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里将可提供18种盒饭
2018-06-02陈玺撼
文/陈玺撼
5月8日,徐汇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了一张特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这张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一栏内,多出了“(含菜肴复热)”这几个字,而此前上海已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操作。
可别小看这几个字,有了它,上海便利蜂商贸有限公司漕溪北路店才可以在便利店内做冷藏菜肴的重新加热及分装销售,也就是像传统的食堂那样“打盒饭”。没了它,便利蜂要“打盒饭”就属于超范围经营,要承担法律风险。
“上海首证”开了先例
不就是打个盒饭吗?怎么这么难?便利蜂商贸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薛恩远一开始也有类似的想法。今年年初,便利蜂在上海开出第一家门店,就想在所有连锁门店中都卖盒饭,覆盖门店周边居民的三餐,但其盒饭涉及冷冻、冷藏菜肴到店加热以及在保温的前提下分餐销售等环节,等于在传统便利店的服务功能上,增开了一块餐饮服务的功能,这在上海的便利店行业属于“空白地带”。而以往,“空白地带”往往等于“不能做”“不好做”。
这些年,上海食品行业的新业态层出不穷,从“天使之橙”自助橙汁机到星巴克全球第二座咖啡烘焙工坊,监管部门在这条路上一路摸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对于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空白地带’,我们不能轻易说不。”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杨劲松表示,只要不违法、不扰民、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确保这些底线后,欢迎和鼓励各种形式的食品创新业态。在此理念的基础上,市食药监局专门建立了“绿色通道”和风险评估机制,评估发现新业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指导其整改规范;通过评估的,尽快纳入许可管理。获悉“绿色通道”后,困惑不已的便利蜂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了上海食药监部门,愿意积极配合监管要求,把店尽快开出来。
通过调研,监管部门发现,便利店卖盒饭等新业态已有先例,最早出现在北京,北京监管部门本着“放管服”的原则,在允许新业态准生的前提下,提出了具体的审批要求。而在上海,需求也十分旺盛,除了便利蜂,猩便利、联华超市等连锁品牌也有类似的想法。所以,当务之急是建立一套标准,告诉这些创新者如何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也让基层的审批部门创建相应的许可、监管流程,确保新业态的“准生”既快又稳。
经过近半年的酝酿,5月7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小型超市(便利店)从事菜肴复热、分装类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指南》,对上海便利店内从事预包装冷藏、冷冻食品(菜肴)经复热、分装销售的食品经营活动的场地、冷藏或冷冻设施、复热与保温、清洗与消毒、保质期、原料、加工销售过程控制、过保食品销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比如,冷藏菜肴在食品工厂生产后的保质期限定在36个小时内;冷藏菜肴的复热温度必须达到70℃以上,并在不低于60℃的保温状态下销售,销售时间(从复热完成时起算)不得超过4个小时,超过就要销毁。又比如,复热后的食品应在暂存设备设施或食品包装上标注复热的时间,方便消费者监督是否过期;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与工用具应每6个小时清洗消毒一次。
专业审批指导
“本以为卖个盒饭并不难,怀疑审批是否有必要,但参照上海的审查要求执行下来,我们反而心存感激。”薛恩远坦言,许多企业都认为监管部门应当本着方便企业的原则,轻事前审批而重事后监管,但这次在上海“卖盒饭”的审批流程,让便利蜂看到审批的另一面:审批部门提出的不少意见,其实是有必要的,甚至比从业者更专业,是他们所忽视的。经营者严格执行,可以提早发现并规避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避免事后发现所需承担的巨大经济和商誉损失。
除了享受到专业的审批指导,符合审批要求的新业态,还享受到了“上海速度”。由于前期沟通顺畅,工作指南出台后,便利蜂漕溪北路店的经营者于5月8日一早就向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了许可申请,监管部门审核书面材料后,下午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该店已符合许可条件,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向其核发了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使其成为全市首家取得经营范围含有“热食类食品制售[简单加热(含菜肴复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便利店。
当天申请,当天发证
据透露,该便利店最快将于5月10日中午开始供应盒饭,总共18个菜品,分大荤、小荤、蔬菜和米饭,一顿吃饱的基本花费在15元左右。
徐汇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小型超市(便利店)从事菜肴复热、分装类经营活动这一业态,因为其经营方式与传统的食品销售有较大差别,中间环节更多,食品安全风险更高,将按照《徐汇区食品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将其列为食品流通高风险单位,对其实际经营项目、食品追溯管理、加工和销售过程控制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比如在店内关键点位设置监控探头,加强对复热菜肴的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并公示每次监督检查的结果,确保市民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徐汇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便利蜂门店进行现场核查,图中所在区域是“盒饭”备餐销售区,与“盒饭”加热区、销毁区以及便利店其他商品的销售区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