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职院校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机制的探讨
2018-05-23陈基东
陈基东
[摘 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高校二级院(系)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高职院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运行存在一些问题,要从明确院(系)责权利,建立决策科学、程序民主、操作性强的会议制度,建立监督和考评机制,加强院(系)领导班子建设四个方面对其进行一定的改革。
[关键词]高职院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 G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8)03-0185-04
近年来,高职院校为适应日益扩大的办学规模和多样化的办学形式需要,实施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下放部分事权、财权和人事权给院(系),使院(系)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相对独立的集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管理于一身的办学实体。但是,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权力下放不能一放了之。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必须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以确保下放给院(系)的权力得到正确、有效的运行。党政联席会议是院(系)的最高决策机构,肩负着统揽院(系)工作全局,协调院(系)党、政、工、团、学工作的重任。[1]因此,构建科学规范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机制,是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一、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内涵和意义
(一)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内涵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在高校院(系)内部领导体制变迁的长期探索中逐步形成的,其实质是党政共同负责制,是院(系)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2] 2010年8月中共中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均明确,要通过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3] [4]可见,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具有双重职能,一是院(系)党政研讨工作、统一思想、交流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关系的议事职能,二是决定二级院(系)重要事项的集体决策功能。[5]联席会议制度对院(系)发展规划、人才引进、教学、科研、党群、奖惩、安稳等工作中的“三重一大”问题进行研讨并做出决策。
(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意义
院(系)直接承担着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对外交流合作等具体职能。随着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办学重心由“校办院(系)”向“院(系)办校”转变,院(系)的办学主体性、前沿阵地的地位和“决策者”的角色日益突显,需要创新和完善院(系)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来提高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党政共同负责的院(系)领导体制的具体体现,为院(系)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的有机融合提供了重要平台,有利于发挥院(系)党组织在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党政领导在院(系)发展重大问题上的沟通协调决策机制,有利于协调院(系)党政关系,形成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协调运行、共谋院(系)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有利于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完善高职院校民主管理机制。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对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院(系)层面的有效延伸,是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6]。
二、高职院校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职院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和大学章程建设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基本建立了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界定了会议的性质地位、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参会人员、纪律要求、议定事项落实与督办等内容,对理顺党政关系、形成工作合力、科学民主决策、推动院(系)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上位法规对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安排和设计相对宏观、不够明确具体等因素影响,高职院校在制定和运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时存在一些问题,实效的发挥也受到了一定限制。一是会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学校及院(系)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校制定的会议制度操作性不强,对院(系)执行会议制度情况检查监督不够;院(系)执行会议制度不够认真、规范,没有形成常态化。二是会议议事范围界定不够清晰。学校及院(系)对哪些是“本单位重要事项”、哪些是“三重一大”事项认识及界定不清,导致重要的事项没有上会而不重要的日常事务却上了会,议事范围内的事项没有上会而议事范围外的事项却上了会等现象。三是会议议事规则不够规范,程序性、操作性不强。主要表现有:议题的提出及确定程序不清晰,党政领导以外参会人员的确定没有规范化,会前信息沟通不顺畅、酝酿不充分,涉及院(系)改革發展全局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决策规则不明确等。四是会议会务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有:会议记录格式不规范,要素不齐全,内容不详细,会议过程体现不明显,表决情况记录不具体,会议资料归档不完整、不规范。五是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通过会议集体议事决策的历练不够、经验不足,对议事的规则、程序不够熟悉。
三、高职院校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机制构建的内容
机制是系统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作用和调节的方式,是关于体制所确定的关系如何运行的问题。[7]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运行机制的构成要素,应包括学校对院(系)权责的划分及对其的监督机制、会议制度本身的运行机制和执行制度的院(系)党政领导素质等。如何协调以上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即是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机制的构建内容。
(一)深化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院(系)的责权利
体制是关于组织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规定的总称。[8]二级管理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让渡和权力体系的重構,是以分权为特征,在组织统一领导下,将事权、财权和人事权等让渡给二级组织,形成组织各层的责、权、利相协调,组织目标与部门目标相统一,增强组织灵活性和适应性的一种组织管理模式。[9]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或者说议事决策的权限,即来源于学校推行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时所让渡的权力。权力的有效让渡,需要把上层能真正下放权力与下级能合理有效地运用权力相结合。因此,学校推进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改革、重构学校内部权力体系时,必须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和下放的权力与集中的权力相互配合协调的原则,明确界定学校与院(系)之间的权力边界、责任分担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建立起院(系)科学有效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运行提供基础条件。
(二)建立决策科学、程序民主、操作性强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要充分发挥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确保权力得到正确有效行使,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规范、系统完整的会议制度。
1.明确界定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都只是原则上规定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重要事项”会因地因校而有所不同,各高职院校要根据上位法规,并结合学校对二级院(系)的权力让渡等实际进行界定。界定“重要事项”要把握好三个原则来综合考虑:一是属于院系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二是与院(系)改革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既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议事范围过宽会增加院(系)的决策成本,降低管理效率;议事范围过窄会限制院(系)办学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根据以上三个原则梳理,一般来说,需要提交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院(系)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年度经费预算、重大经费开支、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人事调配和岗位聘任、考核奖惩、津贴分配、招生计划、就业工作、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等。
2.制定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程序化的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是约束会议行为、把民主价值观内化为自身原则的一系列制度性规定,是会议行为必须遵守的准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院(系)集体议事决策的会议形式,是实现和加强党对院(系)工作领导、落实院(系)党政共同负责的具体实现形式,其议事规则必须符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要求,以确保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民主力量,实现科学决策,避免决策失误和降低决策风险。议事规则的重要特征是让会议按程序展开。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要遵循议题的提出、酝酿、决策、执行等基本程序,从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通过程序化的设计,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具体化为规范的具有操作性的步骤与方式。
会前阶段,主要是议题的提出和酝酿。议题的提出与确定要有明确的程序,如按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议题,以书面形式(含上会所需的会议材料)交院(系)办公室汇总,院(系)办公室汇总并提出议题初步建议后送书记和院长(主任)协商审定的程序执行。议题解决备选方案的论证、议题材料送达参会人员的要求、会议通知的发布等会前准备工作,要从时间和程序上保证议题在适度范围内得到充分酝酿、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民主基础得到落实,特别是涉及院(系)改革发展重要事项的议题须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
会中阶段,主要是议题的研究决策,涉及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议事与决策规则、表决方式等内容。会议主持人涉及末位表态问题,一般根据议题内容归属来确定,党务、学工、群团工作的议题由书记主持,教学、行政工作由院长(主任)主持。参会人员包括有表决权的出席人员和没有表决权列席人员,出席人员即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人员由书记和院长(主任)根据议题研究需要商定。参会人员的确定,要考虑党务群体、行政群体、教师群体、学生群体四个群体特别是师生群体的利益诉求,明确相关人员列席。一般应明确院(系)纪检负责人列席会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会议议题实行一题一议,审议发言时要实行主持会议的书记或院长(主任)末位表态制,防止“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以确保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会议决策规则应明确决策有效的要求,如实际到会者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有效,表决须经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等。会议应明确需表决的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实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形成决议的事项,可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协商后再议,或请示上级后再做决定。
会后阶段,主要是会议决议的执行落实。在执行会议决议上要维护会议决议的严肃性,会议决议一旦形成,所有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如对形成的决议持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做出新的决议前,应无条件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新情况确实无法按原决议执行时,一般应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复议,研判新情况后再做新的决议。会议决议执行应采取分工负责的原则,由院(系)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监督落实。
3.要明确会议的基本要求
会议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会议召开时间、会议纪律、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撰写、会议资料归档等内容。会议应要按照办公例会的要求定期召开,一般每两周或一个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纪律,应明确讨论涉及与参会人员及其亲属相关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的原则和参会人员不得对外泄露会议讨论过程的保密要求。应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并做好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签到表、议题材料等会议资料归档工作。
(三)建立党政联席会议运行的监督和考评机制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的約束和监督机制,对下放的权力进行相应的约束和监督,确保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合规顺畅,院(系)正确、合法地行使其所获得的权力。
1.要建立健全院(系)内部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一是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会前论证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必须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以扩大民意基础,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减少会议决定的执行阻力。二是要建立健全会议列席制度,明确议题要安排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参与决策,为下情上传、民主监督提供途径。三是要建立健全通报制度,要通过院(系)全体教职工会议、QQ群、微信群、公告栏等平台或渠道,公开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重大决策和与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
2.要建立健全院(系)外部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一是要建立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由学校与院(系)于每年年初根据学校、院系年度计划沟通协商确定院(系)的年度关键绩效考核项目及指标,引导院(系)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以达成考核目标。二是要建立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将落实情况作为院(系)书记、院长(主任)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检查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时间召开会议、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是否将议事范围内的院(系)重要事项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有完整规范的会议记录和会议资料是否归档等。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到位的、在议事决策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予以追究。
(四)加强二级院(系)领导班子领导能力建设
再好的制度,都要靠人来执行。执行者的素质对制度执行效果至关重要。党政联席会议是院(系)议事决策的形式,需要院(系)领导班子具备与之相匹配的能力和素质,方能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得以有效执行。首先,要按照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良、优势互补性强的原则,综合考虑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个性、年龄、性别等因素,选优配强院(系)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和院长(主任)。其次,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为,树立团结协作、民主正派、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院(系)党政共同负责领导体制的具体实现形式,要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议事决策时,要从院(系)发展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彼此之间的关系。第三,要加强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能力和办会能力培养。这是有效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关键。学校实行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前,决策权在学校,院(系)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以列席人员的身份参加校级办公会议,但没有表决权,不直接参与决策,议事决策的历练不足。学校实行二级管理后,为确保下放给院(系)的权力得到正确有效行使,亟须加强院(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的能力和规范有序办会的能力培养。
四、结语
高职院校建立健全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校基层组织建设、改善党对高校的领导的基本要求,也是高职院校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的客观要求。针对当前高职院校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有助于健全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从而促进院(系)的良性健康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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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