宏观层面上,创业学院应在路径上为创业型大学营造良好氛围。在目标受众群体上,创业学院要以全员覆盖为出发点,将创业教育理念贯穿于整个高职人才培养计划,为全体学生开设普及类的创业相关课程。

教育部已明确要求各高等院校需将创业基础课列为必修课程,不管学生创业潜质如何,创业学院应为其提供相应层次的创业教育。创业学院应针对全体学生开设普及化的《创业基础课程》,这类课程可提高学生岗位胜任力。当前受限于师资等各方面因素,创业基础类课程并未普及。为此,创业学院还应开设形式多样的创业选修课程,满足各类学生的实际需求。

創业型大学建设并非创业学院一己之力可以完成,需校内各专业加强协同合作。在创业型大学建设过程中,创业学院应不断促进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专业+创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教学中融入创业素质教育。此类课程能较好地培养学生综合素养,使学生掌握专业及行业最新动态,充分挖掘自身创业潜能。如某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研室就组织校外专家,开发设计了旅游管理类相关课程,组建了专业创业工作室,提升专业创业教育的成效,学生各方面能力都得到了有效培养。

(二)精准指导,着力培养学生老板

国外院校的创业教育发展较早,在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Sexton与Hills认为创业教育对学生而言,应具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要帮助学生为将来生活做好相关准备,培养学生持续学习能力与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要让学生熟悉与了解创办企业的流程,提高学生在职业选择时将创业作为职业选择的比例[3]。目前国内创业氛围浓郁,政府对创业行为给予大力支持,具有创业意愿的高职学生大有可为。高职应顺势而为,大力发展创业教育,将全体学生纳入创业教育受众范围同时,突出对部分学生培养。为培养创业学生,高职应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精准的创业指导,为其成长提供力所能及环境,其成功创业能带动更多人去从事创业活动。

在微观操作层面,高职创业学院要注重“精准发力”,要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更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指导,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与相关部门配合,为有意向创业的学生搭建各类实践平台[4]。处于大学阶段的学生其性格已基本形成,某些性格特点的学生适合或更容易选择创业,某些性格特点的学生不适宜创业或不容易选择创业。为深化创业教育改革,高职创业学院要加强与外部系统联系,以服务学生成长为宗旨,为创业愿望强烈的学生群体提供政策、培训、资金、实践、指导、信息等“一站式”服务,并联合相关部门、企业成立创业投资基金,为具有创业项目、具备创业能力的青年学生提供资金融资渠道。

从统计学上而言,人群中总有一定比例的群体创业意愿强烈。高职应对学生作一个合理归类,将创业意向强烈(想创业)、创业潜质较好(能创业)的学生筛选出来,建立学生创业教育档案,为每位学生提供合适的创业教育模式。在实施创业教育过程中,创业学院应详细了解学生在创业上的潜质,对学生创业情况有个大致了解,以提升创业教育精准指导性。各院校应以分层为指导,实施相应层次创业教育,提升创业教育的实效性。一些院校创业学院进行了积极尝试,在创业比例较高的专业,如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中挑选创业意向强烈的学生成立创业小组,组织实施相关创业活动;一些院校将家中有创业资源的学生集中起来,组建“创二代”实验班,让学生充分利用可利用资源进行创业实践,提升学生合理与合法利用资源的能力。精准性的创业指导,在实践中取得较好成效。

三、课程体系上,注重实践导向的生成性课程开发

(一)教学安排上,实践性贯穿全过程

当前高职院校存在“重书本、轻实践”倾向,创业教育在这种导向下“重知识、轻能力”取向十分明显。从教育规律而言,创业能力不是教出来的,而应通过创业实践活动来培养。为增强实践性教学,在课程安排上,创业学院应有别于传统的“先课程、再实践”模式,让学生先进行实践,而后再进行理论教学,应倡导创业与教学相结合,将实践性贯穿于教学全过程,让学生通过实践来学习,实战式教学授贯穿于创业实践过程中[5]。教师对教学过程予以灵活掌握,并提供针对性指导建议。

为了促进创业教育实践性教学的开展,创业学院应努力创设条件,争取相关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校企合作、产学融合是高职办学的特色与优势所在,高职创业学院应发挥校企合作优势,可引进企业相关资源,通过校内外创业实践中心的建设,为学生创业实践教学搭建好平台。一些高职创业学院引入多元主体办学思维,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整合创业园区内外资源,联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为实践教学开展提供保障支持。创业学院通过承接各级大型创业活动,加强校外创业基地的拓展,推进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等形式,依托创业教育高职联盟,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促进创业教育实践性教学开展,一些高职创业学院积极以各种形式打造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打造功能集约、资源优化、开放充分、内外融通、运行高效的“一站式”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创业学院积极开放办学体系,构建政校行企协同发展的孵化体制,与兄弟院校、政府、行业、企业等主动对接,通过成立工作室、组建创业团队等形式,探索混合所有制模式的孵化育人机制。

(二)内容选取上,注重生成性课程开发

在创业实践过程中,学生会遇到很多问题,这需要课程对其进行解决,同时也对课程内容提出了较高要求。传统课程以预设性为指导,课程注重严谨性但其灵活性不足。传统教学体系下,教学计划一般在学期初就预设好,在内容选取上较规范统一,教学计划中已规定清楚课程的先后顺序。为推进创业型大学建设,创业学院教学内容应有别于传统体系,应以生成性课程为中心。

生成性课程其理念为“课程应适应学生”,要求课程在形式、内容等方面以满足创业学生需求为出发点。生成性课程能积极调动学生求知欲望,取得较好成效。在教学内容上,创业学院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来选择教学内容。创业活动的项目成果经认定后,可获取相应学分成绩,并纳入学业档案。创业学院应设置课程选择模块,所设置课程大都对创业具有直接指导作用、操作性强的课程,让学生有较多的创业实践时间。

生成性课程对课程体系要求较高,这就要求创业学院不断开发创业类课程。一些高职创业学院鼓励各专业结合自身实际,引进校内外资源开发各类课程,以在线课程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创业课程。在引入外部课程的同时,还积极打造校本特色的创业课程,以满足学生的创业需求。

四、评价体系上,探索科学考核标准

(一)考核可评估,尊重学生创业业绩

在目前教育体制下,高校主要以理论考核方式来考核创业教育成效,通过学生理论考试成绩、修满课程学分等予以体现。学生忙于创业实践,为了让学生创业实践名正言顺,创业学院应在评价中对学生创业成果予以认定,尝试对学生在创业实践中获得创业成绩予以认可与尊重,将创业业绩作为学业考核的一部分。这是对当前教育体制的一种突破,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创业教育的评价模式。创业学院倡导以学生为本,鼓励学生采用灵活方式进行相关学习。在教学形式上,创业学院尊重学生主体地位,鼓励学生以自学、旁听、网络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完成教学,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课程替代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其创业行为,让专业教学与创业实践活动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某种程度上而言,创业教育价值不能局限于培养创业人才,但不能培养创业人才的创业教育不能称之为合格的创业教育。在创业教育中,课程替代除了培养企业家精神外,还注重培养创业者。若重视创业业绩的考核,通常会被冠以“轻道重器”。课程替代将创业业绩等纳入学业评价标准,将其转化为课程学分,让目标考核可评估,有助于消除各界对学生在校期间从事创业活动的一些偏见,充分尊重学生的创业业绩,传递出鼓励创业活动的积极信号。

在创业学院建设过程中,一些院校尝试推行创业学分,将学生自主创业业绩、创业竞赛获奖等纳入创业学分管理,进一步完善同步自修、网创实践学分制等。全面推行弹性学制,推行创业学分积分卡制度,允许学生休学创业,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在评价方式上,采用结果导向评价与过程导向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以在评价体系中更好地体现学生的创业能力。

(二)一校两制,推进创业教育改革

虽然重视创业教育已成为各院校共识,但很多在校学生创业者在校内以“违规者”身份存在,高校“表面上”鼓励支持创业教育,但学生创业行为却不被认可。为解决当前创业教育“不相容”,创业学院可依据学生具体情况,尝试推进各种改革,一些高职在创业学院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出臺支持创业相关政策[6]。如一些创业学院出台支持创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将全校有志于创业、已从事创业活动的学生集中起来,开展相关创业教学活动,其课程围绕学生需求进行设置,将创业业绩指标作为学业考核重要依据。

在创业型大学建设过程中,创业学院应转变教育理念,努力提升对创业学生的服务水平。一些高职创业学院不断根据学生创业需求及创业发展趋势,对相关制度不断进行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学生创业需求。在日常管理上,创业学院体现服务学生导向。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除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外,还为其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资金申请、确立企业发展目标、确定产品定位、进行投融资等各类创业服务,为学生创业发展上提供全方位指导。

在“一校两制”的理念下,一些高职创业学院打破了原有的班级制为教学单位的基本模式,每位学生课程表不一样。创业导师会根据学生个人创业需求与兴趣,结合自身相关经验,向学生推荐相关课程。除校内开设的各种课程外,还积极引入校外导师授课;在教学形式上,除理论讲授外,还有网络课程教学等多种形式。在教学组织上,私人定制课程对院校提出更高要求,但其成效十分显著。学生对私人定制课程兴趣较高,其所选择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后,可纳入教学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金祖旭,徐玉成.基于创业学院模式的高职创业教育改革[J].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3):20-23.

[2]贾少华.创业大学生成长模式探寻——探寻大学生成功创业的客观规律[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9(2):121-124.

[3]Jaruzelski,B.Dehoff, K .Beyond Borders: The Global Innovation 1000,Business Strategy[EB/OL].http//www.Strategy business.com/media/file/sb-53-0845.pdf,2011-12-11.

[4]陈伟忠,张博.以“创业学院”为载体的高校创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模式、困境与改进[J].高教探索,2017(1):113-115.

[5]李淑君,刘毅.高职院校学生创业能力培养途径研究[J].职教论坛,2017(14):27-30.

[6]付八军.纵论创业型大学建设[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4:88-95.

责任编辑 蔡久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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