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农户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意愿分析※
2018-05-30杨新顺
杨新顺 林 新
(新疆财经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一、引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与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相邻,下辖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奇台县和木垒哈萨克自治县3市5县。它有可耕地1057万亩,常年播种450多万亩,草场9981万亩,森林575.7万亩。其盛产棉花、玉米、小麦、水稻、油糖料、酿酒葡萄等,是新疆种植业和养殖业主产区之一。但是,近年来的病虫害、冻害、旱灾等灾害给其农业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使得农业生产减少导致农民收入降低。因此农业保险是昌吉州农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保障措施之一。而农户的投保意愿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农业保险后期的发展程度与水平,成为影响该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新疆农险自我国开展农业保险以来就处于全国领先位置,它也是2004年我国首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之一。
要使农险在更大广度与深度上真正成为农业生产经营中防范与化解农业风险的有效手段,必须要从分析增加农户投保意愿、了解农户农险购买行为入手。故而,本文从农户需求角度出发,对影响农户投保意愿诸多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期增大农险的参保率,使之更有效的对农业相关风险进行分散,更大程度上地对农业起到稳定作用。
二、昌吉农户农保投保意愿现状与问题
本文基于前期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所得,问卷主要对昌吉州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和玛纳斯县部分村庄的农户进行抽样调查,该地区农业发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共计收回有效问卷205份。
(一)农户农保投保意愿现状
当前,在新疆能够经办农业保险的主要机构有两家(其他市场份额均较小):中华联合新疆分公司和中国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在此情况下,现阶段昌吉农业保险的参保率在75%左右。表1是昌吉农户农业保险投保意愿和购买行为调查统计表。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农户有意愿进行农业保险购买的有143人,占到了本次样本的69.8%。该调查结果与现阶段昌吉州农业保险总体参保情况较为吻合。“购买过农业保险农户”有144人,占到被调查农户的70.2%。从表1还可以发现农户不愿意购买农业保险的行为中以前买过的占比54.8%,购买意愿与购买行为背离,与此同时“未购买农业保险”的61户农户中有33户来年愿意去购买农业保险。这两种情形的出现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而其中“购买过农业保险却不想继续购买”的农户占到了30.1%,其中的原因也值得进一步探究。
表1 农户农业保险投保意愿与购买行为统计
(二)农户农保投保存在的问题
1.过度依赖政府
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5%的昌吉农户对政府具有较高的信赖度,由政府主导推行的“农户+政府+保险公司”三方联合经营模式获得了农户较高的认可,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大部分农户并不关注自己所购买保险产品条款中具体包含的内容,有得甚至连保费、保额以及免赔额等基本名称概念都不了解。其购买行为的发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政府的信任,且该依赖性具有长期性。
区别于对政府有较高的信任度,昌吉农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则较低,在本次调查过程中只有为数不多的32个人(占比15.8%)会选择去相信保险公司,其余173位农户给出了不信任票,在某种程度上可见农户对保险公司的排斥程度较深,这与之前发生过许多保险公司骗保案例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有一定的关联。另一方面,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带有传统保守观念的群众会将有些保险产品与诈骗等同起来。
表2 农户对保险公司和政府信任度情况统计
2.理赔审批手续繁杂
自农业保险开展以来,理赔就是所有保险环节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也最难把握。在实际操作当中常常会发生农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一方面,新疆幅员辽阔,地形地势复杂,农作物的分布较为分散且多样化,各个地方所遭遇的农业风险差别较大。此外农村与城区交通不畅通,信息传递较为闭塞,种种非人为因素的限制使得农业保险的理赔难以在农户遭遇灾害的第一时间里进行,从而有可能导致农户受损范围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政策性农险赔付往往要经过政府和农业保险公司逐层审核等一系列的复杂过程,理赔周期跨度较大。因此,农业保险现存在的理赔“慢且难”问题造成了部分昌吉农户对农业保险的不认可,从而对农户的投保意愿产生了消极影响,致使农户投保意愿下降。
3.政策性农保险种偏少
目前新疆具有的农险产品超过40个,中央政策扶持的有小麦、大豆、玉米、油料作物、马铃薯、水稻、森林、育肥猪和能繁母猪、棉花、奶牛、糖料作物等12个。但昌吉州未被纳入保障范围的农作物尚有几十余种,其风险并没有完全性地得到分散与化解;其次,参保区域未全面覆盖。以昌吉州种植业保险为例,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的保险覆盖面不足60%,其他小品种作物的覆盖率更低。此外,新疆农业保险采取“三低一广”原则,即:低保费、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在对昌吉农户的走访调查中发现较低的农险保障对农户的吸引力逐年减弱。部分农户认为在较低的保障水平下,保险的补偿作用有限,其购买农业保险与否对其农业收入的影响不大,对于一些种植面积较小,遭受损失有限的农户而言,该现象尤为突出。因此,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户的投保意愿也产生了消极影响,致使农户投保意愿下降已成事实。
三、昌吉农户农业保险投保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一)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对农户投保意愿的影响
通过调查发现,昌吉州部分农户将其现有土地转租给他人耕种,农业由传统的分散化经营模式逐渐向机械化集中耕种模式转变,形成更加集约化的经营方式。这种方式使得农户种植规模得到迅速扩大的同时,其农业风险也更为集中。采取集约化经营模式的农户会对农业保险更有认同感,其往往具有较高的农业保险投保意愿。而分散、粗放式经营的小农户,由于种植规模的限制从而降低其对农业保险的投保意愿。表3是对农户种植面积与投保意愿的调查统计(种植面积代表了农业的集中化程度),随着耕地面积的增加,农户愿意购买农业保险的数量占比逐渐增大,即投保意愿逐渐增强。
表3 农户种植面积与投保意愿
(二)国家财政补贴支持力度对投保意愿的影响
在对昌吉农户进行调查后发现,当国家农保补贴比例上升时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户数也对应上升;但当财政补贴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农户购买农业保险户数趋于稳定的增长。目前,昌吉市种植业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分配比例——25%由省级财政承担,15%由地县财政补贴,剩余保费则由投保的农户依据不同的保险标的自负相应的比例。从2014年开始,国家及新疆区政府加大对农业大县同时又是贫困县的保费优惠政策,昌吉州有4个市县受益于此,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该地区农户农保投保的意愿。
(三)农户收入水平及收入结构对投保意愿的影响
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随着家庭总收入的增多,昌吉州农户投保率也随之提高,即表现出农户具有较高的投保意愿。但当家庭总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之后,其投保意愿呈现出减弱趋势。其中以农业收入为主要家庭收入来源的农户投保意愿是最高的,这种类型的农户常无法承受在农业灾害发生时损失过大的情形,因此其对农业风险的防范就成为其家庭最重要的避险目标之一。
而对于农业收入只占其家庭总收入一小部分的昌吉农户来说,由于昌吉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它可为农民提供较多的其他获取收入的渠道,因此这部分农民对于农业的依赖程度较弱。可见,农户收入结构的变化使得其对农业保险依赖性与购买意愿也随之改变。
四、提高昌吉农户政策性农保投保意愿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监管体制,引进竞争机制
农业保险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其涉及保险公司、投保农民和政府多方利益的一种产品。在面临一些波及面广,受灾害程度大的情况时,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的及时性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建立相关规范制度,形成长效促进机制,确保理赔工作快速、科学、全面推行。实践经验表明只有在法律法规上进行相关的规范与操作才会使得农业保险的开展形成相应秩序,从而形成一套完备的标准体系,才能更好地服务农户,提高其在农业保险投保上的积极性。
(二)创新农险险种,拓宽保险市场
农户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需求主体,只有真正了解农户需求,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效用。因此,保险公司积极研发新的保险产品,积极增加农险产品可保风险种类,可以更高程度上地满足农户的保险需求。此外随着农业的发展和气候变化,农业遭受的灾害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可在更大范围上创新农险产品,对农户的农业生产产生更好的保障性作用,同时也是保险公司进一步提高农户投保意愿的关键手段。
此外,相关主体还可以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与农业保险合作,对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户可以在贷款中获得相应的优先权,即优先获得一定数量优惠利率的贷款。这样可以使农户的农业保险投保意愿得到加强的同时银行贷款的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实现了双赢。
(三)提高农险服务水平,完善农险条款
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应增加基层服务站点并配备工作人员,并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品质和专业素养。保险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在保险标的物出险时,要严格遵守农业保险合同条款,根据客户实际受损面积给予赔付。此外,保险公司还要根据农户需求不断改进和细化保险理赔条款,确保投保农户的最低理赔金额应弥补受灾面积所支付的生产费用。对于一些常年遭受系统性风险的重灾害地区,可以采用区域产量保险方式。
(四)提高农户投保意识
调查中发现,目前很多农户对农业保险,甚至是整个保险业的认识还不到位,甚至还出现过抵触现象。保险公司和政府部门(村委会、农业主管部门下属机构)应该配合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让农民群众深入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好处及保费补贴的来源,合理有效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渠道,大力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以期提高当地农户农险投保的意愿。
五、小结
昌吉州农业保险要在更大广度与深度上真正成为农业生产经营中防范与化解农业风险的有效手段,必须要从分析增加农户投保意愿、了解农户农险购买行为入手。故而,本文从农户需求角度出发,给出以下几点建议:完善监管体制,引进竞争机制;创新农险险种,拓宽保险市场;提高农险服务水平,完善农险条款等,以期增大农险的参保率,使之更有效的对农业相关风险进行分散,更大程度上地对农业起到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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