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担当作为”?
2018-06-1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这个文件来得很及时。一段时间以来的干部消极不作为现象,以及与之伴生的从会议到会议、从文件到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已经变得非常突出,到了必须下决心解决的时候了。
记得去年全国“两会”的时候,有政协委员在大会发言中就提到,在国企调研中听到比较多的反映是:“干得好的没认可,干得不好有考核;有了争议没保护,出了问题要追责;干得多的毛病多,不干事的最快活。”以至于有的国企内部出现了“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提意见的”这种不正常现象。
这些顺口溜很直白,也道出了背后的原因。“认可”说的其实是激励,“争议”说的其实是容错纠错。“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中办印发的文件就抓住了事情的关键,即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具体来说,一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現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既要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又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以前记者在采访一位知名学者的时候,曾经和他讨论过干部不作为的问题。当时他的基本观点是,适应政治生态新要求需要一个过程。现在看来,这个观点并不完整。中办印发的文件提出的措施说明,既定的考核评价机制本身需要改进,而容错纠错机制则是对法治水平和政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这都不是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实现的,需要对干部的预期作出更加强有力的引导。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通过实践中的建章立制、修改过时的规章制度、发布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的典型案例等等办法,释放出明确的信号,给出明确的“行为指引”。首先要明确的是,新时代的有担当敢作为,究竟其关键内涵是什么?答案也很清楚,就是“改革创新,攻坚克难”。
这有助于理清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比如说,在经济领域我们在松绑放权,同时也强调政府要有作为,这并不矛盾,因为政府的作为主要就是通过松绑放权和提高监管能力,为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打造一个好的环境。改革红利的释放越来越接近于体制性障碍约束的边界,这直接决定了政府作为的基本逻辑。
这样的“约束”不局限于经济领域,事实上,在各个领域都面临着亟待打破的种种束缚。在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这些束缚和部分干部的消极不作为现象叠加在一起,让解决问题的迫切性空前提高。干部不作为,不去“攻坚克难”,这些束缚只能是日积月累,不断增大创新创业的制度性成本。在这个逻辑之下,干部的作为就成了一只水桶最短的那块木板。
一个生动的例子是科学家的精力浪费在填表上这种情况,最近被中央领导反复提及。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说:“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李克强总理也说:“(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长官意志,不尊重、也不信任人才。”“科研项目审批经费程序太多、管得太死,生怕出什么纰漏,难道科学家不知道经费怎么花,只有审批人员才懂行吗?”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开放再出发,就让我们从打破这些形形色色的束缚开始做起。这也是新时代广大干部有担当敢作为的要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