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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里的管理形态

2018-06-05王进锋

社会科学 2018年1期

摘要:里是西周时期一种重要的社会基层组织,研究它有助于我们了解西周时期基层社会的管理。实际上,西周时期的里被设置在不同族姓居民混杂居住的地区,是用来管理来自不同姓族的零散居民和已经失去宗族依托的平民的组织。它在城市的城区地带和郊区地带,乃至乡村之地皆有设置。它有着自己的内部特征。另外,西周时期的里,在设置区域、服务对象、内部居民方面都与邑有着根本的不同。

关键词:西周时期;里;邑;管理功能;社会基层组织

中图分类号:K2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8)01-0136-10

作者简介:王进锋,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上海200241)

引言

西周时期的基层社会是怎么被管理的?这是关注这个时期历史的人们都想了解的问题。研究当时的基层社会组织是认识这个问题的很好途径。西周时期的基层社会组织比较多,如乡、遂、县、邑、里等,俨然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里在整个体系中地位比较独特又很重要。对于里的研究,无疑能为我们理解西周基层社会的管理打开一个窗口。

说到里,西周时期的传世文献和金文中有不少记载。它的含义,大致有两类。一类是距离和长度的单位,请看以下几则材料:

唯十又二月,初吉丁卯,召启进事,旋走事皇辟君,休王自事(使)赏毕土方五十里。召弗敢忘王休翼,用作欪宫旅彝。(召圜器铭文,《集成》10360,西周早期)

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千里。……穆王西征,还里天下,亿有九万里。(《古本竹书纪年·周纪》)

噫嘻成王,既昭假尔。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诗经·周颂·噫嘻》)

庚辰,天子大朝于宗周之庙,乃里西土之数。曰:自宗周瀍水以西北至于河宗之邦阳纡之山三千有四百里,自阳纡西至于西夏氏二千又五百里。 (《穆天子传》卷四)

第一篇铭文中,周王使人赏赐给召毕地方圆五十里的土地。第二则材料中的“千里”、“九万里”是指行进的距离。第三则材料中,“三十里”是指方圓三十里的私田。第四则材料中的“里”也是指距离。可见这些里都是一种长度或距离的单位。

二类是基层居民组织。本文主要探讨第二类里。

少部分学者认为,西周时期的里不是基层的居民组织单位,而是指一块较大面积的土地 沈长云、李秀亮:《西周时期“里”的性质》,《历史研究》2011年第4期。。这个观点与众不同,令人瞩目。然而,已经有研究者指出其关键证据均不能成立 林森:《从张家坡墓地看西周社会基层地域组织》,《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4年第7期。林森:《西周基层地域组织研究》,吉林大学2015年考古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林沄教授,第5-6页。。如此看来,这种看法似乎并不准确。

除此之外,学者们几乎都赞同西周时期的里是一种基层居民组织。之前研究里的学者都想弄明白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里的性质或里内居民的状况。在这个问题上,有以下四种看法:(一)里是一种血缘组织,其内的居民来自同一个宗族。如杜正胜先生认为里是周代国人合族聚居的共同体行政系统 杜正胜:《周代城邦》,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9年版,第37-39页。,即认为里内的居民来自同一宗族。陈絜先生持类似的看法,他认为周代基层社会中所存在宗族和里两种貌似互不相容的组织;实际上,二者是交织重叠在一起的,甚至达到了水乳交融之地步,即一族一里,一里一族,里即为族, 族即为里,二者并无抵触;简言之,周人便是以宗族为单位设置里制 陈絜:《血族组织地缘化和地缘组织血族化——关于周代基层组织与基层社会的几点看法》,《社会科学战线》2009 年第1 期。。(二)里是地域组织,而不是血缘组织。如裘锡圭先生认为里内“平民之间的关系已经不是血缘关系而是地缘关系” 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20页。。又如郭豫才先生,他认为,西周时期的里不是以血缘关系而是以地域关系组织起来的,所以它们大都设置在工商区、“庶殷” 集中区和庶姓贵族居住区 郭豫才:《试论西周的公社问题》,《河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1期。。(三)里是地域组织,但是内部有血缘关系。如朱凤瀚先生 朱凤瀚:《先秦时代的“里”——关于先秦基层地域组织之发展》,载唐嘉弘主编《先秦史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194-212页。。(四)里是一种高于血缘关系的基层地域组织。如林沄先生认为里是“超血缘的地域性组织”,商人用它来“整合不同姓的众多宗族” 林沄:《“百姓”古义新解——兼论中国早期国家的社会基础》,《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4期。。林森博士有相似的看法,他认为“里”中居民的身份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周人,也有和其联合的他族部众,还有从东面迁来的殷遗民;面对这种形势 ,周王朝的统治者在利用血缘家族的纽带作用来维系其统治的同时,还使用了高于血缘关系的基层地域组织——里,以对居住于丰邑的诸族人群进行统一管辖 林森:《从张家坡墓地看西周社会基层地域组织》,《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4年第7期。。

在论证过程中,学者们往往会涉及里的设置区域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学者们有这样一些认识:(一)裘锡圭先生认为里“是统治种族居住的城邑内及其近郊的地域组织,而不是被统治种族居住的鄙野之中的地域组织” 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29页。。(二)陈絜先生认为与设置在城外农村聚落的邑相比,里通常设置通都大邑内,是针对城内居民的 陈絜:《血族组织地缘化和地缘组织血族化——关于周代基层组织与基层社会的几点看法》,《社会科学战线》2009 年第 1 期。陈絜:《周代农村基层聚落初探——以西周金文资料为中心的考察》,载朱凤瀚主编《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06页。。(三)李峰先生认为里位于乡村地区 李峰:《西周的政体——中国早期的官僚制度与国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181页。。

在西周时期的基层居民组织中,邑和里在管理功能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说文》甚至说“里,邑也”。那么,设置了邑,为什么又要设置里?二者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总结来说,学者们有这样几种看法:(一)邑就是里。如林甘泉先生认为里等同于邑 林甘泉:《对西周土地关系的几点新认识——读岐山董家村出土铜器铭文》,《文物》1976 年第 5 期。。李修松先生的看法相似,认为西周时期有些邑本身就是里 李修松:《周代里社初论》,《安徽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 年第 1 期。。(二)里是邑内的组织。如何景成先生,他认为里“是邑内的社区组织” 何景成:《西周王朝政府的行政组织和运行机制》,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年版,第90-99页。。(三)有的里设置在邑内,有的里等同于邑。如朱凤瀚先生认为有的西周时期的“里”可能设置在较大的邑内,而有的里可能就是邑 朱凤瀚:《先秦时代的“里”——关于先秦基层地域组织之发展》,载唐嘉弘主编《先秦史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194-212页。。(四)陈絜先生认为里通常设置在通都大邑内,是针对城内居民的;城外的农村聚落,往往设置邑 陈絜:《血族组织地缘化和地缘组织血族化——关于周代基层组织与基层社会的几点看法》,《社会科学战线》2009 年第 1 期。陈絜:《周代农村基层聚落初探——以西周金文资料为中心的考察》,载朱凤瀚主编《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06页。。(五)邑与里是根本不同的。如林森博士认为里的设置是一种行政规划的行为,由里君来统辖、管理居于里中的各色人群的;采邑则不同,采邑是因官因事而得到的田邑 林森:《西周基层地域组织研究》,吉林大学2015年考古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林沄教授,第8页。。

可见在这几个问题,学者们还没有定论。真相究竟如何,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才能辨明。在下文中,笔者将从论证里的设置区域、内部特征和居民状况入手,最终目的还是和前贤学者们一样,弄清楚里的性质。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西周时期里的设置区域

西周时期城市既有城区地带,也有郊区地带。如西周时期的城市,它的城中地区在金文中称为“”(召伯虎簋铭文,《集成》4293,西周晚期)、“京”(静簋铭文,《集成》4273,西周中期),它的郊区地带则称为“鄙”(楚簋,《集成》4246-4249,西周中期)。又如恒簋盖铭文中的“直鄙”(《集成》4199、4200,西周中期)指的是城市直的郊区地带。

西周时期,一些城市的城区地带设置了里。周王国都城的城区地区设置了里,簋铭文记载:

王曰:“,命汝司成周里人眔诸侯、大亚,讯讼罚。取五。赐汝夷臣十家。用事”。拜稽首,对扬王休命,用作宝簋。其子子孙孙宝用。(《集成》4215,西周中期)

这里的“里人”就是“里君”,即里的管理长官。成周是西周都城洛邑。根据这篇铭文可知,成周地区设置了里。诸侯国都城地区也设有里,史颂鼎铭文云:

唯三年五月丁巳,王在宗周,令史颂(省)苏,(瀳)友里君、百姓,帅(率)隅盩于成周。休有成事,苏宾璋、马四匹、吉金,用作彝。颂其万年无疆,日天子令,子子孙永宝用。(《集成》2787,西周晚期)

苏为己姓诸侯国 马承源主編:《商周青铜器铭文选》(三),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第300页。。铭文虽然泛言苏国,但是史颂视察的应该是苏国都城。关于铭文关键部分的含义,郭沫若认为是周王命令史颂视察苏国,苏国的友里君和百姓复同来遨游于成周 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9-161页。;陈梦家认为是周王命令史颂视察苏国,恤问其里君、百姓,并聚教其类醜于成周 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306-307页。。其中,陈说证据充分,更可信。可见,西周时期诸如苏这样的诸侯国,都在都城这样的城市地区设置了里。另外,西周时期的诗篇《诗经·大雅·韩奕》记载:

韩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

韩侯是韩国的国君;汾王是周厉王;蹶父是周宣王的卿士。诗句讲的是韩国国君娶蹶父的女儿为妻。郑玄笺:“于蹶之里,蹶父之里”。 蹶父作为周王国的卿士,应当生活在周都的城市中心地区。那么,他所在里也位于宗周的中心地区。

西周时期城市的城区地带有时还设置了多个里。宜侯夨簋铭文记载周王赏赐给夨:

易(赐)在宜王人[十]又七里,易(赐)奠(郑)七白(伯),(厥)(旅)□又五十夫,易(赐)宜庶人六百又□六夫。(《集成》4320,西周早期)

此处的里,因为残泐,过去一直被误当成“生”,后陈梦家读为“里” 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一),《考古学报》1955年第九期。,可信。宜应该是宜国的都城。铭文中周王将宜国都城17个里赏赐给了夨,可见宜地有多个里。《逸周书·作雒解》“俘殷献民,迁于九里” 此处的“九里”,何景成认为不是地名,而是九个基层居民组织里(何景成:《西周王朝政府的行政组织与运行机制》,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年版,第91页),甚是。,孔晁云:“九里,成周之地” 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520页。,以此看来,成周地区也有多个里。

西周城市的郊区地带也设置了里。被公认为西周时期文献的《逸周书·作雒解》 黄怀信认为《逸周书·作雒解》的文字“必出西周,或据西周旧文加工整理而成,要必不晚于春秋早期”(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55页);杨宽通过对城邑大小的比照、宗周成周相连情况的映证,论证指出此篇“是一篇西周重要文献”(《论<逸周书>》,《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67-868页);张怀通将《作雒解》所记载的史事与西周金文中的相关内容比较之后,认为此篇“所记的史实可靠”(《<逸周书>新研》,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60-276页)。因而,《逸周书·作雒解》是一篇反映西周时期历史的可靠文献。记载:

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百里。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以为天下之大凑。制郊、甸,方六百里,因西土为方千里;分以百县,县有四郡,郡有鄙。大县立城,方王城三之一;小县立城,方王城九之一。都鄙不过百室,以便野事。农居鄙,得以庶士;士居国家,得以诸公、大夫。凡工、贾、胥市、臣仆,州、里俾无交为。

可见成周及其附近地区被划分为城、郛、郊、甸四大区域。这段文字对成周地区城、郛区域的行政区划描述地十分简单,但却详细记录了郊、甸区域的行政区划。从中可以看出成周的郊、甸地区有县、郡、鄙三级上下统属的政区:每个县有4个郡,每个郡里又有若干个鄙。除此之外,郊、甸区域还有都鄙、州、里。从中可以看出像成周这样的城市的郊、甸地区有里的设置。《史记·周本纪》记载“(周)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这也说明周都城的郊区地带有里。

不仅如此,西周时期的乡村之地可能也有里。九年卫鼎铭文记载:

唯九年正月既死霸庚辰,王在周驹宫,各(格)庙,眉敖者卓事见于王,王大。矩取省车,贲、虎、帏、画、鞭席、帛辔乘、金镳。舍矩姜帛三两。廼舍裘卫林里。,厥唯颜林,我舍颜陈大马两,舍颜姒绞,舍颜有司寿商貉裘、。矩廼眔濂令寿商眔意曰:“,履付裘卫林里。则乃成封四封,颜小子具唯封,寿商”。舍冒梯、羝皮二、选皮二、业通皮二、朏帛金一钣,厥吴喜皮二。舍濂豦夒贲、,东臣羔裘,颜下皮二,眔受。卫小子夒逆诸,其賸卫臣朏。卫用作朕文考宝鼎,卫其万年永宝用。(《集成》2831,西周中期)

我们知道,西周时期的贵族往往拥有一定的领地,领地内有土地,也有民众。这些领地通常由贵族管理。从相关材料来看,每个西周贵族的领地并不是紧密相连的一大块土地,而是零散分布在不同地区。其领地构成的一般状况是:在城市中心有一小块土地,这是这位贵族和其家人生活的地方;另外,在城市远郊的乡村之地,他还拥有更大的一块或者几块土地,这些土地是这位贵族收入的来源 李峰:《西周的政体——中国早期的官僚制度与国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156-157页。。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城市中心地区作为多重功能汇集地,人口一定非常密集,这样的话,每位贵族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领地不会很大,他的四周可能就是同姓或異姓别的贵族的领地,或者是其他一些城市功能场所。在九年卫鼎铭文中,矩作为贵族,他所拥有的领地状况应当也是如此。在铭文中,“林里”是矩领地内的一块土地,其间有树林;这个里的面积可能还不小,因为在出售给裘卫之后,还要“成封四封”,即在四面堆起土垄为界。那么,这个里位于城市中心的可能性非常小,只能是位于乡村地带。相似的情况也见于大簋盖铭文,其内容为:

唯十又二年三月既生霸丁亥,王在宫,王乎(呼)吴师召大赐里。王令善(膳)

夫豖曰曰:“余既赐大乃里”,宾豖章(璋)、帛束。令豖曰天子“余弗敢(吝)”。豖以(与)道(导) 此处的“道”通假为“导”,意为导引。参见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57-258页。大赐里。大宾豖璋、马两,宾璋、帛束。大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丕显休,用作朕皇考烈伯尊簋,其子子孙孙永宝用。(《集成》4298,西周晚期)

在铭文中,领地内的“里”,被周王转赐给了大。与九年卫鼎铭文中的“林里”相比较,这个里可能也设置在乡村地带。

乡村地带设有里,也可以得到传世文献《周礼》的映证。根据《周礼》,当时城市的郊区地带设立了“六乡”,在更偏远的乡村地区设立了“六遂”。其中“六遂” 的长官是“遂人”,他的职责为:

遂人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图经田野,造县鄙形体之法。郊外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教之稼穑。(《周礼·地官·遂人》)

可见遂人又在自己的辖地内建立了“里”这样的基层组织。那么这个“里”应当是位于野的,也即乡村之地。

总之,西周时期设置“里”的区域非常广泛。城市的城区地带设置了里,而且还有多个里。城市的郊区地带也设置了里。另外,乡村之地也有里的设置。

二、西周时期里的内部形态

西周时期的“里”有大小之别。《周礼·地官·遂人》记载:“郊外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则此处的里有25家的规模。《汉书·食货志》记述周代的制度,“在壄曰庐,在邑曰里。五家为邻,五邻为里”,这里的里也是25家。《国语·齐语》记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此处里的规模有50家。《管子·立政》谓“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此处里的规模要更大。《管子·度地》:“故百家为里,里十为遂,遂十为州,州是为都”,里有100家。但在西周时期,当时里的规模不会太大 李零先生根据记载,对春秋战国时期齐国里的规模作过统计,最大也就在100家。参见李零《中国古代居民组织的两大类型及其不同来源》,载《李零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48-168页。西周时期应当也是如此。。当时,里的规模——即每个里内家的数量——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划归的不同时间而有所不同。

西周时期的里内有一定数量的民众生活。上文提到的九年卫鼎铭文中,颜陈、颜姒、寿商、濂、意应当都生活在林里内,同时应当还有其他一些民众生活其中。《诗经·郑风·将仲子》记载: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这应当是一位郑国女子拒绝情人的诗 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21-223页。。毛传:“里,居也。二十五家为里。”可见里内除了有这位女子和她的父母、诸兄之外,还有其他24家的人员,居民的数量是十分可观的。这首诗虽然反映的是春秋时期的情况,但西周时期的里的情况应当也大致如此。

里内民众相互之间都是邻居。《周礼·地官·遂人》、《汉书·食货志》中说到里的编制时,都提到了“邻”,这应当正是里内居民状况的反映。《国语·齐语》、《管子·立政》、《管子·度地》所描述的里内编制的民众应当也是邻居。

西周时期的里往往会设置一定的管理人员,这些人员被称为“里君”、 “里人”或“里宰”。令方彝铭文中的“里君”(《集成》9901)、《尚书·酒诰》中的“里居” 杨筠如:《尚书覈诂》,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84页。、《逸周书·商誓》中的“里居”都是这种管理人员。这些人员的职责是:

里宰掌比其邑之众寡,与其六畜兵器,治其政令。以岁时合耦于锄,以治稼穑。趋其耕耨,行其秩叙,以待有司之政令,而征敛其财赋。(《周礼·地官·里宰》)

主要是负责里内的生产、人口、军事、管理、征赋方面的事务。这些人员可能就是选自里内的贤能和仁德之人,如《管子·小匡》所谓“择其贤民,使为里君”;《墨子·尚同上》也谓“是故里长者,里之仁人也,里长发政里之百姓”。由于在里内所处位置的不同,这些人员的地位可能也有着高低之别。

当时有一部分的里会设立边界。在九年卫鼎铭文中,矩让寿商和意给裘卫的林里“乃成封四封,颜小子具唯封”(《集成》2831),即在四面堆起土垄为界,颜小子办理立垄 唐兰:《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文物》1976年第5期。。《周礼·地官·遂人》也谓当时的里:

皆有地域,沟树之。

即里有一定的地域,在疆界上挖沟种树为界。这些都是里设有边界的证据。这些能设立边界的里可能都位于在城市的郊区地带或者乡村地区,因为地广人稀或者其他建筑不多,比较容易设立界标。而城市的中心地带的里,因为人口和建筑密集,可能并不容易设立边界,人们只是根据里内家族的数量来大致确定边界,然后彼此约定俗成地遵守。

总之,传世文献和金文资料,为我们了解西周时期里的内部形态提供了依据。西周时期的里有大小之分,具体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划分的不同时间而定。但是,当时的里的规模不会太大。每个里内会有一定数量的民众,他们彼此之间都是邻居。里会有一定的管理人员,这些人员的地位会因为所处的区域不同而有高低之别。当时有的里会设置边界,有的则不设。

三、西周时期里内居民的特征

西周时期的里是设置在不同族姓居民混杂居住的地区,用来管理来自不同姓族的零散居民和已经失去宗族依托的平民的。里内可能有少数民众来自同一个姓族,但绝大多数的成员是来自不同姓族的。关于这点,我们可以从相关文献的记载中看出。

《逸周书·作雒解》记载:

元年夏六月,葬武王于毕。二年,又作师旅,临卫政殷,殷大震溃。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凌。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俘殷献民,迁于九里。

孔晁云:“俘囚为奴。十七国之九邑。”陈逢衡云:“凡所征,统谓徐、奄、淮夷、蒲姑、商奄等国也。俘维九邑,则尽执拘以归于周矣。” 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518页。这17国虽然都是熊盈族的后裔,但应当早已不是一个宗法系统里的居民,他们分立17国就是明证。17国可能寓示着他们已经形成了17个新的宗族。从17国中俘虏了9个邑的居民,这些人的族姓一定是复杂多元的。他们最终被安置在成周,周王朝出于统治的便利,应该不会允许他们同族聚集而居,而是异族杂居。“迁于九里”,则表示他们被安置在成周地区的九里。这段材料是里内居民复杂混居的明证。前引《诗经·郑风·将仲子》中,那位女子所居的里内有她的父母、诸兄和其他人,这些其他人和这位女子及其父母、诸兄应当不是来自同一个姓族,否则他们不会对女子的恋爱“多言”。另外,春秋齐国晏子所居的里,“近市,朝夕得所求”(《左传·昭公三年》),一定也是位于多族姓居民复杂混居的地区。《庄子·则阳》说里“合十姓百名而以为风俗也”,也说明里内有很多来自不同姓族的民众。

对于里的这种认识,还可以被“里君”的職务特点所证明。

关于“里君”,在西周文献中有一种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即经常和“百姓”并列。请看以下几则材料:

王在宗周,令史颂(省)苏,友里君、百姓帅(率)偶于成周。(史颂鼎铭文,《集成》2787,西周晚期)

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罔敢湎于酒。(《尚书·酒诰》)

王若曰:“告尔伊旧何父□、□、□、□、几、耿、肃、执,乃殷之旧官人序文□□□□,及

太史比、小史昔,及百官、里居(君)、献民:□□□□来尹师之敬诸戒,疾听朕言,用胥生蠲

尹。……予既殛纣,承天命,予亦来休命,尔百姓、里居君子 这里的“里居君子”应当是“里君”的误衍之文。参见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载《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29页。,其周即命。(《逸周书·商

誓》)

予小臣敢以王之仇民百君子 “仇民百君子”与《酒诰》中的“百姓里君君子”是同一类人。参见朱凤瀚《先秦时代的“里”——关于先秦基层地域组织之发展》,载唐嘉弘主编《先秦史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196页。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尚书·召诰》)

在这四段材料中,“里君”均与“百姓”并列,有的时候“里君”在前,有的时候“百姓”在前,说明二者职务地位相当;但同时,二者也有区别,否则就不会区分罗列开来。

李玄伯先生曾经指出“百姓者按照族姓之分类组织,族各有长” 李玄伯:《中国古代社会新研》,开明书店1949年版,第205页。,甚是,即“百姓”是一个族的族长,他管理的是来自同一个姓族的人。里君与“百姓”职务相当,应当也是指官长;同时又与百姓有别,可能就在于里君管理的不是同姓族的人,而是来自不同姓族的民众。

过去一般认为,贵族领地内的居民都是来自一个姓族的。那么,贵族领地内设立的里——如上文提及的里、林里——的居民是来自同一个姓族的。有人会以这种情况来反驳以上的认识。

實际上,有的贵族领地内设置里,可能正是因为这些采邑是多个姓族民众混居的地区。从金文来看,西周时期的贵族采邑中,确实有一些是多个姓族混居的。曶鼎铭文记载:

昔馑岁,匡众厥臣廿夫寇曶禾十秭。以匡季告东宫。东宫迺曰:“求乃人,乃弗得。汝匡罚大”。匡乃稽首于曶,用五田,用众一夫曰嗌,用臣曰疐[曰]胐曰奠,曰:“用兹四夫”,稽首曰:“余无由具寇,足[禾]不出,鞭余”。曶或(又)以匡季告东宫,曶曰:“必唯朕[禾]偿”。东宫迺曰:“偿禾十秭,遗十秭,为廿秭。[乃]来岁弗偿。则付秭”。迺或(又)即曶,用田二,又臣[一][夫]。凡用即曶田七田,人五夫。曶觅匡卅秭。(《集成》2838,西周中期)

匡和曶作为贵族,他们应当有自己的采邑,同时,他们采邑内的居民应当都是一个族。但是在以上铭文中,匡采邑的5个民众最终被赔偿给了曶。这个5个人进入曶的采邑后,和其中已有的曶的族众必然是一种异族混居的状态。西周金文中还有以下一些记载:

王曰:“,命汝司成周里人眔诸侯、大亚,讯讼罚。取五。赐汝夷臣十家。用事”。(簋,《集成》4215,西周晚期)

亚。唯十又二月,王初旁,唯还在周辰,在庚申。王饮西宫。烝咸,()尹赐臣,(唯)小。扬尹休。高对,作父丙尊彝。尹其亘万年,受厥永鲁;亡(无)競,在服长疑。其子子孙孙永宝用。(高卣,《集成》5431,西周早期)

王赐叔德臣(姪)十人,贝十朋,羊百。用作宝尊彝。(叔德簋铭文,《集成》3942,西周早期)

易曰:“叔休于小臣贝三朋、臣三家”。(小臣易簋铭;西周早期;《集成》4042)

侯休于耳,赐臣十家。(耳尊铭文,《集成》6007,西周早期或中期)

白氏曰:“不其,汝小子,汝肇诲于戎工,赐汝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用从乃事”。(不其簋铭文,《集成》4328,西周晚期)

王曰:“令眔奋,乃克至。余其舍汝臣十家”。(令鼎铭文,《集成》2803,西周早期)

姜赏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作册令簋铭文,《集成》4301,西周早期)

以上铭文中,被赏赐的人都是贵族,他们可能都有自己的领地。如果他们领地中原先的民众是来自一个姓族的话,那么赏赐来这些人众进入后,无疑就形成了一种异族混居的状态。西周时期建立里的贵族采邑,可能正是多个姓族民众混居的地区。

另外,西周时期的里,是将居住地邻近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民众划归进来而建立的。居民的阶层性并不是它划归民众的必然原则。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有的里内居民是贵族,有的里内居民是平民。

里内的居民有贵族,前引大簋盖铭文和九年卫鼎铭文中,和矩应当都是贵族,他们也是里内的居民。在《诗经·大雅·韩奕》,贵族蹶父是“蹶之里”居民。春秋时期的晏子作为齐国的重臣,无疑是贵族,他也生活在里内(《左传·昭公三年》)。

里内的居民更多的是平民。宜侯夨簋铭文中,康王赏赐给夨“在宜王人[十]又七里”(《集成》4320),这里的“王人”就是里内的居民,他们就是平民。前引《诗经·郑风·将仲子》诗篇中的那位作者姑娘、她的“父母”、“诸兄”和“人”应当都是里内的居民,他们也是平民。

总之,西周时期的的里是设置在不同族姓居民混杂居住的地区,用来管理来自不同姓族的零散居民和已经失去宗族依托的平民的。里内可能有少数民众来自同一个姓族,但是绝大多数的成员是来自不同姓族的。里是将居住地邻近的一定规模的民众划归进来而建立起来的;人员的阶层性并不是它设立的必然原则,因而里内既有平民也有贵族。

四、里与邑的关系

西周时期还有其他一些基层居民组织,如乡、遂、县、邑、鄙等 何景成:《西周王朝政府的行政组织与运行机制》,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年版。。其中,邑与里在管理功能等方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在邑之外还要设置里?分析里与邑的不同能使我们明白其中的缘由。

西周时期有些城市可以称为“邑”。如周王国的都城丰称为“丰邑”(《史记·周本纪》);成周称为“新邑”(《召诰》、《洛诰》、《多士》、《集成》2595、2682、5985)、“新大邑”(《康诰》)。其他一些城市也可以称为“邑”,如“许大邑”(《集成》2605)、“莱邑”(《集成》285)、“郑” 簋铭文记载:“唯正月初吉丁丑昧爽,王在宗周,格大室。蔡叔佑即立中廷。作册尹冊命,赐銮。令邑于郑,讯讼,取()五寽。对扬王休,用作朕文祖丰仲宝簋,世孙子其永宝用。”(朱凤瀚:《西周金文中的“取”与相关诸问题》,《古文字与古代史(第一辑)》,“中研院”史语所,2007年。)铭文中的“邑于郑”,意为“作邑于郑”或“作邑长(邑人)于郑”,是出掌郑邑的意思。可见,“郑”也可以称为邑。、“五邑” 西周金文中有一类“五邑”,设置了一系列职官,有:“走马驭人”(虎簋盖铭文,《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3期第78-79页,穆王)、“守(?)”(簋盖铭文,《集成》4243,西周中期)、“甸人”(柞钟铭文,《集成》133,厉王前后)、“走马”(元年师兑簋铭文,《集成》4274、4275,厉王)、“祝”(簋盖铭文,《集成》4296,厉王)。这一类“五邑”和下文中位于乡村地区的“东鄙五邑”(殷簋铭文,《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4期第4-5页,恭王时期左右)根本不同。这一类“五邑”应当是五座城市。。这些“邑”都是指城市,并不是基层社会居民组织,因而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

西周时期,作为社会基层组织的“邑”和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设置的区域。

上文已经论证指出,西周时期的里在城市的城区地带、郊区地带乃至乡村地带都有设置。而西周时期的邑仅位于城市远郊的乡村地区,殷簋铭文记载:

唯王二月既生霸丁丑,王在周新宫,王格大室,即立。士戍佑殷,立中廷,北向。王呼内史言命殷,赐巿朱黄。王若曰:殷,命汝更乃祖考友,司东鄙五邑。殷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休,用作宝簋,其万年宝用,孙孙子子其永宝。(殷簋铭文,《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4期第4-5页,恭王时期左右)

这里的五邑,位于“东鄙”,应当是在城市远郊的乡村地区 关于殷簋铭文中,“五邑”所在的位置,可以参看《左传》的记载“与晏子邶殿其鄙六十邑”(《襄公二十八年》)和“竖牛取东鄙三十邑以与南遗”(《昭公五年》)。这些邑应当都位于上文所讲的“野”的位置,即城市远郊的乡村地区。殷簋铭文中“五邑”的位置与之相似。。

第二,内部居民的姓族。

上文已经论证指出:里是设立在不同族姓居民混杂居住的地区,用来管理来自不同姓族的零散居民和已经失去宗族依托的平民的。

客观来说,西周时期因为赏赐或者买卖,邑或者邑内一部分的土地在不同贵族之间频繁转手。同时,邑内部也会不断地有别地的居民迁进或迁出。因而,邑内部居民状况是比较复杂。但是,在设立之初,典型邑内的居民应该是比较单一,应当就是来自同一个姓族。2003年刊布的季姬方尊铭文记载:

唯八月初吉庚辰,君命宰茀赐季姬畋臣于空木,厥师夫曰丁,以厥友廿又五家,折(誓)。赐厥田,以生马十又五匹,牛六十又九,羊三百又八十又五,禾二廪。其对扬王母休,用作宝尊彝。其万[年子孙]永宝用。 蔡运章、张应桥:《季姬方尊铭文及其重要价值》,《文物》2003年第9期。

铭文中的人众、土地、牲畜、粮食作物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完整的生产单位,就是一个典型的邑 陈絜:《周代农村基层聚落初探》,载朱凤瀚主编《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18页。。内容为周王后命令王室官员宰茀赏赐自己的女儿季姬大量的人众、土地、牲畜和粮食。周王后赏赐给季姬的人众,由“师夫”和“友廿又五家”组成,他们都生活在空木地区。其中,“师”是长,“夫”为成年男子的概称,“丁”是“师夫”的名 韦心滢:《季姬方尊再探》,《中原文物》2010年第3期。;“友”在西周金文中多为族人之称 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33页。。所以,25家是丁的族人。这个邑内的居民无疑都是来自同一个姓族的。

第三,长官服务的主要对象。

西周时期被赐给贵族的邑,周王有时候仍然具有支配权。如大克鼎铭文记载周王赏赐给膳夫克“井家田于,与厥臣、妾”(《集成》2836),这块位于地的田本是井邑内的土地,这里就被周王转赐给了膳夫克。可见,周王对贵族邑内的土地仍然有支配权。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邑的长官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这个邑的贵族。前引季姬方尊铭文中,那个邑的长官是丁,他服务的对象无疑是季姬。

与之相比,里君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周王。《尚书·君奭》中的“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与《酒诰》“百姓里君”对照,可知“王人”就是指里君。“里君”被称为“王人”,可见其和周王之间的紧密关系。另外,还请看以下两则材料:

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辞曰:“君之先臣容焉,臣不足以嗣之,于臣侈矣。且小人近市,朝夕得所求,小人之利也,敢烦里旅?”……及晏子如晋,公更其宅。反,则成矣。既拜,乃毁之,而为里室,皆如其旧,则使宅人反之。(《左传·昭公三年》)

文公欲弛孟文子之宅,使谓之曰:“吾欲利子于外之宽者。”对曰:“夫位,政之建也;署,位之表也;车服,表之章也;宅,章之次也;禄,次之食也。君议五者以建政,为不易之故也。今有司来命易臣之署与其车服,而曰:‘将易而次,为宽利也。夫署,所以朝夕虔君命也。臣立先臣之署,服其车服,为利故而易其次,是辱君命也,不敢闻命。若罪也,则请纳禄与车服而违署,唯里人所命次。”公弗取。臧文仲闻之曰:“孟孙善守矣,其可以盖穆伯而守其后于鲁乎!”(《国语·鲁语上》)

从这两则材料可以看出贵族晏子和孟文子,都要听命于他们所居的里的长官。那么,这些里的长官应当是服务于齐国君主和鲁国君主的。春秋时期如此,西周时期亦然。另外,上文已经指出里君主要选自内部的贤德之人,似乎不能世袭。可以说,周王借助里君可以更好地控制相关地区,也能更好地集权。这可能正是后来历史时期广泛设置里的原因。

从上文中可以知道,在城市远郊的乡村地区不但设有邑,而且设有里。那么,在乡村地区的邑和里有什么区别呢?二者的差异就在于内部居民的不同。邑管理的是内部居民比较单一的地区,里管理则是内部居民复杂多元的地区。

总之,与邑相比,西周时期里的设置的区域更广泛,可以弥补邑的管理了区域的空白。里内的居民往往复杂多元,而设立之初的邑,其内部的居民往往来自同一个姓族。里的长官主要为周王服务,与周王关系紧密;他们是选自内部的贤德之人,可能不能世袭。邑的长官主要是服务于贵族的。在既设立邑又设立了里的乡村地区,邑主要设置在居民比较单一的地区,里设置在居民复杂多元的地区。

结语

综合上文,我们可以对西周时期的里有以下认识:

第一,西周城市的城区地带和郊区地带都设置了里,乡村之地也有里的设置。

第二,西周时期里的规模有大小之别,但都不至于太大。里内居民相互之间是邻居。里内设置了管理人员;有的里设有边界。

第三,西周时期里内主要是来自不同姓族的居民;人员的阶层性并不是进入里的必然原則,因而里内既有平民也有贵族。

第四,关于西周时期的里与邑的不同,表现在:(一)西周时期里的设置的区域更广泛,可以弥补邑的管理了区域的空白。(二)里内的居民往往来自多个姓族;而设立之初的邑,其内部的居民往往来自同一个姓族。(三)里的长官主要服务于周王,邑的长官主要服务于拥有它的贵族。

(责任编辑:陈炜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