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侵权责任的形态与承担方式

2018-06-11殷君楚

当代体育科技 2018年23期
关键词:侵权责任高校体育

殷君楚

摘 要:高校学生体育运动中出现伤害事故往往难以避免,由于种种原因也难以得到妥善及圆满的處理,很多伤害事故很有可能导致家长、学校与老师之间出现较大矛盾,严重的还会出现言语与肢体冲突,从而给高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冲突的核心问题则是学生事故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该由谁承担,随之而来的就是法律纠纷,在这其中最关键和核心的就是侵权责任的划分。论文以高校体育运动伤害的侵权责任为研究课题,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希望论文的研究能够促进我国高校体育运动伤害的侵权责任这方面的理论研究。

关键词:高校体育 运动伤害 侵权责任 形态及承担

中图分类号:G80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8)08(b)-0141-02

1 责任形态

一旦发生高校学生在体育运动中受到伤害的事故,应当及时分析当时的环境,首先追究学校在此次伤害事故中是否存在错误,通过排查后将此次伤害事故分为学校有过错类型和无过错类型的事故,最后根据民法归责原则对该事件进行处理。

2 单独责任

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事故在追究责任时通常都是遵循过错原则,如果事故发生最终追责是高校,则应划分责任范围,由高校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最终追究责任时认定高校本身存在一定违法行为,同时学生出现伤害事故,且学生伤害与高校存在的违法行为有一定因果联系、或高校存在主观过错时,这些因素都满足侵权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条件时,则由高校承担责任。现行的学生事故处理办法中有明文规定高校应在哪些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中结合学生日常体育运动管理工作将此进行了详细归类:(1)学校内体育安全设施和设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却未被发现或发现之后未及时更换或修理的;(2)在带领学生参加户外运动或比赛项目时,未尽到安全保护责任或未进行及时提醒和教育导致发生事故的;(3)学校组织不适于学生参加的体育活动,或强制学生参加导致伤害的;(4)学校在体育运动中对学生身体健康情况不了解,未能提前发现学生特殊疾病或身体出现特殊状态时未能采取保护或救护措施的;(5)学校在发现学生身体健康问题时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学生所受伤害严重的;(6)学校教师在工作岗位但却未能履行工作职能或在上班时期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伤害的;(7)学校教师在发现伤害可能产生时并未及时劝阻或管理导致伤害发生的;(8)学校在体育运动中未能履行自身应尽的各项义务的。

3 补充责任

高等院校对高校学生在学校时承担教育责任,同时也应加强管理,保护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体育运动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当然,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体育运动伤害不能一味将责任推向学校,这会影响学生与学校之间的互相信任和利益关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高等院校对学生的保护和管理义务是由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如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伤害,或学校本身无法预知的伤害,则并不由学校承担责任[11]。文中对这种高校无过错的学生伤害事故原因列举如下:(1)学校为了管理和履行义务时导致伤害发生的,如在体育运动中教师为了阻止学生危险的发生时,在其阻止过程中发生导致其他学生可能受到伤害;(2)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导致学生收到伤害的;(3)学校无法提前预知的外力因素导致伤害的,如在体育运动过程中不法分子入校行凶等;(4)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存在一定隐藏性问题,未能告知学校,导致学校在进行体育运动时对此情况不了解导致伤害的;(5)学校组织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比赛项目并管理得当,学生自愿参加后发生事故的。

此外,为了使得体育运动中产生伤害的侵权责任最小化,不少高校采取了签订协议书的形式来减轻高校的责任。尽管学生及家长对此《协议书》里的协议表示一致认同。但是国家颁布的法律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但凡一些省市及部门自己制定的相关协议和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相悖之处,则必须优先遵守国家法律。

经过对比表明,《协议书》里的协议很显然并未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但值得深究的是:《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并未在《协议书》中有一丝涉及,例如对一些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伤害人免除法律责任以及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原本是为了鼓励高校学生尊法守法懂法用法、告诉他们法律的重要意义、告诉他们法律神圣而不可侵犯。从这个层次来说,自律协议书就显得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同时,签订此类协议书依然需要注意几个问题:我国是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不能强行逼迫高校学生签订相关协议,必须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签订协议。鉴于协议书中的内容必须优先考虑国家法律法规,因此但凡此类制定的协议有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显然此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就相当于无效。综上所诉,《协议书》不能为一些高校的体育运动伤害事件逃避法律责任。

4 承担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在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而损害赔偿用金钱弥补侵权行为过错就是解决方式之一,也就是说将原告放置在他本来应当存在的位置而进行侵权行为的处理。而高校领域体育运动的侵权行为主要侵害的是关于学生的人身权益,所以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由学生受害人的自身人身损害程度来确认采用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形式

一般来说,学生在发出一些有威胁性的行为时,受害人有权利对其提出停止该行为的要求,以期避免伤害。[12]之所以对侵权责任设有规定,主要就是期望能通过责任认定,弥补受害人受到的伤害,使其无论从精神状态还是肉体方面都能得已与受侵害之前无异。满足恢复责任,必须要以以下几个方面为前提:首先受害者要具备恢复原状的可能性,如若已经造成其残疾等通过医疗和自我修复都已无法恢复的伤害,则赔偿毫无意义。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改变方法,寻找另外的赔偿方式来保证受害人可以得到最大的安抚。与此同时,从受害人所面临的情况上来看,虽然身体上所受到的创伤可以慢慢恢复,但是其所受到伤害时的痛苦是巨大的,而且若是其受伤的程度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那么对于受害人而言,能够恢复身体状况是对其最大的慰藉,也有可能不能完全的恢复,对于这种情况,那么其可能会一辈子沉浸在痛苦中不能自拔。所以相比较而言,对受害人最好的赔偿方式就是要恢复其身体,并能使其恢复程度达到原状。

赔偿损失为一种特殊的行为,即因为自身的行为导致其他人的财产或者伤亡,最终以自身的财产来进行补偿,也是作为一种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之一。高校学生方面在体育运动时造成对方伤害时,受害人可以接受加害人的金钱赔偿,或者可以接受加害人的实物赔偿。

参考文献

[1] 谭实.《侵权责任法》视角下的高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认定研究[J].体育科技,2014,35(3):14-15,22.

[2] 徐豪君.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问题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5.

[3] 史硕.高校竞技体育伤害事故民事法律责任分析[D].北京交通大学,2013.

猜你喜欢

侵权责任高校体育
云计算LaaS模式中著作权侵权责任探析
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之法律认定
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及侵权责任问题研究
论人工智能产品侵权行为责任认定
网约出租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浙江省金华市社区体育与高校体育的互动研究
论侵权责任的违法性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