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时期齐齐哈尔地区的灾荒
2018-05-17于耀洲
于耀洲,李 坤
(齐齐哈尔大学 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0)
九一八事变后,由于国民党政府实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致使东北地区迅速沦陷。1931年11月19日,黑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陷于日军之手。自此开始至日本投降,在长达14年的日伪统治时期,人祸天灾使这一地区灾荒不断,民不聊生。
一、灾荒形成的原因
学者认为,“所谓灾荒者,乃以人与社会关系之失调为基调,而引起人对于自然条件控制失败所招致之物质生活之损失与破坏也”[1]。灾荒的发生,既有社会因素,也有自然因素。齐齐哈尔沦陷后,为了操纵占领区的经济命脉,掠夺占领区丰富的资源,使占领区成为其独占的殖民地,扩大侵略的军需资源供应地和战略基地,日伪当局实行了疯狂的经济掠夺和政治压迫,沦陷区人民成为侵略者掠夺、烧杀、榨取和压迫的对象,致使这一地区灾荒频发,社会经济凋敝。日伪当局经济掠夺与政治压迫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大大削弱了社会的防灾抗灾能力,民众生活负担沉重,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沦陷时期齐齐哈尔地区灾荒形成的原因,主要有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两个方面。
(一)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是灾荒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沦陷时期日伪统治者对齐齐哈尔地区实行掠夺式统治,横征暴敛,不恤民情,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大大降低了齐齐哈尔地区民众抵御灾荒的能力。
1.日本的经济掠夺。
为实现“以战养战”目的,日本对东北地区进行了疯狂的经济掠夺,其中掠夺土地是日伪当局的重要手段。“日寇在占领区内所用的方法是武力侵略和低价强迫收买。”[2]594日本武装占领东北后,在建立伪满政权的同时,利用整理土地、冒充地主、借口移民、实行并村等名义,大肆掠夺土地。日本在侵略东北的过程中就曾向日本和朝鲜的农民大肆宣传,“一旦满洲在握,大批农民可以移住满洲,如入天堂”[3]197。东北沦陷后,日本政府制定了庞大的移民东北的计划,“预定从一九三三年以后的十五年内,开发5000000町(1町约等于1公顷)的土地。日本政府一九三三年农民移住的预算已达1500000元,他们的第一步先获得了自由的土地商租权。……日本到满洲的移民虽然因为当地农民的坚决反抗,进行并不顺利,但还在陆续进行。……除了‘自由的’农业移民外,日方主要地从事于武装的‘自卫’移民”[3]197。1934年,日伪统治者“强令黑省克山、通北六县农民迁让日本移民。武力驱逐,死伤颇多”[4]99,致使广大农民失去土地。1937年以前,日本在东北“已经侵占了几十万垧(每垧十亩),二十六年(1937年)以后,日寇更是订立了移民二十年的计划……决定自一九三七年起分四期向东北移民百万户,每户授田十町部”[3]602。为实现其既定目标,日本政府通过组建移民开拓团等手段疯狂侵吞中国土地。他们还打着购买荒地的幌子对熟地进行巧取豪夺。1939年11月,日伪当局“拟收买龙江南部泰来、镇东等九县土地四百余万垧,作为日本移民用。荒地每垧一到两元,熟地每垧二十到四十元”[5]217。而实际上当时上等熟地价格在一百多元以上,如果所涉及的农民不交出土地,日伪当局就出动警察催逼,其手段与强抢无异。广大农民是靠土地为生的群体,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生活的来源与保障。日本移民通过“收买”的方式获得大量土地,其实质与强占如出一辙,充分暴露了日本侵略者的本质。在东北,“不论地主的土地也好,农民的土地也好,只要日寇有所需要,便一律实行强占”[2]594。在侵略者无情的掠夺与兼并土地的过程中,广大农民或者含泪离开世代相依的土地而漂泊他乡,或者忍受高额地租的盘剥而租种地主的土地。
这一时期农民遭受着残酷的剥削,他们的自有地严重不足,不得不耕种日本开拓团的土地为生,并支付高额地租。1934和1938两个年度富裕县两个屯的地租增长情况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6]565
1934年度地租率%1938年度地租率%增长率%富裕县李地房子屯1329.316.3富裕县7家户屯3246.114.1平均22.537.715.2
由于地租数量不断提高,使得广大农民日益走向贫困。据统计,北满地区农村中的雇农所占比例由1934年的33.3%猛增至1938年的61.1%[4]135。广大农民失去土地之后沦为佃农和雇农,除了要忍受移民地主的剥削外,还要缴纳地主的二层租金,农民遭受多重盘剥和压迫。“伴随着开拓的进展,由于土地收买及住民转移问题等对原住民生活”[4]100等方面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农民只能靠租种土地为生,农作物的收成也大多用于交纳租金及各种苛捐杂税,实际收入很难养活全家人,更不用说发生灾害时用余粮御灾了。
日伪统治者在掠夺土地的同时,还对其他农副产品实施掠夺,这也是造成灾荒加重的重要原因。沦陷时期,随着侵略战争的扩大,伪满实行经济统治,农民的日子更加困难。“成堆的大豆收起来堆在场前,等不到买主,或者让‘友邦’的商人用强抢般的价格买了去。田地上种出来的生产品棉花、小麦以至羊毛等等,都要让统制公司用规定的价格来收买。”[7]130为加紧对东北民众的掠夺,日伪当局对各种生活用品及农作物实行配给制,以便将掠夺的大量物资供应战争所需。日伪当局明令“从1939年12月1日起,禁止东北人民群众食用大米”*齐齐哈尔地方志办公室编《齐齐哈尔大事编年1674-1985:齐齐哈尔》(内部发行),1988年,104页。。从1939年起又实行粮谷出荷,其根本方针是“不让中国人和朝鲜人的农家剩下一粒米 、一把谷子”[4]237。据伪龙江省实业厅档案记载,“每垧地粮谷出荷量在400-800公斤”[8]242。当时富裕县“人口约3.5万人,耕地面积3.3821万垧,每年粮食出荷1340.84—2705.68万公斤,人均达700多公斤,此外还要大量的‘报国粮’”[8]242。农民所收获的粮食所剩无几,只好以糠菜代食。一旦发生灾荒,衣食无着的农民根本无力抵御,更无法自救。
日伪统治时期征收的苛捐杂税名目繁多。九一八事变前东北地区国税有20种左右,税制比较简单。伪满洲国建立后,税计有34种,其中大量的临时追加税和名目繁多的地方税还不列入伪满洲国财政部的税收收入。[9]1301943年,伪满齐齐哈尔当局强迫生活本就窘迫的市民缴纳金属,在齐齐哈尔神社举行“献纳式”[10]641。“国防献金”由各村屯按户摊派,每年每户最低伪国币五元。[11]208日伪统治者或者敲诈勒索,或者巧取豪夺,敲骨吸髓压榨百姓。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抢掠,基本没有粮食储备或富余积蓄,等到了灾欠之年便无以为生。
2.水利工程的缺乏与失修。
水利工程是指为消除水害和开发利用水资源而修建的工程。兴修水利不仅可以满足农业灌溉,促进农业发展,而且可以缓解旱涝灾害对民众生活的影响,旱时放水灌溉,涝时蓄水分洪。齐齐哈尔有丰富的水资源,主要有嫩江、乌裕尔河、诺敏河、雅鲁河等百余条河流,水利工程的建立与修缮是预防洪涝灾害的重要举措之一。但沦陷时期齐齐哈尔地区多旱涝灾害,与水利工程的缺乏与失修有重要关系。
沦陷时期,日伪统治者以掠夺为目的,根本不注意水利工程的兴建与维护,致使齐齐哈尔地区水利工程缺乏,有的只是一些简陋的堤坝。1938年,齐齐哈尔兴建第一处灌溉工程——卧牛吐灌区(阿伦河灌区),但未发挥效益。同年,齐齐哈尔“市郊有堤防90499米。1941年修筑额尔门沁堤、东卧牛吐堤等农田堤防”[12]366。1942年至1943年修建了北起二纪屯南至滨州铁路,全长30公里的区域性堤段,[12]366但修筑标准不高,其中还有一些地势低洼的无堤地段。直至日本投降时齐齐哈尔无一处配套成型的灌区工程。由于水利工程缺乏,加上对已有的灌溉工程疏于维护,使得这些简陋的工程几乎起不到灌溉分洪作用,对农业发展和抵御水旱灾害没有实际帮助。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农村因剥削压迫而破产,水利失修,沟渠失理,林木不植,皆是发生水旱灾荒的条件”[2]450。
3.植被的人为破坏。
东北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素有“林海”之称。日俄战争后,日本就参与到对东北森林资源的掠夺开发中,并通过缔结不平等条约的方式获得了关于采伐森林及森林担保或处理的优先讨论权。九一八事变后,特别是伪满洲国建立后,日本开始有步骤地掠夺东北财富,其中也包括东北地区的林业资源。据统计,从1931年9月至1945年8月,日本在东北掠夺木材资源达1亿多立方米,破坏森林面积600万公顷。凡铁路沿线交通方便的地方森林均被砍伐殆尽。[13]2311938年,伪满政府对满铁所需铁路用木材给予了特别便利。1939年,伪满政府在齐齐哈尔设营林局,下辖营林署,在日本人的插手下垄断了各个林区的开采权。1940年,在齐齐哈尔改置了林业事务所驻在员,经营森林的采伐事业。据统计,1939年黑龙江省木材产量为38.2万立方米,1940年为78.7万立方米,1943年为54.5万立方米。日伪当局对森林完全是一种掠夺式、破坏性开采,只伐不种,致使森林资源破坏非常严重。此外,1936年日本关东军参谋部推行所谓“满洲农业移民百万户二十年计划”,计划在黑龙江开垦670万垧土地,“凡开拓团屯居的村落周围林木砍伐殆尽”[14]81,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失去植被的地表不能涵养水土,使森林丧失了对气候的调节功能,造成水土流失,加深了水旱灾的破坏程度及发生频率。
沦陷时期齐齐哈尔地区发生的各种灾荒,不仅与其所处地理环境、气候因素有关,更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与掠夺有着极大的关系。在日伪统治时期东北农业全面衰退,辛苦劳作的广大农民既无存粮更无积蓄,无力抵御天灾。他们“已经失去了讲求水利,培植森林的能力。……经费无着,阻碍了筑堤工作,使江防河防,空有其表;沟渠之填塞,取消了吐纳之作用;林木之伐尽,绝灭了调剂气候之功能,于是水旱之灾便容易发生了”[2]464。天灾难以避免,但人祸导致灾害的影响重上加重。
(二)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是灾荒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从地理位置和自然状况来看,齐齐哈尔市位于东经122—126度、北纬45—48度之间,纬度较高,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这种气候的特点表现为春季气候干旱多风、蒸发量大,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时间短暂,冬季漫长干冷。据记载,齐齐哈尔历史上最高气温曾经达到42.1℃,最低气温曾经达到-39.5℃。齐齐哈尔地区地处松嫩平原,河网密布,地势北高南低,北部和西部为小兴安岭山地,中部和南部为平原地区。受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影响,齐齐哈尔地区主要受旱、涝、霜、雹和低温冷害等自然灾害影响。
自然因素只是灾荒形成的原因之一,如果在灾荒发生之前政府能够组织有效的防御,灾荒发生后政府又能够积极开展救济工作,就会把灾荒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但沦陷时期,日本的首要任务是掠夺沦陷区的资源,以实现经济上的“以战养战”,故对占领区的资源进行疯狂掠夺,加重了灾荒的程度。“人祸”加深了齐齐哈尔地区民众的贫困程度,贫困又使齐齐哈尔地区的民众丧失御灾能力,“天灾”的发生又把民众向贫困的深渊中拉深,进而陷入一种“天灾”与‘人祸’并发的恶性循环之中。
二、灾情概况
所谓灾害是指对人的生命及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现象与过程,包括灾害本身及灾情。灾害的产生可能是由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引起的,也可能是由两者兼而有之的因素造成的。常见的自然灾害有水灾、旱灾、震灾、虫灾、雪崩等,常见的人为灾害有火灾、交通事故等。由自然及人为因素造成的综合性灾害有瘟疫、饥荒等。
沦陷时期齐齐哈尔地区的灾害发生频繁,主要的灾荒有旱灾、水灾、低温冷冻、雹灾、瘟疫等。
(一) 旱灾
旱灾是最常见的灾害之一,其对百姓的生产、生活危害程度最大。所谓旱灾是由于久晴不雨、土壤水分不足造成的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的灾害。齐齐哈尔位于松嫩平原西部干旱区,典型的大陆型气候,年降水量分布不均,一年四季均有干旱出现。其中春旱、夏旱和秋旱(包括秋吊)都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其中尤以春旱发生的次数最多,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最大。
据统计,近代齐齐哈尔地区平均每3.34年就会发生一次旱灾。[15]76沦陷时期市郊地区就发生5次旱灾,可谓发生次数频繁,其中3次为春旱。正常年份齐齐哈尔4—6月平均月降水量 为40毫米左右,1933年4—6月3个月的降雨量为73.1毫米。而1940年4—5月3个月的降雨量仅为31.1毫米。[15]80天气异常干旱,严重的旱灾会对灾区的物质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形成“到处被毁,有如兵剿”的惨象。[16]491944年,东北四省旱灾蝗灾接踵而至……灾黎达百万以上,四省秋收只占1941年的百分六十。入冬以来灾民衣食无着,饿毙冻死者日以数千计。[17]天灾无情,在自然灾害面前,普通的民众基本不具有御灾能力,就像失去保护的孩子一般束手无策,任由灾害打破他们本就脆弱的生活。
沦陷时期齐齐哈尔市郊历年旱灾一览表[15]80
年份灾情记载1931年(民国20年)1933年(民国22年)1935年(民国24年)1937年(民国26年)1940年(民国29年)春伏旱严重春旱,4-6月雨量73.1毫米伏旱伏旱春旱,4-5月雨量31.1毫米
旱灾缘于自然因素,但旱灾的破坏程度却与社会因素有着密切关系。伪满统治时期,乱砍滥伐、植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水利废弛不能灌溉等,从而加深了旱灾的影响,致使旱灾频发,出现赤地千里、道殣相望等惨景,进而陷入生态环境恶化与灾害频发的恶性循环当中。
(二)水灾
水灾又称涝灾,一般是指由于洪水泛滥对人类社会造成的破坏。齐齐哈尔地处嫩江流域,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冬天有封冻期,水文条件受气候影响大,降水主要受季风影响,降水量年际变化大且分布不均。这就导致了齐齐哈尔地区水灾的发生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广泛性。因为排水系统不健全,致使涝灾频繁。
1932年,嫩江流域水灾泛滥,齐齐哈尔年降雨量达806.6毫米,比正常年份多达近一倍,为近百年之最。7月份雨量大增,最大日降雨量达152.1毫米*胡佛《壬申哈尔滨水灾纪实》,哈尔滨市特别公署,1934年,113页。,持续不断的降雨使嫩江水暴涨,最高水位达149.25米。[15]777月21日起嫩江甘南、讷河地区随即泛滥成灾。7月26日,在嫩江流域的齐齐哈尔和昂昂溪出现第二次大洪水。[18]66《滨江日报》在灾情的报道中说:洪水横贯洮昂路的嫩江左右,积水已经到达7—8尺,灾情颇重。[19]8月3日,昂昂溪附近和富拉尔基铁路大桥东路基被洪水冲毁,导致列车停运49天,电线杆被冲倒,电话、电报中断,一个多月后才修好,这对灾情的传达和救济工作的开展产生很大的阻碍,时间的延误致使灾情蔓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及救助,间接导致了灾情的加剧。大量农田房舍被毁,灾民苦不堪言大量外逃,灾情十分严重。9月9日,富裕县水灾严重,水深处丈余,浅处几尺,未淹土地不过百分之十,房屋倒塌,人畜漂流。[10]534大水漫过,所到之处一片狼藉,百姓哀嚎,苦不堪言。
1932年到1934年3月,甘南县“连续发生水灾,耕地受灾面积累计达10万余垧,减产粮食15万余石,损失金额137万余元,死亡3人,死伤牲畜180匹(头)”[20]142。
1942年至1943年,“黑龙江省多种灾害并发,洪涝、内涝灾害尤重。全省洪涝面积115.3万亩,占受灾面积的64%”[21]159。
除此之外,齐齐哈尔地区1934年出现春夏涝灾,1938年春夏发大水,涝灾严重,1943年发生涝灾水深过膝,[15]82涝灾的发生致使大量农作物被淹、房屋倒塌,造成社会财富的大量损失。
涝灾是常见的自然灾害,但涝灾的产生及破坏程度受人为活动的影响。大量森林被采伐殆尽,导致土地涵养蓄水的能力减弱,植被破坏导致蒸发量增加,一旦降雨量增大,就会爆发严重的涝灾。最后的结果就是旱涝灾害频发,灾荒程度加深。严重的自然灾害和日伪的殖民统治,使广大农民的生活陷于绝境。1943年洪涝灾害后,仅“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三地不完全统计,街头要饭的就有3700多人”[22]255。
(三)低温冷害
齐齐哈尔位于高纬度地区,冬季寒冷,受西伯利亚寒流影响,这一地区冬季气温比同纬度大陆低10摄氏度以上。高纬度的齐齐哈尔地区低温冷害频发,并且低温冷害发生具有阶段性、连续性。1931年至1937年这7年间只有1933年未发生低温冷害。此外,1940年和1942年也发生了因为低温冷害造成的农业减产现象。沦陷14年,齐齐哈尔就有8年受到低温冷害影响,恶劣的气候环境对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破坏,农作物大量减产,低温冷害还多与涝灾同时产生。多灾并发,对农业生产危害更大。
(四)雹灾
雹灾的发生通常是由升降气流特别强烈的积雨云中降落冰雹产生的。雹子直径大小不一,一般为5—50毫米,且降雹的时间不长,但雹子由高空降落,经常打坏农作物,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产,打伤人畜等时有发生,具有很强的破坏性。1942年,拜泉、讷河等5县“遭受雹灾面积6496公顷,占农田受灾面积的5.4%”[21]170。1943年,拜泉县等地再次遭受雹灾水害,农作物减产约3成。是年秋天,日伪当局仍然强迫农民照数交出荷粮49680吨,农民不得不把饲料、种子、口粮全部交出。[10]640灾害产生后,日伪当局不恤民情,不采取救助措施,反而一味强征,甚至连第二年春耕的种子也要强征,这种杀鸡取卵式的掠夺,充分暴露了日本侵略者贪婪、暴戾的本质。百姓连饲料都上交给统治者,根本无粮可食,年轻者可逃往别处,老弱只能艰难维生。甚至有些灾民可能走上为匪的道路。
(五)疫灾
传染病流行本身就是一种灾害。[23]12沦陷时期,深陷贫困之中的农民平时既没有能力讲求卫生,生病后也无力就医。加之思想观念落后,弃尸遍野的现象时有发生,空气又成了疫病传播的媒介。严重的自然灾害发生过后通常伴随着疫情的爆发蔓延,疫灾也经常发生在黑龙江地区。自然灾害发生后,环境被破坏,灾民生活困难,人口大量流动导致传染病流行。1932年,北满地区发生严重水灾。8月3日,齐齐哈尔发现霍乱疫情,至5日已经有63人染上霍乱,其中34人死亡。*齐齐哈尔地方志办公室编《齐齐哈尔大事编年1674-1985:齐齐哈尔》(内部发行),1988年,85页。据伪龙江省警务厅对齐齐哈尔、甘南等地的调查:1934年,患肺炎的患者就达484人、疟疾353人、结核963人等。[23]121945年,泰来县发生鼠疫,感染疫症的有903人,其中847人死亡。[24]
受医疗条件限制,民国时期传染病致死成为齐齐哈尔民众的头号死因。
三、灾荒的影响
沦陷时期,由于齐齐哈尔地区没有完善的应对灾害的有效措施,日伪统治者又是以掠夺经济为目的,不顾灾情与民众生活,使得灾害轻则造成社会财产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失,农业生产严重减产,重则出现大量民众背井离乡甚至人员死亡的情况,民众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一)自然灾害的发生导致民众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自然灾害对人类生活造成的影响,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受灾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的损失。1932年,黑龙江发生严重水灾,“黑省省垣毁房屋六百七十九间,灾民二百五十九户,其他通和、青冈、鸦鲁讷河、呼兰,亦成泽国”[2]449。景星县“水旱频仍,饥馑连年。富室有辍耕之叹,贫户遭流离之苦。人人有剥肤之嘁,日日皆疾首之时,目前已虞鲜饱日”*景星县政府《为全县人民请求接济由:1932年(大同元年)四月十八日》,黑龙江省龙江县档案馆,40-1-212.。1933年8月,龙江县境内因连续降雨发生严重水灾,全县被淹耕地50276垧,房屋被浸122间,损失金额为1004320元(伪满洲国币)。[25]36据《甘南县志》记载,1932年到1934年3月,甘南县“连续发生水灾,耕地受灾面积累计达10万余垧,减产粮食15万余石,损失金额137万余元,死亡3人,死伤牲畜180匹(头)”[20]142。1932年甘南全境“除山地岗田外,尽遭淹没,城内水深四五尺,县署房屋,多被冲毁,民屋坍塌尤多”[26]。由于耕地被淹,农业受损严重,谷物达到平均十元一石,粮价奇高大量人畜死亡。严重的灾情不仅造成经济的严重损失,降低百姓应对饥荒的能力,而且极易发生各种与灾害有关的瘟疫。1932年夏季黑龙江地区爆发严重的水灾。8月,齐齐哈尔地区发生霍乱,造成34人死亡。1945年齐齐哈尔市区发生霍乱15例,其中死亡11例。[27]73受生产力及医疗技术的制约,沦陷时期一旦产生传染病,致死率极高。
(二)自然灾害的发生导致农业生产衰退,民众生活苦不堪言
灾害发生后农作物减产,农业歉收,大量难民需要吃饭,供需失衡加之无良商家囤积居奇,进而导致物价上涨,人们无力负担除粮食以外的其他商品,生活苦不堪言。
沦陷时期,广大农民完全是靠天吃饭,对各种自然灾害无法抗拒。齐齐哈尔地区由于地处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干冷漫长,农作物都是一年一熟,加上当时农业生产落后,没有任何提高粮食产量的方法,即使是在风调雨顺之年都无法保证粮食产量的提高,更何况遇到自然灾害发生之年。
天灾造成了许多人间惨象,但人祸亦会使天灾的程度继续加重。日伪政府实行掠夺性的统治,连农民春耕的种子都要强征,造成了包括齐齐哈尔在内的整个东北地区农业的衰退,这也是齐齐哈尔产生灾荒的主要原因之一。与此同时,为了保证战争的需要和确保对日本本土粮食的输出,据记载,“日本对伪满粮食要求不断增加:1942年度为220万吨,1943年为250万吨,1944年为270万吨,1945年为300万吨”[28]。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与日伪统治者的疯狂掠夺,致使东北地区的粮食产量大幅下降。据统计1935年至1943年,东北地区高粱每公顷减产10.6%,小麦减产37.6%,玉米也减产11.7%。[29]粮食的减产又使人民陷入饥荒的可能性加大,从而造成粮食供应与民众生活需求失衡的恶性循环,人们时刻挣扎在生存的边缘线上。在灾情打击下的贫苦农民,如果得不到政府有效的救济往往流离失所、无法果腹,最终演变成流民,大量迁徙甚至死亡。严重时发生人相食的惨状,冲击着社会伦理道德的底线,还会引发社会治安问题。饥荒使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又给农业恢复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沦陷时期,伪满当局为维护其自身统治,在灾害发生后进行过一定的“救济”,但这种“救济”是以掠夺东北资源、实现“以战养战”为目的的,工作基本是“赈而不全,敷衍了事”,故“救济”工作严重不足。
掠夺占领区的资源,实现“以战养战”,是日本侵略者的基本政策之一。沦陷时期,由于社会因素与自然因素的相互作用,造成齐齐哈尔地区灾荒不断,百姓生活极度贫困。通过沦陷时期齐齐哈尔地区灾荒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更深入地细化日本侵略者对沦陷区的经济掠夺,认清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是沦陷时期齐齐哈尔地区灾荒发生的主要原因,而且通过研究,重新审视灾害产生的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及其影响,为齐齐哈尔地区灾荒史的研究作有益补充。通过对灾害史的研究,借以实现研究成果的现实应用及借鉴价值,完善防灾救灾措施,减少由灾害引发的损失,稳定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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