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研究
2018-06-11卫芳
卫芳
自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制度实施以来,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也对会计人员的核算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简要阐释了新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分析了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所面临的主要变化,从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创新现有管理模式、强化财会人员教育、完善计提折旧方案等四个层面入手,探讨了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相关优化措施,以供参考。
一、引言
当前我国多数事业单位内部都确立了一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其制度的实效性却参差不齐,部分单位在组织结构设立上存在不合理问题,导致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权责职能难以有效厘清,缺乏固定资产业务标准化处理流程的建设,难以实现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监管,致使固定资产利用率降低,甚至产生资产流失问题。
二、新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当前新政府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已经初见成效,依托权责发生制推动了财务与预算管理的双重建设,使得政府会计主体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体系面临着重要的变革。在新准则制度的实行下,固定资产的计量、确认、披露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规范与厘清,使得固定资产的计价与入账管理标准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还确立了实提折旧的管理方法,真正使得财政部的重要决策部署得到了有效落实,使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发展进程得到了平稳的推进,有助于规范会计核算标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从而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为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与保障。
三、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所面临的主要变化
(一)新舊制度的对比以及新会计制度的优势
其一,旧制度并未将准则进行细化,只有部分条款涉及到固定资产管理;而新制度在编排格式与内容方面更加详细、完整,涵盖了总则、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披露等六个主体部分,为权责发生制的确立创设了稳固的基础。
其二,旧制度与准则在固定资产的定义方面只强调了“事业单位持有的”这一领属意义,缺乏对固定资产核算的明确认定;而新制度将固定资产的主体调整为“政府会计主体”,着重强调了“控制”与“确认”两个概念,为固定资产的判断与管理提供了完备的前提条件。
其三,原有制度准则并未涉及到确认与披露的问题,只局限于规范计量、记录等问题;而新制度在具体准则的第二、五章都着重强调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和披露信息,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不同政府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处理能力,为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了有利条件。
其四,旧制度下虽然规范了有关资产计价与入账价值的确定,但往往在执行的过程中不具有良好的操作性,针对缺乏凭据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无法进行有效确定;而新制度下针对捐赠、调入、盘盈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范,着重在资产成本确定的过程中添加了有关评估价值的内容,经由专业事务所完成资产评估后即可确定入账价值,更好的提升了资产计价与入账的操作性与可行性。
其五,旧制度下针对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主要实行虚提折旧的模式,基于收付实现制实现对财务与预算的双重管理;而新制度基于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执行了实提折旧的模式,依据固定资产用途将其计入到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中,能够提高资产价值的客观性与真实性,为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了有效依据,更有助于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
(二)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方面的主要变化
1.强调固定资产的确认与披露
在新会计制度与准则的实施下,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方面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变革,由以往的侧重于会计计量与记录转变为会计确认与披露,在固定资产确认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的细化分析,为部分特殊情况下的判断处理提供了有效的借鉴依据。同时,强调固定资产的披露问题也使得会计结果得到了集中的反映,依托统一、规范化处理原则为相关资产纳入财务报表提供了有效依据,也使得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在处理同一经济业务和事项时具有更强的可比性,实现对政府会计主体职能的有效监督与定位。
2.增加国有资产报告中涵盖的要求
新会计制度与准则针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此背景下要求事业单位积极响应财政部门的号召,借助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国有资产报告的编制工作,事业单位在完善日常管理的前提下还应当将年度资产占有、使用与变动情况编制成文件进行报送,提交资产报表、填制说明、分析报告等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水平,实现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3.确立实提折旧的政策要求
以往准则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往往采用虚提折旧的方式,将非流动资产基金确认为固定资产,实行累计折旧的方式,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却不具备良好的操作性,无法真正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而新准则与制度的推行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托,着重针对固定资产折旧问题实行了统一管理、提出了具体标准,要求依据固定资产用途将其折旧金额计入到当期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中,由以往的虚提折旧转变为实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的价值得到客观、真实的体现,更有助于提高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水平。
四、新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优化措施
(一)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执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首先,应当就事业单位内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进行系统调整,构建集归口管理、资产使用管理等部门于一体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体系,使得固定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之间实现有效的厘清与分离,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使用部门的领导与管理工作,指派专人承担资产管理员的职务,针对每一名固定资产的使用者都要做到严格审核、准确记录,确保能够为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保障。其次,针对固定资产处理业务应当做好明确的记录,定期指派专人负责针对固定资产的台账、明细账等账目进行核实,以此确保账账相符,提高固定资产核算实效。再次,应当立足于现有的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体系,构建切合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配置、业务等环节进行严格管控,明确不同环节的具体处理方式、管理权限以及监督形式等内容,借助内控制度进一步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提供有效的约束力。最后,还应当基于全生命周期理论针对固定资产执行系统化核算管理,着重围绕可行性论证、招标、财产清查等多个业务流程与工作环节进行系统化审计监督,进一步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质量提供完备的外部保障。
(二)创新现有管理模式,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一方面,要求事业单位的领导部门应当围绕固定资产的引入、使用、维护、处理等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有效厘清,确保严格依据制度规范与政府要求完成采购、调拨、审批等流程手续的办理,确立内部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机制,将管理实效与工作人員的薪资进行挂钩,并设立专项评估小组完成固定资产内部审核,借助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推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应当结合单位的现实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性能的评估,要求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在通过可行性论证后方可进行预算的申请,同时还需要健全固定资产调配机制,以此使闲置的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盘活,与其他事业单位实现资源共享,从而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三)强化财会人员教育,掌握多种管理手段方法
新准则与制度的推行引入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动了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在财务系统中的并行,要求财会人员分别出具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这也对财会人员的职业技能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因此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能够使其明确权责发生制以及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要求,构建完备的培训教育体系、出台标准化措施,确保新制度与准则在基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同时,事业单位应当着重树立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的全面认识,将其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中,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确保能够将固定资产引入、使用、维护、处置等不同环节的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身上,在此基础上建设专门的资产评估小组,为固定资产在购入至报废等全过程中的价值核实确认提供有效依据,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四)完善计提折旧方案,实现资产的规范管理
新会计准则与制度的推行引入了固定资产实提折旧的处理模式,依据固定资产的用途进行折旧年限与价值的确认,在此基础上还应当编制完备的计提折旧方案,实现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通常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的计算时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方法:
其一是年限平均法,其公式为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使用年限
其二是工作量法,其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某单位有一台设备,该设备账面余额24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4000小时,该月使用40小时,按工作量法计算折旧金额
月折旧额=2400*(40/4000)
在此模式下,可以依据固定资产的用途与类别合理选取提足折旧与计提折旧的方法,依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时间与使用过程进行价值损耗的计量,对于固定资产报废问题起到了一定的改善作用,也能够更好的避免资源浪费问题,提高固定资产价值评估的合理性与公正性,真正实现事业单位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
总而言之,最新政府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实施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指引了全新的发展方向,能够有效改善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要求事业单位的相关会计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依据制度要求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与职业技能,实现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管理与有效内部控制,进一步为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提供稳固保障。(作者单位为山西省河道与水库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