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筛查中的作用分析
2018-06-06许虾虹晋江市妇幼保健院福建晋江362200
许虾虹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 (福建 晋江 362200)
胎儿畸形属于一类先天型缺陷病,其是指胎儿在母体子宫中即已产生的结构亦或是染色体异常,继而导致胎儿发生器官异变及功能异常的状态[1]。研究表明,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和人们饮食结构的变化,胎儿畸形的发生率正逐年上升,每年大约有二十到三十万畸形胎儿出生,给社会和家庭均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进行产前诊断至关重要[2,3]。目前,临床上常见的产前诊断方法为超声检查,不仅无创、安全,检出率也较高,尤其是系统超声检查,逐渐取代了常规超声检查[4]。为了进一步探讨常规超声检查和系统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的检出效果,本院开展本次研究,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本院从2015年3月~2017年3月收治的144例孕妇进行研究。纳入标准:(1)患者均为单胎妊娠;(2)孕周在18~23周。排除标准:(1)有不良孕产史者;(2)合并有血液系统性疾病者;(3)存在器官功能不足者。孕妇年龄22~34岁,平均(27.42±3.27)岁,孕周在19~23周,平均(21.21±0.31)周,平均孕次为(1.63±0.18)次。
1.2 研究方法
所有孕妇均在入院后先进行常规产检超声检查,频率为3.5~6MHz,为孕妇诊断时间均介于5~15min。检查项目包含:(1)胎位;(2)胎儿存活情况;(3)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4)胎儿的双顶径;(5)头、腹围;(6)股骨的长度;(7)羊水的最大深度;(8)胎心率。观察其胎盘位置和成熟度,以及宫颈内口情况,明确胎儿的解剖结构。常规超声完成后,要求孕妇稍作休息,而后实施系统超声检查:取其仰卧位,主要检查的部位包含:(1)胎儿的头、颈、面、腹及胸腔部;(2)脊柱;(3)胎盘等,观察胎儿的脐带出口处有关形态,明确脐带绕肢或绕颈情况。内部检查时需包含不同切面,胎头需针对小脑、丘脑以及侧脑室等不同切面实施检查,而胸腔则需观察其心脏的四联式结构和肺脏形态等。两种方法的检查结果均通过≥2位的诊断医生共同诊断。
1.3 观察指标[5]
(1)比较两种方法对于畸形儿的检出率和漏检率;(2)比较两种方法检出结果与引产或者分娩后检查结果(作为金标准)的相符率。
1.4 统计学分析
利用SPSS20.0统计软件实施分析,定性资料用(n,%)表示,其组间比较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种方法对于畸形儿的检出率和漏检率对比
系统超声检查对于畸形儿的检出率为9.72%,高于常规超声检查的6.94%,但差异不大(P>0.05),见表1。
表1.两种方法对于畸形儿的检出率和漏检率对比(n,%)
2.2 两种方法检出结果与引产或者分娩后检查结果的相符率对比
经引产或分娩后病理检查,系统超声检查畸形相符率显著高于常规超声检查(P<0.05),见表2。
表2.两种方法检出结果与引产或者分娩后检查结果的相符率对比(n,%)
3.讨论
胎儿畸形通常是遗传和母体,以及环境等单种亦或是多种因素导致的胎儿体内神经和消化,及生殖泌尿和心血管,以及呼吸系统因异常发育而导致的一类形态学缺陷,其也是引起孕妇流产和围生儿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患者及其家庭造成了沉重的负担[6]。当前,对于胎儿畸形的诊断方式较多,主要包含羊水检查和绒毛检查,以及胎儿脐血诊断等,但此类操作均比较复杂。随着影像学的发展超声检查以其准确率高、经济性好、操作简单在临床上得到了广泛运用。已有研究表明,常规超声检查在无脑儿、单心室等严重畸形胎儿的检出率较高,但对于唇裂、胎儿水肿等微小畸形的胎儿检出率较低,灵敏度不高。
在此次研究中,通过对孕妇分别进行常规超声检擦和系统超声检查,结果发现系统超声检查对于畸形儿的检出率为9.72%,高于常规超声检查的6.94%,但差异不大。笔者认为可能与此次研究对象基数较少有关。与引产或分娩后病理结果相比,提示了系统超声检查畸形相符率显著高于常规超声检查。这是因为系统超声检查是在常规超声检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检查模式,在检查过程中切面扫查规范,对检查者的手法和超声扫查时间、顺序均有所要求,最大程度的降低对检查结果的影响,按系统、逐一器官进行详细检查,因此对胎儿畸形的检出率更高。因此在临床实践中,应注重超声检查操作者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降低畸形胎儿的漏诊率和误诊率。需要指出的是,此次研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及不足之处,例如未邀请同级医疗机构开展协同性的研究,同时研究样本数量也相对较少,今后可在避免上述因素的基础上另外给予深入研究,从而获得更加精准的研究结论。
综上所述,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可提高胎儿畸形的检出率,且操作简单,诊断率高,可在临床上广泛推荐应用。
[1]隋霜,宋晓平,张艳梅,等.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筛查的临床意义[J].中国医药,2014,9(3):379-382.
[2]覃敏,何莉燕,张承芬,等.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对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的临床应用分析[J].西南军医,2016,18(1):43-44.
[3]蔡雪娟.超声对胎儿畸形的临床诊断筛查运用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2,39(19):5001-5003.
[4]方红.胎儿系统超声检查诊断中晚期妊娠胎儿畸形价值分析[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5,36(33):5057-5058.
[5]王晓宇,李海鸣.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在产前胎儿畸形筛查的应用及临床意义[J].中国妇幼保健,2015,30(26):4517-4519.
[6]隋霜,何惠丽,张艳梅,等.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在胎儿畸形筛查中价值[J].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2014,28(4):394-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