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碘酮与普罗帕酮治疗心律失常临床疗效及安全性的对比研究
2018-05-14张秋月
张秋月
【摘 要】 目的:研究胺碘酮和普罗帕酮对心律失常进行治疗的有效性与安全性。方法:本研究所有选择的研究对象均为本院收治的心律失常患者,所有患者的入院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选择88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同时采用随机对照的方法进行分组,划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两个组别,每组患者均为44例。为对照组患者选择采用普罗帕酮进行治疗,观察組患者选择采用胺碘酮进行治疗,评价两组患者治疗心律失常的安全性和效果。结果:对两组患者治疗心律失常的总有效率进行比较,观察组的治疗有效率高于对照组,经统计学软件检验得出,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对两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评价和比较,两组患者之间的不良反应症状发生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性,P>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对于心律失常患者在治疗的过程中,为患者选择采用胺碘酮治疗的效果明显优于普罗帕酮,从治疗的安全性角度来看两种药物之间没有明显的差异性,所以临床在对患者治疗时可以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
【关键词】 胺碘酮;普罗帕酮;心律失常
近年来,因为人们工作压力的不断提升,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也在不断的增高,心律失常是临床十分常见的心血管疾病,患者病情严重的时候会导致心律失常情况发生,甚至会使患者出现休克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安全[1]。对患者治疗时不合理的用药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心律失常发生的风险,为患者科学合理地选择药物就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主要分析采用胺碘酮和普罗帕酮对心律失常进行治疗的临床治疗效果,并评价两种药物治疗患者的安全性,现将主要研究情况作出如下报道。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此次研究的对象是本院在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接收并治疗的心律失常患者,本研究选择88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同时采用随机方法将所有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患者均为44例。对照组患者当中,男女比例为21∶23,平均年龄为(58.6±11.4)岁;本研究观察组患者中,男女比例为22∶22,平均年龄为(60.2±12.4)岁。所有患者经临床检验均被确诊为心律失常患者,所有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胸闷气短症状,存在心悸等相关情况,经过影像学检查,患者确诊为心律失常,本研究选择患者不存在药物过敏史,并且排除有心肌梗死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采用统计学软件对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进行统计学检验,无差异,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本研究的对照组患者选择采用普罗帕酮进行治疗,药物选择的剂量为1.0~1.5mg,将其加入到5%的葡萄糖溶液当中进行稀释,然后在5min之内为患者进行肌注,必要的时候,每间隔20min,对患者重复进行1次注射,总剂量需要控制在210mg,之后改为0.5~1.0mg/min进行静脉点滴。对于本研究观察组患者选择采用盐酸胺碘酮进行治疗,选择的剂量为0.4~0.6g,每日对患者进行2~3次的治疗,连续对患者进行1周的给药,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可以改为每日为患者进行0.2~0.4g的维持治疗,并且逐渐的减少药物的剂量,直到对患者停药为止。对于本研究两组患者连续治疗5周作为1个疗程,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价,并作比较。
1.3 观察指标
根据心律失常的判定原则,如果患者经过治疗以后,临床症状和临床体征消失,患者心脏的各项检查恢复正常,患者的心脏相关情况改善超过60%,持续发作时间缩短,生命体征得到恢复,表示患者临床治疗显效;如果患者经过治疗以后,临床症状和相关体征有所改善,患者的心脏检查的各项指标得以改善,生命体征趋于正常表示患者治疗好转;如果患者治疗以后相关的情况,没有达到显效和好转的标准,临床症状没有明显的缓解,表示患者治疗无效。
同时对本研究两组患者治疗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比较。
1.4 统计学分析
本研究所有数据均已统计软件检验,采用IBM SPSS 26.0检验两组患者的各项数据,同时采用卡方值(χ2)检验计数资料,两组数据之间以P<0.05为差异明显,存在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对两组患者治疗心律失常的总有效率进行比较,观察组的治疗有效率高于对照组,经统计学软件检验得出,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对两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评价和比较,观察组3例,对照组4例,两组患者之间的不良反应症状发生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性,P>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详细情况请参见表1。
3 讨论
心律失常的临床是一种心肌功能障碍的病情,患者主要表现是存在胸闷心慌和乏力等症状,其主要表现是患者心脏冲动节律起源部位和冲动传导速度以及传导途径等都出现了异常。心律失常会引起患者出现心率持续性的加速,快速心律失常进展较快,而且患者存在血流动力学紊乱,症状会诱发患者出现心力衰竭,增加了患者死亡的风险。在对患者进行治疗时,需做好抗心律失常治疗,这显得尤为重要,胺碘酮和普罗帕酮是对心律失常进行治疗的常见药物。本研究针对于此主要分析和比较胺碘酮、普罗帕酮对心律失常治疗的安全性和效果,从结果中能够证实胺碘酮对心律失常进行治疗效果更好,而两种药物对患者治疗时其不良反应发生率没有明显的差异性[2]。胺碘酮是第三类抗心律失常的药物,在对患者治疗的时候,能够经心肌细胞内的血液浓度升高,改善患者的相关症状,延长动作电位发生时间。而普罗帕酮是一种高效的膜抑制性抗心律失常药物,它能够对于患者的钠离子内流进行抑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收缩及速度的传导[3]。综上所述,对于心律失常患者在治疗的过程中,为患者选择采用胺碘酮治疗的效果明显优于普罗帕酮,从治疗的安全性角度来看,两种药物之间没有明显的差异性,所以临床在对患者治疗时可以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
参考文献
[1] 刘荣魁.胺碘酮与普罗帕酮治疗心律失常临床疗效及安全性的对比研究[J].实用心脑肺血管病杂志,2016,24(05):62-64.
[2] 王煜.双黄连对乌头碱中毒致心律失常治疗作用的临床观察[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2,11(20):1866-1867.
[3] 马晓甜.肺癌单侧全肺切除术围手术期的护理措施[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4,18(05):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