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代爱情观
2018-06-04刘娟闫莹莹孙会杰
刘娟 闫莹莹 孙会杰
【摘 要】由于政治经济条件,社会制度,及思想文化等因素的不同,爱情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并且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
【关键词】浅谈;爱情观
引言
“爱情”自古就是永恒得主题。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再到“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从古至今,人们对爱情的追求合向往从未减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不难看出其中的改变。
一、在古代,传统中国文化因受儒家思想中“礼”的影响,始终坚持克己复礼,在抒发情感上,比较含蓄、内敛
青年男女相爱,常用互赠礼物以寄情丝。王维《相思》诗说,“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则是汉族男女相爱,以赠红豆作爱情信物的明证。取相爱之人的一缕青丝,编成“腕饰”,送给那个他,一送许下的便是一生。除了赠送礼物外,写情诗无疑是表达情意极好的方法。无论是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般以诗表白,亦或是如“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以诗词表相思,都可算得上是极其含蓄的方法。很少会有人像现代人用“我爱你,我想你了”这样直白简洁的话来表达内心的想法。
二、古代人民的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爱情合婚姻很少有关系
由于政治经济条件,社会制度,及思想文化等因素的不同,爱情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并且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不同于现代人追求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自由,受古代封建社会阶级门第等级的限制,古代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须符合三大原则,即一夫一妻多妾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正是由于此婚姻制度,注定了在当时的时代爱情与婚姻关系甚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典型的包办婚姻的特点。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素未谋面,何来爱情一说。洞房花烛夜,盖头掀起后,是喜是悲也只能认命,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然而他们的婚姻与爱情无关。
三、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对人们的思想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此古代爱情故事多以悲剧收尾
还记得《诗经·卫风·氓》 里那个遭到遗弃的女子说: 士之耽兮, 犹可脱也。 女之耽兮, 不可脱也…… 及尔偕老, 老使我怨。 淇则有岸, 隰则有泮。 总角之宴, 言笑晏晏。信誓旦旦, 不思其反。 她何其有幸, 得到了想要的爱情。 她又何其不幸, 遭到这样的背叛。 她只有哀怨, 别无选择, 时代给了她这样一个悲凉的结局。然而这样的悲剧并不是个例,“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的刘兰芝,不正是葬送于封建礼教、家庭恩怨的爱情悲剧。“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如今的马嵬已不见当年厮杀的模样,有几人还记得当年的唐明皇与杨玉环?纵使相爱,也抵不过皇位,徒留一抔黄土埋葬红颜枯骨,爱情也化为了政治的牺牲品。自古多情女子薄情郎不伐少数,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不都是痴情错付的悲剧。究其原因,究竟是何造成了古代女子的悲剧?细细思考不难发现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与古代女子三从四德的封建思想有莫大的关系。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思想也注定了当时的女子无法拥有独立的人格思想,事事依附于他人,终究也只是别人的附属品。尤其是宋元时期,理学的发展更是出现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裹脚缠足等陋习,这对女性的控制合压迫可谓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二是在封建家庭中,一切财权都由男子掌控“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女在家庭中是没有地位的,嫡长子继承制更是剥夺了女性的财产继承权。
四、从文学作品中不难看出,古代人不断与传统礼教合封建思想斗争,追求爱情自由,三观相合,心意相通
一直被中国尊奉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可谓之为一部奇书,不仅文章内容丰富故事情节波澜起伏,语言功底也可谓深厚。其中最值得人深思的还是其中人物间对待爱情的看法。众所周知,贾宝玉虽然欣赏薛宝钗,有时也对薛宝钗倾国的容颜有所钦慕,但宝玉心中所爱自始至终都只有黛玉一人而已。“这位妹妹我曾见过的”“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初见时的似曾相识,表现两人感情上的默契。黛玉与宝玉自小一起长大,从未劝宝玉读圣贤书,走仕途路,并非是知宝玉不喜,更多的是黛玉自己向往自由,她有自己独立的观念,不愿被官场束缚。其实,黛玉所想并非与宝玉完全一致,但黛玉能理解宝玉的心思,二人都视对方为知己。纵使宝玉与宝钗成婚,二人依旧三观不合,心意难通。最终,宝玉出家,宝钗意难平。由此表达的三观相合,心意相通的在爱情中的何其重要。
爱情是贯穿于人类历史的一种情感,最原本的爱情本应是两个人、两颗心之间的事,无关乎外物。但随着社会的进化,越来越多的干扰因素。爱情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存在,受制于社会存在的约束。在封建社会,爱情的产生、发展和延续存在着重重阻碍,究其原因,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很难有独立的人格。统治者为维护统治不断加强思想束缚,致使古代爱情多于夹缝中求生存。
春秋战国时期婚姻合同正式确立,《诗经·齐风》“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必须告诉父母。随着制度的发展,禁忌也逐渐增多。秦朝时,加强中央集权,不仅加强了君臣之间的控制,也对男女之间的爱情做了约束。唐朝时,政治清明,国家繁荣,人们对爱情的追求开始盛行,也出现了诗词创作的高潮。“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都出自此时期。宋明理学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束缚女性的习俗。直到明清时期,才有些有志之士认识到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这也为我们今天的爱情观奠定了基础,废旧革新。
参考文献:
[1]《诗经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作者 高亨
[2]《红楼梦》,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年:1996-12
[3]《中国古代诗歌史论》出版:中国文史出版社,作者 李达五等
作者简介:
刘娟(1998.12.15-),女,汉族,籍贯山东省临沂市。
閆莹莹(1998.11.4-),女,汉族,籍贯山东省菏泽市。
孙会杰(1999.4.28-),女,汉族,籍贯山东省临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