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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旅游地方标准对比研究

2018-05-16涵,颜

质量探索 2018年1期
关键词:旅游局长三角浙江省

卢 涵,颜 鹰

(中国计量大学标准化学院,杭州 310018)

1 引言

1.1 背景

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其旅游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由于长三角地区内地域相近、人文底蕴相似,在对外旅游产品的策划与销售上经常被视为一个整体,开展区域旅游合作是市场的需求,也是三地旅游管理部门共同的愿望。长三角地区要进行融合式发展,区域旅游标准化建设是基础,需先行[1]。三地旅游管理部门在标准化建设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虽然如此,国内对长三角旅游地方标准的比较研究尚属空白,亟待研究。目前从文献查阅的结果来看,学者大都只是提出在旅游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旅游标准化建设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开始重视以标准化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旅游联动发展,并为区域标准一体化发展提供政策建议,但很少从标准化理论视角,通过标准比对分析来提出意见与建议。

1.2 意义

在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中,标准化是区域旅游一体化的前提,是增强旅游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由于标准化工作往往植根于产业实践,对其理论上的系统研究较为缺乏[2],故而长期以来,从标准化视角进行区域旅游合作的研究较少。但在区域旅游合作过程中,各旅游要素要顺利实现协调链接就必须有统一的标准进行指导规范。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服务业标准化,将标准化作为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合法竞争、行为规范的重要法宝,既标准化又特色化的服务是他们打开国际市场的必胜武器。以长三角地区为例,在旅游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本文通过对长三角旅游地方标准的比较研究,找出各省市之间旅游地方标准的先进之处与不足,为有效发挥标准化应起到的积极推动作用,提出加强区域旅游标准化建设的政策建议,以供相关各方决策参考。

2 长三角旅游地方标准发展现状

2.1 浙江省

浙江是全国较早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省份。进入本世纪以来,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质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浙江省旅游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基础性、规范性和引领性地位显著增强。截至2017年11月,浙江省共有17个旅游业省级现行地方标准和上百项各类旅游地方标准规范,涉及旅游商品购物点、乡村旅游点、生态旅游区、旅行社、餐馆、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漂流旅游、果蔬采摘、房车服务区等旅游不同环节和产品。

2.2 江苏省

江苏省作为旅游大省,旅游资源丰富,接待旅游人口众多,也重视旅游标准化的建设,研究制定了各方面的旅游地方标准。截至2017年11月,江苏省共有29项旅游地方标准,数量在三省中最多。且标准涉及范围较广,其中以秦淮画舫、商务旅游会展等旅游产品和地方性旅游景区服务规范居多。近年来,江苏省逐渐加快旅游标准化的进程,由江苏省旅游局提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DB32/T 3220-2017《道路旅游标志设置规范》、DB32/T 3221-2017《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指南》和DB32/T 3222-2017《旅游培训微课制作规范》三项地方标准,自2017年6月5日起开始实施。

2.3 上海市

上海作为世界级旅游城市,接待着国内国外众多游客,旅游业已成为其经济支柱之一。上海旅游标准化的建设是在国家政策法规、旅游服务相关标准建设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3]。2003年DB31/T 299-2003《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的发布,标志着上海旅游标准化建设的起步。截至2017年11月,上海市共有21个旅游业现行地方标准,除了对游览船、体育旅游休闲基地等旅游服务项目有制定地方标准外,还研制与出台了旅游企业信息数据交换等地方标准。

2.4 区域合作

21世纪以来,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旅游标准一体化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方式。

2006年8月,苏、浙、沪旅游标准化工作会议在沪召开,达成推进区域旅游标准一体化建设的一揽子框架协议。2007年7月10日,由沪、苏、浙三地旅游、公安、交通、市政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旅游地方标准《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在南京正式对外发布,这是由沪、苏、浙两省一市分别立项、统一制订、共同发布、分别实施的同一内容标准,是我国第一个跨省区域间的共同标准[2],该标准顺应了旅游发展趋势,满足了日益增长的自驾车游客旅游交通需求。2013年由上海市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浙江省旅游局、安徽省旅游局、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房车(自驾车)联盟共同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房车旅游服务区基本要求》,是区域合作的又一标准。

3 两省一市旅游地方标准对比

3.1 基于旅游六要素分类的对比

3.1.1 浙江省

浙江省制定了覆盖食、住、行、游、购、娱全方位的地方标准(见图1),虽然数量不多,但是比较全面。其中多为基础性、通用性的标准,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标准较少。“食”包括餐馆、饭店的管理标准,“住”包括旅行社、民宿的管理标准,“行”是三地共同制定的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游”包括漂流、果蔬采摘基地、生态旅游区、乡村旅游点、农家乐经营户和房车旅游的服务和管理标准,在“购”方面有三地唯一的一个旅游商品购物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娱”则包含一个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规范。

图1 浙江省各类旅游地方标准数量统计

3.1.2 江苏省

江苏省旅游地方标准总量位于三地之首。其中以“游”方面的标准居多,包括具有地方特色的景区的标准,如《秦淮画舫旅游服务规范》《灵山景区旅游服务》,以及旅游新业态的标准,如《工业旅游区(点)规范与评定》《生态旅游示范区评定规范》。而在“购”和“娱”方面则有所缺失(见图2)。

图2 江苏省各类旅游地方标准数量统计

3.1.3 上海市

上海市旅游地方标准数量较多,但不全面,在“食”和“购”方面未制定相关标准(见图3)。但上海市的地方标准具有很强的特色和创新性,主要体现在“游”中的旅游特色街(区)、世博人家、老年旅游以及体育旅游标准。

图3 上海市各类旅游地方标准数量统计

3.2 起草部门的对比

一般而言,参与地方标准起草的单位有三类:一是政府部门,如旅游局;二是科研单位,如研究院、高校;三是企业,如旅游景点。下面对长三角两省一市的标准起草部门进行对比和分析。

3.2.1 浙江省

浙江省旅游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以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为主(见表1),如DB33/T 719-2008《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是浙江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宁波市旅游局参与制定的。企业参与较少,一般不起领导作用,如DB33/T 810-2010《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是浙江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杭州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共同制定,而完全由企业制定的有且仅有DB33/T 890-2013《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规范》。另外,高校参与也较少,只在个别标准的制定中起辅助作用。

表1 浙江省旅游地方标准起草部门统计

3.2.2 江苏省

江苏省参与制定旅游地方标准的单位,多为地方性的市级政府部门和协会,而高校尤其是企业参与甚少(见表2)。如DB32/T 940-2006《农业旅游服务规范》是南京标准化学会、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邺分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南京市建邺区旅游局、南京市建邺区农业办公室制定,DB32/T 1207-2008《旅游景区(点)安全质量规范》是无锡市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制定。只有少数标准如DB32/T 2727-2015《旅游企业智慧旅游建设与应用规范》的起草工作有企业参与其中。

类型单位企业 江苏有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甪直旅游发展公司

3.2.3 上海市

与浙江、江苏两省相比,上海市旅游地方标准依然是以上海市旅游局为主的政府部门牵头,相关科研单位主导制定,企业参与较少。但不同的是,高校参与较为广泛。如DB31/T 490-2010《旅游集散中心服务质量要求》是由上海市旅游局、上海旅游集散中心、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一日旅行社共同制定的。

表3 上海市旅游地方标准起草部门统计

3.3 同类型标准对比——以旅行社为例

以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为例,对两省一市的旅游相关地方标准进行对比(见表4)。

表4 两省一市旅行社地方标准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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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论与建议

4.1 统一性与特色性相结合

由于长三角两省一市的旅游资源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因此应整合相同的旅游资源要素,制定跨区域的统一的标准来对其进行规范和协调各方利益[4],在长三角区域内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构建统一的市场规则。在标准化的基础上,两省一市再根据各自情况进行差异化创新,依据本省特色来吸引客流,并制定具有当地特色的标准。各省市政府之间也应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的交流与探讨,建立共享的信息库,相互借鉴,推动长三角旅游一体化进程。

4.2 政府引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

与西方国家自下而上的标准运作程序不同,我国是自上而下的模式,政府在旅游标准化工作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但企业是旅游标准化工作不容忽视的重要一极,若能激励并引导其参与到旅游地方标准的制定中来,那制定出来的标准会更具有可行性,有利于发挥标准的最大化效益。此外,高校和其他科研单位掌握着前沿知识,由其参与制定的标准更具有科学性。因此,应在政府的引导下,鼓励科研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并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使得标准更具有实用性和创新性。

4.3 标准制修订与实施相结合

标准不只是一纸文件,它的价值只有在实施中才能得以体现。各省市不仅应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加快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完善标准体系,使旅游市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还应注重标准的落实,建立评价和监督机制,保证标准的有效实施。

4.4 经费投入与人才培养相结合

旅游标准化的建设是一项漫长而又艰巨的任务,目前尚不成熟,在研发、实施等方面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和人才的保障。各省市一方面应建立专项资金,加大资金的投入,保证更多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旅游标准化深层次研究[5];另一方面,应引进和培养同时具备标准化和旅游知识的人才,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的高校资源,建立高水平的标准化队伍。

参考文献

[1] 张晨.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新思路——以标准化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旅游联动发展[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8,(03):20-22.

[2] 林章林.区域旅游合作背景中的旅游标准化研究——长三角案例[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10.

[3] 申军波,吴国清.上海旅游标准化建设及发展创新[J].质量与标准化,2014,(10):44-47.

[4] 黄文.区域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运作机制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12.

[5] 刘若微,王胡应,陈怡晨.浙江省旅游标准化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中国标准导报,2012,(0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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