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治理体系如何构建
2018-05-22吕罗文
吕罗文
互联网金融是以科技为支撑来提升金融效果的新业态,是新金融的典型代表。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以来,一直配合监管部门探索搭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有效方式方法,更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规范的发展。
从发展周期上看,互联网金融从2013年左右萌芽,之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指导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根本性文件,界定了监管职责并确定了加强管理、协会协同管理等基本原则。2015年年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2016年3月份挂牌。7个月后,国务院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点针对金融市场和互联网金融开展全面摸排和查處。监管政策逐步收紧,互联网金融向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
一些互金业态曾出现较多流弊,比如网络借贷,偏离了小额分散的普惠原则。为此,互金整治工作中形成了“1+3”的政策体系,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三个指引文件中,一个管准入,一个管资金存管,要求网贷机构的部分资金收拢至银行,遏制跑路等风险,第三个则管信息披露,以机制体制公开透明来遏制风险。由此,“1+3”的政策体系为互金业态上了紧箍咒,以免放任自流。
在治理体系中,监管层逐渐拥有了高效、强制的有力抓手;协会作为自律组织,主要承担起行业间交流和协助建立行业秩序的责任;企业内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也逐渐加强。因而,建立互联网金融的治理体系,应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三个维度进行探索。
几年来,互联网金融协会配合监管部门,共同建立起行业的良性运转体系,主要在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其一,协助监管部门制定、落地行业运行的规范及标准。新业态的出现难免杂乱无章,发展到一定阶段便需划定行为边界。当基本制度明确后,协会将其细化为可操作的细则,为行业提供行为手册。
其二,搭建基础设施以助力监管政策、行业自律的纸上公文落地。比如,协会集合了大量网贷违约数据,为解决多头负债问题提供了基础。再比如,协会搭建了行业信息共享平台,接入蚂蚁金服、京东、陆金所、拍拍贷、人人贷等100多家单位,掌握了较为全面的行业数据。
其三,监督信息披露。依据披露准则,互金机构须将需要披露、公示的多项信息上报协会,供消费者核查。协会也可依此对行业进行摸底和监测,了解从事ICO、现金贷等新兴业务的机构的基本情况,悉知风险隐患并及时预警。
第四,成立消费者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等专业委员会,汇集专家、机构达成行业共识。
互联网金融是新金融的代表,为此,协会将继续协同监管部门共同治理行业生态,并通过加强对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的监督来形成完善的治理体系,推动整个互联网金融业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