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校园贷”沦为“校园害”
2018-05-14盛人云
盛人云
“3000 元 的 贷 款 3 个 月 后 竟 然 变 成 3 万元!”不良“校园贷”危害学生的新闻屡见不鲜。
2013 年 7 月,国内第一家针对校园的网络借贷平台出现,随后多家互联网平台纷纷瞄准校园。据统计,2015 年涉及“校园贷”的互联网借贷平台达 108 家,2016 年大学生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突破 800 亿元。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分期购物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向在校学生提供消费贷款,并收取高额居间费用,“校园贷”变相成为“高利贷”,逐渐走上了野蛮生长之路,演变成“校园害”。
应该说,“校园贷”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有其积极意义。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对很多并无资金积累和外力支持的年轻人来说,用借贷搭个创业的梯子,不失为一种选择。同样,利用借贷助学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偿还债务,以便顺利完成大学教育,也能为家庭减轻经济负担。曾有人统计,学生贷款主要用于消费、创业、助学,分别占40%、40%、20%,并随时间点不同而有所波动。
然而,高利息也意味著高风险,对于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说,利用贷款来消费或者创业,其本身并没有错,但不管什么时候都应该“有多少能力办多少事情”。面对物质世界的刺激,面对不良网络借贷的诱导,一些人容易陷入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的非理性窘境,这其实是“校园贷”沦为“校园害”的主要原因。因此,大学生面对“校园贷”,亟须提高财商素养和风险意识,防止深陷其中。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不尽完善的金融服务机制、不够到位的助学措施等,在很大程度上给“校园贷”乱象添了一把“柴火”。试想,如果金融机构能够量体裁衣地提供金融服务产品,让学生享受普惠式的信贷服务 ;如果学校能够帮助那些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校园贷”哪还有滋生的社会土壤?当然,监管部门也要加强日常监测,依法打击各种违法“校园贷”,坚决对那些不良甚至违法的网络借贷说“不”。对于那些深陷借贷泥潭的学生,应尽快拿出合理合法的解决措施,别让“校园贷”再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安静的学习环境。