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四项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
2018-05-18
行政科学论坛 2018年4期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平顶山市鲁山县编办立足“精准、动态、高效”的原则,积极建立四项机制,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一是建立编制信息定期核对备案机制。印发《鲁山县机构人员编制信息定期核对备案制度》,要求全县各单位凡是机构、编制、人员按有关程序发生变化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编办报送变化情况,并及时办理人员出入编手续,确保了机构编制管理台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二是建立纸质台账规范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核销编制台账等,实现了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与纸质台账的及时、准确、同步更新,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更加细致、准确,真正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机构编制动态化联动机制。县编办与县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将机构编制管理贯穿到组织人事管理、干部管理、财政预算等各个环节,对全县各部门人员编制变动情况,坚持“一变动,一调整”的原则,及时对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及纸质台账进行更新调整,实现人员管理的动态化,确保台账的时效性、准确性。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单位台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机构名称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数据记录不准确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各单位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