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贤文化建设的对策探讨
2018-05-14肖昭李白熊雅
肖昭 李白 熊雅
摘要:在我国乡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如何通过乡贤文化建设这一过程重塑乡贤新主体,挖掘乡贤文化中蕴涵的高度智慧与人文情怀,促进传统乡贤文化智慧与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相结合,是当下农村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是乡贤文化建设的意义所在。加强乡贤文化建设,必须营造德法结合的乡贤文化建设环境,构建多元协同的乡贤文化建设主体,开拓形式多样的乡贤文化建设载体,完善协调运行的乡贤文化建设机制。
关键词:乡贤;文化建设;先进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F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18)01-0107-06
乡贤文化植根于乡土,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等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积淀了我国千百年来乡村基层治理智慧,在国家治理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传统乡贤和乡贤文化的影响力逐渐式微。在我国乡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如何通过乡贤文化建设这一过程重塑乡贤新主体,挖掘乡贤文化中蕴涵的高度智慧与人文情怀,促进传统乡贤文化智慧与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相结合,是当下农村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是乡贤文化建设的意义所在。
一、营造德法结合的乡贤文化建设环境
促进乡规民约和乡贤文化的与时俱进。费孝通说过,乡土社会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1]乡规民约作为“礼治”的一种表现形式,承载着历史的厚重,植入了乡土社会的伦理道德,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当地民众达成共识或获得村民普遍认同以后确定的一种类似“契约”的东西,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自律性,也是我们进行依法治国的道德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乡村实情为依据,以乡贤为主体,围绕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公共秩序等多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充实乡规民约,让乡规民约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契合,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匹配,与美丽和谐新农村建设相一致,把符合乡村发展需要的乡规民约融入到乡贤文化的丰富内涵之中,实现乡规民约和乡贤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促进乡贤文化内容、特征和形式等方面的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反过来在乡贤文化建设过程中又发挥其引导、规范、约束、监督及惩戒的作用。
加强对乡贤和乡民的法治教育。不论是普通乡贤还是干部乡贤,都必须具备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意识,学习领悟法律法规,明确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目标,懂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道德权利,营造一个轻松、愉悦、和谐、有序的乡村治理环境。其次,要做到以德为先、以法为据。乡贤既要以德处事又要依法办事,增强依法依归参与村级事务或者治理村级事务的能力,防止“以德代法”现象的出现。加强乡民们的法治素养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规范意识,创造一个适合乡贤道德施展、乡贤文化传承并发挥作用的法制体系和法治环境。最后,还要做一名普及法律的使者,乡贤要利用自身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去传播法律的神圣性与至高无上性,增强乡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意识、信心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乡贤和乡民都做到礼法结合、法德相彰,使乡贤文化在法律的框架中源远流长,使乡贤文化建设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顺风顺水不断前行。
实现乡规民约与法治精神的相互融合。在乡贤文化建设过程中,乡规民约是乡贤进行乡村治理的一个依据,是乡贤文化传播的一种载体;法治精神是乡贤进行乡村治理的一个依靠,是乡贤文化传播的一种保障。一方面,乡贤本身应该存在于法的约束和规范下。不论是自己在生活、工作过程中,还是在解决邻里矛盾、处理公共事务、协助乡村治理等方面,都必须立足于乡村社会的实际情况,结合民众生产生活状况,更要契合现代法治精神,使乡规民约在正常的轨道上发挥应该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乡贤文化的继承发展也必须在两者相互融合的状态下实现。要实现乡贤文化的积极有效传承、发展和创新,必须使其置于法治的监督和约束下,借助乡规民约的德性传播乡贤文化的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深刻内涵,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现代知识文化和全新思想理念。
二、构建多元协同的乡贤文化建设主体
实现本土乡贤和人民群众的有机结合。乡贤文化建设凭借某人一己之力或某几个人的微薄之力是不可能完成的,必须完善当地的组织体系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当地人民群众和本土乡贤的共同力量。一方面,加强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文化组织等建设和完善,充分发挥各组织便民利民为民的作用。积极搭建各类平台,如公益慈善平台,积极引导乡贤参与助学、助残、助医、助孤等公益慈善活动;和谐建设平台,利用乡贤在邻里间口碑好、威望高、影响大的优势,引导乡贤积极解决邻里矛盾,充当乡亲们的“和事佬”,实现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发展致富平台,让本土具备一定经济实力、较强管理才能或者高超技术能力的乡贤们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帮助或带领乡民们发家致富。这些平台的搭建和作用的发挥能够将乡贤的事迹加以宣扬,旌德扬善,惩恶规过,表率示范,宣扬传统文化中忠孝、仁义、自强、勤奋、爱国等诸多价值观,让全体民眾在感受到乡贤文化建设带来物质利益和精神滋养的同时参与其中,共同构建乡贤文化建设网络;另一方面,让身份不同的各类乡贤们围绕同一个目标凝聚在一起,发挥各自所长,以相互支持、秉承合作的积极状态投身于乡贤文化建设。最终形成乡贤带领村民,村民支持乡贤的良好态势,一起为乡贤文化建设建言献策、增砖添瓦。
培育新乡贤以扩大乡贤队伍。第一,实施“以旧带新”计划。作为一名乡贤,在知识才学、综合素养、思想道德等方面都是经受了人民和历史的考验的,或是一时之大儒,或是立下不俗功绩。所以,要鼓励乡贤们具备一双善于发现“真善美”的眼睛,多了解、关注乡村社会具备成为一名乡贤所需要的品质和要求的人,挖掘他们自身的潜力,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感染、带动和培养出新乡贤;第二,鼓励支持离退休老干部或者专家学者回乡关心、支持乡村发展,充实乡贤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优化乡贤文化建设的管理,培养和打造一批能够为家乡发展出谋划策的智慧与德行并重的乡贤群体;第三,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站所人员中,选派一些受村民欢迎、本人自愿、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道德秉性过硬的国家公职人员和在外创业有成之士回到本土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等重要职位,或者是聘任为村里的名誉代表,创新新乡贤的存在形式;第四,广泛开展乡贤评选活动,结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评选出群众公认的“乡贤”“社会贤达”。将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两代表一委员等在当地有较高威望和影响的人,培养成乡贤新主体。
积极搭建平台吸引在外乡贤回归。第一,成立以乡贤名字命名的乡贤文化研究会,让乡贤们的光辉思想和卓越品行激励后人;第二,通过乡贤协会、乡贤论坛、乡贤工作室等组织形式,以正规化的流程和规范化的模式,邀请一些功成名就的在外贤达人士,让他们畅谈自己创业和打拼的经验历程,传授做人做事的道德正理,增强乡贤的归属感和影响力;第三,以“乡情、文化、友谊”为纽带,通过节日慰问、互通信息、拜访联谊等活动或形式,多管齐下寻访属于自己所在地的社会贤达,建立完善乡贤资料库,让这一群体越来越壮大;第四,政府可以以产业和项目为对象牵线搭桥,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激发在外乡贤回馈故土的积极性,把身处异乡的在外乡贤时刻汇聚在一起,既能为家乡建设出谋划策,又能实现资金、技术、管理、品牌等回流,还能带动人才的回乡,让他们不遗余力地利用自己的学识专长、特色优势反哺家乡。例如浙江天台以“回归工程”为重点,激发了一大批民间商人包括在外天台乡贤的投资热情,走出了一条天台特色的文化发展之路。[2]第五,在县、乡、村一级聘请乡贤担当干部、顾问、形象大使等。中共在历史上也重视乡贤,如著名乡贤李鼎铭,在米脂创办小学,行医救人,从事于地方上各类事务。至晚年,他拥护中国共产党团结抗日政策,提出“精兵简政”政策,成为党的诤友。
三、开拓形式多样的乡贤文化建设载体
丰富管理载体。管理载体是指寓乡贤文化建设的内容于管理活动之中,利用既有的管理渠道,与管理手段相配合,达到乡贤文化建设的目的。乡贤文化建设主要是在农村基层展开的,所以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应该建立起科学的选拔任用制度,尝试将传统的公推直选与两推一选充分结合起来,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推荐的一大主要力量。各地基层党组织不应只遵循党章关于发展党员的要求,还应着重挑选新乡贤群体中觉悟高、道德高、能力高的“三高”人群、在农民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者,严格考察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做过何种贡献,保证乡贤与优秀党员的完美对接。同时,还可以推举这些新乡贤群体中的佼佼者担任村里的重要职务,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的矛盾,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把乡贤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建设的范畴之中,以政策、文化等形式规范,严格推进乡贤文化建设的一举一动,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完善活动载体。活动载体即“以活动为载体”之意,是指乡贤文化建设者有意识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寓乡贤文化建设的内容于活动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活动中受到熏陶,接受乡贤文化,参与乡贤文化建设。实现乡贤或乡贤文化进校园。我们要组织相关部门汇聚力量大力挖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乡贤文化,组织、整理和编写有关中国乡贤及乡贤文化的读物和读本,统一发放给广大学子们,并积极安排相关课程进行学习;或者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邀请一些影响力深远的乡贤们给学生进行面对面讲演,让学生切身感受到乡贤的人格魅力和道德情操,营造“学乡贤”的校园氛围。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站或文化室的作用,把乡贤文化的丰富内涵化为口耳相传的话语或编印《乡贤文化学习手册》广为传播,宣扬乡贤文化,实现乡贤精神的道德感召,引导奋发向上的风气。组织党内乡贤文化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乡贤文化的内涵,了解全国典型乡贤事迹,宣传本地区优秀乡贤代表,在党内形成“学乡贤、讲乡贤、做乡贤”的良好风气,最大限度地释放乡贤文化的传播辐射效应。组织乡贤文化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将“评三户”(“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双文明户”)、“十星文明户”等活动与乡贤文化建设相衔接,将乡贤文化的深刻内涵融入到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在乡贤文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把乡贤文化的传承与文明村镇建设结合起来,作为衡量和考察是否为文明村镇的重要标准。
优化环境载体。环境载体即在农村营造一种适合乡贤文化建设的氛围,减少乡贤文化传播的阻碍。“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3]环境分为物质文化环境和精神文化环境,从物质文化环境的塑造来说,可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村内活动广场、村民委员会、村大门两侧等地方制作醒目美观、独具特色的乡贤文化宣传专栏,向村内村外的人们宣传本村乡贤文化丰富内涵,营造一个优美温馨、合情合理的宣传环境,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乡贤文化园的建设,国家或政府可以组织乡贤文化建设专项财政预算,大力挖掘每个地区不同的乡贤文化特色,组建形式各样的乡贤文化园,成为当地一大特色,让每个人感受其文化滋养。从精神文化环境的熏陶来说,可以围绕“弘扬乡贤文化,争做乡土精英”的新思路,以“崇德向善、垂范乡里”为主线,建成一支富有远见卓识、道德风尚、经验能力的新乡贤群体组成乡贤文化宣讲队伍,活跃在娱乐活动广场、文娱活动室、文化站等公共场所,积极宣扬优秀乡贤文化,以德为先、身正为范,形成一种乡贤文化散发的道德感知和精神力量,提高农民对乡贤文化建设的意识,感受乡贤们身体力行的巨大魅力。
用好大众传播载体。所谓大众传播载体,就是通过各种大众传播工具向广大群众传导乡贤文化建设内容,使人民群众在接受广泛社会信息的同时,接受乡贤文化,助力乡贤文化建设。大众传媒表现为许多具体形式,如报刊、书籍、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不同的宣传形式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但基本都能广泛作用于社会各阶层、各群体乃至每一个人,传递迅速、实效性和影响力强。一方面,我们可以借助大众传媒广泛报道乡贤的各种事迹,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乡贤泽被乡里的伟大情怀;全方位宣传丰富乡贤文化资源和乡贤文化内涵,既有看得见的文献和文物,又有地方流传的非物质形态的各种乡贤故事,让民众通过书籍、电视、网络、微信等每天接触的东西中“耳濡目染”乡贤的道德精髓,受到精神熏陶。如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茂法为保护古村落,主动要求从县官降为村官,成为该县一名村支书记,对此,《光明日報》等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4]另一方面,通过大众传媒这个载体积极吸收别的地方乡贤文化建设的优秀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继承,为我所用。
四、完善协调运行的乡贤文化建设机制
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第一,扩宽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可以通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等方式找出具备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新乡贤,主动聘任他们担任乡村管理机构的顾问,并且根据每个乡贤的职业特征、自身专业特长等细分为各种顾问小组,分别负责和处理不同类型的事情,增强议事的专业性;邀请能力足够的新乡贤挂职“村官”、乡镇长助理等,直接选举他们担任农村村民委员会等乡村管理机构的有关职务,给予乡贤更多机会参与乡村治理,提高决策和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第二,自主成立议事监督组织。可以依据宪法法律以及相应规章制度规定,自主成立三种组织:研究性组织,比如乡贤文化研究会,通过对古乡贤文化遗存及文化内涵和精神的发掘与传承,吸纳其优秀乡村治理经验和措施,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好方法;协商性议事组织,比如乡贤参事会,对于乡村建设、发展和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大家各抒己见、纷纷建言献策,进行具体商议,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最后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性意见,直接上报相关部门或机构;亲善性组织,比如乡贤宗亲会,我们知道,家庭是组成乡村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宗族内部也可能存在一些无法调和的矛盾。但是家庭和睦才能乡村和谐,这就需要发挥乡贤宗亲会等亲善性组织,直接就家族内、外部各种矛盾和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和有效化解,实现家族内部的融洽相处与和谐发展,“起到弥合社会分歧的作用”。[5]第三,培育发展协同治理机构。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需要乡贤们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经济实力等优势条件,有计划地成立各种组织机构对乡村社会进行协调治理。
建立乡贤的激励机制。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乡贤们的建设活动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用制度呵护住他们的那份爱心、热心和善心。可以在乡贤文化建设过程中适当设置一些硬指标,并纳入工作考核、奖惩体系,建立奖励机制,这样能从上到下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建设工作组织领导的加强,建设意识的增强;在各地设立“公德史册”、“功德名册”等,或者兴建公德堂和功德祠,把乡贤热心公益、乐善好施、造福桑梓、惠泽乡里的事迹,以文字、书籍或图片等形式记载下来,并著述村庄历史,传播能人贤良的慈善之举,在农村倡导“以德为先、以和为贵、以仁为尊”的文明新风,感染和引导群众自律自强、互助互信、共建共享。例如罗定市试点建立的乡贤荣誉激励机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大众传媒在重大节日期间连续多天对乡贤的事迹进行大力度的滚动报道,推行公益事业“命名制”,命名了“柏林街”、“国生大桥”等,鼓励和表彰了乡贤服务农村、报效家乡的热忱,认可了现代乡贤的所作所为和社会地位,吸引更多乡贤和村民关注并投身于乡贤文化建设中来。
强化组织管理和政策保障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大力培养、精心挑选、合理配备一批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社会认可度深、影响范围广的骨干分子担任乡贤文化建设的具体负责人。在主要领导的支持下,通过他们能动性的发挥,积极组织、引导群众,使发展先进文化和加强乡贤文化的理念深入人心,使投身于乡贤文化建设成为广大农村群众的自觉行动;拓宽渠道引进乡贤文化专业管理人才,扩大人才队伍;其次,用政策、条例、文件等形式明确现代乡贤的择取标准和任务职责,例如《乡贤文化建设管理条例》、《乡贤文化规范管理制度》、《乡贤文化学习读本》等,确立乡贤文化建设的内涵、特点、措施、意义等,建立多部门协调合作、相互联动、严肃问责的机制,在政府严格监督下坚决执行乡贤文化建设的专项任务,使乡贤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再次,设置乡贤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县、乡(镇)两级财政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对乡贤文化阵地建设和乡贤文化活动开展的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与财政支持力度,集合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和乡贤文化建设的独特资源合情合理、专款专用,不断提高投入效果。定期为基层农村文化网点和乡贤文化建设组织机构购买、添置和更新软硬件设备。同时,还应该想方设法拓宽乡贤文化建设的投资和资助渠道,甚至打破地区、行业的界限,动员和鼓励广大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来推进乡贤文化建设,逐步形成多体制、多层面的投资及建设格局。最后,实现对乡贤文化建设活动的组织管理。民间自发的乡贤文化建设活动不可或缺,但是规范化的活动也尤为重要。应该设立专门的乡贤文化建设部门,定期组织一些健康向上的乡贤文化建设活动,传播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内容和形式,活跃农村文化氛围,占领农村文化主阵地,营造良好的乡贤文化建设氛围,不断提高农村先进文化的质量和水平,强化乡贤文化建设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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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巍.天台:以回归工程促文化产业发展[N].台州日报,2014-0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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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伟,等.从县官到村官到乡賢[N].光明日报,2014-07-13(03).
[5]张颐武.重视现代乡贤[N].人民日报,2015-0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