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法律建设存在问题研究
2018-06-04刘嘉慧
刘嘉慧
【摘要】近年来,我国特许经营发展迅速,在服务民生、促进消费、带动就业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它是一种能有效整合市场资源的经营模式,以特许权的许可使用为核心,实现特许人和受许人的双赢。结合特许经营的特点,分析了特许经营的法律关系、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关系、尤其是特许人因受许人违约或侵权与第三人纠纷时所产生的法律问题。
【关键词】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的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
近年来,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先进的商业模式在我国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特许经营在“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特许经营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服务民生、促进消费、拉动民间投资、带动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随着特许经营的发展,与特许经营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逐渐产生,涉及到特许經营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特许经营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关系、特许人因受许人违约或侵权与第三人纠纷时所产生的法律问题。
1 特许经营的概念与特征
1.1 特许经营的概念
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同意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2 特许经营的特征
特许经营权是一种复合型的、复杂的权利。第一,从法律角度看,具有契约型。是一种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持续性的契约关系。
第二,从内容上看,具有独特性。特许经营不是一个权力,而是一个权力群,是知识产权在内的悟性资产使用权;
第三,从经营活动过程看,具有统一性。在特许经营的授权中,必须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去执行,而特许人对所有人对所有受许人的要求是一样的,就是统一性。
第四,从双方的关系看,具有相互支持、协调性。特许人与受许人签订特许合同后,双方将长期交易,在合同期内,特许人与受许人要保持紧密、持续的相互支持和配合。
2 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特许经营,不仅是合同中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还是他们与外部第三者之间也存在相对的法律关系。因此,特许经营法律关系如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具备主体、客体和内容。
2.1 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主体
特许经营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包括:特许人、受许人、一般的消费者和公民,他们之间以特许经营协议为纽带,以权利义务转让为为核心,形成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特许经营的内部法律关系。特许人和受许人为维持和开展业务分别于供应商等其他商业主体发生的法律关系,称为外部法律关系。
2.2 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客体
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特许权,企业的核心就是特许权,也是特许经营存在的基础,它是特许人许可受许人使用与经营模式相结合商号、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2.3 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内容
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特许经营双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是以特许权的许可使用为基础的契约关系,双方对权利义务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效力会得到认可。
3 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如同经济合同、保险合同等形式一样,都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3.1 特许经营合同的基本原则
特许经营合同应特别强调国家主权原则以及国际法和国际合约优先运用的原则。除此之外,特许经营应遵循我国的基本原则,即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原则。
3.2 特许经营合同授权许可的内容
特许经营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等,应明确规定它们的名称、登记号及其他等级注册情况有效期、许可使用的内容、方式和地区等事项。
3.3 特许经营合同中的重点问题
特许经营合同中各种费用及支付方式的注意,特许经营合同的核心是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对经营诀窍、技术机密等保密非常重要,为了防止受许人学到企业的经营诀窍和技术机密后独立开展相关的特许经营企业,特许人在特许合同中规定的限制竞争的条款。
4 特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特许经营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其法律关系多样复杂,而针对法律关系所作的分析、确定也直接决定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特许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要准确把握特许经营权的性质,更好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4.1 特许协议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由于特许经营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特许人具有明显优势,特许人有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应当提供对于特许申请者是否缔结特许经营合同有着重要的判断,以保障特许申请者得到有关特许店、特许人和特许权的充分信息。
4.2 特许人需要承担对外责任的情形
第一,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比如,如果加盟商所销售的产品是由特许人生产的,且该产品发生了产品质量问题,加盟商向消费者承担了责任后,有权向特许人追偿。第二,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加盟商销售的产品导致消费者发生了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且特许人是产品的生产者,则特许人或者直接向消费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者在加盟商向消费者承担责任后,向加盟商承担责任。第三,服务的过错责任。消费者或社会公众因受许人的营业行为造成损害而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属于特许人的过错造成的,受许人及其他连带责任人可以向特许人进行追偿。如果属于受许人过错造成的,特许人承担补充责任后,课向受许人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
5 结语
我国特许经营尚在发展中,经营体系还不够完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许经营法律责任问题的解决能充分保护市场弱势群体的利益。本文通过对特许经营的中的特许人和受许人以及特许经营合同以及特许经营过程的法律问题。现在,我国正面临这特许经营企业大规模的发展中,应尽快建立起预支相关的法律制度,约束和规范特许经营企业在经营中的行为,保障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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