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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精神与海外华人社团的整合*①—以南非华人警民合作中心为例

2018-06-15陈凤兰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 2018年2期
关键词:警民华侨南非

陈凤兰

(福州大学 社会学系,福建 福州 350116)

一、问题的提出及相关研究

华人社团是中国移民在海外谋生创业的团结纽带,被誉为华人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柱石。截至2014年,海外华侨华人成立各类社团逾2.5万个。[1]这些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组织主要基于地缘、亲缘、神缘、业缘、物缘而建构,具有显著的地域或行业特点。[2]

关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国内外学者做了大量研究。如李明欢对海外华人社团进行了剖析,[3]庄国土等人对改革开放后东亚华人社团的新变化做了分析;[4]刘宏对海外华人社团的国际化进行了深度探讨;[5]王春光分析了华侨华人社团的“拟村落化”现象;[6]赵红英、宁一以“五缘文化学说”为基础,从华侨华人群体结社的主观情结角度提供了观察华人社团的视角。[7]此外,还有诸多学者在研究中关注海外华人社团,此处不一一列举。

已有海外华人社团的研究涉及面广,但也存在着几个问题:首先,学者们的研究总体来说比较宏观,倾向于从整体上把握华人社团的发展,缺少对社团个案的建构与运作进行深入的剖析。其次,从海外华人社团研究的内容来看,已有的华人社团研究视角较为单一,侧重从社团的功能、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前景等角度进行分析,理论分析较为薄弱。再次,已有的海外华人社团研究主要聚焦于东南亚、北美、欧洲等地区,较少关注非洲地区的华人社团。李安山在研究中涉及对南非社团的介绍,但未涉及中国新移民社团。[8]

成立历史仅有十几年的南非华人警民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警民中心”),超越了传统的“五缘”关系,而成为一个全侨性非营利公益组织。该社团主要受理南非华侨华人求助和报案,配合警方调查、处理涉侨案件,协调华侨华人之间的纠纷等,其主要职能有别于已有的华侨华人社团。本文选取警民中心为研究对象,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它的类型独特。警民中心创建的历史非常短暂,2004年才成立,至今也不过十几年的历史。但就其类型而言,它在全球华人社团中是独一无二的。其次,它的功能特殊。警民中心是由新移民倡导建立的全侨性社团,但又不同于欧洲等地的华人社团联合会,其建构的初衷是为了配合南非警方打击针对华人的犯罪,加强中国侨民与南非警方的紧密联系,功能较其他社团有很大不同。第三,相关研究较少。南非中国新移民数量在过去二十多年里迅速增加,虽然学术界对该群体已有不少研究,但还未有关于南非新移民社团的深入探讨。因此,可以将警民中心作为一个独特个案进行深度剖析。

鉴于警民中心在海外华侨华人社团中的特殊性,笔者拟以“共同体精神”为理论分析视角,分析为什么南非会出现“警民中心”这个超越地缘、业缘的全侨性社团?共同体精神在警民中心的整合中起了怎样的作用?警民中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动员力量?它对领事保护和侨务工作的研究有何价值?等问题。

二、研究设计与“警民中心”概况

(一)理论视角:共同体精神

1887年,社会学家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提出了“共同体”与“社会”这两个概念。其中,“‘共同体’是指那些有着相同价值取向、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会共同体,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亲密无间、守望相助的人际关系。”[9]共同体主要与家庭、邻里和一些类似的初级群体联系在一起。在血缘、地缘等初级群体里,人们彼此之间比较熟悉,有较强的信任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一个具有较强凝聚力的整体。

共同体的形成,需要成员的凝聚力,以及共同体本身对于成员具有巨大的影响。对于共同体生成的基础,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但总体而言离不开三个要素,即共同的目标、认同与归属感。共同目标可以促进人们的合作;身份认同可以促进人们的团结;归属感则可以增加对所属群体的信任与依赖。对于跨国移民而言,凝聚共同体精神,参与族群社团,既可以弥补新移民在异国他乡的情感需求,也可以培育人们对华人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最终使他们在异域华人社区中找到一种类似于“家”的共有感觉,感受共同体带来的安全感与认同感。“共同体精神”在警民中心的建构与运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研究方法与资料收集

本文基于笔者在中国和南非两地的田野调查以及对警民中心工作人员、南非华侨华人动态的追踪调查展开分析。笔者曾于2010—2011年前往南非约翰内斯堡、德班、开普敦等地调研,运用参与观察与个案访谈相结合的办法,实地参观警民中心的办公场所,并通过对南非中国新移民、南非华侨华人社团负责人的访谈了解警民中心的运作状况。回国后,笔者与警民中心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主要社团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该中心的最新进展情况。2015年3月,笔者对回国的警民中心Z先生进行了关于警民中心发展现状及问题的深度访谈。2015年10月,第八届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在厦门召开,笔者又与警民中心的主要干部(L先生、Z先生、C秘书长等)进行了深入的访谈。多次深入访谈为笔者进行本研究积累了一手资料,有助于对警民中心的建构与发展机制进行深度探讨。

文中所使用的文献资料包括警民中心历年来处理的案件资料,以及该社团的制度章程、工作总结等。大多数资料由南非警民合作中心工作人员向笔者提供,个别资料来自于警民中心的官方网站。

(三)警民中心概况

1.发展历程

据警民中心的C秘书长介绍,该组织是参照南非当地的“社区警民合作论坛”(Community Police Forum)的模式而建立的。

2004年,警民中心正式成立,并与中国政府部门展开密切合作。2005年,中国公安部的警务联络官到警民中心上任。此后,警民合作中心迅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南非有九个省,中国新移民分布在各省从事商贸活动,为了有效提供服务,2007年始,警民合作中心开始在豪登省约翰内斯堡以外的地区设立了省级分会。2012年,南非警方在约翰内斯堡唐人街设立警务室,警务室工作人员协调南非警察出警。2014年,警民中心获得世界华社十大“华社之光”荣誉称号。

成立警民中心的设想最早是由一些同乡会社团的侨领提出来的。由于其定位是全侨性的社团,在规划中要将南非所有新移民社团纳入其中,而联合、壮大侨界社团力量,就需要强有力行政部门的支持。通过对访谈资料的分析,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条件促成了警民中心的产生:

第一,部分热心的社团侨领乐于为侨界做事,为了保护与帮助侨民在南非的安全与发展,出面倡导、推动成立警民中心。从访谈内容看,警民中心的筹建,得益于部分南非社团侨领的积极推动。

“2002年,南非侨界发生了几起严重的刑事案件,几个华侨华人在事件中遇害。当时,南非中国新移民侨领W先生、Y先生等人牵头组成当时第一个治安组织‘南非华侨华人抵制犯罪互助会’,但由于经验不足,(该组织)只执行了一段时间就停顿了。”(警民中心秘书长C先生)

“2003年的时候,南非有十几个新移民社团,主要以地缘为基础,比较分散,对侨民遇到的社会治安事件束手无策。因此,我们当时就想要团结所有华人社团的力量,一起来保障大家的安全。”(警民中心L先生)

“2003年上海同乡会的S先生、福建同乡会的L先生、中国驻南非使领馆C先生、L先生等人一起商讨,对成立警民中心达成共识。”(警民中心L会长)

这次商讨达成了许多共识,其中包括发动各侨团力量及侨民中的热心人士参与该组织,加强与南非警方紧密联系,并将社团定性为服务侨民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

第二,中国驻南非使领馆的支持与配合。在访谈中,警民中心的主要干部反复强调“政府的力量”,认为只有政府才有办法将侨界力量整合起来。

“全侨性的社团需要强有力的组织者,除了热心的侨领,还需要有作为的使领馆推动、监督。”(Z先生)

“一定需要政府出面去推动(社团整合),而不是由某个人去推,毕竟个人力量还是非常小的。”(C先生)

海外华人社团的整合,不仅需要热心的社团侨领推动,还需要与中国政府部门沟通与合作,才能实现“社团共同体”来解决侨社的整合问题。这一点,无论是警民中心成立的倡导者,还是中国相关政府机构,都予以认可。

第三,南非中国新移民各社团的会长均在警民中心兼任副主任,缴纳相关费用。如果有人拖欠会费,在反复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就会由中国驻南非使领馆出面督促。

“警民中心不仅有与警察联系的功能,还起到协调侨界的作用。它把所有社团都联合在一起,促进了南非华侨社团的团结。在此之前,各省同乡会、商会是平级关系,你是会长,我也是会长,不像行政机关,上级可以管下级。现在统一到警民中心了,就可以把各社团的力量结合起来了。”(L先生)

因为各同乡会、商会之间是平行关系,只有使领馆出面组织,才能促成他们的合作。警民中心最大的特点,就是让南非各华人社团会长担任“副主任”一职,这不仅意味着警民中心拥有“全侨性社团”的地位,还督促各社团侨领在经费以及实际工作中支持警民中心的运转。

2.主要工作内容

据工作人员介绍,警民中心处理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维权护侨、刑事案件、协助部门执法、普法讲座、民事案件、经济纠纷、组织捐赠、跨国案件等。笔者根据实地考察与访谈,将警民中心的工作分成三大类别。

第一,与中国政府部门互动,链接中国政府资源。警民中心是一个全侨性社团,其成立之初就得到中国驻南非使领馆的支持。在日常运作中,警民中心也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链接中国政府行政机构,为南非华侨华人提供服务。

(1)争取中国政府对社团的经费支持。警民中心作为服务南非华侨华人的非营利性机构,其维持日常办公和运行的经费主要来源于警民中心理监事会成员缴纳的会费。此外,中国公安部、外交部及中国驻南非使领馆提供的资助和社会各界的捐赠,也是警民中心的重要经费来源。

“日常经费主要来自我们的会员制,南非所有新移民社团会长都是警民中心的副主任,每人每年要交一定的会费,我们一年大概能收上来70万兰特。此外,大使馆还会给部分经费,大概每年20万兰特,总领馆原来是每年2万兰特,现在大概5万兰特左右,公安部也会每年给一两万美金,国侨办大概每年两三万美金。”(Z先生)

来自中国政府部门的经费主要用于资助警民中心的日常工作,使之能够更好地为中国侨民服务。

(2)借助中国驻南非使领馆的行政权力,对南非华侨华人社团侨领进行约束与督促。

“如果有主任、副主任拖欠会费,我们会把那个名单上交给大使馆,毕竟警民中心不是一个商会,而是一个全侨性的服务组织。所以一旦有个别副主任或理监事成员不交会费的话,我们会把名单上交给大使馆,让大使馆来跟他们对话。”(C秘书长)

(3)与公安部等职能部门合作交流,对警民中心的日常工作进行专业指导。警民中心的主任、副主任、理事们毕竟不是专业警务人员,在涉及犯罪、办案等方面,需要专业的技术指导。因此,警民中心与公安部门的互动比一般社团更为频繁。

据警民中心的资料显示,2007年3月,外交部领事司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联合组成领事保护课题调研组到警民中心调研;2010年11月江苏省公安代表团访问警民中心;2010年12月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率“中国公安代表团”访问警民中心;2013年5月,中央政法委书记访问警民中心。自2005年起,中国公安部派驻南非大使馆前后三任警务联络官为警民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以及涉及华人内部的犯罪案件提供直接的指导,并遣送十余名在南非犯罪的华人嫌疑犯回国,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

第二,与南非警界等相关机构互动。警民中心除了链接中国政府资源,还积极与南非当地政府机构、慈善机构、政党团体互动,开展多样化的交流活动。

(1)设立唐人街警务室。2012年6月,豪登省警察厅设立专门为华人华侨提供服务和报警中心即唐人街警务室。该警务室由南非警察和警民中心工作人员24小时共同值班,豪登省华人可直接用中文报警,然后由警务室工作人员协调南非警察出警,为华人提供服务和保护。

(2)为华人聚集地辖区警察提供中文培训。2013年,警民中心同南非警察部和中国驻南非大使馆合作,为华人聚集地的辖区警务人员开展中文培训,20多位警员顺利通过中文初级班结业考试,并在2014年继续进修中级班课程。南非中国新移民群体整体的英语水平不高,对辖区警务人员的中文培训,有助于华侨华人在报案时的沟通。

(3)警民中心同辖区警局共同合作开展活动。如2013年举办了南非华人社区禁毒宣传活动;2014年,警民中心同辖区警局联手,共同向当地贫困社区捐赠,同时,警民中心还积极参与当地事务; 2014年4月,警民中心同非国大党豪登省党部,共同举办2014年华人社区参政促选大会;2013年底,警民中心同非国大党伊库兰尼市党部,共同举办纪念曼德拉逝世的大型群众集会。此外,警民中心还多次向当地贫困地区、学校举行捐赠活动,通过慈善活动扩大华人社团影响力。

第三,处理与华侨华人相关案件。警民中心成立的初衷是配合南非警方打击针对华人的犯罪,维护侨胞的权益。因此,处理与华侨华人有关的案件就是其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华侨华人被抢劫案件;华侨华人之间的纠纷;发布社会治安信息,提醒华侨华人预防犯罪,并在必要的时候向侨胞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等。

“警民中心的成立,使民间保侨护侨的方式更加规范,这种规范不仅有利于保障南非侨胞的利益,也有利于与南非当地警方的沟通与协作。”(警民中心L先生)

“不仅仅是治安,包括华侨之间的纠纷,都会求助。我们现在每一年的求助电话都超过三五百件了。”(Z先生)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警民中心的权威性与影响力日渐扩大,一些南非老华侨和中国台湾移民也会向该中心求助。笔者在梳理警民中心通报的案件时,发现了这样一个案件:2016年1月29日下午,警民中心接到报案,一位中国台湾籍女士于当日15:30左右遭遇武装抢劫。据报案人称,事发当时,其正在开车回家的途中,突然一辆白色轿车超车将其拦下,车上迅速下来两名持长枪黑人抢匪,在示意报案人下车后抢车逃离了现场。警民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将被抢车辆的信息向案发地区巡警进行了通报,并协助报案人向警方报案。[10]可见,警民中心的服务对象不只是大陆新移民,还包括台湾移民等群体,其辐射范围遍及南非全体华侨华人。

三、“警民中心”产生的原因分析

所有社团的产生,均有其独特的社会环境因素,警民中心也不例外。笔者尝试从南非中国新移民群体特征、中国新移民在南非的社会处境、海外华人共同体精神等社会结构性因素,分析该社团产生的内外部因素。

(一)南非中国新移民群体的特征

1990年以后,中国新移民逐渐进入南非,南非华侨华人群体迅速壮大。笔者综合李安山、朴尹正等学者的研究以及笔者多年来对南非华侨华人群体的追踪与调研,将1725年以来南非华侨华人群体的人数变动整理出来(不包括契约华工①因契约华工在合约期满后返回中国,因此在统计中未将契约华工列入其中。),具体如图1所示。据相关史料记载,1725年,南非有2名华人,其后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华人群体缓慢增长。至1946年,南非华侨华人群体突破了6000人;随后的50年里,华人群体继续缓慢增加;直至1995年以后,华侨华人群体暴增;到2008年,朴尹正估计华侨华人群体达到新的历史高峰—30万人。截至2015年,南非侨领估计华侨华人群体仍在30万人左右,如图1所示。

图1 1725—2015年南非华侨华人人数统计

伴随着南非华侨华人人口数量的增加,华侨华人在南非遇到的各种治安案件数量也直线上升。2000年以来,每年都有20至30个中国侨民在南非被抢劫杀害致死。[11]“在南非,一些侨胞由于英语不好或缺乏经验,遇到问题时不知如何报警,不懂与警察沟通。警民中心成立后,可以给侨胞提供帮助,协助他们与南非警方的沟通”。(警民中心W先生)为此,警民中心聘用四名中英文流利的专职警务工作人员,全天候24小时在中心办公。

当今的全球化是多类别、多层次的全球化。跨国迁移的不仅是拥有教育、资金、科技优势的高端人才,还包括教育水平低下、外语能力较差的社会底层民众。南非中国新移民的整体受教育水平不高,英语水平较低,在处理治安案件时,需要专业人员介入提供协助。警民中心应运而生。

(二)中国新移民在南非的社会处境

所有社团的形成都与当地的社会环境有关系。南非社会贫富不均,失业率多年在25%的高位徘徊,非法枪支泛滥,各类暴力犯罪频频发生,针对华侨华人的各种犯罪和侵害事件更是屡屡发生。据统计,2003—2014年,共有130余名侨胞遇害,200多人受伤,中国公民在南非遭绑架、武装抢劫和敲诈勒索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笔者将警民中心2007—2014年处理的案件汇总如图2。

图2 2007—2014年警民中心案件汇总

如此恶劣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在此经商、就业的华侨华人普遍缺乏安全感。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几乎每个在南非谋生的中国新移民都有被抢劫的经历。因此,无论是社团领袖还是普通民众,大家都愿意加入警民中心,期待在警民中心的帮助下获得安全保障。可以说,南非中国新移民群体的需求,是“警民中心”产生的源泉。社团的形成和发展,与移民群体迁移前的社会文化背景、迁移过程和移居国的总体环境有较大关系,这些因素共同塑造了移民在新环境中建构的社团模式。[12]南非的中国新移民,大多是第一代移民,对中国社会的运作机制较为熟悉,对中国政府以及华人社团组织有较强的信任感、亲近感。在南非恶劣的社会治安环境中,他们面临着共同的社会风险与安全威胁,通过族群的互动与合作,形成紧密合作的共同体,共同寻找各种社会资源,一起抵御充满风险的外部环境成为必然选择。

(三)华人族群共同体精神的凝聚

大部分中国新移民是借助构建于血缘、亲缘和地缘之上的移民网络而迁移到南非的,他们在各种社会网络的基础上建构了数十个社团。警民中心的成立,是以联合南非侨界各个同乡会、商会社团为基础,而各同乡会社团则是以传统的血缘、地缘、业缘关系为基础。因此,可以说,警民中心的基础仍然是华侨华人的血缘、地缘、业缘关系,它是南非各华侨华人社团共同合作的结果,通过民间与政府的跨国合作,在跨国空间中营造一种“命运共同体”的认识,从而加强彼此的团结与合作。

想象的共同体虽然是一种想象,但必须有一个现实的基础。社团是一个共同体,它的生成前提是身处其中的人们的共同目标。由于南非社会治安动荡不安,每年都有数十个华侨华人受害。为了寻找“安全感”,南非社团侨领与新移民均有加入警民中心的意愿,以借助这一平台保护自己。此外,“中国人”的身份认同是警民中心得以成立的基础。警民中心的成立,也是以“中国人”的身份联合为号召的。李明欢教授在研究中发现,欧洲华人社会的组织化趋势,仍然以“同为中国人”(或“同为华人”)的纵向族群性联合为号召,其所显现的依然是华人移民族群潜意识中根深蒂固的自成一体的共性。[13]南非华侨华人之所以愿意加入社团,是他们作为“中国人”的共同体精神的体现。这种共同体精神是历史与社会环境的产物,与他们在异国他乡的生活经历与社会体验息息相关。因此,加入警民中心,在熟悉的群体中寻求帮助,可以给普通的中国新移民带来“共享身份的安全感”。[14]

四、小结与思考

(一)共同体精神想象与跨国移民的实践

移民进入移居国社会,在组织化上面临两种选择:要么选择加入当地社会的组织网络,适应他们的组织理念和价值规则;要么延续自身的组织资源,在内部从来源国搬用自己熟知的组织资源和组织方式。[15]由于大部分中国新移民在南非属于第一代移民,在当地缺乏社会资源的积累,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得不到有效的社会资源链接。因此,他们会尝试通过主观能动的实践,整合有效的社会资源,为自己在异国他乡创造生存发展的“空间”。

在这个“空间”里,他们有着属于自身群体认可的行为规则、社交网络和价值观念,而且这些要素在不断地被“循环再生产”,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结构或组织。迁移人口的规则创新并不是要改变原有制度,而是通过寻求各种社会资源,如通过族群共同体塑造自己的社会组织,形成自己的“社会活动空间”。项飚称之为“主体—实践”范式。他强调,移民是一个能动的社会主体,他们会通过自己的“社会实践”来创造新的东西,而不是完全为“结构”所规定。[16]具体而言,通过跨国实践而“整合”出来的警民中心,为个人的安全提供了一个相对可靠的保障。至少,可以解决因英语能力的限制,无法与南非当地警方沟通的障碍。通过这一平台,民众可以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有效的互动关系。

(二)中国海外公民安全保护工作的新思路

警民中心的最大特色,就是它将南非的华侨华人社团联合起来,整合侨社的力量,为中国海外公民的社会安全保护提供帮助。

“警民中心就是使领馆工作的延伸,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警民中心在帮使领馆在做,因为说心里话,如果某个地方发生什么案件,本来就是使领馆要处理,但现在有的时候是警民中心去处理,工作人员赶去现场处理(案件),等处理好了再给使领馆打电话,汇报具体的案件。”(Z先生)

警民中心的建立,承担了一些原本由使领馆承担的工作。由于南非涉及华侨华人的治安案件频发,而中国使领馆工作人员不足,因此,整合南非侨界各华侨华人的社团力量,不仅有助于提升华人社团的形象与服务能力,对使领馆的工作也有裨益。而对于社团领袖而言,在全侨性的社团里担任职务,不仅能够从更大程度上为侨社服务,也能借此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认可,获得成就感。

目前,无论是在南非,还是在其他国家,中国在领事保护领域的人力资源、资金投入都不能满足迅速增加的海外侨胞的需求。领事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中国政府应该积极动员侨界民间社团力量的参与,发挥社团及侨领的社会网络优势,树立海外华侨华人命运共同体的意识,积极参与到中国海外公民的安全保护工作中。

[注释]

[1] 张红、杨宁、杨子岩、吴亚博:《走进国侨办四位副主任谈侨务》,《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年4月12日。

[2] 赵红英、宁一:《五缘性华侨华人社团研究》,同济大学出版社,2014年。

[3] 李明欢:《当代海外华人社团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

[4] 庄国土、清水纯、潘宏立等:《近三十年来东亚华人社团的新变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

[5] 刘宏:《中国—东南亚学:理论建构·互动模式·个案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年。

[6]王春光:《华侨华人社团的“拟村落化”现象—荷兰华侨华人社团案例调查和研究》,《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

[7] 赵红英、宁一:《五缘性华侨华人社团研究》,同济大学出版社,2014年。

[8] 李安山:《非洲华侨华人史》,中国华侨出版社,2000年版。

[9]周建国:《权力渗透抑或共同体精神培育—新农村社会建设基本问题探讨》,《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10] 南非华人警民合作中心网站,2016年1月31日报道。

[11] 毛竹青:《加强领事护侨工作的若干思考》,《华侨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

[12] 牛冬:《“过客社团”:广州非洲人的社会组织》,《社会学研究》2015年第2期。

[13] 李明欢:《21世纪初欧洲华人社团发展新趋势》,《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5年第4期。

[14] [美]孔飞力著,李明欢译:《他者中的华人—中国近现代移民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40页。

[15]王春光:《华侨华人社团的“拟村落化”现象—荷兰华侨华人社团案例调查和研究》,《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

[16] 项飚:《传统与新社会空间的形成—一个中国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历史》,《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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