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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思维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运用

2018-06-11申灿刘翠莲

商情 2018年19期
关键词:党内法规全面从严治党

申灿 刘翠莲

【摘要】底线思维是一种系统的战咯思维,其特点是从最坏的结果出发,提前预防各种风险和危机,并在此基础上谋求最好的结果。底线思维是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中一项重要的战咯思维,是加强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 底线思维 党内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了底线思维,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底线思维也是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色,尤其是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上,无处不体现着对底线思维的运用。底线思维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新思考,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制度建党治党的理论。

一、“底线思维”的基本内涵

习近平十分重视底线思维,在2013年初的一次重要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这是习近平首次使用底线思维一词。在2013年7月25日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又提出要“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做好工作”。何为底线思维,底线思维和底线的区别又是什么?

底线思维首先是一种系统的思维模式,在这种思维模式下,不仅要设置和明确事物最低边界值,而且还应通过系统的思考提出如何来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将风险和危机转化为机遇,从而谋求最好的结果。其次,底线思维不是一种被动与消极的思维模式,不是简单的将守住底线作为最终目标。底线思维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思维模式,是在明确边界值的基础上,针对有可能逾越边界值的行为作出有效应对:在确保边界值安全的前提下,不断追求事物发展的最优目标。

二、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古人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底线思维就是在有意降低目标渴望值得基础上,预判事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和危机,从而提前提出应对方法和策略。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中国共产党问责调理》,一系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和制度建设无不是着眼于“预”和“防”的方面。底线思维充分意识到了“预”和“防”的问题,紧紧围绕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原则,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实践活动和制度建设,初步建立起了笼子的框架,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一)以“预”为主的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

无论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还是“两学一座”学习教育,都从自身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前解决有可能“踩红线”、“破底线”的问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从本质上是为了祛除隐藏在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中的违纪细菌,是“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防止出现突破底线的违纪违法问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则着眼于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提出了领导干部遵行的为政之道和行为准则。为政之道和行为准就像两条“低压线”,规范和制约着领导干部在用权、做人和办事上的行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则从学和做的角度,明确了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原则。党章党规是每一个党员的必修课,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认真学习党章、熟悉掌握党章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成为共产党员的最基础的要求。强调学党章党规,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纪律底线,打好预防针,防止出现”踩线”的行为:学习系列讲话则是为了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思想上行动上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避免出现违背中央大政方针的行为:做合格党员则是底线思维的又一体现,它没有对全体党员提出过于高的要求,没有要求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优秀共产党员,而仅仅是要求全体党员做到合格的标准。因为在实践过程中,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都成为优秀党员是不现实的,至少在当前是不现实的。

各种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展开不仅解决了当下存在于党员干部身上的各种问题,而且起到了“预”和“防”的作用。而学习教育从集中化向常态化和经常性的延伸,更充分说明了学习教育活动的预防功能,体现了习近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底线思维的“预”的思想。

(二)以“防”为主的体制机制建设

习近平在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9](p13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防止破线、踩线等违纪行为的出现,为扎紧制度笼子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创新。《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将禁区毫不含糊地以清单方式公开列明,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用纪律来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用制度来巩固党的建设的成果,是底线思维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充分体现。《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明确了各级党员干部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中应付的责任和义务,划出了可为、必为和不能为的界限,为制度的贯彻和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治本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细化了纪律底线和行为界限,让全体党员搞清楚了哪些是底线、红线,立足于“防”,逐条逐项规范言行,保护我们的党员干部,防止出现违纪行为。《问责条例》与教育活动和《处分条例》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固防线。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2]習近平.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3-7-31,01版.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4]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9,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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