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中的应用分析
2018-05-14邹成春
邹成春
【摘 要】 目的:总结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择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本院收治的70例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遵循双盲随即原则分为两组各35例,对照组执行常规护理,分析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展开循证护理,以此比较两组临床疗效、心功能变化與患者住院时间、卧床时间、心律失常发生率、护理满意度等指标差异。结果:1)分析组临床总有效率为94.29%,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4.29%,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2)分析组心功能Ⅲ级、Ⅳ级占比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3)分析组卧床时间、住院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4)分析组总满意率82.86%明显高于对照组的62.86%,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循证护理应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中具有较好效果,其优势体现在有助于提升临床疗效,改善患者心功能、缩短患者恢复时间,最终提升患者满意度,具有较好的临床应用价值。
【关键词】 循证护理;急性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应用价值
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是一组常见危急重症,护理干预已被证实有助于纠正患者临床症状与体征,改善患者预后[1]。但就具体护理方式而言,随着报道不同呈现多样化。本文作者选择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本院收治的70例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总结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现将其报道如下,以供临床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本院收治的70例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本组病例入院均获得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肌酸激酶等检查确诊,符合WHO对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的诊断标准;2)患者及其家属均知情并自愿签署同意书;3)所有患者入院均表现程度不一的胸闷、乏力、心悸、气短等临床症状。排除标准:1)伴有其他心脏疾病者;2)合并肝肾功能不全或障碍者;3)伴有严重精神类疾病者;4)研究期间受多因素影响无法完成本次研究者。遵循双盲随机原则分为两组各35例,对照组中男性22例,女性13例,年龄32~80岁,平均年龄(57.97±6.31)岁;表现为快速心律失常者20例,缓慢心律失常者15例;分析组中男性24例,女性11例,年龄31~78岁,平均年龄(56.68±6.29)岁;表现为快速心律失常者18例,缓慢心律失常者17例;两组患者基线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次研究内容获得伦理会批准。
1.2 方法
对照组执行常规护理干预,内容涉及病情变化监测、吸氧护理、心电动态监护、卧床休息、维持呼吸道通畅、预防相关并发症、用药护理、出院指导等。
分析组展开循证护理,具体内容如下。
1.2.1 成立循证护理小组 组建循证护理小组,由护士长担任组长一职,选择临床经验丰富、高年资护理人员为组员,并对其展开关于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为核心的循证护理知识培训。
1.2.2 提出循证护理要点 患者入院后对其临床资料予以综合评估,及时了解患者需求,并依据病情表现、患者特异性检索相关文献资料,结合科室现实情况提出相关循证问题,如:如何提升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对于疾病的相关认知与临床治疗、护理依从性;如何制定患者康复训练方案;如何制定患者的饮食干预方案等。
1.2.3 寻找循证支持 将“急性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循证护理”作为关键词在相关学术研究平台予以检索,包括“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数据”、“百度学术”等资料库检索,寻找相关证据,并对此类证据予以分类评判,由小组内成员结合现实情况(包括病情程度、患者一般资料、治疗方法、科室条件、相关规定等等),以此制定出符合临床适用的护理方案。
1.2.4 具体循证护理内容 1)密切观察患者病情:依据心律失常好发于心肌梗死后7~15d,多见于凌晨5点至中午12点。对此需加强对患者凌晨5点至中午12点的巡视工作,强调上午班、夜班护士对患者病情的严密监护,以15~30min为观察、记录患者心率、呼吸、血压、脉搏等变化,数量识别并掌握各种心律失常用药特点、急救程序,特别强调在患者出现气促、心悸、乏力、头晕等时期,应考虑到心源性猝死与心律失常预兆的可能性,做好相应的急救、抢救工作。此外,心肌梗死患者在入院后应立即入住CCU病房内,并留以专人护理,并立即给予心电监护,并做好各种抢救仪器、药品的准备,并将除颤仪开启,保证其处于持续备用状态[2]。2)心理护理:情绪状况与心理健康是引起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的关键诱因之一,而由于患者疾病因素造成患者生理不适,或本病伴有的死亡风险可导致患者出现忧虑、恐惧、紧张、濒死感等诸多负性情绪表现,对患者依从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在患者入院后应及时了解患者情绪表现,依据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缓解、疏导方案,以此落实于临床,如在护理工作期间,护理人员应保持态度、语言的亲切、舒适,与患者交流,对其中存在急躁、低落情绪的患者应减少周边存在的噪音,工作内容有条不紊地展开,并在患者有需求时及时回应。此外在抢救期间,护理人员应做好患者家属的安慰、防护工作,关心、理解患者家属感受,减少由于疾病错误认知、不良刺激加重患者心理负担。3)给药护理:健康宣教应落实于全程,向患者及其家属讲解关于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病理机制、治疗方案、给药方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等等,纠正患者对于治疗及预后的错误认知,获得患者及其家属理解、支持、配合。用药中由于本病机制,应改变传统常规给药,每日清晨5点、11点、下午20点遵医嘱给予药物服用,并随时监测患者用药前后生命体征变化,并观察患者有无存在不良反应,并以此预测患者药物服用疗效。4)减少诱发因素: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的发生与诸多诱发因素有关,因此护理人员需确保病房与周边环境舒适度,为其营造安静、温湿度适宜的住院环境,确保患者静息修养条件;减少患者探视频次与时间,控制病房内人流量,正确评估患者疼痛表现,并针对现实情况给予适当止痛药物缓解疼痛,并依据循证资料完成内分泌紊乱、代谢紊乱、便秘、尿潴留等预防工作。5)加强康复锻炼:在患者病情稳定下,在医护人员监督、指导、协助下完成康复锻炼,强调运动的适量、适度,不可盲目增加运动量与强度,并适时观察患者在训练中表现,若出现气短、胸闷、心率增加等情况应及时停止,并做好相应的医疗护理干预。
1.3 观察指标
1.3.1 依据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3]提出的心功能分级标准,即:Ⅰ级为患者患有心脏病,但体力活动并未受到限制,日常一般活动不会引起心、心绞痛、呼吸困难等;Ⅱ级为患者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在休息时患者表现无自觉症状,活动后可存在上述症状表现,但通过休息后获得缓解;Ⅲ级为患者体力受到明显限制,在休息时无症状表现,轻于一般活动强度可引起上述症状,通过长时间休息方可缓解;Ⅳ级为患者无法从事任何体力活动,在休息中仍存在心衰症状,接受体力活动后出现加重。
1.3.2 统计两组患者卧床时间、住院时间。
1.3.3 采用调查问卷方式采集患者满意度,总分值100分,≥90分记为非常满意;60~90分记为满意;≤60分记为不满意;≤45分记为非常不满意;总满意率=非常满意率+满意率。
1.4 疗效判定标准
依据WHO制定的《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标准》[4]中相关内容完成本次疗效评估:显效为患者临床症状与体征(包括胸痛、心悸等)消失,ST段恢复正常;有效为患者临床症状与体征有所改善,ST段有所下降;无效为达不到上述标准或病情加重;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5 统计学方法
研究中数据采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包处理,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采用P<0.05表示;计数资料“率”采用卡方检验;计量资料“均数±标准差”采用t检验。
2 结果
2.1 两组总有效率比较
分析组临床总有效率94.29%明顯高于对照组74.29%,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总有效率比较(n,%)
2.2 两组心功能分级表现
分析组心功能Ⅲ级、Ⅳ级占比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心功能分级表现[n(%)]
2.3 两组卧床时间与住院时间比较
分析组卧床时间、住院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卧床时间与住院时间比较(±s)
2.4 两组满意度比较
分析组总满意率82.86%明显高于对照组62.86%,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满意度比较(n,%)
3 讨论
急性心肌梗死(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AMI)指的是一组冠状动脉急性、持续性缺氧或缺血所致的心肌坏死,临床中主要表现为剧烈、持久的胸骨后疼痛特征。心律失常(arrhythmia)主要指的是表现为窦房结激动异常,或激动引起窦房结以外传导速度迟缓、阻滞,即心脏活动起源、传导障碍引起的心脏搏动频率与节律异常。两种疾病既可单发,又可合并共存,心律失常经多作为AMI严重并发症形式出现,引起患者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者可能导致患者休克、猝死[5]。
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自创世以来,受到了临床广泛普及,而基于此理论背景下,循证护理(Evidence-based nursing,EBN)延伸而来,在过去的数十年间护理学科发生了巨大变化,其护理模式也得到了多样化延伸,如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等,通过批判性思维寻求最佳护理行为,展开全面护理质量改进,以最低成本获得最优质服务[6]。与此同时关于临床实践、健康服务护理研究显著增加,加上临床计算机技术、文献资料平台的丰富,为循证护理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渠道。循证护理顾名思义也就是遵循既往有价值、可信的科学研究结果为证据,并依据现实情况提出问题,寻求实证,通过结合面临的情况展开的最佳护理方案,主要以三个要素为准[7]:1)利用最适宜的护理研究依据;2)配合护士个人技能、临床经验制定护理内容;3)结合患者实际情况、愿望、需求、价值观等。通过将此三个要素的有机结合,帮助临床树立指导实践。相比之下常规护理虽可获得一定效果,但由于受到局限性颇高,如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加上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危险系数较高,死亡风险大,常规护理在面对急危重症中缺乏时效性,因此仍存在较大进展空间[8]。而循证护理则不然,通过对既往研究的总结,有机结合临床现实情况展开相应的干预,如本次研究中通过心理护理、给药护理、减少诱发因素、加强康复锻炼等内容,从结果处可见分析组临床总有效率、心功能改善程度、卧床时间、住院时间、总满意率等指标明显优于对照组,由此提示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中确有较好效果[9]。
综上所述,循证护理应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中具有较好效果,其优势体现在有助于提升临床疗效,改善患者心功能、缩短患者恢复时间,最终提升患者满意度,因此笔者认为具有临床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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