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荒诞主义色彩
2018-05-24蔡亚楠
内容摘要: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是由冯小刚导演、刘震云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的一部充满现实主义风格的大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充斥着荒诞的因果链条关系。导演冯小刚采用狂欢化思维方式颠覆理性化思维结构的荒诞叙事手法,通过对女性倔强人格的荒诞逻辑、“民告官、官怕民”的荒诞情节和“起点即终点,回归原点”的荒诞结构三个方面揭示整体的荒诞性。
关键词:李雪莲 荒诞主义 倔强人格 官场怪状 原点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是由冯小刚导演、刘震云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的一部充满现实主义风格的大作,这是一个将小说拍成电影的成功典型,上映仅仅两日,票房即破两亿。导演不仅沿用了文本内容的跌宕起伏,还借助电影这一媒介通过借助电影屏幕的“间离效果”、和高超的电影镜头的拼接、组装、剪辑技巧以及自身对中国古典文化氛围的渲染加强观影群众的视觉感官和听觉感官,使电影达到独树一帜的观感效果。
电影讲述了一个农村妇女李雪莲为了丈夫单位能多分一套房和传宗接代生二胎躲避计划生育政策而提出假离婚,谁知离婚后,丈夫另娶她人,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并当众呵斥李雪莲婚前有性行为不是处女,侮辱她是“潘金莲”。李雪莲忍无可忍,去法院控诉丈夫秦玉河的罪行。可是离婚证是民政局所开,具有法律效应,法院因此判处此案为真离婚。李雪莲心含冤屈,若口含黄连,不断上访。二十年来,她目睹了官场的丑态,最终却以丈夫的突发死亡而戛然而止。电影叙事内容荒诞可笑,以狂欢化思维方式颠覆理性化思维模式,重视反讽式的幽默和话语交际分析。
一.女性倔強人格的荒诞逻辑
电影曾多次采用不同的镜头将焦点聚集在李雪莲“走路”这一动作上,意在突显李雪莲一直奔波劳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倔强人格。
电影由中国古画和评书式旁白转接的第一个镜头是一个远景镜头:在一个阴凉但略带亮色的白天里,李雪莲若有心事地坐在木筏上最前排,伴随木筏的前行逐步带出画面,木筏的移动意味着李雪莲的“走路”前行,并紧紧衔接第二个镜头:此时的天空已泛黑,李雪莲焦急地站在木筏上观望前方,大雨滂沱下,李雪莲是走出木筏的第一人。从白天到傍晚,从无雨到倾盆大雨,仅仅两个镜头似乎便已经表明李雪莲的决心和蠢蠢欲动的倔强人格。接着,导演采用了两个静止镜头,一个是采用远景镜头定格在李雪莲的迷茫无措的背影,一个是采用近景镜头集中在一个憔悴而略显苍老的妇女戴着斗笠身披透明塑料袋略带思考的侧面,这个镜头让观众能清楚认准主人公并给女主人公农村妇女的身份定位。然后第一次集中在李雪莲“走路”这动作出现,这个镜头仅有一秒,是李雪莲去寻找王公道的路上,第二次“走路”的镜头是李雪莲带着王公道去寻找丈夫秦玉河的县城住处并诉说前因后果,这个镜头时间扩展到六秒,镜头中的李雪莲似乎更坚定信念。影片总共五次集中在李雪莲“走路”这一动作,每次导演使用的镜头和时间都不相同,但是不变的是李雪莲匆匆的脚步和始终如一的前行。即使法院院长、县长、市长都不愿搭理李雪莲,李雪莲甚至被阴错阳差地抓入公安局,她依旧不愿放弃自己的初衷,并扩大了自己愤怒:由告丈夫秦玉河到告院长、县长、市长。
而在现实生活中,女性为了洗脱“潘金莲”的污点和官员的不公对待而愿意风餐露宿地去上访的案例寥寥无几,甚至没有。五千年的封建文化虽说已逐渐解体,但是女性贞洁的话题依旧是束缚女性的枷锁,一不小心便可将女性推至风口浪尖上。女性采取的措施则是消极处理,低调不张扬。然导演却旨在显现李雪莲女性倔强人格,而且这种倔强人格能够支撑她完成一系列荒诞可笑的故事链条。正如狂欢化的思维结构与现实世界的思维模式的距离,在冯小刚的电影世界里,李雪莲的倔强人格所制造的一系列荒诞可笑的情节都具有反讽式的效果。
不仅如此,在潘金莲的世界观中存在着与常人相异的反逻辑思维,她去法院打官司,告丈夫秦玉河目的是想证明之前的离婚是假离婚,然后和这个畜生丈夫结回婚,再离婚。在常人思维中,正如王公道所说:“反正你是要跟姓秦的离婚,这磨来磨去,还是要离婚,你这不是吃饱了撑的,瞎胡闹”。而李雪莲的回答是“大家都这么说,我觉得不是”。在李雪莲的逻辑中,即使费尽波折的结果还是离婚,但是此离婚非彼离婚,此离婚是她为了尊严而离婚而非被骗后的屈辱离婚。这种逻辑在常人看来可以理解,但是会因嫌麻烦而放弃,李雪莲的反逻辑正是建立在常人的麻烦逻辑体系。
二.“民告官、官怕民”的荒诞情节
自古以来,便有“民不与官斗”、“官官相护”、“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等的民谚,受中国封建文化和儒家传统道德思想的千年浸染,“官本位”一直在我们国家占据主流。平民百姓万万不敢侵犯百姓人身与统治权力的法权关系,即使在现在提倡“人人平等”社会,官和民似乎都没有平等过,因为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利,管理着人民的各项生活细则。在现实中,除非迫不得已或者具有相应的资本,否则不会选择告官,不会像“秋菊”一样执着地讨个说法,更不会像“李雪莲”似的不远千里去政治权利集中地即国家首都北京控诉层层官府人员。
在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导演格外注意李雪莲引出官员人物的出场方式,注重视听艺术中的古典美追求,但是充斥着电影中的古典韵味追求愈压抑现实愈别具讽刺意味。第一个出场的官员人物是王公道。第一次两人见面,李雪莲用曲折的亲戚关系的方式试图与王公道拉近距离,然而法院判决依旧未遂李雪莲的意愿。第二个出场的官员人物是法院院长旬正一,导演开始便由古典琵琶乐声代替人物的语言交流,一幅幅官员喝酒画面在古典乐的伴奏下顺势切换,展现官员虚假应酬的嘴脸。而李雪莲则在倾盆大雨中被这群醉醺醺的官员教训一番,无奈呐喊:“你们天天这样喝醉,案子能不判错吗?”接着,李雪莲跑到县长车前高举“冤”字,而县长却否认自己是县长的身份,似一个小贼悄悄溜走。在“民告官”的路途中,一系列官员的丑陋和虚伪,在李雪莲的带领下让观影群众领略“官场现形记”的荒诞可笑。
然而在凡是涉及李雪莲案子的干部全部下台后,所有官员干部由开始的嚣张跋扈和畏畏缩缩变成了“亲自到访”。第一个出场的官员人物依旧是王公道,此时的王公道已荣升法院院长,由第一次两人见面,李雪莲用曲折的亲戚关系的方式转变为王公道陪着笑脸,亲昵地喊着“大表姐”。王公道虽荣升,但是在李雪莲面前的地位却更低贱,由居高临下变成了哈巴狗般的讨好,讽刺意味浓厚。新任县长和市长亲自到李雪莲的牛骨汤店内嘘寒问暖,旁敲侧击。官员干部由原先的盛气凌人转变为谄媚,完全是怕李雪莲再闹到人代会牵涉到自己,怕他们会像上一批官员干部全部下台。而他们愈谄媚李雪莲愈鼓足勇气坚定信念地冲破牢笼,揭开官员的丑恶嘴脸。无论是“民告官”抑或“官怕民”,这一系列的荒诞丑态不过是利益的纠纷和民与官的矛盾冲击。
三.“起点即终点,回归原点”的荒诞结构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通过客观地展示李雪莲的一生遭遇展现她的生存方式和价值观念,看似普通而平凡的人生背后蕴藏着荒诞的贯穿结构,隐含着浓郁的哲学意蕴。西方自始至终一直围绕着三个哲学命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方?”。看似平凡无奇,但是却体现着人类质疑人生、思考价值、自我求证的怀疑态度,是人类思想史和哲学必须贯彻始终的话题。在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这三个问题似乎更加引人思考。
首先我是谁?李雪莲一生都在证明自身不是潘金莲,为了这个证明她十多年都未和男性有过性生活,不仅如此,李雪莲二十年如一日,一直为了摘去“我不是潘金莲”的污名而奔波。然而在十多年后,李雪莲最终想通结束这场荒诞的闹剧和赵大头生活,却发现被赵大头这个男人欺骗并进了身。一旦李雪莲的身体被男性侵犯,她告丈夫秦玉河胡说八道、侮辱自身的观点不攻自破,反而证明了自己正是丈夫口中的“潘金莲”。当镜头水平移拍到房事之后的李雪莲时,李雪莲正如电影开始时引用潘金莲典故所示的古典画中的潘金莲般裸露着后背,引人无限遐想。
其次我从哪里来?李雪莲本是一位卖牛骨汤的小商人,虽衣着破旧,显露着农村妇女的气息,但是论经济能力应该算中等。李雪莲告丈夫秦玉河并不是经济纠纷,而是“假离婚”。这是李雪莲“从哪里来”的思想基点。但是李雪莲“假离婚”提供的却是民政局所开具有法律效应的离婚证。所以法院判处李雪莲与秦玉河的离婚是真的,这一判决从法律意义上来看并没有错,而李雪莲却拿道德去绑架法律,由此李雪莲由开始气丈夫欺骗自身延伸到对法律判决的不服和法官的人品质疑。她费尽心思地却找法院院长、县长,最终都被无视。但是在现实生活的思维逻辑中,即使院长、县长重新管理此案,结局依旧与法院最初的判決相差无几。李雪莲可以告丈夫秦玉河侵犯自身的名誉权,但是“离婚”这一话题上,从法律层面,法院并没判错。由此可观,李雪莲的逻辑基点以及逻辑延伸都是从道德的层面去思考,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李雪莲的一切逻辑都是荒诞可笑的笑料。
最后我将走向何方?或许李雪莲在开始的时候知道自己的目的为何,但是随着非理性情感的激增,她迷失在自己的逻辑怪圈中。一开始她去法院告丈夫,证明这是假离婚,并想向世人证明她不是丈夫口中的潘金莲。而伴随着官司的失败,官员的无视,李雪莲所构想的世界与现实世界产生了巨大的鸿沟。于是她决心到政治权力中心北京去告这些漠视她的官员。伴随着这一批官员的落马,李雪莲似乎消解了自身的愤怒,但是秦玉河的逍遥法外让李雪莲一直如鲠在喉,她依旧告状。新一批的官员上任,因为人代会即将召开,一次一次亲自跑来劝解李雪莲。本来对人生略有通透之时不打算告状,却在各级官员的谈话中激怒非理性情感,又想尽办法逃出官员的围追堵截去人代会告状。最终在北京被官员逮到,并告知秦玉河已出意外突发死亡,根断则树倒,“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李雪莲崩溃倒地,嚎啕大哭。一切根源因秦玉河而起,一切结果伴随着秦玉河的死亡回归原点。兜兜转转十多年,如蚂蚁绕圈,最后起点即是终点,又回归原点。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大作,展现着典型人物典型性格的真实和社会真实,但是冯小刚在电影的叙事过程中,采用荒诞和反讽的手段和狂欢化思维方式贯穿因果链条关系,并在荒诞与写实的融合之处增添幽默的效果和“圆圈”般回归原点的哲学意蕴,使电影别具一格。此外,导演采用富有诗意的圆形画框和充满“悲壮美”的方形画框将整个电影大屏幕分割成镜像内和银幕外,使观众在镜像内和银幕外的留白中都能充分发掘潜藏在无意识中的自身的需求。总而言之,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立足于中国特色的社会现实和政策,内容虽荒诞曲折,但是发人深省,引人深思,充满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志敏.电影批评[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10.
[2]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3]陈犀禾,吴小丽.影视批评:理论和实践[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3.
[4]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M].湖北: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
[5]郝波:拉康镜像说对电影理论的影响研究[D].辽宁:辽宁大学.2015.
(作者介绍:蔡亚楠,温州大学文艺学在读研究生,文艺美学方向。2015年在《文化学刊》发表郁达夫、巴金笔下“多余人”文化性格比较,获得安徽财经大学科研论文奖。2016年,成功申请温州大学创新基金项目——解读刘震云小说的美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