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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行政管理理论发展研究

2018-05-14陈岩

今日财富 2018年29期
关键词:政府职能体制公共服务

陈岩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是执政党执政的载体,行政体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党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本文所说的行政体制改革的理论,主要是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政机构设置、职能转变、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政府运行方式、法治政府及政府治理等方面提出的新理念、新观点和新思路。从历次党代会报告、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中,梳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论的发展脉络,对厘清行政体制改革的历史逻辑,贯彻落实2018年关于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最新部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适应改革开放、经济转轨的行政体制

(一)注重精简和效率的理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始注重建立与经济体制相配套的行政体制,不斷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1982年1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央机构精简问题会议上,针对当时机构臃肿的情况,指出:“机构臃肿重叠、职责不清,许多人员不称职、不负责,工作缺乏精力、知识和效率的状况,这是不可能得到人民赞同的,……人民不能容忍,我们党也不能容忍”。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政府由计划经济下“管得过多、统得过死”转变为一定程度的放松规制。1983年,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企业的具体经济活动管得过多过死,不利于企业积极性的发挥,是不对的,适当放宽是完全必要的”。改革开放后的首次行政体制改革,将矛头直指政府体制,改革力度空前,邓小平提出这场革命“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将改革的任务界定为精简机构与人员,通过此次精兵简政式的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探索政府职能转变路径的理论。行政体制做为政治体制的一个子系统,和经济体制存在密切的关系,邓小平曾说过:“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探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要求,强调“随着管理职能的变化,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和经济检查监督机构要充实和加强,专业性管理部门要适当合并和精简”。这意味着行政体制改革开始从简单地撤并机构和裁减人员、提高效率转向职能转变,探索政府改革的发展路径,实现政企分开。1987年,十三大报告指出:“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将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体制

(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理论。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下决心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进行改革。综合经济部门的工作重点要转到加强宏观调控上来。”撤并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的一些专业经济部门,减员定编,大幅度裁减非常设机构。十五大除了强调转变职能和政企分开之外,还提出了“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这表明政府思路上的新调整,即由直接管理经济转向间接管理和依法监管上来。十六大进一步推动我国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在论述改进管理方式时,强调了“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十七大“大部制”改革更加突出市场主体地位,提出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从总体上看,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大进展,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明确政府职能的理论。1998年机构改革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明确把政府职能定为“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项内容。这就意味着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的微观事务,切实承担起国有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功能,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2005年初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提出,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宏观调控如何进行,表述更加明确,充分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更多地从规划、政策、信息方面对经济进行引导,市场化趋向分明。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政府职能的表述为:“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对政府职能进一步区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把宏观调控界定为中央政府的职能,地方政府职能重点放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这样分工就加明确了,也更有利于操作。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这是新时代条件下,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问题,建设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次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

三、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

(一)权力下放理论。十三大报告在处理央地关系问题时指出:“凡是适宜于下面办的事情,都应由下面决定和执行,这是一个总的原则”,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上,要在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划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做到该由地方负责的事中央不插手,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但在财政体制方面,上世纪八十年代实行“分灶吃饭”框架内的财政包干制使中央的财力相对下降,财政调控能力弱化不利于进一步统筹全国。这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埋下伏笔。

(二)规范权力划分理论。十四大要求“理顺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逐步实行利税分流和分税制”。这是探索用制度的形式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十六大明确提出:“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十六届三中全会根据这个原则,区分全国性和跨省事务、地方性事务、中央和地方共管事务,“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税、金融、投资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十七大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在财税制度方面,“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国家规划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手段,协调中央与地方条块关系,使宏观调控水平不断提高。

(三)“放管服”改革理论。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特别是对被诟病多年的行政审批制度,下大决心改革,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十九大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更切实的要求,明确了“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地方自主权方面提出了“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这些新理论提法和实践,将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作者单位为中共宁德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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