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商人雇主制模式的精准扶贫可行性研究
2018-06-01王亮
王 亮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合肥 23009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在农村,重点在精准扶贫上。精准扶贫是相对于“粗放扶贫”而言,要改变过去“一刀切”的方式,精准识别、精确帮扶贫困地区、贫困居民,其次还要改变“输血式”扶贫,实行“造血式”扶贫,在贫困居民被动扶贫基础上实现主动脱贫致富。
商人雇主制(merchant employer,又称为包买商制度)是以流通商为主导,以其销售能力和信息优势与生产商进行契约联盟,是一种“以销导产”的经济模式。它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一是传统商人雇主制,在小商品经济发展条件下,作为自然人的商人与将商品分配给手工业生产者;二是新型商人雇主制,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分工深化和科技发展,商人雇主制主体成为法人或专业生产者,相互达成销售生产契约,包括农村分包、品牌规划控制、产销联盟等。
商人雇主制是流通商根据市场价格机制和与生产商的契约以及隐性合同来配置资源,生产商和流通商之间通过谈判和博弈来确定双方产品的交易价格。相对市场来说,它的稳定性较好,交易成本较低,合作性强;相对企业纵深化来说,它的组织成本和风险性要小。
假定流通商C能够将所有产品在特定的价格下全部销售,我们设这个特定的价格为1,C付给特定生产商M1每单位产品的加工费为q,w为流通商付给工人的工资,e为工人所付出的努力程度。
则M1获得的工资为:
C获得的利润为:
给定q的值,则生产商效应最大化取决于他的工作努力程度e,其效应函数为U(qf(e),e),其一阶条件为:
上式表明,M1在努力程度和工资间的最优选择为边际收入=努力程度和工资间的边际替代率。又因为工人的努力程度取决于q,设定生产商努力程度关于q的函数为e(q),且这个函数是递增的函数。
流通商通过确定q的值使其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函数为:
其一阶导数为:
下页图显示,在点(qp,ef)流通商的投资利润相等曲线与生产商的努力程度相等,达到均衡点。从图中可以看出,在商人雇主制中,生产商所获得的效应Up绝对大于生产商没有接受契约的原始效应U0,即使是在流通商具有垄断地位,Up-U0>0仍成立。为了解释这一结果,设定S1为流通商从生产商处所获得的平均剩余,则流通商决定是否继续关系可以表述为:通过继续这种合作关系流通商获得的剩余为SP,如果不继续这种关系,假定他获得S1,但是他必须负担前期投资的沉没成本以及找到新生产商的搜寻和交易成本,假定这种成本为b,所以在生产商的努力程度e确定以后,流通商的最优决策取决于:
在(6)式中不再考虑其他因素,则直到当SP=S1-b即S=SP的时候达到均衡。否则,流通商对生产商所发出的威胁是不可信的。流通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会因此而受影响,即使在建立关系之前,流通商具有垄断地位,在建立关系后,受沉没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影响,生产商的地位得到提升。
因此,流通商不能把生产商的利润空间挤压降低为0。生
一、商人雇主制的内涵
二、商人雇主制存在经济合理性分析
产商的效用大于原始水平U0,所以商人雇主制主体都能获得高于原水平的利润,这是其存在的经济合理性及必然性。
商人雇主制主体获利的经济分析图
三、商人雇主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1.带动农村能人致富。商人雇主制中生产商选择外部销售渠道,将销售权转给商人,不需要收集市场信息,而是根据流通商提供的信息或产品规格、样式进行生产,并根据流通商要求随时调整,可以节省相关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收集费用,集中于生产领域。同时,生产商规模要求不高,流通商将给与特定投资,生产商所聘用的工人没有严格的制度限制,当生产商退出该行业时,一般无须承担相应工人的转业和下岗费用,所受到的政策因素影响也较小。因此,商人雇主制主体的进入和退出壁垒较低。
2.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商人雇主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生产商自主安排生产时间,只要生产商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完成交货数量和保证质量,流通商不会对其做出具体干涉。这样,生产商就获得自主权利,在淡季选择放假,不用负担工人的工资;在旺季,安排工人大幅度加班,实行按劳分配,一般按件或按小时计算工资。这种灵活的生产方式有利于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推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商人雇主制在农村地区发展,大多是依托当地的某种特色产业、资源、地域或技术优势发展起来,通过结合这种优势,可以进一步发展“专业市场+生产基地”的模式,冲破传统计划体制下的城乡分割、地区封锁的流通格局,促进城乡商品的大流通。能够推进区域特色产业和区域块状经济的发展,增强人们的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竞争观念,促进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4.加快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步伐。商人雇主制在一个区域发展至一定规模,形成流通商、生产商集聚区,带动相关上下游企业发展,形成资源互补。这种集聚区的形成会增加对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的需求,刺激各类主体投入较多的资金发展电力、通讯、供水等基础设施。单个企业都没有能力负担基础产业的投入成本,但集聚区的发展会对基础产业形成巨大需求,能够联合提供财力支持,促进基础产业快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农村的工业化进程。
四、发展商人雇主制的政策建议
1.加强金融引导和扶持。一是加大贷款资金的引导和扶持。对有管理能力的农民和有信息资源的农民,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将信息转化为与生产商合作基础,带动贫困农民实现自我创收和脱贫致富。二是完善农业保险建设。分散农民独自所承受的各种风险,给农民开展一些投资项目提供必要的风险保障,进一步地激发农民申请扶贫资金展开项目经营的积极性。三是发展信用担保体系。利用好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进一步地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良好的信用担保。
2.与“互联网+”模式相结合。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虚拟流通商和生产商悄然兴起,要将商人雇主制发展壮大,需要将其与新技术相结合,突破了传统市场的时空限制。促进主体厂商联合制度,在同一个区域内,实现中小企业集聚和规模经济,可以进一步以最终产品为“龙头”、以专业协作为纽带形成企业生产、流通体系,完善与之配套的社会服务体系,从而呈现出“无形大工厂”式的规模经济。
3.注重品牌战略。一方面,生产商可以通过自身工艺特色进行品牌创新,或对品牌产品进行代工生产,或通过加盟方式生产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来增加利润。另一方面,流通商可以通过集聚,可以创造一个高端的、区域性的集体品牌,能够让区域内的企业处于与大企业公平起跑线上,促进团结、促进技术进步,如佛山的“佛山陶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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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费尔南·布罗代尔.F.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