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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这头“灰犀牛”的监管对策探讨

2018-05-17陈紫瑶

财税月刊 2018年2期
关键词:影子银行监管

陈紫瑶

摘 要 2017年7月2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一局局长王志军点出了中国经济存在的“灰犀牛”,其中就包括了影子银行。自08年金融危机之后,影子银行由于其可能影响金融系统稳定性的特征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虽然不同的机构对影子银行提出了为数众多的定义,但这些定义基本具备两个共同点:从事与传统银行类似的信用中介业务,但受到比传统银行更少的监管。影子银行在中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其存在的风险隐患也是不容小嘘的。为了促进影子银行的健康运行,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对策的探讨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 影子银行;风险隐患;监管

一、影子银行的定义及辨析

在国际上,IMF于08年首次提出了“准银行”的概念,这与平行银行系统”以及“影子银行”理论上都是同一概念。IMF指出了影子银行之所以被称作“影子”在于它与传统商业银行有相似的信用中介功能,但却没有央行流动性以及政府信用的保证,几乎不受监管。之后,金融稳定委员会、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以及欧盟委员也都陆续对影子银行做出了定义,将其视为一个在常规银行体系之外从事包括证券化、证券借贷与回购等经济活动的期限、信用和流动性转换的金融机构。

而对于国内,某些机构以及部分学者也针对我国的影子银行特性进行了定义。易宪容提出影子银行的本质是银行贷款的证券化,它包涵了涉及借贷关系的银行表外业务。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对我国影子银行的范围的界定,包括了最为广泛的金融机构业务、基金项目以及民间和非金融机构。尽管相关机构学者在对影子银行的界定范围上有着不尽相同的看法,但相较而言都是依据监管不足这一关键点,而大致认同商业银行由于变向放贷形成的。

二、影子银行的发展现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社会融资规模数据计算得到,近年来中国影子银行规模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不断攀升,截止到2014年底,该比例己经达到21.79%可见影子银行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11年5月,中国银监会前任主席刘明康提出,要重点防控影子银行的风险。2012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了《全球金融稳定报告》,报告中提出了中国非银行中介的信贷风险、流动性错配和道德风险等问题,建议特别关注信托和理财产品的风险。201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公开表示,央行要加强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测和分析,影子银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实情况和现实反映,它对各项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转型以及金融行业监管当局来说,既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其健康发展,做好风险监控。

三、影子银行存在的风险隐患

2017年7月14至15日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议后的首个工作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评论员文章《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首次提到“灰犀牛”概念。“灰犀牛”这一概念最初是由美国学者米歇尔·渥克提出,一般指问题很大也早有预兆,但当事人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结果导致后果严重的问题或事件。

2017年7月2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一局局长王志军点出了中国经济存在的“灰犀牛”,其中就包括了影子银行这头“灰犀牛”。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直言,与西方国家的影子银行概念不同,中国的影子银行是利用金融创新概念,行传统信贷之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分析指出,影子银行会产生多层面的风险:多层嵌套、底数不清;规避风险;刚性兑付存在风险;资金池操作存在流动性风险。

四、影子银行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当前,影子银行体系对于我国金融业在分业经营的格局下扩展金融创新的空间有着正面的积极作用,但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也应予以重视。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充分发挥影子银行的正面作用,防范可能给金融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

1.加强对商业银行监管

我国商业银行是影子银行体系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影子银行体系里的资金最终都是来源于银行。因此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特别是对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和表外业务的监管,能从侧面监管整个影子银行体系。特别是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程度较高、较易进行监管。但由于影子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体有积极作用,并且商业银行的监管法律法规较为完善和严格,因此在监管商业银行时,应做到有的放矢,主要应针对非利息收入和表外业务,对两者的资金来源和支出都有明确的信息披露机制,对每一笔资金的去向和监管都有严格的规定,并设立明确的责任机制。这样就可以尽量在不影响商业银行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管。

2.平衡好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关系

与传统商业银行不同,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还不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还不完善,因此影子银行体系对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宏观经济存在着很难预测的潜在风险。鉴于此,许多学者建议加强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实际上影子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促进了利率市场化,在一定程度上与传统金融机构取长补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影子银行业务监管过严,就会抑制金融创新,并进一步加剧社会资金供需不平衡,反而不利于我国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另一方面,如果监管过松,很容易影响金融系统的稳定性,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应在整个金融环境背景下考量影子银行的监管问题,采取弹性有效的监管方式。

3.加强对影子银行业务的信息披露

监管的有效性要建立在信息透明的基础上,信息披露的完善一方面能够让影子银行暴露在阳光下,有利于避免因投资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金融风险事件;另一方面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得到监管效果的反馈,可以进一步修改和制定监管措施。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应通过协调合作来加强各领域的信息披露工作,特别是要加強银行业自身的防火墙机制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影子银行业务的信息披露程度,尽量降低银行和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同时,银行监管部门也要相应提高监管透明度,建立健全严格的处罚机制,遏制金融市场参与者由于过分逐利而忽视潜在风险的短期行为。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及时发现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消除监管盲点和可能存在的漏洞。制定较为完善的风险压力测试办法,提高重大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时效性。

参考文献:

[1]李存,杨大光.我国影子银行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7(03):106-111.

[2]金梦迪,宋星辰,朱家明.影子银行的界定、风险及其监管研究[J].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2017,31(03): 97-99.

[3]谢玮.围捕“灰犀牛”[J].中国经济周刊,2018(01):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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