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评价体系研究
2018-05-28刘鸿飞
刘鸿飞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 400039)
科学有效的产教融合评价体系,不但能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管理的科学化,而且能促进产教融合质量的提升。加快制定产教融合评价指导意见,从产教融合的规划、组织、管理、过程监督和效果检测等角度建立评价框架,明确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评价流程[1],进而形成产教融合评价制度。
1 产教融合评价框架
产教融合是一个长期性、过程性的模式,在建立评价框架过程中,需要对各个环节开展评价工作。首先,对已开展产教融合项目的职业院校或者企业,在申请专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时,需要对职业院校或者企业的申请项目条件、审批流程、制度等内容进行评价;其次,产教融合项目实施中,需要对项目的学生、师资培养,教学促进等内容进行评价;最后,对项目实施的效果需要进行评价。因此,建立如图1所示的产教融合评价框架。
图1 产教融合评价框架
建立全过程评价体系,对产教融合从项目申请到效果展开全方位评价,并将最终实施效果评价结果反馈到初始阶段,对评价内容进行修订。在评价执行主体上,各环节的评价由不同的主体牵头负责,组建由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企业、学校、社会机构、家长和学生等多方面评价小组,并由政府职能部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综合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当产教融合评价中存在政府失灵、行业指导委员会失灵的时候,第三方评价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第三方评价是指由独立于政府和市场组织的第三部门所承担、实施的评价[2]。第三部门作为一种中间调节机制,它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充当宏观国家和微观市场之间的一个中观协调角色,在利益表达、利益分配、社会纠偏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3]。
2 评价体系
2.1 产教融合项目申请审批环节评价体系
已开展产教融合项目的职业院校或者企业可申请专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可由行业指导委员会负责申请项目的审批工作。行业指导委员会组织产教融合项目审批小组,完成产教融合项目审批流程,主要涉及四个步骤:第一步,申请。已开展产教融合项目的职业院校或者企业向审批小组提出专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申请,办理申请手续,递交产教融合相关材料。第二步,审查。由审批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具体意见,并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管理办公室汇报。第三步,论证。由审批小组召集由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专项论证。第四步,备案。经审查、论证后,由审批小组确定资助和优惠方案,签订协议,存档,并报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由以上流程可看出,产教融合项目申请审批过程中,需要对其几个关键主体相关内容进行评价。
其一,企业、学校主体评价。企业、学校递交产教融合项目申请材料的规范性。规范统一的申请材料有利于产教融合长期稳定的发展,激发社会各界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同时,为保证融合项目的预期效果,有必要对申请企业的资质进行评价。比如产教融合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数量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进行相关课程的教学和综合实训的指导,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其二,行业主体的评价。对行业主体的评价主要从组建审批小组机制健全性,办理手续简便性,审批小组构成合理性与审查论证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四个方面展开。行业指导委员会作为产教融合项目申请审批环节主要承担主体,有责任和必要建立健全的申请审批机制,做好申请审批工作的计划,保证其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企业而言,参与产教融合的最终利益诉求是获取收益,其中大多部分的收益来源是通过政府的补贴和优惠,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增加了企业申请补贴和优惠的难度,就会降低企业后续继续参与相关项目的积极性,因此,办理手续简便性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其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评价。对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管理办公室的评价主要是申请补贴优惠政策的明朗性,优惠力度等制度因素。综上可得产教融合项目申请审批环节的评价指标体系,如图2所示。
图2 产教融合项目申请审批环节的评价指标
2.2 产教融合项目实施过程环节评价体系
根据前文对产教融合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分析发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涉及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学校、企业、家长和学生等多方面的利益诉求。对产教融合项目实施过程的评价指标进行选取和设计时,要考虑合作职业院校和企业的投入、合作过程,要加强对产教融合合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合作效果等方面的评价。职业院校是产教融合中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体,要重点关注其在产教融合过程中所开展的具体工作、经费投入、专业与课程设置中行业企业的参与程度、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数量与任课情况、学生企业实践的数量。企业是产教融合中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合作对象和输出对象,要重点关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力度、人财物的投入以及合作效益等重要指标。
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主体定位及作用中分析发现,政府作为产教融合的顶层设计者,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其评价体系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是否制订了有力的、相互协调的、可操作性强的支持产教融合的政策;是否采取了有效方式来推进、落实政策;是否为产教融合提供了必要的专项经费;是否对产教融合项目,在补助、税务、工商登记等方面,享受有关待遇;是否设立产教融合专项贷款,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否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为职业院校和企业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就业指导等服务;是否接受行业等社会组织对产教融合工作的监督、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部门的绩效与业绩中等。
学校和企业是产教融合直接主要参与者,对其参与过程的评价需要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价。因此,对其的评价可以参与态度、监督与管理、投入和参与过程四个方面展开。
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行业也发挥重要作用,既是合作中参与的主体,又起到衔接的作用。因此,对其的评价体系:是否为职业院校和企业提供产教融合发展扶持政策宣传、信息资源共享等指导、帮助等服务;是否发挥行业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及时调整行业的教育政策;是否根据行业信息统计情况定期发布行业发展动态、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专业布局、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行业人才评价标准;是否指导职业院校课程体系、评价标准、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是否建设专业设置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专业设置的信息公开;是否参与产教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产教融合效果的考核评价等。
2.3 产教融合实施效果评价体系
效果评价是在产教融合项目开展后,经过一个阶段的实施,对产教融合项目的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将产教融合项目的效果有效性通过产教融合项目的各项成果来进行衡量。产教融合项目效果评价的主要内容。(1)学校效果评价。主要效果评价指标包括师资培训、学术科研提升和学校的社会认可度。(2)企业效果评价。主要效果评价指标包括财务收益、员工培训、人力资源储备、企业竞争力提升和企业声誉。(3)行业效果评价。行业效果评价指标包括行业效益和对企业、学校的服务水平。(4)政府效果评价。政府效果评价指标包括区域影响力、教育水平、人力资源配置和社会稳定。(5)学生效果评价。学生效果评价指标包括职业技能提升、专业能力提升、就业竞争力、职业期待吻合度和职业素养[4]。
参考文献
[1]赵蒙成.校企合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职教通讯,2016(4):24-32.
[2]郑方辉,毕紫薇.第三方绩效评价与服务型政府建设[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33-38.
[3]王登洲.基于“高利害”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4(1):45-49.
[4]李欢,高涵,文苗.产教融合视角下高职学生核心能力培养的有效路径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4(4):14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