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职业教育如何承载现代学徒制
2018-06-09王寿斌
王寿斌
【关键词】职业教育;新时代;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8)20-0037-02
前不久,网络上流传一篇题为“职业教育载不动现代学徒制”的文章,引发线上线下热议。该文称,自2015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现代学徒制在我国的试点已有两年多时间,虽然教育部于2015年8月5日在全国遴选出了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和行业试点牵头单位,2017年8月23日再次确定了第二批203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但从试点情况看,人们对现代学徒制仍然缺乏基本的认识,导致现代学徒制在实践中被异化和扭曲,出现了很多似是而非的“试点成果”。现代学徒制是在企业职业教育体制下,通过企业真实工作环境中的“在岗培训”这一有效教育形式,专门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该文作者认为,在我国学校职业教育这一特定办学体制下,现代学徒制不具有可行性。
笔者浏览相关网络评论和微信公众号推文发现,为该文喝彩和点赞的不在少数。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在于此文的观点较好地契合了人们对于当前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种种不规范现象的抱怨,许多人是借助喝彩来发泄不满,有些网友甚至并未通读全文,并不了解和理解文章观点与佐证材料之间的关系,便“观题点赞”。
毋庸讳言,相比英国、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非常成熟且早已自成体系的“学徒制”教育,我国虽有近代“传统学徒制”的历史沿袭,但真正倡导并试点“现代学徒制”的时间可谓非常短暂,一切皆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差错,甚至还会多走弯路、步入误区。现实中,也确有一些院校出于项目申报、检查评比、政绩认定、对外宣传等动机和需要,将简单浅显的校企合作当成“现代学徒制”来总结和宣传,把阶段性的“学徒制”尝试当作成功的“模板”来总结推广,把专业或系部层面的局部试点当作全校的经验来推送,给人留下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印象。正因为如此,社会上许多人对“现代学徒制”持怀疑态度,职业院校中也有不少人对推行“现代学徒制”产生畏难情绪。
那么,现代学徒制究竟是否符合我国国情?现代学徒制果真在我国缺乏生存的土壤吗?
该文作者认为,在实施主体上,推行“现代学徒制”属于国家行为,而不是学校或企业行为;在教育属性上,现代学徒制是一种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职业教育制度,而不是学校职业教育制度;在功能定位上,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技能形成教育的有效形式,而不是技能准备教育的有效形式;在实施环境上,现代学徒制发生在经过教学论处理的真实工作场所中,不是在学校课堂或实训环境中;在政府层面上,现代学徒制首先是一种长效就业制度,其次才是职业教育制度;在学习论层面上,现代学徒制代表了一种新的职业学习范式——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而不是学校学习范式。据此,该文作者认为现代学徒制是现代企业职业教育系统中在岗培训的有效组织形式,是技能形成的主要机制,离开岗位实践这一特定环境,其有效性将大打折扣。而我国的试点恰恰脱离了最重要的企业职业教育环境,现代学徒制更多的时候变成了包装职业学校旧成绩的新概念。作者由此得出结论:现代学徒制适用于在岗培训,是培养技能人才乃至技术精英的有效教育形式,属于企业职业教育范畴,只有在企业职业教育框架内谈论现代学徒制才有意义,在学校本位职业教育制度下,职业学校“载不动”沉重的现代学徒制。
客观而言,该文作者的论述可谓比较严谨,许多观点能够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有些阐述完全可以作为我们推行现代学徒制过程中有效规避误区的重要参考,对于扎实推动现代学徒制在我国的落地生根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作者对于现代学徒制的完全否定,则让人不太容易接受,对于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政策的片面理解、对于教育创新的悲观态度,也值得商榷。
其一,推动职业教育创新不能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俗话说,凡事事在人为,世上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坐享其成,成功都必须付出必要的辛劳。现代学徒制的推广也不例外,其面临的困难有目共睹,但并不代表“此路不通”,许多困难完全可以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来梳理,通过群策群力来加以克服。工作过程中,我们不能让悲观失望情绪占据主导,不能对新生事物一棍子打死。
其二,在岗培训的概念可以创新,学校具有独特优势。该文作者反復强调现代学徒制只适用于企业职业教育环境,在学校本位职业教育制度下,现代学徒制无法存活,这显然无视我国目前正在探索和推广的职业教育“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虽然眼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太高,参与度也有待提升,但我们并不能就此忽视许多院校与企业已经进行了非常深入的合作,校中厂、厂中校的模式较好地体现了我国国情,许多经验完全可以由点到面地进行推广。
其三,国家的相关政策正有力推动现代学徒制落地生根。众所周知,现代学徒制是培养工匠型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国家出台的许多政策正在全力推动工匠精神的传承和弘扬,同时各地重奖技能大赛获奖个人和培训部门的做法,也从增强“获得感”入手来提升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认可度、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在此背景下,现代学徒制的推广虽然道路曲折,但是前途一片光明。
其四,我国推行现代学徒制需有中国特色,不能脱离国情完全采用拿来主义。说到现代学徒制,我们常常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英国、德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学徒制,总会用他国的国情来比照我国的现实,并由此得出悲观的结论。其实,任何一种教育理念和模式,都不可能直接被照搬到“异国他乡”,都需要一个“本土化”的过程。我国推行现代学徒制,离不开专家学者的理论探索,更离不开广大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合作在实践中积极探讨,需要共同打造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具有职教特点的现代学徒制。
需要提醒的是,现代学徒制离不开密切的校企合作,如果不能有效解决校企合作的积极性、长期性、融合性等现实问题,只谈其理论假设、体系架构、模式创新、数学建模等,就难有实质性成果和意义。推行现代学徒制,我们必须做到心中有改革、眼中有学生、胸中有(办学)质量,学校和企业目标一致,各自担责,共同“深耕”校企合作,把以往松散型的随机合作升级成战略型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当前形势下,我们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回归起点的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的基础研究,在法规制定、思想认识、权益分配、模式构建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夯实根基,抓住重点,以助推现代学徒制实践有实质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