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属性:生态人类学看待生态问题的新维度
2018-06-01翟慧敏
翟慧敏
摘 要:纵观自然生态系统和“文化生态”共同体——经过特定民族文化加工、改造后的人为生态系统,以及沟通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技术手段——各民族的生计方式,与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有机生命体一样,都具有生命属性,遵循生命运行的一般规律。为此,分析和探寻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演变和化解机制,看待和评价人为环境因素的利与弊、人类身心健康的标准,都应立足于生命体的这一固有禀赋去做出相应的判断和裁决。
关键词:生命属性;生态问题;文化生态;生计方式
中图分类号:Q9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7)02-0014-07
导言
生态人类学产生于20 世纪六七十年代,由美国人类学家拉帕波特(R.A.Rappap)和维达(Vayda)在1968年首次提出。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掠夺资源和环境破坏为代价的工业化发展越来越受到西方发达国家民众的质疑。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在《寂静的春天》(1962)一书中描绘了人造化学物品对自然环境污染的触目惊心的图景。10年后罗马俱乐部推出的《增长的极限》(1972)再一次将这种掠夺自然资源式的发展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问题,推到了社会乃至政治舆论的风口浪尖。两部著作分别从排放和利用方式两个路径控诉了人类对生态环境的侵略行径,这样的时代背景和集体反思促成了各个学科都转向对生态环境的关注[1],生态人类学在这一背景下便应运而生。众所周知,人类学以研究异文化和传统社会“起家”和见长。作为人类学的分支学科,生态人类学的研究取向,就自然地瞄准了传统社会中族群文化与所处自然环境的互动磨合关系,地方性生态知识等方面,以此来回应现世社会的生态环境问题。
时过境迁,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全球化带来的广泛影响已经无孔不入地渗透到世界的每个角落,封闭的“原生态”社区难免会被贴上“理想”和“复古”的标签;静态的、横切面的研究方法也难以切中快速变动的时代的脉搏,加之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想象中的传统、封闭的民族社区早已不复存在(可能一直就没有),第一代生态人类学家曾经研究的族群社区,也早已被全球化、现代化改造的“判若两区”而今非昔比。传统生态人类学已经远不能解释由于全球化进程而带来的生态问题,理论的转向已经大势所趋,迫在眉睫,于是催生了今天的环境人类学。虽然生态人类学和环境人类学只有“生态”和“环境”一詞之差,然而研究内容和方法却不尽相同。环境人类学的研究内容和角度囊括了历史、政治、象征,甚至心理等因素,研究方法也更侧重历史主义。从“生态”到“环境”,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微观单数”向“宏观复数”的转变,因为“环境”的内涵更加广泛,不仅包括了自然环境,也包括了社会环境。所以,国内外不少学者都认为环境人类学还可以细分为象征生态学、政治生态学、历史生态学等。从这个意义上讲,面对全球化给学界研究带来的挑战,环境人类学完成了生态人类学的理论转向,或者说环境人类学是后现代意义上的生态人类学。
简单回顾一下从生态人类学到环境人类学这一历程,大致可以了解生态人类学和环境人类学是从哪些视角来看待生态环境问题的,无外乎是从文化与自然环境互动磨合的角度和从政治、历史或象征的角度。是否可以跳出这种就事论事的窠臼?能否从生物学、地质史、哲学思辨的大尺度视角来看待生态问题?便是本文写作的初衷和出发点。如果说环境人类学是站在后现代主义的立场来重构生态人类学,引进了历史、政治、象征等维度,那么在笔者看来,引进生物学中生命属性这一概念,谈一下生态人类学① ①此处所指的生态人类学是广义上的生态人类学,包涵了环境人类学。 对环境问题的看法,也未尝不可。
一、生命属性
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大致可分为无机环境和有机环境两大部分[2]。目前,最为习见的偏颇在于无视生态系统的生命属性,企图用对待无机界的方式去解决人类所面临的生态问题,结果却往往适得其反。鉴于目前国内日益严峻的环境态势,笔者不揣冒昧,重申生态系统的生命属性,以便从生命属性的维度去看待古今的生态问题,希冀对解决当代生态问题起到一定的启示意义。
人类的属性可分为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两大部分[3]。人类自身的生物属性,注定了人类本身必然是有机生态环境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然而人类感知环境并非全凭借其生物本能,更重要的则是依赖人类所特有的、根据环境而建构起来的文化,这就使得生物本能与文化理性之间必然会形成张力而相互制衡,并直接影响到对环境的认知结果,包括对有机环境生命属性的认知,特别是对人类自身生命属性的认知,要不然的话,就难以切中客观事实,从而导致在对有机环境的认知和理解上有失偏颇。如果不能充分意识到客观存在的有机环境的事实与人类认知的偏颇,那么人类所面临的有机生态环境问题,就很难获得妥善的解决。
将自然科学的理论或概念引入社会科学领域的做法早已有之,且不胜枚举。生物属性一词来源于生物学,属于生物学的核心概念,如同“文化”一词之于民族学和人类学。所以对这样的基础性概念,各学科都很难有一个确切的定义。针对“生物属性”而言,即使是在生物学学科内部,从不同的角度对生命属性下一个确切定义都会因有不同的侧重而顾此失彼。对此,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领域,学界认同的做法是,对类似核心概念的解释尽量避免下一个言之确凿的定义,而是列举其所具备的特征,去框定其基本范畴。
大致而言,生命属性指的是生物学家在综合错综复杂的生物现象后,析取的一些生物的共性。该共性具体包括:化学成分的同一性;细胞(相似的生命基本单位);严整有序的结构;新陈代谢;应激性、运动和竞争;稳态;生长和发育;繁殖、遗传、变异和进化;适应;信息传递;防卫功能等等[4-6]。在综合生命属性所有的特征后,不难发现,适应、生长、发育、繁殖和新陈代谢等特征最为基础和关键,而此类特征也恰好是自然生态系统、“文化生态”共同体② ②“文化生态”共同体这一术语,由美国人类学家朱利安·斯图尔德首次提出。他认为,任何一个民族与其所处的自然与生态系统,经过长期互动运行后,民族文化必然渗入到其所处的自然与生态系统中,而生态系统又会反作用于相关民族文化的建构,经过长期积累后,民族文化与所处生态系统必然要形成一种新的人与自然的“复合实体”,即“文化生态”共同体。(参见J. H. Steward. Theory of Culture Change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Urbana, 1979, p.39-40. ) 和生计方式均具有的内容。③ ③从严格的生物学意义上讲,只有有机生命体才具有生命属性,但如果从生命属性的本质特征出发,说自然生态系统、“文化生态”共同体和生计方式也具有生命属性,至少是可以聊备一格的。
二、自然生态系统和“文化生态”共同体的生命属性
人类从诞生之时起,便开始与自身所处的自然环境发生互动。人类一方面能动地认知所处的自然环境,另一方面又受到自身条件和自然环境的制约,并且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7]。在人与自然环境互动过程中,人类从自然环境中获取信息,形成了对自然环境的相关知识。不可否认,由于受人类认识的局限性、自然环境的变化、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能力的提高等因素的影响,人类对自身所处生态环境以及人本身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的认知,难免存有偏颇。这些偏颇综合起来,具体可归纳为两大偏见。但如果从生命属性的视角和维度反观这两种见解,则有望对当今生态问题获得一些新的认识。
(一)习惯将自己所处的生态环境理解为纯粹的自然生态环境。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没有注意到当今世界上所有民族所处的生态环境并非是天然的自然生态系统,而是经过特定的民族文化与之相互关联后所形成的次生生态环境,也就是生态人类学所称的“文化生态”共同体。在这样的人为生态系统中,早就打上了人类文化的烙印,僅仅由于民族成员对此习以为常,同时又对所处环境以外的自然环境缺乏充分认识,这才使得在无意中将本民族所处的生态环境误解为纯粹的自然产物[8],当然更不会意识到自身所处的生态环境也有其特定的生命属性和生命周期,也要遵循一般的生命运行规律。
对此,生态人类学引入了“文化生态”共同体这一基本概念,并揭示了其本身也具有生命属性,遵循生命运行的规律。“文化生态”共同体具有它自己的生命发育、壮大、繁殖等一系列的生命属性和进程,当然其也有自身生命的终结,不过这样的生命终结,既不是地球生命系统的终结,更不是人类的终结,仅仅是特定“文化生态”共同体的终结。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特别是在有案可稽的历史典籍记载中,“寿终正寝”的“文化生态”共同体不胜枚举。而地球生命体系和人类社会却在始终不断的发展演进之中。反观那些一旦遇到重大生态灾变问题时,就把罪责归咎于人类的天性贪婪,同时却奢望自己所熟悉的生态环境永世长存,这显然有失公允,有违客观的事实。事实上,当前能看到的并引起世人普遍关注的生态灾变问题仅属于特定的“文化生态”共同体,而不是全人类共有的危机形态。而自己所熟悉的生态背景永远只是一种“文化生态”共同体的表达,其生命周期并不会永世长存。人类只需要建构新的“文化生态”共同体,那么人类所面对的各种生态灾变,就都可以成为过去,而决不会干扰到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二)习惯将人类与所处的自然环境对立起来,主要表现为“环境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 [9]。
前者侧重强调人类是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地球将被人类发展所引发的生态危机所毁灭;后者则强调一切发展以人类为中心,如果在发展中出现问题,他们便会笃信“技术决定论”,认为人类创造的科学技术可以根除其所制造的环境问题。由此,便引发了在生态维护中,到底是将人类还是将生态放在第一性,这场无休止的论战之中。
对此,有必要站在一个长时段的角度来审视这个问题,从地质学的角度去认识自然生态系统及其生命属性。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由生物群落与其环境组成的一个整体,系统内各成员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而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依存。该系统的组成要素以生物为主体,生物和非生物密切关联,具有动态的、生命的特征[10]。自然生态系统是指没有或很少受人类活动直接干扰的生态系统[11]。既然组成生态系统的生物群落是有机的生命体,可见自然生态系统同样要遵循生命运行的规律。它既可以诞生、发育、壮大,甚至“克隆”再造,当然也可能退出地球生态体系。
地质史的研究表明,在漫长的地质岁月中,不同的自然生态系统生生不息,自然演替,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周期,今天看到的自然生态系统仅仅是“新生代”的产物,比之于整个地球生命体系演化史而言,仅是短暂的一瞬[12]。① ①19世纪30年代,在美国中南部平原地区的俄克拉荷马州的锡马龙县挖掘出的动物和植物化石告诉世人,在遥远的中生代,该地区曾是热带森林生态系统,但6000万年前的地质运动使该地演变为现在的草原生态系统。(参见[美]唐纳德·沃斯特、侯文蕙译:《尘暴:1930年代美国南部大平原》,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85-100页。) 但对于人类而言,它的历史进程实在太长了,人类几乎可以将其视为没有变化的客观存在。相比之下,人类建构的“文化生态”共同体,相对于人类自身的生命而言,就显得过于短暂了。这将意味着人类即使制造了生态问题,但只要这样的生态问题不具有可积累性,自然生态系统最终都有能力加以消化,因为人类建构的“文化生态”共同体,根本不能与地球自然生命体系相提并论。人类不仅没有能力毁灭地球生命体系,而且地球自然生态系统也不可能听凭人类胡作非为。
从“大尺度”来看,生命运行的规律终将表明,人类仅是地球生命体系的一员,等不到地球生命体系毁灭,人类早已先毁灭了。自然生态系统依靠自然的调节能力去建构和维持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13],而人类社会则是凭借民族文化的规约作用去整合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壮大。由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建构法则与人类建构的法则不相兼容,所以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的生命不具备操控的能力。正因为人类社会的生命运行法则不能完全与自然生命系统兼容,因而在它们之间也仅存在着制衡关系,双方既不可能相互融合,也不可能相互并吞,只能并行延续。由此看来,争辩在生态维护中谁处在第一性的问题实为一个失去争辩意义的伪命题。如果一定要强调谁处在第一性的话,那么要在人类、生态环境这两方的基础上再提高一个层次,即“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14]。
人类的生命自有其特殊的价值,个体的生命虽然短促,但个人所参与建构、传承的民族文化,乃至“文化生态”共同体的生命周期就要长的多,而且还能为整个人类所认知和利用。就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的生命显然具有超强的可持续性,只要人类存在一天,文化的建构和“文化生态”共同体的延续就会存在一天,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制衡也将继续存在下去,并在制衡运行中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因而,对“文化生态”共同体的评估也才会成为可能。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评估仅属于人类社会,它并不会最后从总体上改变自然生态系统的自然运行法则。因为在共同具有生命属性这点上,人类社会与自然生命系统其实是平等的成员,双方只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衡的关系,并不存在势不两立的对立关系[15]。将自然生态系统凌驾于人类之上,无异于否定人类社会存在的价值;将人类凌驾于自然生态系统之上,同样无异于否定人类的生命价值。
总之,我们面对的所有生态问题仅属于特定的“文化生态”共同体,既不能代表整个人类的存在,更不能代表自然生态系统的延续。对待任何生态环境问题都需要就事论事,都需要立足于特定“文化生态”共同体去做出判断,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如果说人类贵为万物之灵,那么拯救人类自身也只能靠自己。事实上,只需改变资源的利用方式,改变“文化生态”共同体的建构法则,所有的生态问题都有望化解,人与自然亦有望重归于好,和谐共生。而资源利用方式的改变则涉及到文化的另一类人为建构——生计方式。
三、生计方式及其生命属性
生计方式是一切人类社会共有的人为建构,但具体内容则存在着极其复杂的类型和样式差异,因为它们都是针对特定的生态系统而做出的选择和建构,目的仅止于确保相关人群与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共生。生计方式仅是特定人群沟通人与自然的桥梁和工具,不同区域的人们建构不同的生计方式不仅是出于自身的需要,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要部分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生命法则[16]。因而,任何意义上的生计方式,都具有自然和社会两大属性,正是对这两大属性的兼容,才使得将这样的生计方式运用到自然生态系统时,相关的人群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都会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演化出具有文化属性的次生生态系统来,也就是形成了特定的“文化生态”共同体。就这个意义上说,“文化生态”共同体是生计方式长期积累的产物,同时生计方式必然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也就是相关人群所处的那种自然生态系统。如果认识不到任何生计方式都有其所适应的时空背景和对象,就有可能否定或扭曲特定“文化生态”共同体的价值,诱发难以预测的生态后果,都会干扰特定“文化生态”共同体的延续,危及到相关人群的切身利益。因此,当代人类所面对的生态问题,无疑都与特定的生计方式的误用直接或间接相关。其相关性的大小及作用范围,则需要根据不同生命现象的生命周期或生存范围,才能做出准确的判定。
大致而言,自然生态系统及其生命延续的周期都很长,且能动的调试范围比较大,即它们的生命力较强,因而与此相关的生计方式的生命力也较强,可调控的范围也较大。有鉴于此,对任何生态问题成因的探讨,可以从相关生计方式是否处于稳定延续状态去做出正确的判断。凡是相关的生计方式明显改性,甚至被放弃,那么相关生态问题的成因与该生态系统的存废关系就非常直接。反之,生态问题的成因,就肯定与其它社会因素的关系更直接。而且可以预测,这样的生态问题,其危害性不大,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较强。相比之下,相关文化对异文化的适应所导致的文化重构则不然,由此而造成的文化冲击,虽说既可以干扰传统生计的运行,也可以引发看似严重的生态灾变,但因为来自文化之间的冲击和干扰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即生命周期不会太长,作用内容也不稳定,因而那些表面上看上去极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其实化解起来并不困难,只需要将引发文化重构的社会冲击加以有意识的引导和调控,甚至只需改变其作用方式和作用力,相关的文化震荡,乃至由此引发的生态问题都可以自然化解。传统生计方式由于也有它自身的生命周期和运行规则,因而在评估生计方式的生态维护价值时,同样需认真对待各种生计方式的生命属性,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不同的生计方式对于特定的生态系统而言,它的作用有大有小,其间仅存在着生态价值维护上的优劣之分。大致而言,规避自然风险能力的大小,弥补自然结构缺环能力的大小,规避脆弱环节的能力大小,这三个主要方面可以作为判断特定生计方式对特定生态系统适应能力的指标,也就是判定该种生计方式生命力的强弱的依据[17]80。只有通过这样的评判,才能在应对当前的生态灾变时,做到正确筛选最佳的生计方式,并加以扶持、推广和创新,并凭借这样的生计方式的正常运行,去化解相关的生態问题。
民族学和人类学经过长期的研究积累,已经形成了庞大的生计方式资料库,凡属文献记载的生计方式,都是人类极为重要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不管这些生计方式是处于延续状态,还是退出了历史舞台,科学的认识都理应将它们视为仅是失去了特定时空背景下的应用价值,而不是彻底失去了使用价值,因为这些生计方式都具有特定的生命属性,其规模的大小是否处于休眠状态,是否可以再生,都应当给予足够的关注。
在历史上很多有价值的生计方式,往往不是因为自然的原因致使其规模缩小而退出历史舞台,而是在民族间的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形势而导致其萎缩[18]。一旦相关的社会冲击减弱,它们对自然生态系统的适应优势同样可以“焕发青春”。在处理传统生计的发掘利用和推广时,注意到生计方式的生命属性这一点至关重要,而时下处理生态问题时,对此恰是关注不够,值得学术界深入探讨。
举例说,20世纪中叶在甘肃、宁夏的黄河台地,普遍推行过的“砂田种植”;在河西走廊,广泛推广的“聚雨灌溉园圃农业”;在鄂尔多斯草原,广泛喂养过的骆驼;在海南岛,黎族居民从事的“丛林种植业”;在云南地区,广泛种植的叶冬、蚕豆;大小凉山普遍种植过的“圆根”;青藏高原广泛种植过的青稞;我国南方亚热带地区兴盛一时的油茶种植、桄榔木种植、葛根种植等;滇西河谷区为获取食用油种植过的漆树;湘黔桂等地区的稻鱼鸭共生模式;西南喀斯特山区曾经普遍喂养过的中华蜂,等等[19]。目前,这些具有生态价值的传统农业生产大都处于萎缩状态,而且随着大规模的小城镇建设的兴起,农民进城务工潮的扩大和进入城市门槛的降低,相关技术势必会陷入传承危机。然而,不管是历史经验还是当代的调查都一再证明,上述各种传统生计至今还能发挥较好的生态公益价值和经济价值,加之相关的技术也还没有完全失传,这些传统的生计方式与现代科技接轨的难度也并不大,只要注意到他们都具有生命属性这一特点,不失时机的发掘整理,推广应用,既不会影响现代化的进程,同时还能坐收生态维护和非物质文化传承的双重功效。
时下,“扶贫攻坚、精准扶贫”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内进展得如火如荼。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对这样的传统生计展开深入研究,至今看来仍具特殊的意义,而且刻不容缓。处理得法,都可以发挥重大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四、无视生命属性的自我戕害与救赎
就生物意义而言,人类的生命属性与其它物种别无二致,但与动植物不同的是,人类的生命还具有社会属性的一面,而这一点是其它任何物种都不可能拥有的特点。在自然界,绝大多数生物体都会在严酷的物种竞争中失去生命,而难以寿终正寝。人类则不然,颐享天年是一切民族几乎一致的文化建构和诉求,个人的生命在通常情况下,都可以达到或接近于极限。“老龄化”成为社会问题显然不是生物因素所使然,文化因素显然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理,人类的生存状态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物规律所致,而是社会规约早已设定的潜规则所使然。人类的一切社会生活需求都与普通的生物物种拉开了不可逾越的鸿沟,甚至对人类健康的评估,也不是纯粹的生物指标所使然,而是社会规约下的文化指标在发挥作用。就连人类的生物性生命周期也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文化的烙印,任何民族都会为个体生命规划“今生”和虚幻的“前身”和“来世”,规划今生的归宿或者建构起一套具有鲜明特色的生命延续形态,渴求为世人“立功”“立名”“立言”以换来精神上的永垂不朽,让后世永远记得个体生命曾经存在过。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人的生命在文化的作用下得到了延伸和展拓,甚至是“变态”的存在,这一切是其它任何生物的生命不可能拥有的生命存在形式。
对本文的探讨而言,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恰好在于人类生命存在的环境事实上已经发生了不可低估的剧变。因为人类实际上是生活在“文化生态”共同体中,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和其它生物的生命“隔离”开来。由此而导致的后果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会使得个人的生命更能够顺从人类的意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另一方面,人们所建构的“文化生态”共同体还不可避免地渗入很多对人的生命有害的因素,如环境的污染,人类自身免疫能力的下降,应对环境风险能力的降低、人为生态系统缺乏稳定性等。毫不夸张地说,人类当前所面对的诸多健康问题,不仅与生态环境的剧变相关,而且牵涉到很多人为意识引发的副作用,其中关键的是人类自身的行为也已被牵涉进去。因而,只看到“文化生态”共同体对人的价值还远远不够,还应当注意到并尽快采取防范措施去消除“文化生态”共同体所伴生的副作用。
生态人类学的重要应用范围也正在于此。在这一领域内,生态人类学可以扮演两个作用,一是抑制生态灾变,二是抑制人类自身的健康灾变 [17]92。因为这样的健康灾变不是文化建构的初衷,而是文化与生态系统互动过程中所派生的新问题。要解决这样的问题,不仅需要从文化的本质入手,还需要澄清人在利用自然的同时,对生态系统构成了什么样的扭曲和损坏。这样才能正本清源,更好服务于人类身心健康的维护。
生计方式是人类发明创造的工具体系,其生命周期取决于对于相关人群的有效性,同时还取决于它派生的副作用是否处在人类的可控范围内,而后一点对当代人类社会而言,更具有现实意义。
随着工业文明的飞速发展,今天的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放鬼容易捉鬼难”的时代:看似习以为常的化石能源使用,时下已经演化成了全球气候变暖的祸根;“三废”排放引发的雾霾天气,一夜之间成了全国瞩目的焦点;化学制品的滥用和食品安全事件,让人怵目惊心;更不要说,核辐射的潜在威胁了。工业文明负效应所派生的防不胜防的反生命行为和做法,已经成了全球性的公害。而这一切,都是人类在建构“文化生态”共同体时,无意中放出来的“妖魔”,这些“妖魔”都可以成为威胁人类生命的祸患,但要消除这些祸患,即使唤起了全世界的协同努力,仍然感到捉襟见肘而无可奈何。在这样的问题上,人类开始面临共同的敌人——人类自己放出来的敌人。因而,人类的健康、人类生命的质量已经成为文化建构的底线,而无视人类自身生命价值去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理应遭到全人类的谴责和唾弃。我国政府及时的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构想等基本国策,正是为了消除工业文明负效应而做出的积极应对。如果珍惜生命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心愿,那么如何相互协同共同去消除这样的祸患,也理所当然的应当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追求。
其实解决的方法距离我们并不遥远,那就是在尊重、利用生计方式生命属性的基础上,替换和创新那些副作用太大的生计方式。诚如恩格斯告诫世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的预期的结果,但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 [21]只要人们都认识到我们是在以生命来换取舒适,那么抛弃某些有害的生计方式,最终就会成为可能,剩下的仅是一个时间问题。由于文化建构的初衷不僅是关注人类自身,也关注人类个体的生命,那么当我们建构的生计方式乃至各式各样的“文化生态”共同体走到与人类为敌的那一面,需要反思的就不仅仅是具体的有害因素,而是那些隐含在文化建构中的生命法则了。只有这样,人类的生命才可以获得充分的保障。
五、结语
尊重与敬畏生命已在人类社会中达成了广泛的共识,然而人类却在谋求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生态系统所具有的生命属性,以至于人类的创造力派生出了人类自己的对立面,引发了困扰自身进一步发展的生态问题。具体表现为生态环境的恶化,人类身心健康的失范,尤其是“工业革命”和“全球化”以来,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生态问题”已经发展为“生态灾变”,进而演化为“生态危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从不同的视角探讨生态问题、生计问题、文化问题乃至具体的文化事项,此前的研究成果丰硕,不胜枚举。鉴于关注生命是生物的本能,也是人类存在的根基,因而从生命属性的视角出发,围绕生命属性的维度去提炼、评估生态环境和人类身心健康的指标,就显得十分必要而且必需了。本文正是立足于这一需要,将问题提出,以便引起界内同仁的关注,摆脱就事论事的困扰,从人类及其文化的本质去探讨当前所面临的生态难题,以期获取更开阔的视野和探讨的空间。不当之处,还望海内贤达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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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康智]
Life Attributes: New Dimension to the Ecological
Problems in Ecological Anthropology
ZHAI Huimin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102488,China)
Abstract: Life attribute refers to all the living things in the process of its birth to death of such as growth, development, adaptation, reproduction, and metabolism, etc. If from dimension of life attribute to think about the generation and evolu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blems, the causes are natural ecological system and its properties caused by “culture-ecology” community of life. Throughout the natural ecosystem and cultureecology community, after processing specific national culture, the transformation of artificial ecosystem, as well as th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of human society and natural environment, way of living, of all ethnic groups of like all living organisms, including humans, have life attribute, follow the general rules of life run. Therefore, to analyze and explore the mechanism of the formation and evolu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blems to resolve and evaluat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artificial environmental factors, human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standards, should be based on the life of the natural endowments to make the corresponding judgment and decision.
Key words: life attributes; ecological problems; cultureecology; livelih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