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体系研究
2018-06-06汤立许
汤立许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体系研究
汤立许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研究逻辑是理论推进的必然结果。通过文献的回顾与梳理,从价值哲学视角阐述了价值认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演进基础。结果显示:身体性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显著特征;构建价值评价体系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审的当务之急;结构与维度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实现的内在性依据,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构分为3层次:自然属性层、制度行为层和精神文化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体系框架由基础价值、衍生价值以及次级衍生价值构成,依据框架提出了历史价值、健身价值是基础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娱乐价值是衍生价值,其他价值均为次级衍生价值。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演进
目前,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理研究仍然处在较分散的状态之中,很大程度上还在投石问路的探索阶段,特别是关于它的价值判断和分析,还处于一种混乱、困惑、迷茫、盲从的认识阶段[7]。有人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体育非遗”)的价值仅仅解析为经济价值和历史价值,使得在保护理念和行动上把原本活态的文化遗产变成“僵化”“史籍”的遗产,或者变相成为了地方经济的“摇钱树”。其根源在于对“体育非遗”价值功能的理会不深,认识不足,这也是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的保护事业未能引起整个思想界、文化界足够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1]。价值问题是现代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之一,也是人类深层探索的理论领域。离开价值问题探讨“非遗”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就失去了“非遗”作为人类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所具有的鲜活的生存发展能力[40]。如何规避价值判断的偏失,不至于使其影响我国“非遗”的保护实践,就需要对它的价值功能有一个较全面的剖析,否则行动上的盲目性将加速“体育非遗”的消亡速度。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研究的意义:1)价值问题是“体育非遗”普查、整理、申报、保护和研究等工作的重要前提和理论依据[46],对遗产保护的定位和行动理念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参考价值。2)在“体育非遗”政策的分析和研究中引入价值问题,便于科学制定相关政策,使遗产行动回归保护的本真。3)建立“体育非遗”价值体系,有利于理清保护主体与保护客体的价值脉络,科学权衡保护实践中各种利益相关者的价值需求,提高保护实践成效。4)建立“体育非遗”价值体系,可以限制现代科技和当代审美观过多染指,防止遗产在性质上的变更或颠覆性创新,维系遗产自身发展规律。因此,“非遗”的价值问题已经成为“非遗”研究方法论的主体内容之一[40]。
1 文献回顾: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研究现状
我国自2004年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学者们和“非遗”工作者们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对“非遗”问题的探讨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其价值的挖掘更是如此。“体育非遗”作为体育运动的形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近10多年的研究成果,国内、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研究的视角多集中于“历史中的民族传统体育、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养生以及传统武术”等领域的价值探索。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众多、形式多样,具有传统性、地域性、民俗性、实用性和兼容性的特点,造就了民族传统体育丰富的文化内涵,因而与现代体育相比具有独特的价值[6,9]。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到底有哪些价值,目前众说纷纭(表1)。有的学者把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分为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审美价值以及科学价值[41],也有学者认为,民族传统体育具有传承价值、健身价值、民族心理素质、自我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的社会价值、完善和发展奥林匹克的运动价值等等[13]。但是,它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和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其所处的社会背景和时代价值观念发生了诸多新的变化,必然会在意识形态、价值指向性、社会心理等方面嬗变[22]。对此,有研究者将这些价值划分为历时性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共时性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和审美价值)和重要时代价值(教育价值和经济价值)3大类等[16]。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具有多种价值,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但在学术理论研究中,更多强调当下或古为今用,对遗产在历史、现实与未来的价值多元性是关注不够的[26]。从表1分类来看,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有的属于上下位种属关系,有的则是存在交叉与重复问题,有的价值间界限不明确,有的价值体系分析较为单一。由于保护实践主体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客体的需求不同,表现出保护主体的不同价值选择和价值取向。虽然从历史学、社会学、体育学、艺术学、民俗学、教育学以及旅游学等多角度剖析了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但缺乏结构的综合视野分析,偏失了文化维度的研究;甚至有人认为错误地这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不时尚、理论与方法也过于简单、对人类潜在能力的挖掘和表现也很表浅,一味地把现代体育看作“阳春白雪”,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视为“下里巴人”[6]。导致了“体育非遗”这一特殊的复合型文化现象的面貌无法真正地显露,使得有现代价值意义的东西挖掘不深,研究不透,最终无法将之放置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中[34]。因此,只有用多元性的价值思维去探索和研究“体育非遗”,才能真正全面地理解它生存和发展的运行体系和内在逻辑。
2 价值认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演进基础
我国文化部4次普查表明,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占100项(加扩展项),是名副其实的“体育非遗”资源大国。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问到这样一个问题: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究竟有什么用?这里所指的“有用”“没用”就是它对当今生活到底具有什么样的“价值”。如果对社会发展、对人类进步没任何益处和价值,“非遗”保护自然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42]。然而,如何理解价值,是每一个对价值问题产生自觉意识的人都绕不过的问题。在不同的学科视域下,“价值”一词具有不同的含义[14]。价值既是一个老问题,亦是一个新命题。所谓老问题,因为它是一个人类与生俱来的问题。“价值”这一概念起源于经济学,从词汇上看,它与商品、商品交换有关。价值研究从经济转向哲学、社会、文化,使价值涵盖了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等多层关系领域,拓展了价值的内涵[47]。不同阶段的遗产保护活动,需要进行不同的价值选择,没有价值选择,人们的保护实践活动就无法进行。“非遗”作为人类创造力的独特表现,其价值的理解与评估乃为保护的焦点与核心工作。可以说,保护文化遗产的目标实质上是保护其文化价值[10]。
如何在哲学层面理解“体育非遗”的价值,是明确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观的前提条件。传承与保护意味着一种选择过程,即社会通过某种价值体系来筛选遗产[10,42]。对于每一个个体而言,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深层次内在驱动力,就在于“非遗”对每一个个体,使其能够从中获得我是谁、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人存在的意义和发展的目标等的启迪与智慧[17]。“体育非遗”以其特有的方式记载、发掘社会进展的轨迹,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地方性知识。它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反映了某一特定时期内的某一个特定民族的政治、经济、历史、生活、宗教、风俗习惯、心理状态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它呈现的是多层次、立体化的价值属性,几乎能够满足人们各个层面的价值需要,如宗教的、伦理的、审美的、健身的、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生态的等方方面面。虽然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会经过种种革新,摒除或丰裕,这都是人们长期积累、传承以及价值选择的结果。经过10多年保护实践,“体育非遗”的发展也从保护什么、为什么保护、以什么方式保护逐渐转到了保护的状态怎么样,保护的价值认识是否提升到了新的阶段。从对遗产的历史价值的关注到对文化多样性的强调,反映了遗产保护从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相对单一的价值标准转向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的多元、多维度的发展趋势, 反映了国际社会对文化遗产价值认识的深化以及对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中价值的新的认识。
3 身体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原点
价值的本质在于客体满足主体需要,是主体对于客体的评估和衡量。要科学地剖析价值内在的本质,就必须深刻揭示人内在的根本动力,必须抓住人本身的需要,只有通过对人本身包括人的生命存在的现实性、超越性及其意义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追究,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价值[11]。所以,人的需求准绳是衡量价值的最根本尺度,是价值宇宙的轴心,同时也是价值问题的真正秘密所在。人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象,也是“体育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内在核心问题。身体是人类活动的主体,是从事一切活动的基础和根本。认知的本质就是身体的一种系统活动与整理行为。换句话说,整个人类文明史和认识史都是源自身体的存在、生长、发育与进化的需要[23]。而传统体育则是人类身体表达、身体记忆、身体创造最为重要的文化符号与文化实践。从意识形态到文明礼仪,由情感认同到行为实践,我们可以确切地说,传统体育是人类最本质和最重要的身体文化遗产[44]。钱永平认为,“非遗”的共性特征是身体性,它是经由人的身体彰显出来的文化能力[21]。向云驹在分析“非遗”时,提出了“人体文化”的概念,即人体器官、行为和传人是“非遗”的载体,概括性总结出了“人的身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研究的逻辑起点”的观点[35]。宋俊华认为,“非遗”的传承是通过身体的表现、表达和再现进行的,折射了人们对精神文化中身体所持的种种态度,传承人既是遗产的接受者,又是创造者[26]。总之,身体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语言符合。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一种身体活动,还是人们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创造出来的表述方式与生活方式,是人自我教化的一种文化活动。从技艺的产生来看,农耕文明下的中国传统文化有民族性格中崇尚天人合一的天性,此背景下所产生的中国传统体育,是传统文化在人体之上的智慧凝结,不论是武术套路还是养生健身的功法,均是身体动作、身体技能与人的自我意识融为一体的结果[21]。从传承上来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技巧、动作都是通过个体代代相传,以记忆、文字记载、长辈的口传心授等方式传承下来的,同样体现了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身体性的特征。传承和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存其外在形式,传承内在的传统文化精神。如,中国传统武术深深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中,弘扬着“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履行着“崇德尚礼、知行合一”的行为准则,秉承着“以武教化、以武育人”的目标追求,在历史的长河中早已不再单纯地是一种简单的实用技艺,而是一种内化的润泽和升华了的人文追求[2]。总之,“体育非遗”身体性价值追求是实现内在魂脉的延续和传承,是构成现代民族国家认同的基础[19]。
4 价值选择: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价标准的窘境
目前,判断有形文化遗产的价值,往往采用文化遗产的含金量进行测评。如EVA指标体系、BSC(平衡记分卡)等。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凝聚力、认同感、亲和力以及民族性情的产物,其价值不仅涉及到定量的问题,最主要还涉及到定性的问题,比如,一些民间信仰、审美情趣、民族精神、民族性格、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等方面内化、积淀、渗透在民族成员的心灵深处,是本民族人民的精神家园,它就不能以绝对的标准作判断了[7]。“体育非遗”包含知识、技能、文化、精神等多方面,具有整体性和多元性,其内在价值也就不能用单一标准来衡量。如果用“精华与糟粕”“美与丑”“先进与落后”“善与恶”“好与坏”“积极与颓废”等两元对立的价值标准去作判断,将会陷入主观化、碎片化、绝对化的境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就会产生偏颇[7]。近年来,在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简称“UNESCO”)的大力倡导下,我国政府、学术组织及社会团体一度出现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成中国特色“非遗”保护的热潮。然而,面对多姿多彩的“非遗”项目如何评定和选择已是各界人士最头疼的事情。UNESCO在制定《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时,明确规定遗产代表作的评判标准为文化标准和组织标准。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吸纳与借鉴了国际社会的“非遗”代表作评估标准,提出了6条具体标准:1)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特殊价值;2)传承有绪且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3)具有民族文化认同,是文化传播的重要纽带;4)传统技能和工艺运用上呈现出高超的水平;5)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特征;6)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面临消失的危险。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UNESCO开展“非遗”的相关评估工作,主要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濒危状态、社区的影响、传承人的技能等几个方面。同时,也把符合人权标准、相互尊重以及可持续发展,作为衡量“非遗”是否应受到保护的基本尺度。但罗列的评价标准均为宏观性表述,未给出具体的评审细则和内容,可操作性不够。因此,制定出合理、有效的价值评价体系是当务之急[4]。
5 结构与维度: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内在性
20世纪60年代,法国哲学家莱维-施特劳斯进一步把结构主义方法引入人类学研究,创立了结构主义人类学[5]。他认为,一切文化和社会现象背后都蕴藏着一种内在的、支配外在现象的基本结构。文化结构决定着文化体系的类型、性质、特征和功能[38]。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功能属性。只有那些独特的元素才构成了此“非遗”项目与彼“非遗”项目[20]。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主要成分结构为:1)在人与自然关系基础上创造的外显形态的符号,属于物质文化;2)人与社会关系基础上形成的行为导向的社会规范,属于是制度文化;3)人与自我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内隐价值观和意义系统,属于是精神文化。因此,本研究把“体育非遗”的结构分为3层次:物质属性层、制度行为层和精神文化层(图1)。但从“非遗”保护的角度看,价值维度的代表性、重要性、延续性和稳定性是不同的,有些是占主导和稳定的;有些是较边缘、不太稳定的[20]。如“体育非遗”彰显出的民族精神、思想智慧、价值理念以及道德规范,从古到今皆为人们所认识、解释和传承,这种稳定性的力量是无可比拟的,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根本原因。
1. 物质属性层:物质要素是“体育非遗”的物质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场域、空间、器具、以及其他相关的物质实体等。它是“体育非遗”得以展示和传承的物质基础。物质要素通常可以用来直接描述不同体育文化遗产的显性差异。以物质为载体的文化及其表现形式,或者是具有物质属性和形态的文化部分,常常被人们关注其实用方面。总之,“体育非遗”与其他物质产品一样,都是人类的劳动产品,其价值的实现首先表现在其属性价值的实现上,主要看它是否满足主体的物质需要,“体育非遗”因其较强的体育锻炼、娱乐的功能而具有较强的商业开发价值,因而具有商品性质和经济价值。
2. 制度行为层:制度要素是事物价值的根本层次。它是依据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人们所遵循的“一整套持续而稳定的规范体系”[38]。“体育非遗”的内容、形式、特色、风格均是通过行为方式表现出来的,而且是文化变迁与传承的关键因素和重要载体,它的行为观念被广大民众认同与遵守,并指导和约束民众的行动和思想[38]。我国“体育非遗”是融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于一体,对传递社会正能量、协调人际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利用开展祭祖敬祖、娱神娱乐的端午赛龙舟活动,以隆重的仪式、文化的程式等引导和规范族群成员的行为习惯,唤起族群成员的宗族意识与乡土情怀,规范和促进人们的社会生活,遵从一定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规范,使村落社会得到巩固、和谐。其功能价值能满足人们的社会政治需要,使其发挥教化功能、规范功能、和谐功能、凝聚功能以及适应功能。
3. 精神文化层:是隐含在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之中,依赖主体的情感体验和思想升华去体悟,属于衍生的间接价值。“体育非遗”是以人为载体,以身体的体态、神态、动作为表现形式和表现对象的文化和艺术。大家熟知的蒙古族那达慕“娱乐”文化,其主要内容形式是“射箭、赛马、摔跤”,体现了蒙古民族奋力与拼搏、竞争与生存的文化传统与文化精神[36]。实际上是人生奥秘、人生归宿或人生哲理,她隐藏在蒙古族的集体记忆之中,代表了祖祖辈辈生活在草原蒙古民族的文化特质[36]。在传统武术中,儒学强调文化意境。在老庄的道家哲学思想影响下,武学境界被不断推高,对“意境”的追求实质上就是要摆脱武术招式、技能束缚,追求身体内在能量的本质和功效。此外,“止戈为武”的武学思想一方面强健自我,另一方面强调“非攻”的武学应用,要求习武人的品德端正,塑造稳健含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胸怀坦荡的“谦谦君子”理想人格。人们信仰图腾,通过将战斗与舞蹈融合,形成一种独特的“舞武”来表达对祭祀的重视、对神灵的虔诚和对图腾的敬仰[18]。可以说,“体育非遗”蕴含的文化意蕴是灵魂。
本研究之所以把“体育非遗”划分为物质、行为和精神3个层次结构,旨在强调价值的实现是很复杂的,不是一次完成的。往往人们讨论价值的实现时候只是局限于属性和功能两个方面,而很少涉及客体的文化意蕴。价值世界具有多层次性,不同层次的价值具有不同层次的内容和形式,不同层次的价值具有不同层次的本质和内涵。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并不只停留在作为外显形态符号的遗产本身,其所传达的社会时代价值,以及本身所具有内隐的价值观和意义系统,更为人们所注重。
Figure1 Strata of the Structure and Value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6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构建
任何民俗体育项目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中,围绕着它们的功能是否满足了人类社会对于这种特殊文化活动的需求这一价值内涵的基础上传承至今的[16]。就“体育非遗”的本质属性来说,最基本的功能和价值是强身健体、娱乐身心,体现出人的生物性功能和价值;同时,它又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密切联系,体现出社会功能与经济价值。为了更加清晰分析文化遗产的价值结构,本研究将文化遗产的价值分为基本价值、衍生价值、次级衍生价值3个价值体系(图2)。其最基本价值就是历史价值、健身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是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最早提出的3个价值,也是迄今为止在联合国文件中所规范定义的3个价值,为国际所普遍接受认可。另外,在实际的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过程中,“体育非遗”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衍生价值和功能,即文化价值、娱乐价值、艺术审美价值、科学价值以及教育价值、道德价值、认同价值、经济价值等等。
6.1 基础价值
6.1.1 历史价值
文化遗产作为历史之遗存,是对过往文明的映照,首要的意义在于对历史价值的承载和传统的延续[15]。“体育非遗”是了解各民族历史文化最珍贵的史料,蕴藏着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是一个活态的生命体。通过对“体育非遗”项目传承脉系的时代性、人物性以及事件性上,我们便可以对历史上传承下来的“体育非遗”项目进行纠正,还原历史本来的面纱。我们之所以认为历史价值是文化遗产的基本价值,是因为它能帮助我们了解和认识已逝的历史与文化。至于科学、艺术价值以及其他价值,其实都是文化遗产历史信息的具体内容相对于人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某种满足性、契合性。
图2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框架图
Figure 2 Framework of the Value System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6.1.2 健身价值
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丰富,运动形式千姿百态,有的对抗性较突出,有的侧重趣味性,有的强调个体技巧,也有的呈现集体性协作,不论什么项目均是以身体活动的方式直接参与运动,发展身体,增进健康,增强体质,调节精神,具有很强的健身价值。健身价值是体育的本质属性。例如,以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传统武术等为主要内容的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意念诱导身体放松,并积极影响自身内部各系统、组织、器官,乃至细胞的松弛。研究表明,人体松弛有助于内脏系统的互相调节作用,这种调节至少表现平衡、储能、激能等3方面功效[8]。体育的健身价值不仅具有个体价值,而且还具有群体价值,是一个国家民族素质提高、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这也是“体育非遗”健身价值最为直接的指向。
6.2 衍生价值
6.2.1 文化价值
“体育非遗”的文化价值在于将人的身体、精神及客观世界融为一体,注重人的心理意识和生理素质的全面提高。如,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与浸染下的传统武术,悟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了“天人合一”的自然哲学观,造就了“内外合一、物我合一”整体养生观,提出了“修身养性、神心双修”价值观,表现了中华民族重内、重意、重合、重直觉的文化心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民族文化特质在身体文化上的体现、张扬以及心灵上的超越。UNESCO在《保护非物质丈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也特别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谐文化的价值,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与人之间的密切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实际上《公约》强调传统文化的整体性、注重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达到人类的团结、社会的安定、世界的和谐[22]。
6.2.2 科学价值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其他科学范畴一样,内涵极其丰富,有自身的研究对象,范围、方法等基本理论和实践性调查方法。它已经被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运动医学、宗教学、文学、美学、民族学、心理学以及体育学等等其他众多的学科所重视和融合。例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器械制作工艺,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特别是传统武术的攻防技击性,动作与技术配合的合理性、技巧性、完整性,从现代生物力学的角度看,无疑是科学的,能被广为接受和传播。人们看到了动物的生命力,选择那些具有较强生命力的动物的运动方式和活动特点进行养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庄子》记载的“吹呵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伸,为寿而已矣”等,选择了虎、鹿、熊、猿、鸟5种动物,并通过模仿虎的扑动前肢,熊的伏倒站起、鹿的伸转头颈,猿的脚尖纵跳、鸟的展翅飞翔锻炼身体,创造了新的养生方法[8]。
6.2.3 艺术审美价值
随着社会的进步,美妙的轻音乐、高雅的歌剧、堂皇的影视剧作等等,往往是上流社会阶层消费和关注的对象。同时,下层社会的审美观却被慢慢遗忘并且遭到破坏。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满足社会各阶层的审美要求与审美情趣,让人们能够劳作之后忘却世间烦忧,获取审美乐趣[39]。审美价值是审美对象之于人与社会的意义。许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长期的技艺与艺术的交融中升华为艺术,使技艺成为艺术符号。对于传统武术而言,除了速度、力量、灵敏等外在之美外,它更注重“内外双修、形神兼备”的和谐之美与内在之美,重视对内在感情的抒发和自身修养的表现,重在“精气神”和“意蕴”,从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中和艺术之美[25],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鉴赏力。这种审美意义,超越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成为了塑造全民族审美情感的重要载体。
6.2.4 娱乐价值
娱乐是人类生命活动的重要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讲,体育与娱乐是天然共同体。体育无 “乐”就没有生命力。以活动主体来说,“体育非遗”的娱乐价值有两个方面:1)具有观赏性,2)具有直接参与性。“体育非遗”的娱乐性主要表现在自娱自乐、以竞技为乐、以益智为乐、以游戏为乐。如,摔跤、围棋、象棋、竞渡、龙灯、石担、石锁、钓鱼、登山等都是民众喜闻乐见且具自身特色的娱乐游戏性体育活动。这些娱乐游戏活动喜不自禁、或热情奔放,高扬的紧张情绪是娱乐游戏活动的伴侣,欢声笑语和心旷神怡随之而起。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游戏》一书中这样评价游戏对健康生活的意义,即“一个人或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游戏,就等于堕入了无意识的、行尸走肉般的昏迷状态。”游戏性质的竞赛精神,作为一种社会冲动,比文化的历史还要悠久,而且渗透到一切生活领域。总之,“体育非遗”使人们在亲身参与中感受生命最原始的力量,体验人性本真的冲动和快感,享受自由与和谐之美。
6.3 次级衍生价值
6.3.1 教育价值
人一出生就进入了民俗的规范,从周围人群中习得母语,在游戏中模仿着成人的行为,从交际中逐渐了解人际关系。很多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项目,起源于人们的生产与生活之中,不仅仅是生存技能与生产技能训练,还存在种种竞赛规则,这也是社会道德行为准则在游戏中的缩影[24]。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尚武崇德”“尊师重道”“守信用,重许诺”是武术界奉行至今的准则,它除了强调武术礼仪的规范性之外,更是强调当今社会对“诚信”的呼唤[28]。再如射艺,追求内心的“真善美”。“真”即通过射艺朴实无华的撒放动作寻求内心的纯净;“善”是通过以“射礼”为标准的练习,做到和谐相处,教人向善;“美”则体现在优雅的服饰、优美的姿势,一种由内至外的意境美。在社会生活中,法律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只不过是必须强制执行的一部分,而遗产却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无形中支配着人们的所有行为。正因为此,“遗产”具有了社会教育和教化的功能,众多的“国家遗产”单位扮演着社会教育基地的角色,发挥着意识形态教育的功能[33]。
6.3.2 道德价值
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除了经济关系、政治法律关系外,还有道德关系。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武德思想”“尚武精神”等所包含的“谦和仁爱”“忍让”“自律”“顽强”等个人意识和品质,对整个民族教育特别是青少年道德价值观念的培养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于人性约束和思想教化有着极其强大的力量。《礼记•射义》提到:“射者,所以观盛德也”,又说:“射者,仁之道也”,将射箭与德、礼的教化相关联。德与礼的教化使射艺继承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射艺的礼制价值是一种由外到内的品质展现。外,即道德标准,是外在表现出来的对人行为善恶、好坏的评判;内,则指品性涵养,是内心自我分辨是非,不求诸约束的天性展露。健身气功讲究“向内行气、心平气和、注意涵养、讲究自我修养”,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练习者的道德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形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蕴涵的正义、正直、善良、荣辱、同情、礼貌等等道德品质和道德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习练者。道德价值无论是作为一种行为,一种观念还是一种理想,都是人类精神的宝贵财富,是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当前中国传统文化软实力传播的重要载体。
6.3.3 认同价值
认同价值简单地来说,就是一种情结,对维系本民族文化的存在与延续起着自发的凝聚作用。情结是荣格心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具有自身的内驱力,在控制自我的思想和行为方面产生着极为强大的影响。在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拜师仪式背后看到的是武术技术、文化性与仪式性三者相互交融后形成的武术文化传承体系,也隐喻着仪式性活动通过身体实践成为文化传承的载体,进而实现了武术传承人的高度价值认同[32]。拜师学艺是文化记忆的主要传承方式。正如德国学者杨·阿斯曼所言:“作为一个民族和国家的集体记忆力,文化记忆的传承方式主要依靠文字和仪式实现。”当前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早已超越了历史物证的层面,它不仅是过去岁月的物质遗痕,更成为人类文化的承载,被赋予了特殊的政治意识和象征意义[31]。
6.3.4 经济价值
2012年,文化部正式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概念,进一步明确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原则”。人们对体育需求的增长助推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许多地方将文化遗产作为旅游开发项目,通过文化本身的独特性和魅力性成为当今世界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精湛的艺术表演价值,使其在市场经济的产业化结构中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产业链。随着文化全球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正被越来越多的外国爱好者青睐,与之相关的器材、设备、服装、健身、训练等有偿消费将随之增加,也带动了周边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业、养生康复服务等业态所呈现出的“低消耗、高产能、惠民生”等特征,使得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国家经济增长中的新兴产业并发挥其独特作用。
7 结语
要切实维持和增强文化自信,就必须首先探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因谱系和生命之根,找到它的灵魂和价值所在。人们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以历史价值、健身价值为基础,随着人和社会发展将会不断地发现新的价值功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应地将会产生出新的价值,这就构成了一个既相对稳定、又具有发展性的文化遗产价值体系。从历史价值、健身价值相对单一的价值标准转向文化价值、社会价值、教育价值等价值的多样、综合方向发展的趋势,反映了社会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认识的深化。
[1] 蔡丰明.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特征及其当代价值[J].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4): 64-69.
[2] 蔡月飞. 论传统武术的回归与当代价值[J].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2015,(8): 40-46.
[3] 陈立华. 满族传统体育文化及其当代价值研究[J]. 黑龙江民族丛刊, 2016,(5): 164-168.
[4] 崔景辉,付丽敏. 非物质文化遗产武术项目评审体系的建立[J].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 2016,(2): 137-141.
[5] 冯契. 外国哲学大辞典(上册)[M], 2008.
[6] 冯胜刚. 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价值研究[J]. 贵州民族研究, 2003,(3): 165-170.
[7] 甘子成. 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阐释[J]. 理论与改革, 2016,(5): 33-37.
[8] 戴国斌. 中国武术的文化生产[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5: 48.
[9] 郭鸿. 论民族传统体育的特点和文化价值[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5): 67-68.
[10] 黄明玉. 文化遗产概念与价值的表述——兼论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问题[J]. 敦煌研究, 2015,(3): 134-140.
[11] 赖金良. 哲学价值论研究的人学基础[J]. 哲学研究, 2004,(5): 17-24.
[12] 黎明华,欧阳江琼. 论民族传统体育的休闲价值[J]. 体育与科学, 2010,(5): 65-67.
[13] 李雷,李龙. 新时期发展民族传统体育的价值定位[J].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2004,(2): 48-49.
[14] 李明,王思明. 多维度视角下的农业文化遗产价值构成研究[J]. 中国农史, 2015,(2): 123-130.
[15] 林凇. 植入、融合与统一:文化遗产活化中的价值选择[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2): 135-140.
[16] 刘旻航,李储涛,赵壮壮. 民俗体育文化价值演进规律研究[J]. 体育科学, 2012,(6): 85-89.
[17] 刘艳,段清波. 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研究[J].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1): 23-27.
[18] 罗辑. 对舞武文化变迁的历史审视[J]. 四川戏剧,2016,(5):117-119.
[19] 马利亚. 社会学视角下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社会价值与文化选择[J]. 体育与科学, 2012,(2): 80-83.
[20] 彭卫国. 博弈与共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探索[J]. 大众文艺, 2014,(2): 1-4.
[21] 钱永平.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身体性形态特征[J]. 西北民族研究, 2011,(3): 191-198.
[22] 屈杰,白晋湘.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价值重构的社会转型透视与依据剖析[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05,(6): 731-732.
[23]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选介汇编(第10辑)[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 86.
[24] 任明.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内涵与价值功能探析[J]. 贵州民族研究, 2017,(2): 136-139.
[25] 桑全喜. 中和思想与传统武术文化的价值取向[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11,(9): 41-43.
[26] 宋俊华.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诠释与重构[J]. 学术研究, 2006,(9): 117-121.
[27] 苏雄.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价值结构研究[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14,(8): 25-30.
[28] 汤立许. 中华武术软实力的表现形式、失范及选择路径之思考[J].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12,(6): 124-127.
[29] 王立峰,韩衍金. 基于价值视角的传统武术可持续发展研究[J]. 中华武术(研究), 2014,(7): 22-26.
[30] 王文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 2013.
[31] 王新文,张沛,孔黎明. 试论“重建”之于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J]. 东南文化, 2016,(6): 13-19.
[32] 王智慧. 传统惯性与时代整合:武术传承人的生存态势与文化传承[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15,(5): 71-76.
[33] 魏爱棠,彭兆荣. 遗产运动中的政治与认同[J].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5): 1-8.
[34] 夏毅榕. 康定锅庄文化遗产价值新阐释[J]. 民族学刊, 2017,(1): 89-93.
[35] 向云驹.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身体性——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若干哲学问题之三[J].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4): 63-72.
[36] 邢莉,张曙光. 蒙古族那达慕符号在当代的重构与族群认同[J].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6): 126-131.
[37] 熊茂湘. 转型时期民族传统体育的社会价值[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03,(1): 15-17.
[38] 闫静,仇军.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动力的理想类型探究[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15,(8): 7-12.
[39] 杨杰.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哲学思考[J]. 中州学刊, 2012,(6): 136-139.
[40] 杨亮,张纪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及价值结构问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方法论思考[J]. 理论导刊, 2017,(8): 89-92.
[41] 杨涛,羿翠霞. 遗产学视阈下我国民族民间体育赛事的特征及价值[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15,(6): 1-5.
[42] 苑利.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的几个问题[J]. 江西社会科学, 2010,(9): 20-25.
[43] 张怀成,韩斌. 新形势下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价值研究[J]. 贵州民族研究, 2015,(11): 209-212.
[44] 张颖. 体育[J]. 民族艺术, 2014,(1): 24-29.
[45] 赵连保,栗胜夫. 从结构功能角度看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价值[J]. 中国体育科技, 2006,(3): 61-64.
[46] 郑乐丹.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价值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 文化遗产, 2010,(1): 6-10.
[47] 郑永廷,张彦. 当代精神文化价值研究[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3): 71-75.
Study on the Value System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ANG Li-xu
Wuhan Sports University ,Wuhan 430079,China.
The research logic of the value system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theoretical advancement. Through an overview and review existing literature, this paper expounds that the value cognition is the evolutionary basi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value philosophy. The result shows that physicality is the distinctive feature to distinguish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rom other typ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value evaluation system is the urgent task for the representativeness evaluation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e structure and dimension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re the inherent mechanism of value realization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e structure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divided into three levels: the natural attribute layer, the institutional behavior layer and the spiritual and cultural layer. The value system of spor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onsists of basic value, derivative value and secondary derivative value. According to the framework, historical value is basic value, scientific fitness value and artistic value are derivative value, and other values are secondary derivative value.
1002-9826(2018)03-0029-08
10.16470/j.csst.201803004
G80-05
A
2017-11-30;
2018-04-2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2CTY010);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B2013303)。
汤立许,男,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E-mail:tanglix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